只有下雨的声音,我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掺杂着雨水带来的焦急,每个人都重重的低下了头,快速地行走着。
而我则慢悠悠的观察着这里的每一角建筑物、每一条广告牌和来往公交车上向外张望的人的面孔。在雨中,这里的所有都在我心里格外清晰,就连已经七年没有见过的她,那脸庞也在心里如雨般不断碎落。
我想我还是会在多年以后去找你的十五岁的我,跟二十五岁的我。对于这句话一直保留着。
阴暗的天空,沉寂着整个城市的烦恼与疲倦,但即使如此,也只是闷雷不断。
我到这座城市后找到了一份每天都要去公司敲一整天电脑的工作,焦躁的心情刚刚袭来,在城市的雨季也开始了。
准点的闹钟还是一分没差的响了,带着想要逃避这一切的心理我重重的蒙上了被子。雨水哗哗的在玻璃上往下流着。阳台上的花,又会死了。
下雨的声音仿佛敲击着一切,一切关于我的回忆,又在溅起的同时沦为雨沫,落入空荡荡的这里的街道和我的人生。
于是,我请了一天的假。带着这种心情,我骑上了刚买的车子,在这座城市中,寻找着,仿佛寻找着,任何有关谢梦岑的记忆。
章二
听见下雨的声音(一)
只属于我的旅途,开始了!
十七岁的谢梦岑,站在火车站前望着属于自己的前方,她深深的望着。身后的风,渐渐泛黄了她的夕阳,此后,她再也没有回头,笔直地,向前走。
我找到了她刚到西安时打工的地方。
已经喷上红色的拆字了,时间仿佛也烙印在了那里。
这里的人很少,我看见很多破旧的建筑物上有拆字。
我穿过破烂不堪的门,走进了她曾经待过的地方。
时间仿佛在此时凝固了一秒,这一秒,带我来到了她的时空。
当我踏进我将要在这里开始的药店时,仿佛听到身后有什么人退了一步,但接下来的一阵风将我缓缓推进了这里,我继续保持着微笑。
哟!你就是新来的吗?叫谢梦岑对吗?
这家药店是舅舅推荐我来的,种种原因可以忽略。
说话的是一个高高的男孩,我还得仰着头看他。我靠近他的胸牌:原来姓高啊,怪不得这么高,哈!
旁边收银处的一个女孩对我说道:谢梦岑?别理他,他这个人坏透了。
诶,诶!彭雅,你怎么能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坏话呢?这个人并没有太生气,想必已经这样吵了很多次了吧,不过还挺有意思的。我笑着靠近那个彭雅,也看起来像是在躲那个高什么,其实我是更希望他们继续这样吵得,因为这样的吵架我曾经也有过,跟
大boss来了!舅舅跟我讲过这个人,他很残暴。
新来的呢?大boss左右上下的张望就是没有看到我。
嘿!看这里看这里!我逗笑了彭雅,看起来我们很容易接触。
大boss看了过来,没错!正如舅舅说的那样,他的眼神里都透露出残暴。不过舅舅跟我说过他们一起上学的事情,没错,他们曾经是同学。他只是长得残暴一点,内心却很温柔,和胆小。
你就是谢梦岑?
是啊为什么这里的人都长得这么高,是我一直没有长个子吗?对了,我好像从初二开始就没有再长过个子,现在不得不承认了。
以后多多关照哦!大boss微笑着对我说。
角色互换了吧?这句话不是该我说吗?我带着疑问,把手伸了过去,是他先伸出手。他是老板吗?
你们好好干了我才能赚钱呢!好好干哦!小谢梦岑他笑着走了过去。
他是老板吗?我笑着对彭雅说,彭雅也笑着说:我们刚来的时候他对我们都是这样,还有很多,习惯了就好,反正比班主任强多了!彭雅的心情突然严肃了起来,班主任有这么厉害吗?我没有多问她这个事儿,她以后一定会说的吧。
我的目光开始巡视这个将要待将近三年的地方。
破烂的药店里,我开始巡视着这个已经让谢梦岑停留三年的地方。
四处摆列整齐的药品和刷着粉白的墙体融洽得充满温馨,其实比白色的学校和纷乱的书摞要舒服多了。我这样想着,却一直觉得忽视了什么。
我更踏进了一步,咳喳的玻璃碎的声音在我的皮鞋下作响,像是踩到什么活着的小东西了。我低头看,是一张相框。没有照片的相框。已经带走了吗?我呼吸着这里她可能留下的气息,但只有灰尘的气味。慢慢的,忘了是在那里的多久后。我看到了墙上的值日表里她的名字。忽然,空气像我的呼吸一样不存在了。我用手拨了拨她名字上的灰尘,时间,眨了眨眼。
谢梦岑?来帮我一下好吗?彭雅向四处发呆的我说道,接着是她那无可代替的微笑。那种微笑怎么会被人拒绝呢,我要是有就好了。我乖乖的走到她的面前,她指着让我帮她拿另一张桌子上的一张表。全部都是药的价格,这还好,只是些数字。但是那些药名彭雅的化学一定好,以前,哈。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这是啥啊
Boss登场,小谢梦岑啊,你以后就跟着彭雅吧,先让彭雅带你适应适应。
彭雅微笑的看着我,但这一次我有了想要拒绝她的强烈想法了。彭雅摇晃着她手上的那张药品的价格名称看着我,微笑着。
太阳不知不觉间在西山上倾斜了下来,夕阳如流水般溢进了破旧的药店。残碎的玻璃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我该走了。身后的废墟发生过什么?有她的地方,幸福吗?
晚上,彭雅带我来到了寝室。咦?其他两个人呢?我看见除了我和彭雅的床铺外还有两张。
哦,你还不知道,那两个人明天上班,我们两个明天歇息,怎么样?让我带你去这里逛逛?
啊?刚来就放假了啊
怎么你还不愿意啊以后都是我们两个一组,跟她们两个交替着工作彭雅笑着。
第二天,
陌生的地方我总会起床很早,于是我来到了这里的天台上。俯瞰整座城市。我深呼吸,仿佛吸进了这里所有的东西。宁静。
离开谢梦岑曾经待过的药店的第二天,我去上班了。
令人烦躁的公文包,拥挤的车和马路还有,一直阴沉的天空。
彭雅!彭雅!起床了,起床了!不是说要带我出去玩吗?走吧,走吧!我等不及的把彭雅给摇醒了,已经十点了,这家伙真能睡。
干嘛?干嘛?彭雅揉着迷糊的眼,就连说话都说不清楚了。
我笑着,把衣服扔到了彭雅的床上,好啦好啦,快点快点
说吧,你想去哪儿?彭雅搓揉着她蓬起来的淡金色头发,她看上去要比我大很多的样子,但她其实和我一样的年龄,毕竟她比我早一点出来打工嘛。
我看着彭雅唉的叹了出声。
怎么了?彭雅笑了,接着说:还没有想到想要去的地方吗?
哦不是不是!
嗯?彭雅疑惑的看着我的眼睛。
嗯差不多吧,你赶紧的我假装催着彭雅,因为本来就没有想到想去的地方,这里对我来说还是太陌生了。
我到了工作的地方,几个同事正在聚成一片说话。
哟!见天!早上好!
这个人是我刚到这里认识的一个好朋友,只是因为我把我买的一些吃的东西让给了他。他经常因为睡过头没吃早饭,也经常忘记自己带。因为害怕领导看见他出去买东西吃所以有时候就饿一整上午。那一次也是,他居然感动得对我说我救了他一命。从此以后我就变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而且不止一次我救了他。
嗨!朱贺对了,他的名字叫朱贺,很像我高中的一个同学,长得白白胖胖的个子却比我还高。就像他说的,要不是这一身的肉,他就去当国家运动员什么的了。
于是,简单的问好后,一上午的工作开始了。
刚想到去哪儿玩天就阴了!我站在路上抱怨着。
好了好了,抓紧走吧,别还没到雨就下了彭雅终于化完妆后出来了。
你还说!
抱歉抱歉!
雨从乌云上倾斜了下来。
彭雅啊,你是乌鸦嘴吗?
嘻嘻,世事难料嘛
哟!见天,下雨了哦
我看了看朱贺高兴的样子。
怎么了,下雨对你很好吗?阳台上的衣服收了没?
朱贺笑起的嘴角突然被我的这句话拽了下来。
诶!你是乌鸦嘴吗?
没办法了,这附近有个公园,我们进去避避雨吧?彭雅已经用包挡住头上的雨说。
好吧,带路
中午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见天?见天?见天!
哦!哦哦哦!好啊,好
哈哈,你居然上班的时候发呆,你小子不想干了是不是!
切!
我又看了看刚刚让我发呆的那片公园里的亭子。这里正好可以俯视到那里,阴雨中,水气慢慢腾起,就像被埋葬的某些记忆。
呼,差一点,哈哈彭雅笑着,用纸擦着身上的雨点。而我意外的看着这里,这个亭子,仿佛梦里或者从前来过一样。一只乌黑的鸟在雨和风中疾旋着,我顺着它的轨迹望去。一座在阴雨中变得有点黑色的大楼出现在我的眼睛里。那只黑色的鸟突然在那座大楼中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接着,我隐约看到那座大楼里有谁在看着我。
我望着雨中无人的红色瓦亭,却感觉有人在哪里看着我。
雨越下越大。
渐渐的,模糊了所有视线。
雷鸣。
遮挡了所有下雨的声音
听见下雨的声音(二)
晚上,雨下了一整晚。
雨水仿佛溢进了我的梦里。
晚上,我做了一个关于从前的梦。
幸运的是窗台上的花还有一朵居然在死掉的花中活了下来。
那不是我种的花,是朵蒲公英,是从某个地方飘来的。早上我剥开那花旁边的枯萎掉的花,我将目光投向天空,不自觉的投向了天空。
小谢!今天该我们上班了哦!
好好好彭雅的笑容又回来了,经过了昨天,今天我才发现,她的笑,是我多想拥有。
但,也许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笑容也会感染我的。所以,我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同时,我也向未来的自己保证,那种笑容我一定会在未来拥有的。
我,牵强的笑了。
后来我去了那个亭子。但那里有一对情侣,所以我没有停留太久。却莫名的带着一种感伤离开了那里。
又过了几年我才知道,时间给我开了类似的个很久的玩笑。
哟!
叫什么来着?等等让我想想看啊
哼!他拽高他的胸牌,伸向我的面前。
高港我一脸疑问的看着他的名字。他毫不客气的扭头就走了。我居然有一种想继续追上他和他说话的冲动。
他像某个人。
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我用了一年的时间记住了所有药品的名字和价格,当然,也和彭雅顺利成为了好朋友,好闺蜜。至于高港我和他恋爱了。
他居然在我想跟他告白的同一天先给我告白了。
那晚是圣诞节,他身穿圣诞老人的服饰单膝跪地,说:谢梦岑女士,我刚刚许了个愿望,只有你能够帮我实现,你愿意吗?说完,他将手里的花伸给了我。
那一晚,是我在那里最开心的一晚。也让我感觉到以后的日子里也会一样开心。但,那一晚,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哭了出来。
为什么,直到现在他还不来。
我说的是见天啊!
从那一天开始,我每天都会去哪里,我个亭子。直到我遇见一个叫做彭雅的女孩儿,接着,我新的方向便确认了。
下一个夏天,正好是我在药店的一年整。圣诞节后,我如愿的每天都因为高港开心的度过了。
接着,我离开了哪里,离开了药店,离开了高港和彭雅。
意外的今天居然晴了。
见天,今天下午一起去吃晚饭吧?
不去了,你去吧我又一次拒绝了朱贺。
啊?又要去那个破亭子啊,那里面有什么啊
抱歉抱歉我对朱贺笑着。我经常对着别人笑,但我不经常开心。
临近傍晚的亭子,红色瓦片上染上了一种暗淡。接着,我遇到了她。
慢慢的,还未烧尽夕阳染红了周围我能够看到的所有植物,以及她红着的脸颊。
哈,你好我刚到那亭子时便发现了一个女孩儿正坐在那里。年龄看上去和我一样大小,在喝啤酒。
笑什么她又喝了一大口,应该是想一口气喝完的,结果没。
一个人喝闷酒?我看着她涂抹得非常重的嘴唇,在易拉罐的硬度挤压下接着没再想下去就被她的话吸引了。
她大口咽下啤酒,说:你知道吗?这可是喜酒!是我两个好朋友的喜酒!
我不确认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我立马确认的是她已经醉了。
你家人的电话是多少,我打电话让他们接你回家吧我掏出了手机,手机的荧光在四处黑暗中顽强挣扎,天已经黑了。
家人他们?哼!接着她又灌下了一口。
我没有朋友!我没有朋友朋友是什么?是什么啊!她最后一个啊字是喊出来的,我被触动了一下,这种感觉我也时常有过。
我和她不是朋友,不是闺蜜,不是好朋友,不是,什么都不是接着她倚靠在柱子上睡着了。
我本想把她叫醒然后自己送她回家的,但是我刚走到她身前时她就迷迷糊糊的醒了。
你为什么每天都来这个地方?她迷迷糊糊的说道。
什么?
你是聋子吗?我说你为什么每天都要到这个亭子来最后她又补了一句,然后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可是我的地方啊
离开他们后我来到了河南周口,那里是我的老家,我打算在那里生活,并一直生活下去。
直到,他或者他来找我。我更希望是谁呢?
于是,我将这个问题埋藏在了我每天的工作里,每天的生活里。
直到,九年以后我才知道答案。
喂!你醒醒我晃着她,她的睡姿真奇葩。
啊?啊!啊!
我堵住耳朵,你干什么!
你干了什么!她坐起,把被子裹在身上。
我没干什么!
这不是你家吗!这衣服是谁的!她惊讶地双手护膝。
听我解释!这不是我家,我把你带回来后把你安顿在邻居家了,我家在楼下,这家是位空巢老人,是位老婆婆,衣服应该是她给你换的,你回来的时候吐了自己一身也吐了我一身!
她刚才的吃惊没有了,还津津有味的听着我说话。
完了!就这些了,你一直发烧,所以老婆婆出去买菜的时候叫我来看着你
哦她笑了,比这些年我见过的任何笑容都要楚楚动人。
她用脚丫踹了我一下。那你为什么把你叫醒!
我突然坐下靠近她,谢梦岑是谁?
嗯?
我说你刚刚说梦话的时候说的谢梦岑是谁?
你你听错了吧!梦话都是胡说的我都不知道我说了什么
我沉下了头。
她突然开口,我叫彭雅!谢谢你
嗯
你叫什么名字?她又踹了我一脚。
见见天我回答到。
她迟疑了一秒。
见?贱人的贱吗?她笑着看着我。
关于谢梦岑的事,关于这个外号,记忆滚烫着。
接着更感觉滚烫的来了。
她发着烧的双唇触碰了我的嘴唇。
并在靠近我嘴唇不及一厘米的地方说了,谢
此时我突然站了起来,含糊不清地说着,不客气不客气我能够感觉当时我站得有多么直,就像被爸爸训一样站的直。还有我的体温,我敢肯定当时我的体温和
生病发烧的她一样。
之后,每天属于我的亭子也属于了她一半。她说她很多时候都会经过或者来这里,她没说为什么,因为我也没说我为什么来这里。
在这里的刚好一年,我和彭雅最终也没能成为情人的关系。
像你这种人是不会等到任何东西的!她甩下这句话后开门走出了我的家。
我坐在茶几前,收拾着我们刚刚喝的东西,和她给我买的饼干。
接着,我的新的方向确认了。不过这一次,我去了就永远的结束了。
她又返回来了,我以为她是回来拿她忘掉的包或者其他的什么,她经常这样。
她站在了门前,却没有关门。
她迟疑了一秒。
我应该给你聊一聊她关上了门。
什么?我放下手中的杯子,并坐在了沙发上。
她在我的示意下没有坐下,她深吸了一口气。
而我的秘密,慢慢穿越时空般的搁在我面前。
谢梦岑,对,就是谢梦岑。我认识她,不仅仅是认识她
我立刻坐了起来,没有说话,但是表情足以画个大问号了。
是的,我认识她,她以前在药店的时候我和她是同事
然后呢?我又坐了下来,因为我知道我必须听很多。
当然我也知道你,谢梦岑让我看过你的照片当然,你和她的事我也知道。我迟疑着,她知道我还不知道说什么,接着,又开口了。
在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是在那个亭子里,但你没有看到我然后,你又出现了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那为什么?你不应该刚开始的时候就告诉我的吗?我又坐了起来。
那是因为因为她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嘴唇。因为她抢走了我心爱的人,并且离我远远的。
我差一点再坐下时,说:她现在在那里?
周口市我立刻开始准备出发。
你找她也没用!她她已经
听见下雨的声音(三)
雷鸣
我听到了下雨的声音。
已经结婚了!
我将那一刻停在空中的背包甩在了肩上。
她看着我干涸的眼眶,忍不住的哭出了声,用手捂住了嘴说,对不起,对不起但是太晚了,太晚了你看见我的第一天那一天我喝的酒就是他们的喜酒
我没有认真听完她说的话就开门出去了,接着满世界的雨声灌入我的耳朵,让人感觉只要开始了就永远都不会停下。
这种事情,我早就知道了
我叫徐尘,年二十五,性格算得平和,为人算得厚终。
很多年后,每当林伊走过那条幽静的小巷时,耳边都会出现那个男子若有若无的声音。淳厚而迷人。
不知为什么,初春的午后在林伊眼里总会联想到美人卧眠的景象。也的确不止一次地,林伊不管是在哪个地方,总能就着阳光而眠,公园的草坪,公司的顶楼,不知名的郊外。像是为了等待某天被那个声音叫醒而做的准备。
还当自己十八岁呢,这么多年怎么一点也没变。
林伊眨了几下眼睛才适应了光线,而朦胧中看到的黑影也慢慢变得清晰了。
嘴巴张合了好几次,依然发不出声音。
嗨,亲爱的林伊小姐,好久不见。男人伸手把林伊脸侧被睡觉压乱的头发顺了顺,手指停留在她的脸上。看样子是还记得我的呢,这样就不用再自我介绍了。
时光兜兜转转,恍惚间林伊看到生命开出一朵硕美的白色的花,里面把她的心愿包裹的完好无缺,等待着她亲手将它变成现实。
十八岁的初春,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徐尘化作一粒尘烟,落进林伊手心。
其实,过程也再简单不过了。林伊放学回家的时候一贯喜欢一个人散步回家,大概二十分钟的路,她能用上一个小时才走完。用她的话来讲,走路是一种生命,只有放脚步放慢的时候才能体味出生命的波动与欣喜。而在林伊正在独自品尝所谓的生命的波动与欣喜时,徐尘正好出现在她面前。而本来生命中的路人那么多,偏偏徐尘还是以她心目中幻想了十八年的模样出现。
面容成熟的男子,低垂的颈子,一副受尽情伤的颓废模样。抬头把啤酒以一种漠然的姿势倒进嘴里,恍然间林伊听到男子咽下啤酒的声音。
阳光从树隙间照下来,将林伊的身影笼照在男子身上。男子抬眼看了看突然出现的阴影,然后抬手准备继续喝酒。林伊此时脑中有些卡了点,心里一直叨念的是:他不应该看我一眼,然后两眼发直,一见钟情,然后我们就相爱了嘛!言情小说果然骗人呀
你叫什么名字?在林伊大脑刚想到上一个乔段的时候,她便将自己有些宽松的校服用力的抓紧,下巴抬的有点过高的姿势对那个被她一见钟情的男人提问。
我叫徐尘,年二十五,性格算得平和,为人算得厚终。徐尘烟在呆愣了几秒后从容不迫地说到。你可以叫我叔叔。
林伊自然是将后面添加的那一句自动忽略掉了,相差七岁的年龄在她心里瞬间盘算了一番,于是主动握起徐尘的手。呐,我叫林伊,是你未来的夫人。今年十八,等两年你就可以娶我过门了。我是有点着急,但没办法,我们得遵纪守法不是。不过我觉得我们可以先试婚,反正法律没说不让试婚的。
徐尘只能是完全的目瞪口呆,然后突然一阵暴笑。哈哈哈哈
林伊突然开始哭了起来,半张的嘴巴也变成一种委屈到极点的模样,然后和她想的一样,自己娇小的身体落进那个阔别三年但依旧熟悉的怀抱。
你说你出国不是两年嘛?为什么让我等了五年!不是,是五年零三个月零三天!还不准我去找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话没说完,徐尘便伸手将林伊的嘴轻轻捂上,另一只手依然用占有的姿态放在她腰间。
别说话,让我好好看看我的公主,让我好好看看让我思念了五年零三个月零四天的公主。
初春的阳光依然从林伊背后打落下来,像极了当初徐尘见她第一眼的模样。面色潮红而倔强的姑娘。俯身亲吻林伊时,徐尘分明听见林伊在小声地抱怨为什么她计算会少了一天,而鼻端传来的是隐隐的迎春花的香气。
林伊不知道,从他五年前离开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经开始思念了。
遇见林伊的那年徐尘刚从一个贸易公司辞去了经理的职位,而原因去俗气的让他自己可笑。他喜欢的女孩韩静是竟然是公司老板的女儿,而毕业后工作的顺风顺水竟然也全是拜女友的身份所赐。而更喜剧的却是公司老板竟然为他的前途为要求,逼他们结婚。其实,若换成现在的他来考虑问题,也许就不会出现当时决裂。但,更不可能会遇到后来的林伊吧?
他一直说不清当年自己明明在与韩静恋爱,而且是从大四开始,四年的时间,若按常理算起来结婚也并不奇怪。但就是那个一直以自己为中心的女子,却从来不曾想象过与她一起生活的模样。一开始的恋爱便是韩静的主动,而后的相处,事事以他为中心,恨不得捧上全世界给他。很多时候,在他心里韩静不是他女友而是一个亲人,像姐姐的亲人。不会依恋,却也觉得温暖。
林伊喜欢把手塞到徐尘的手里,然后一会又觉得热而争开,每当这个时候徐尘便像个孩子一样再把林伊的手拉回来,越握越紧。
林伊喜欢吃甜腻腻的东西,然后用自己吃的甜腻腻的嘴故意亲徐尘,然后每次的结果都是在落跑时被徐尘反过来拉住狠狠亲吻。
林伊喜欢拉着徐尘安静的走路,偶尔会心里小小地担心太过安静而得不到注意而突然指着天空大叫看!有灰机!,徐尘便会伸手过来将林伊的头发揉乱,一脸纵容地笑着。天知道,林伊爱死了徐尘用他淳厚的嗓音再带上那种宠溺的笑容对她说灰机灰走了,然后把林妹妹掉在了我手心。然后一把将林伊打横抱起来,如同所有情侣一样,把欢乐遗落满地。
林伊喜欢可是,交往一年多以后,突然发现心心念想的全是那个身高只足自己肩膀的小女生。突然不安,有种自己被迷雾深深困住的感觉。于是抛下那个在自己心里似乎变成全部的林伊,顺着公司里的调令,去了美国。
走的第三天,林伊过二十岁生日。
林伊,我向你求婚好不好?林伊手中的锅铲突然停了下,然后回头使劲瞪了徐尘一眼。
餐桌上做着简单的两菜一汤,林伊正将手反到身后想把围裙解下来。徐尘突然将满是尘烟味的林伊抱进怀里,慢慢地溢出一声满足的轻叹。
林伊,嫁给我吧。
林伊用力地摇了摇头,白炽灯的灯光把室内照得如同白昼,然后有点恶狠狠地就着徐尘的胳膊咬了一口我不是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都跟你求婚了么?你难道忘记了?!。圆圆的眼睛瞪起人来可爱的无敌了。
呃,没有,怎么会三十岁的徐尘突然感觉自己在这个女生面前远远不够,内心瞬间升起一种叫做代沟的东西。
那你直接答应我不就好了嘛!我十岁的时候就和表哥打赌了,要是有个男人能够答应我的求婚他就喊我姐姐!哼哼~终于该赢了!哈林伊在徐尘怀里顺着手臂把自己身体转过来与他面对面,吧唧一口,用力地亲了下那个还在状态外的男人。然后推开徐尘,翻出手机开始拨号,动作欢快地如同中了六合彩。
那么,这算是求婚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林伊,对不起,生日快乐。徐尘在林伊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只发来了一条短信,然后电话便一直关机。坐在办公室内的徐尘却是一脸呆相真是出息!用力地揉了揉脸,心里鄙视自己会害怕听到林伊打电话时的呜咽时会忍不住地跑回国去。
林伊抱着手机发了一整天呆,然后在等到凌晨依然没有接到徐尘电话时,才将忍了一整天的眼泪啪啪地掉在绣满向日葵的被罩上。哼,再也不理你了!坏人!话说出来,却是越哭越伤心。
生日后的第五天,林伊从学校的保卫室收到一件从美国寄来的包裹。接过包裹时的林伊,脸上强忍着欢喜的嘟起嘴,从保卫室到宿舍一直不停地碎碎念着我才不会因为收了你的礼物就原谅你呢,哼,才不会!。
而在拆开礼物首先看到的竟然是一张午后时间她躺在草地上睡觉时徐尘给描的素描,她记得当时徐尘叫醒她时便将画收了起来,闹了好久也不曾给她看过。眼泪突然就流了出来,画面上的女生在阳光下睡的安逸,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画面的右下角是徐尘的签名,还有吾爱两个字。
徐尘这个时间在美国已经是半夜,但一时忍不住地将电话拨了过去,抢在徐尘开口前说到徐尘,我原谅你啦,所以你要给我打电话,不然再有下次我就真的生气了哦。还有我爱你。林伊能够听见自己心脏快速跳动的声音,她想,这才是距离赋予的意义吧。而电话那头的徐尘将电脑关上,轻轻喟叹,终于算是可以睡个好觉了。那丫头
说好的两年,一拖却是五年。想来是看清自己的心却也担心林伊过于年轻的心是不是如同年龄一样只是一种迷恋,于是半公半私地一直这样呆在美国。只是这样长长的思念真的让他苦得难以忍受。
时间可以洗净铅华,让我明白自己对你是如何的爱。
很多年后,林伊总喜欢对着自己一双漂亮的儿女说到:以后若是见到喜欢的男子就该直接绑了进礼堂,不要和老妈一样,那样的枯等五年实在不人道。然后徐尘会一脸无奈地扶头,才两三岁的孩子真的能听懂嘛?
阳台上的绿萝用了整整三年时间把所有可以生长的空地都长了个遍,林伊每每带朋友来家里时都会得意地跟人说道,这才叫自然生长的力量。而身后的徐尘总会在晚上入睡前小小地鄙视她一下,你那是懒得吧。
嗯,我是懒得嘛,不然当年看中你以后怎么会那么直接跟你求婚嘛
罗扬是个性格孤僻的孩子。
他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和妈妈,妈妈工作没时间照顾他,罗扬的童年是跟着外公和外婆一起度过的。外公是一位著名的机械修理师,整天忙着和他那些希奇古怪的机器打交道。幼小的他在外公的熏陶下,对于机械电子产生浓厚的情趣。他不爱说话,但只要和那些机械玩具待在一起就感到很快乐,仿佛那些机械具有生命一般。
他十二岁的时候,外公去世了。他留给罗扬的是一个巨大的机械修理间,原来那是外公和他的世界,但现在这个世界是属于他的。
罗扬在自己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机械王国,他是那里的国王,而他的臣民是他从垃圾站里捡回来从新赋予生命的器械玩具和电子娃娃。
在学校里,罗扬是个品学兼优好学生。但他有个坏毛病,满脑子的希奇古怪思想,什么事都想按自己的思维创新一下。在一次化学课上,他将两种不知名的溶液倒在了一起,结果发生爆炸,弄得满教室都是紫色的烟雾。庆幸的是大家都没有受伤。紫色的烟雾升到了校园的上空变成了一团雨云,结果一连三天学校都在下雨。罗扬也因此得了一个造雨师的绰号。
说来也很凑巧,自此只要有罗扬参加的聚会或者活动,天总会下雨。他生活上很邋遢,从来也不带伞,弄得浑身湿淋淋的,这个造雨师就变成名副其实的了。罗扬有种感觉,同学们歧视他,待在他们中间一点也不感到快乐。唯一的快乐,就是回到家待在那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摆弄那些机械和娃娃。
一次,他在外公的旧货仓里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生锈的金属娃娃。有点重,但那是他认为最漂亮的娃娃:全身的漆黑,连脸也是黑色的,上面安着一只有点古怪的电子独眼。在它的背上刻着一排小字:快来拥抱我吧,我会带给你热情!他异常兴奋的将这个奇怪的娃娃带回家,小心易易将它拆散,除去锈垢,修好了断裂的电子版,重新安装了能源电池。整整花了他三个休息日的时间,那个机械娃娃终于在他的手里动起来了。它的举止有些怪异,不过罗扬很喜欢它。他感觉这个娃娃肯定是外公特意留给他的,因为那个娃娃象自己一样的孤单,而且它的眼神仿佛能看穿自己的心事一般。
罗扬每天都会把那个奇特的金属娃娃带在自己的身边,在同学们眼里,他的举止就更显得古怪了。大家猜测,他手里拿的肯定是个诅咒的娃娃。为此,他还遭女生们的白眼。罗扬很委屈,但他不想把自己的孤单说出来,那样大家会更看不起他的。
周六学校里的公益汇演,天又下雨了,不得不延期。大家躲在教室里抱怨的同时,把目光又落在了罗扬的身上。罗扬默不出声的走了出去……
他站在窗前,望着窗外飘雨的世界不由得落泪了。眼泪滴在了金属娃娃的头上,它用那只奇怪的独眼打量着罗扬,然后慢慢的爬出来站在窗台上。它用手笨拙的做了一个古怪的动作,然后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罗扬忍不住笑了。他记得,那是每当外公因为工作忘记了吃饭时常做给他看的动作。这个娃娃肯定是外公想做好送给他的,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做完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金属娃娃一点点的向窗口走去,罗扬看见它圆滚滚的肚子在闪光,那光一闪一闪如同星星一般。靠近玻璃窗的一刹那,金属娃娃忽然变得火一般红亮起来,那亮光竟然融化了玻璃,雨滴落在它身上哧哧的冒烟儿。它用手又笨拙的做了那个动作,指了指自己的肚子,然后象一颗彗星一般飞了起来,朝天而去。
罗扬看呆了。但他感觉眼前这个落雨的世界在渐渐的变暖,阴暗的世界在变亮。阴云密布的天空里突然多了一个“太阳”,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太阳”正用自己的生命之光去驱散雨云。外面的雨越来越小了,所有的人都挤到了操场上观看这怪异的现象。当最后一丝云朵被驱散时,金属娃娃变成一块烧焦了的残骸落回到了地上。
那是外公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望着地上的碎片,罗扬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晴天:
好久就想给你写这样一封信,来表达我对你的思念之情。毕竟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雨水已经沉湎这个村庄太久,太久了。所以,我希望你看准时机,能意想不到的便轰轰烈烈地来了吧!我会很早就起床,在院里等着你的到来,我从此也就告别了慵懒的清晨,睡懒觉的时光。
可是,这么久了,你从没有来过。即使来了,也匆匆地,甚至还来不及看我一眼便走了。就这么突然的,我全身感到一阵凉。虽然我能够透过天空厚厚的云层感受到你的存在,可是看不见你,再怎么欣喜的日子也是空欢喜一场。
我希望你能大大方方地出现在村庄,轰轰烈烈地陪在我身边。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忸怩,躲在云层里,不给我一张笑脸。
山路也盼望晴天很久了,虽然除了人走过,它一如既往静默,却在雨水长久的浸泡中,变得面目狰狞,一个脚印踏去,似乎都有收不回来的危险。幸好也有大胆的人,尽管在这无休止的雨天,也远道而来担这份风险,生活这条流水线,也随之约拉越长,长到无可估量,无法掌握尽头。
天上的雨,无疑是多加了一份风险。悬崖峭壁间,步履蹒跚,手中还有一把沉重的雨伞。
尽管雨水的重量并不是压在一个人身上,可生活却让每个人都增添了些许忧愁。雨丝绵绵不绝下,真似愁丝好个长!雨在担负着它的使命,而宣告使命终止的晴天,迟迟未来。
晴空万里,万里晴空;天地浩瀚,一览无余。这是尽可能在晴天能够做的美差事,但这雨天淅沥无望,也只有空想几分残存的美好了。那时鸟步阔越,那时半夜清明,那时风高云淡,那时掷步闲田。
如今,这凌乱成屋檐前的一滩泥。倒叫雨滴轻快地敲在芭蕉叶上,滴答滴啊,时间就这样流逝地不厌其烦,眼睁睁看着万象随这雨天凌乱,半黄半绿的叶子伸在枝丫上,眼看就要落了,还高高地直指天空。
雾霾夺去远山的风景太久,展眼望去,朦朦胧胧。停在枝上的鸟,也丝毫不发一丝动静,将这边企盼知晓消息的我告知。晴天,你什么时候来?不管你什么时候来,在雨中潮闷的心总已盼望了太久。
希望有心的你,不肯辜负我的每一份企盼,将我承担!
寄愿人:无非
20xx年9月24日
岁月,是生命用成长的方式累积起来的。
花好月圆与岁月无关,却是生命愿意持有的理想的本真形态。
热闹的开始,蛮荒的结束,是随缘,也是归宿。鲜活的世界,真相一样鲜活。人们探究过往,无非对将来心存希望。
时光杳无踪迹,美丽却总令人惦记。这不是因为难忘,而是因为感伤。就如现实本无对错,而我们却要为此选择立场。一些事情,世人避讳莫深;一事现象,我们无从考据。这不是世界本来神奇,而是有时我们刻意隐匿。天地没有秘密,只有玄机。斗转星移,时序变迁,无关纪念,无关箴言。人们缺乏智慧,一定是他们太过相信不该相信的流言飞语。宇宙的昨天、明天,信仰和理念,就是一种概念,一种表象,像过往的云烟。
因为短暂,所以生命盼望益寿延年;因为目光短浅,所以我们特别在乎自己的发现。人生有无数的迷局,根源不在环境,而在心地。过多地迷恋自己的视线,无异于坐井观天。
天和星一直都在,却不会用年月记录久远。它们从哪儿来?家住何方?类似的追朔,只有企图,没有回响。那些离我们似乎很近的真相,也根本不可能给我们带来基因的改变和破除宿命的曙光。
春天来了,万物萌发,同样是一种行踪诡异的幻觉。就如同我们曾经日夜守护的河床,我们坚信,流淌无所不往,而那些漂亮的漩涡就等同于情商,走走停停,生生灭灭,结满恩怨,连着过往。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种随机的生亡,从不为尧,亦不为纣。生命是否有永恒和美满,季节说了不算,信念说了也不算。如何出生,何时开放,为何获取阳光,为何奔赴刑场无法考量,也不能改弦易张。
一切源乎本能,定数只限于我们释放的烟雾。十月怀胎,不是人们乐意接受苦楚,而是生命孕育确实需要征途;追求理想,不是人们企图获取能量,而是无力改变现状。海枯石烂,天长地久,并非天方夜谭,而如果用来显示超人和勇武,那就是典型的狂徒。很显然,我们理解的世界有着太多的光明与黑暗,可追求光明,逃避黑暗却并不能让生命得到品质上的彻底改观。
很多景致,我们过目不忘;许多声音,我们充耳不闻;很多琐事,我们心存顾虑;不少方便,我们留作悬念。是智慧?还是顽愚?同样的答案,还是会生出无穷的结局
生活是一种状态,生命的经历,晴晴雨雨。这不是选择,也不是放弃,而是回归本质。就如爱情或者幸福,有人忧心,有人欢喜,但通常,人们不会相信,自己的善意是因为这世界充满不为人道的秘密。
左手幸福,右手晴天,这是生活的理想,也是自然的一种释放。世界着实宽广,人们对世界抱有太多的念想,其实也可以原谅。生命的状态,无论未来还是过往,从没给人埋设过罗网,只因情非得已,所以,我们很难正确面对眼前雾霾滚滚和遍地狼烟。
左手和右手,从未离开过我们的身体,就像幸福和晴天从未消失在前方一样。左手幸福,右手晴天,这是自然的一种暗示,可以看作生命中美好故事的最佳结局。
精彩,因人而存在,为变化而呈现。
变化无数次,精彩一瞬间。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每时每刻都发生精彩:
为成功而笑,为悲伤而苦;酸甜苦辣,喜怒哀乐,都是生活的精彩展示。
只要我们精心观察,细心发现,用心品味,就能时时感受精彩。
孩子在不经意间长大成人;
母亲在不经意间变得衰弱;
我们不经意间也慢慢变老;
蓦然回首发现我们居然不再年轻。
光阴荏苒,岁月蹉跎,但人的生命的过程,就是精彩绽放的过程。
在生活的今天,每个细微的变化都是精彩,值得回味。
万紫千红、争奇斗艳是花的精彩;
绿树成荫、枝繁叶茂是树的精彩;
高山流水、奔向大海是水的精彩;
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是天空的精彩;
风平浪静、水天一色是大海的精彩;
优美风景、如诗如画是大自然的精彩;
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是人生的精彩;
桃满天下、学业有成是老师的精彩;
出人头地、金榜题名是儿女的精彩;
教育有方、家庭和睦是父母的精彩;
丰衣足食、硕果累累是农民的精彩;
民族团结、和谐相处是社会的精彩。
精彩,无处未有,无处不在。
可对人来说,我们既要看到成功的喜悦,也要看到努力的艰辛!
从简单平凡中发现复杂的伟大。
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为生命的精彩而欢呼,为生命的无奈而高歌。
所以说,人生是精彩的。
让我们留给人世间每一刻精彩吧!
《体验》
体验,就是亲身经历,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
记下生活给予的一切体验:
美丽的与丑陋的;
深邃的或肤浅的;
欢乐的和朦胧的;
伟大的同渺小的。
一切际遇都是体验;
一切体验都能丰富心灵。
生活是伟大的母亲,她以无微不至的体验充实着生命。
失败使我们体验成功的艰辛;
挫折使我们体验顺心的珍贵;
困难使我们体验满足的欣慰;
胜利使我们体验欢喜的热泪。
我们的心灵是用来感应世界的真诚。
在生活中,我们应当放慢前行的脚步,宁静细心的体味一切一去不复还的美好境界。
我们把一切际遇都看成一种体验,从容的面对变幻莫测的人生。
艰难的际遇能毁灭天才,亦能成全天才。
感受是体验的初衷,只要你有亲身的感受,才会有深刻的体验。
没有根据就没有发言权,这说明了体验的重要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对体验的一种最高延伸;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体验的起码标准,使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循的行为准则。
若你对复杂的环境人事麻木不仁,则势必失去许许多多体验的滋味,那是极为可悲。
任何事物都蛰伏着某种深层次的价值,问题在于你有没有那种挖掘意识;
全身心投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精心耕耘自己拥有的独特体验。
当美好的事情接二连三出人意料的不期而遇时,最刻骨铭心的记住在坎途中曾有过种种机遇;
留给人们难以忘怀的体验。
一次际遇,一次感受,一次体验,会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
我们从中体验社会的和谐,生活的美好。
永远体验,我们就会拥有坦然的心态,从容的看待,健康的心灵。
这样,我们的人生一定会绽放出灿烂而阳光的笑靥!
那段时间,因为感情,我整日整日地沉沦,感觉我的世界从此就这样了,直到认识他,一个叫静的男孩。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做设计工作的,那次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无意间摇了摇微信,于是我们认识了。在后来的聊天中,我对这个陌生人说了关于我的故事,说了那些我不敢跟身边人倾诉的情感,因为我觉得即使他觉得我可笑我也看不见,没有那些累人的压力和负担,可是他对我说:这个世界,没有忘不掉的过去,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就这样一句话,让我觉得这个男孩至少不是坏人,慢慢的我们两个就像是老朋友那样,分享彼此的快乐和悲伤,我总是在难过的时候告诉他我的心有多痛,把我心里积压了很久伤痛一页一页翻出来给他看。有一次我问他:我跟我男朋友曾经那么相爱,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我该如何振作?,但是他只给我回来个笑脸,过了好久才说带我去个地方,找我要的答案。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一个晴天的下午,我不知道为何自己会信任他,一点防备都没有就去了,他给我的感觉是文静而且忧伤,绝对是个有故事的人。一路上,他认真地开着车,话很少,也没告诉我去哪里,我也没问,车里一直重复着杨冰冰的《重新再来》,气氛安静而忧伤。大约一小时左右,他说到了,我下车一看,身处一个很大湖边,清澈的水拍打着白色的沙滩,那一刻,我像是一个久困樊笼被放生的小鸟向往蓝天一般奔向湖边,脱掉鞋赤脚站在沙滩上,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凭微风吹乱我的头发,任凭湖水一次一次亲吻我的脚趾,呼吸着纯净的空气,听着水拍岸边发出的声音,突然觉得身心从未有过的轻松,一切的烦恼和痛苦似乎都随风而散,只留下一个简单而鲜活的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他的声音惊醒,递给我一块石头,我不解地接过,看着他,想知道给我石头做什么。他说:就把你手中的这块石头当成你心里的痛苦与烦恼,用尽你的全力把它扔出去,能扔多远就仍多远吧。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微笑走开然后坐在沙滩上,我内心有点鄙视这种小儿科的游戏,我想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但还是按照他说的做了,石头抛出入水的那一瞬,心亦如湖面一样泛起一圈圈涟漪,那些压抑好久的辛酸也荡漾开来,冲击着我的心灵,于是我发疯似的抓起石头,一块一块扔进湖里,嘴里还吼着自有自己明白的言语,西斯底里地发泄着藏在心底的情感,直到累得跌坐下后再也爬不起来。我闭着双眼躺在沙滩上,所有的坚强像是决堤大海,我哭了个天昏地暗。
他坐在我身边,没有劝我,任我放声大哭。等我不哭了他问我:哭累了吧。我没理他,因为我已失去思考的能力了。此时我发现已是黄昏,夕阳的余晖笼罩着周围的一切,安静而祥和,我的心也从未有过的平静。也许是不见我答话,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回头凝视远方说道:人生起起伏伏是难免的,所经历的苦难只是为了增加生命的厚度,生命就像这湖面,一切的波涛汹涌最后依然会归于平静。也许很多事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也许很多时候我们会失望会迷茫,对于生命里的磨难,重要的不是结果如何,而是过程以及你选择如何面对结果,没有谁帮得了你,只有你自己救赎。心若向阳,便是晴天。
是的,没有谁帮得了我,只有自己救赎,心如向阳,无所谓悲伤。我突然惊醒,这段时间以来做了那么多无意义的挣扎,只是自己放不开自己,自己选错了面对的方式,现在试着把心放开,发现我的阳光依旧灿烂,我的世界依旧精彩。
回来的路上我问他:可以讲讲你的故事给我听吗,我也想像你一样拥有一颗强大的心。他说他记不清过去的事了,只记得现在和以后了,还说他并不强大,只是经历多罢了。
后来我才明白,他是在告诉我:对于过去的事,开心也好痛苦也罢,都只是回忆了,我应该珍惜的是现在和将来,而不是困在回忆里,我们没办法回到过去,但是可以主导现在和将来。
回来的第二天他便离开了这座城市,回了他的家乡,直到现在我们再也没有见过。现在我的生活充实而幸福,我很感激这位仅有一面之缘的朋友,在我人生的低谷敲醒我,让我重拾生命的希望,我会永远记得你说的那句话:心若向阳,便是晴天。
他意识到了,在没有遇见她之前,他的内心一直都很孤独。
在此之前,他一直呆在这个小城市里,从小学,初中,还是现在所读的高中,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城市。在老师的眼中,他确实是一个好学生,每次的考试都是名列前茅,他的父母也多次在朋友,亲戚面前赞赏着自己的孩子。然而这一切对于他来说,似乎都不意味着什么,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使是快要临近的高考,他的内心也是平静如水,只要做好属于自己该做的事就行了,这是父母经常对他的说的话。然而事实上,他也确实是这样做的,从小到大,无不遵循着这个规律,除了学习,并没有在意身边的风景。
在学习困乏的时候,他唯一的乐趣就是一个人坐在窗前的小床上,听些老歌,发呆,或者拿着铅笔在纸上画画,或者,也说不上是画,只能算是涂鸦。现在是冬季,这个冬天的小城里有很好的阳光,他可以选择在连续学习了很长时间,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回到这个熟悉的窗前小床上,小憩一会儿。
他的学习和生活就是这样平静的过着,平静的如同家乡的小巷,永远都不会有大的事情发生。
高考备战的日子是艰辛的,但也过得很快,时间不知不觉中来到四月。四月里,这个城市的天空不是那种蔚蓝,是淡淡的蓝色,那种让你看到就会忘记无尽忧伤的颜色,片片白云游荡在空中,最后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远处的树木也在这个季节里孕育出了一种不一样的绿色。这是每天早晨的他醒来后看见的风景,透过三楼半开的窗,能听见不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在洁白而又古老的建筑之间来回的荡漾,还有楼下那个新建的公园,晨练的人们伴随着风的声音缓慢的做着着舒展而又优美的动作。
终于,他看见了她,站在一座小石桥上,桥下流淌着静静的河水,看的出来,她拿着画板,正在写生。
她正出神的望着周围的美景,两弯眉毛像这四月里新发的柳叶,优雅的从额际浮现。他喜欢读《诗经》,喜欢桃花为面,柳叶为眉,秀发如云的女子。而这种影子似乎在她的身上出现了,虽然没有长长睫毛的大眼睛,但单眼皮下清澈的明眸也着实迷人,或许是注视远方太久的缘故,她的眼神里多了一丝疲倦,可依旧那么明亮,像高山上的雪莲。她拥有传统东方美女的鼻子,但没有柔情的江南女子的樱桃小嘴,或许,这样的嘴是美的,但太多了则索然乏味。而她的嘴正是他所欣赏的,精心细腻,柔软润泽,但好像又带着几分傲慢和坚强,不知为何,她笑了,像清晨的第一米阳光,配着那淡雅而又高贵的白裙,纯粹的无可挑剔。
这一面来的简单决绝,这一面来的猝不及防,他的内心受到了一丝震撼。就这样,痴痴的倚在窗前,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她,或许,他希望把她镌刻在自己的梦中。
也是因为这样,他忘记了时间。在火速赶往学校的路上,他还是刻意经过了她的身边,二人对视了第一次,她看见了他,会心的笑了一下,而他,脸上却泛起了红晕。
第一次,也是上学来的第一次,他被老师罚站了,原因是说不出来迟的理由。而这一天站在后面的他,却一直沉醉在早晨那一刻的相见中:那甜美的笑,和那飘荡在眉间的清纯。
此后的每一天,他最期盼的是早晨,期盼在睁开眼打开窗的第一时间,看见那道美丽的风景。当然在他的心里,最期待的是风景里的人能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美丽故事。
为了这样一个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美好期待,他开始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目标。他的学习变得更刻苦努力。因为他知道,每天的努力都有最好的回报等着他。也许,在成绩稍有不太如意的时候,浮现在脑海中她那甜美的笑就是对他最大的鼓励。他还想像过,等高考结束,金榜题名时,来和她共同欣赏每个清晨的风景,画出每个清晨不一样的色彩。这样的场面,时常出现在他的梦中。所以,当所有高考学生都期待时间能过的慢一点时, 他期待时间可以走的快些。真的,他的内心有很大的向往。
终于,如约而至的高考时间快到了,后天就是高考,学校通知高三学生开始放假,他回到了家,又坐在那个熟悉的窗前的小床上,看着窗外的风景,想象着明天早晨的美好。
第二天早晨,没有上学的他依旧起的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那片风景,还是和以前那样美好,看着风景里的人,憧憬着风景里的故事。
高考之日,他起来打开那扇窗,发现她并没有来,此时他困惑了,怎么没有看见她?他又看了看其他的地方,也没有,或许是因为有事?生病?他的内心给出了一些能够敷衍自己的的理由。但事实如此,她确实没来,高考即将开始,他不能为此而左右自己的心情。
两天的高考过的很快,当别人都还沉浸在意犹未尽的考试中,他却处于苦苦的相思里,两天,她都没有出现!这种静默的等待,最终变为焦急的顾盼,任他搔首颦眉,抑是踟蹰徘徊,依旧盼不到一个曼妙的身影。或许她真的有事,耽误了,他一遍遍的对自己重复。因为他害怕那风景里的主人公真的会消失。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往往你最怕什么发生,什么就会发生。风景里的她再也没有出现,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早起,希望几个月前的那种美好可以重新出现,希望后的无限失望,失望后又期待这种希望,这种恶性循环一直持续到他上大学开学的那一天。
在大学里,除了学习之外的他还养成了喜欢读诗的习惯。每逢星期六的时候,他喜欢泡在X城市里的图书馆内看各种诗集,其中最喜欢卞之琳的《断章》,每次读到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时,他总会莫名其妙的笑,有时他也不清楚自己笑的原因,只是知道时间过去了,那中相思的冲动也随记忆风化了,但梦的内容回想起来依旧甜美。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放假的他回到了家,又重新回到那个熟悉的位置,窗前的小床上。只是这次,他没有像以前一样去开窗。
在这个城市里,每年都会有一个画展,今年在夏季举行,他虽然不太会画,但很喜欢欣赏,所以兴致勃勃的他和几个同学就来到了画展中心。这里,画的品种很多,有鸾飘凤泊的水墨画,有典雅厚重的油画,他正聚精会神的欣赏着。突然,他的同学大喊道有一幅油画上的人物是他,他茫然,于是走到了那幅画前:郁郁葱葱的数木,熟悉的大理石桥,淡淡蓝色的天空在远处消失在地平线,几只鸟儿飞翔在空中,仿佛能听见它们的欢呼雀跃。一个男生,正匆忙的骑着自行车,脸庞微微泛起了红晕。这,这确实是他!他,又一次感到茫然!
在习习凉风的陪伴下,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他来到了家,天色已经黯淡了下来,月亮捡起了昏黄的容颜,慢慢爬上了窗格。他又一次翻开了卞之琳的《断章》,看见去年写下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想在后面继续提笔写些什么,却又不知道如何下笔。
在这样的思考中,他正静静地失眠
犹记得,当时是在情人节那天来的学校,找来了一大堆书,在一楼那个此时无人占座的空调间占了一个最里边的位置,那时候觉得应该这个学期那会是我的固定位置。后来,现在,我的固定位置是在四楼,跟小伙伴一起来到了四楼。说实话,四楼很热,但是它比较自由,不像一楼那样,考研的人很多,以至于你咳嗽一句,很多双眼睛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你一眼,让你觉得不好意思。四楼吸引我的,是这透明的电梯,这是我最钟爱的一种电梯,可以很好的欣赏风景,尽管看多了没有什么特色,但每次的心境可能是不一样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突然联想到卞之琳的这首经典诗《断章》。
如今果断地乘电梯而下,去一楼,找寻那一堆被压在最底层的、当年用来占座的书,你多久没去,位置上自然被新书新面孔覆盖,正常!
可能四楼能让我练就一个更心静的状态,所以这里应该不错。可能如果我天天都来这里签到一趟,这个习惯便会很好,只是我对自己要求不高,所以放纵了懒惰的滋生,所以惭愧!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1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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