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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在爱与喜欢的边缘深情相守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让我们在爱与喜欢的边缘深情相守",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在一个不经意的夏天里,我们在时间的流水线上不期而遇,你飘然而过的那一刻,我被你灿烂的笑容感动了。从此,心中纵生出无限的遐想

时光流逝,岁月匆匆,转眼间秋天来了,我们不约而同地进入到一个如诗般美妙的季节里去了

就在这个容易令人动情的季节里,我默默地喜欢着你。喜欢你那份开心爽朗的性格,喜欢你甜美悦耳的笑声,喜欢你写下的每一句动人的话语,喜欢你娇姿撩人的身影

也许,这就是前世的约定,今生与你相逢相识

然而,万般的喜悦,终挡不住这般的无奈,你我的相逢竟不在刚刚成熟的年龄。就这样硬生生地生出了相见恨晚却心灵相通的情愫。我恨君生迟,君恨我生早。从此,惹出千般烦恼万般愁

也许世上有许多命定的情缘,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没有谁会逃过命定的情伤qg13.coM

在茫茫人海中,命运已注定我们没有了朝朝暮暮的相伴,没有了生生世世的永远。不会有执子之手的浪漫,不会有与子偕老的誓言,不会成为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连理。有的只是如痴如迷的心潮澎湃,只有我恨君生迟,君恨我生早的哀怨

诚然,哀如此,怨也如此,终是挽不回命定的情伤。面临情感与道德,我们进不能,退又不舍,所有的心痛与无奈,占据了我们的心,在若远若近的距离里,在情感与理智的较量中,在爱与喜欢的边缘上,让我们将心痛沉淀,微笑着,彼此欣赏,彼此倾慕,让彼此的关注渗入彼此心灵的最深处,不再放纵我们的感情,只在网络中做一生一世的知己

舍掉爱,让我们只做点缀彼此夜空的星星。纵使我始终不是你夜空中最亮的那颗,但是我会守着一份永恒,给你夜夜清辉。我会以我的睿智,我的灵性,穿过生活的喧嚣,走进你的心灵。用一种彼此都能会意的语言,与你进行心灵的长谈

当你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我愿当你忠实的倾听者,我用善解人意的平和,安抚你的烦躁。当我遭遇逆境时,只求你全力陪我度过难关,把所有的开心带给我。我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你的微笑就是我的微笑。就让我们这样惺惺相惜,心心相印地,陪伴在彼此的生命里

在逢年过节时,让我们依靠网络捎去彼此的问候与祝福,让彼此知道对方深情的牵挂。我的悲伤中有你的忧愁,你的心酸中有我的惆怅,你的泪光中有我的爱怜,我的落寞中有你的抚慰

就让我们这样粘粘稠稠,心甘情愿地在爱与喜欢的边缘深情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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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与你一起相守的日子


早晨你在家休息,而我要去上班。那一刻,我有些对你依依不舍,我对上班有一点儿不情愿,和你说了好几次:老公,我上班了。可我的脚却不爱挪动,以至于磨磨蹭蹭坐的小客来的学校,领导统计查岗仅差一分钟我就迟到了。

早晨你上山回来,两手拎着菜去卧室寻我,那一刻,我知道有些木讷的你其实也同我在乎你一样在乎我,我心足矣!

耍娇地躺在你的腿上看电视,一起品尝水果,一起牵手散步,一起相拥而眠。喜欢看着你笑,喜欢看着你品酒,喜欢你对我的宠。

那天中秋,你早早去早市,破例拎回了一堆螃蟹回来,下午还给我买了虾爬子,你说:一年就过这一次节,随便吃个够。而你一个都没吃,你就那么看着我一点点品赏、饱餐,呵呵地笑着看着我吃:呵呵,好吃吗?有啥吃的?

嗯,好吃!我像个贪吃的孩子一点点剥吃着

呵呵,那就可劲吃吧。你就是这么可人,只要我喜欢,你就满足我。

你还领我逛了街,这个节日很美满。尽管我没能和爸妈团圆上,但由于你的好从不让我空落。

每个人自觉不自觉会和周围对比、比较,那么你的好又是哪里呢?当我和你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当我和你一起散步的时候,当我能够体味到幸福的时候,当我选择你和你死心塌地的时候,当我对你的思想和爱恋更稳固的时候其实你最大的好就是每天都陪我!真的,这是任何其他人给不了的,无法给予的。而你做到了,你用全部的业余时间陪我,并用心呵护着我,一直在乎着我:我不经意说的每句话你都放在心上,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不用嘴伤害我,从不用行动刺伤我。你文明,严于律己,你善良,有爱心。我们组建家庭,好像你是为我而活着,大多可着我,心疼我。你真是大好人,大善人。咱家的床垫是你买的,就连床套都是你套的。我一做饭都不对味儿,那一刻,我很惭愧!我不是好女人,也不是好妻子。我只是你的一个小累赘,是你身边的一只小懒猫,一只只知道会叫的鸟。一个只知道享受你的好的小女人。

今生就让我贪恋你的好,贪恋你的爱吧。来生,让我去学厨师,去学司机,去学来好好照顾你、服侍你吧。

让那些帅哥、情商高的都见鬼去吧,何况那些本来与我无关。还是珍惜咱们俩平平淡淡却温馨、温暖的日子吧,彼此取暖,互添力量。只求身体健康,只要平平安安。珍惜每一个相守的日子,让我们平平安安、开开心心过今生!

因为爱情,分与聚不会让我们忧伤


深情恋人悄然隐匿

2008年初的一天下午,天气非常寒冷。金晓丽下班后,坐公交车赶回位于武汉市尤李村的出租屋。男友胡旭峰因为撰写博士论文,连续熬夜,正在生病。

下了车,金晓丽急匆匆赶往租住屋。远远望去,只见那幢小楼浓烟滚滚,有人大声喊:不好了,着火了!金晓丽心里咯噔一下,一边急步奔跑一边呼喊男友的名字,可人群里哪有他的身影?

他正在发烧,人迷迷糊糊的,肯定没跑出来。金晓丽想冲进去救人,可有人拉住她:你疯了,火这么大,冲进去会烧死的。等一下,消防车马上就到了!我男友还在里面,一秒钟都不能等啊!金晓丽从别人手里抢过一桶水,从自己头顶浇下,然后一头扑进火海。

几分钟后,消防车赶到。很快,消防员抬着昏迷的金晓丽冲出来了,因为她昏倒在卫生间才幸免葬身火海,但屋里再无别人。

此时,一个年轻男子向人群走来,听见旁人议论:这女孩真傻,硬说她男友在里面,拼了命冲进去救。男子顿感不妙,丢下手中的购物袋冲到担架前一看,不禁失声大喊:晓丽,你怎么了?原来,这名男子正是胡旭峰,他下午退了烧,头也不疼了,就去外面买菜,想给女友做顿好吃的,返回时却看见人们正在救火

昏迷不醒的金晓丽,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检查,她的面部和身体均有烧伤,烧伤面积达30%,尤其是腹部,医生鉴定为二级烧伤。经过5个多小时的手术,烧烫坏死的肌肉组织全部清除,金晓丽脱离了生命危险。隔着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窗,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友,胡旭峰心痛地流下眼泪。

胡旭峰19岁时,考入南昌大学电子工程系。在校期间,他到老人院做义工,期间结识了大一中文系女生金晓丽,两人成了一对情侣。2001年秋天,胡旭峰考取南昌大学研究生,2004年成为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士生。金晓丽本科毕业后,随男友一起来到武汉,在一家电器公司谋到一份文员的工作。

出事第二天,胡旭峰父母和金晓丽70岁高龄的爷爷赶到了武汉,两家人凑了12万元给金晓丽治病。几天后,金晓丽转到普通病房,她全身仍缠满绷带,只露出嘴巴和眼睛。见到胡旭峰时,她张开嘴,轻声说:你没事,我就放心了。胡旭峰的眼圈红了。

两周后,金晓丽全身的纱布拆了,左脸留下一块巴掌大的疤痕,身上留下大面积疤痕。主治医生告诉胡旭峰,因为金晓丽腹部烧伤,皮肤失去弹性,以后难以怀孕生子。听到医生的话,大家的心情异常沉重。

出院后,金晓丽辞了工作,每天躲在屋里不肯出门。尽管胡旭峰在女友出院前就把家里的镜子全扔了,但金晓丽还是找到一只粉盒,从粉盒的镜子里看到了脸上的烧痕,她歇斯底里地砸碎粉盒,抱头痛哭。胡旭峰安抚女友:医生说,等过几个月你脸上的疤痕长成熟,就可以做修复手术。

不久,胡旭峰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为了筹钱给女友进行后续治疗,他放弃在高校当老师的机会,应聘到汉阳一家水利工程公司做设计师,月收入7000多元。为了多挣钱,他每天忙到深夜。好几次,金晓丽夜里醒来时,发现男友趴在桌上睡着了。凝视着男友疲惫的面容,她觉得自己成了他的累赘

2007年春节,胡旭峰带着金晓丽回老家过年。一天晚上,金晓丽无意中听到胡旭峰的母亲对儿子说:她将来不能生孩子,胡家就你一个独子,你总不想让胡家绝后吧?那一刻,金晓丽决定离开胡旭峰。

大年初二,两个人一起回到金晓丽的老家盐城。假期结束后,金晓丽说自己想再陪爷爷一段时间,让胡旭峰先回武汉。返回武汉不久,胡旭峰便收到了金晓丽的信:这一年多里,你为我吃了很多苦,这份情,我永生难忘。我不能为你生孩子,这是我最痛苦的事。我更不想看到,你身为博士,为了我过得那么辛苦。我去了一个偏远美丽的地方,你不用找我。如果你爱我,请忘了我,好好生活下去。

胡旭峰马上给金晓丽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他简直快急疯了。周末,他匆匆赶到盐城,询问金晓丽的下落。金晓丽的爷爷被胡旭峰的诚意打动,说出了孙女的去向。原来,金晓丽参加了江苏一个机构组织的大学生支教团,随团到贵州去了。

博士千里寻爱到深山

胡旭峰前往贵州寻找女友,他先坐火车到贵阳,又从贵阳坐长途汽车到从江,再徒步前往那个叫大塘的小山村。天下着雨,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好几里山路。傍晚,他来到了大山深处的学校。

胡旭峰找到校长,自我介绍是来支教的志愿者。他打听到金晓丽的住处,迫不及待地去找她。来到一个小木屋前,透过开着的窗子,胡旭峰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友。她正坐在昏暗的屋子里做刺绣,神情落寞而寂寥。

胡旭峰鼻子一酸:晓丽!金晓丽转过身,望着满身泥泞的男友,眼泪夺眶而出:你怎么来了?

胡旭峰恳求道:你跟我一起回去吧,我要挣钱为你整容,就算你不能生孩子,我也不在乎,你明白吗?金晓丽强忍住内心的激动,冷冷地说:你如果留在这里,我就走!两人僵持不下,最后,金晓丽妥协了:你可以留下,但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们的过去,否则我会马上离开这里。胡旭峰答应了。

胡旭峰和支教老师们打成了一片,白天教孩子们学习,晚上聚在一起玩。金晓丽从不参加大家的活动,不上课时,她总是把自己关在小木屋里。

胡旭峰的到来,引起了一个女孩的关注。她叫谢曼,来自广州,家庭条件很好。谢曼身材婀娜,长相甜美,追求者甚多,但心高气傲的她一直没有遇到心中的白马王子。胡旭峰儒雅稳重的气质,深深打动了谢曼。

金秋时节,一年一度的苗族庆祝活动开始了,老师们到寨子里和苗家人一起欢庆。苗家青年人穿上了节日的盛装,载歌载舞,互相对歌,倾吐爱慕之情。谢曼加入了苗家女孩的队列,唱起了情歌。有人打趣她是唱给胡旭峰听的,便鼓动胡旭峰对唱。热情的苗家小伙自告奋勇地教胡旭峰唱歌,胡旭峰只好硬着头皮唱了几句。谢曼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等着胡旭峰向她表白

周末,大家相约去山里野炊。胡旭峰想陪伴金晓丽,推说有事不去了。傍晚,大家返回学校时,看到胡旭峰和金晓丽坐在山坡上,胡旭峰搂着金晓丽的肩。大家不解:胡旭峰怎么会看上这个性格孤僻的丑姑娘呢?谢曼觉得颜面尽失,对金晓丽生出怨恨之心。

几天后,谢曼去保管室领办公用品,恰好碰见金晓丽,她没好气地说:你凭什么跟我抢,你凭什么跟胡旭峰好,就凭你这张脸吗?金晓丽的脸涨得通红,她扭头冲出了保管室。

事后,胡旭峰去找金晓丽,想好好安慰她一番。金晓丽不在宿舍,桌上有一封信:谢曼很爱你,你也对她有好感,你们俩很般配。我们的缘分,其实早该断了。我走了,希望你好好爱她。

胡旭峰急得寝食难安,向校领导递交了辞呈。得知胡旭峰要走,谢曼再也顾不上自尊和矜持,对他说: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我爱你,我不放你走!胡旭峰只好将自己与金晓丽的故事和盘托出。谢曼惊得目瞪口呆,她连声说着对不起

胡旭峰通过各种渠道,终于打听到金晓丽的去向。原来,金晓丽有个远房亲戚在上海宝山区一家工厂当负责人,金晓丽去那里上班了。()

30万整容还你最美新娘

胡旭峰来到上海,见到金晓丽。金晓丽说:我离开,是想成全你们,因为谢曼很爱你。谢曼也来到上海,她真诚地向金晓丽道歉,并且表示愿意帮助金晓丽整容。谢曼的肺腑之言打动了金晓丽,她接受了谢曼及其父母的资助,也接受了胡旭峰坚如磐石的爱情。

几个月后,胡旭峰和谢曼陪金晓丽来到上海一家医院。医生说,金晓丽的面部容貌可以通过植皮得到修复,加上腹部疤痕修复的费用,大约需要30万元。

由于疤痕增生较明显,须采用植皮术。根据金晓丽的创面情况看,从她自己身上取皮困难。胡旭峰决定为女友捐皮,最终,医生取用了他的头部皮肤为金晓丽植皮。胡旭峰忍着剧痛,在一个月时间里连续做了三次捐头皮手术。

10天后,医生高兴地宣布:移植到金晓丽身上的皮肤全部存活!等她腹部的新皮肤完全长出并稳定成熟后,只要孕期控制胎儿体重,她完全可以顺利生子。

12月初,这对情侣回到武汉。胡旭峰在光谷科技开发区的一家台资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而金晓丽则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小店。他们要努力工作挣钱,早日把做手术的30万元还给谢曼一家人。

20XX年初,胡旭峰和金晓丽在江西奉新举行了婚礼。谢曼做为伴娘,出席了婚礼。望着三个年轻人充满朝气的脸庞,听着司仪讲述这段美好的爱情故事,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默然相守,寂静喜欢


如果,可以让光阴走的慢一些,且容我一路捡拾落花,待寒冬将至,做柴,煮茶,相互取暖。有些念,必定在心里,不贪,不怨,长长久久,与血脉相连,若相思绕肩。

题记

风,只是绕着季节打了一个旋,秋天,就已经凉了。我说,那种凉是清透的,如早晨绿叶上的一层薄薄的霜露,反复地从心的田野里凛冽着辗过。于是,墨色跌落指间的时候,写出来的字也清瘦了许多。最常写的句子是隔着岁月等,等月华初起的湖面,等薄风绕肩的缠绵,等白云层叠的悠远,等光阴丰盈的惦念,如此,就等老了天光,等旧了华年。

当音乐缓缓响起,我仿佛再一次撞上了那个遥远的花季,那个青葱的少年,也曾是临风玉树般的挺立,为我遮过风,陪我淋过雨,如今,早已消失在人海里。手捧一帧泛黄的书页,静静的读,读花间拾的梦,读风里来的信,终了,我知道,我只是在读着那一年的相遇,曾经是烟花一般的美丽。

多少素净恬淡的想念,无非是我在你眼里,你在我心里,默然相守,寂静喜欢。某些感觉,如果时间忘记了给你,千万别去索要。因为有时候,想象会比得到更加的美好。

隔着一丛远山,谁为我画出了念,惹出了泪珠儿绵延,渲染了指间的秋水长天。我用一缕花的浅香,将岁月的裙裾绣满,用无比温热的语言,抚过白云深情的唇边,执意走在风的发端。那个走远的人,那些搁浅的画面,好似光阴寂静的沉淀,用一首歌,便唱老了流年,如岁月飘零的花瓣,从眉间,又到心间。风过,留白,花落,尘香,某些情感终需要妥善收藏,才不会被时光遗忘。就如我在黎明时写下的诗句两行,和着秋色微微的清露几点,以及盈握在手的暖茶半盏。那芳馨清澈的流韵,缓缓抚过四季的静美,渗透过心的筋脉,点点滴滴潋滟了经年。

可以,在凉风清透的岁月里不语,任凭眼角的时光独自游离,不过一个转瞬,看光阴忽老,看白驹过隙。若是,只如此这般,能够守着自己于烟火深处老去,将几多稠密的岁月都尘封入花的香息,某些情节,放在心里反复的深忆,与我而言,也是眸中写满的期许,足矣。那通往原乡的城门早已紧闭,深锁的故事不复往昔,就连云影的踪迹都无处寻觅,不如,在芳华渐老的片刻里安置好临水照花的情意,一念放下,纵然凉薄,亦是万般静寂。

生命,无非是一种繁简交错的过程,若是,能够清除杂乱,让一些悬而未决的念,疏而未离的远,都悄然凋落在眉端,又被我一一捻起,和着清凉写下,每一句,都不再影射那些走失的片段。记忆,从此搁浅,往事,都交付与南飞的雁,这一季情缘,也不过就是走在路上,我与你,偶然的擦肩。

某个清晨,还是会早早的醒来,用心思去反复打量昨夜梦里的记忆。那些花木深处,被露水潮湿的段落,在清秋的素净里显得格外的醒目。一段光阴,或许会在行走的途中被遗忘,一种植物,也或许在季节的繁衍里渐次凋落,然而,我说,我与你的故事,早已深深的种植在心的脉络里,没有广漠的幽冷,没有荒废的时光,只有一种疼爱以及紧紧护藏的渴望。也唯有你,如内心常青藤的生长,还能让我浅浅的依附,迎着晨风中的一缕清香,在落花的小径之上,写下一段隐约的诗行,让打湿的花蕾沐浴着阳光,任凭清瘦的想念在丰沛的流年里微微荡漾。

我想象,那露秋的白,轻轻飘上紫藤花的轩窗。温暖的城池里便会有如水的眸子,恰似今晚的月光,能够清晰地,倒映出你的模样。喜欢,在眼神与眼神邂逅的细密里,在静寂的一瞬间就开始繁衍,就如某人说的,这世界,多安暖的文字,多温软的心,却都是无念不成欢。于是,许多次的夜,我将想念写上清霜的微凉,然后,等下一季花开,将焦灼与惋叹都深埋,而故事里,只写满月华的怜爱。那所有的美好,多像是一场简单而纯净的表白,深深的惦念,灵犀的安然,不需描,无需画,只邀约清风明月笑谈红尘百味,而后,温一壶酒,擎一盏茶,看我静静地,在光阴里厮磨,氲氟,又暖暖地,揽你入心怀。

很喜欢秋天的野菊,那种水边山间到处都盛开的小花,微风吹过,散放着淡淡的香气,仿佛是朝朝暮暮的想念,在光阴的韵脚里生成,是殷实而妥帖的情分。常常,也会采几支回来,放在通透的玻璃花瓶中以水滋养,而我,或喝茶,或绣花,或研墨煮字,近旁都会有一种清涩的味道萦绕,心越是安静,越能够欣赏到这些花的芬芳。就像,贯穿在指间的光阴,沉淀在光阴中的言语,一切的一切,都是那种水到渠成的美丽。当,过了春天,过了夏天,眼前是秋天,远处还有冬天,而在那四季轮回的筋脉里,其实,真的只是很想有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着,稳稳妥妥的念着,或许可以再没有对白,但是总要留下一段凭记来等待。所以说,文字里若是没有相依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悲凉,会悲凉到无奈。

花开一二朵,友有三五人,情韵六七分,心事八九十。多繁嚣的日子也只是如此,眼神里深爱,语言里浅喜,如这忽起的风里白露为霜的季候,不论是繁华锦簇,亦或是落叶缤纷,临了,也都是极其清淡的走过。感觉,就这样,随风随雨,随悲随喜,都一直在路上,那么不可躲避的匆忙。期待,老去的那一天可以放下忙碌,只守着一方庭院,种半亩花草,半亩田,写一段文字,写半点思绪,半点闲,如此,便也是这一世的安暖。温善女子,惟其一生所想,无非是内心妥帖安放着一种情意,净水洗尘素心描绘一幅丹青,不管是泼墨或留白,都只是为心爱的男子而低眉。他若懂得,纵使良宵无梦,书信无凭,亦会安守静寂,温良如斯。

当曾经的繁华与局促,只剩下最后一抹斑驳的光影。置身于黑色的夜里,会发现,岁月于我们,多久都不会疏离。只要心里有期许,纵然风雨来袭,莞尔一笑,仍旧是眼中不动声色的美丽。

安静的夜晚,守着自己的烟火,看一味感觉在心内忽明忽暗的闪烁。凡尘,是灯火交错的斑驳,我捻上一缕清风,在凉薄的街口独坐,只为,等你的路过。真正的情感是,我们可以把表面的那些花哨都剪掉,不显山,不露水,所有的光线也都只是在文字里妖娆。

至于我爱,还是不爱,旁人自不必知道,唯有自己的心最会明了,倘能如此,就好。

爱深情


我是农村人,和贫穷还能带点关系。父母是老实的农民,一年四季都是背朝黄土脸朝天,年近花甲看起来比城里的古稀还年迈。

记得我初中毕业后,被别人介绍去了县城的一个技校读书。但当时没钱,那人就说可以以后慢慢给,只要在毕业之前给完就可以了。我去了,两个月之后教学主任就找我了,问我的学费能不能快点给清,我说我会给我爸说的。没几天他又找我了,还当着那么多的人问我。从那以后就经常有人问我你的学费都没给完,还能读书啊。可能是自尊心作怪,我辍学了。回到家我没说学校找我要学费的事,只说我不读了,当时的想法就是,你们没钱还让我去什么去。父亲打我了,打得好狠好痛,母亲在一旁默默的看着我。最后他们说 你要么再去读书,还么去坡上搬玉米。我没说二话,背着背篓就走了。就这样我的读书生涯就结束了。

从辍学回来后我一直在家里。到过年后,我一个村子里的叔叔就和我父亲说,能不能让我去他那里,他当时是个工地的小包头。他们在屋里不知道说什么说了很久,最后我父亲答应了。过了几天我就要和叔叔走了,临行时父亲拉着叔叔的手一直说什么麻烦 拜托 照顾之类的话,母亲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在一旁默默的流着泪。当时的我面无表情站在路口看着他们。很久之后叔叔过来了扛起他的大包,包里还有我的被子。我背上了母亲给我整理的好的衣服,手里还提着母亲昨晚熬夜做的麻花,炒的带壳花生,还带走了家里只有两块腊肉的其中一块大的。叔叔问我怎么不给你爸妈说声 我看了他一眼说不用了 说问就无情的迈着大步向前走去。走了很久的小路,才到了镇上,迈进了前往县城的客车。那里有到上海的客车。

几天后到了上海,我才知道他是在工地做门窗安装的,在上海玩了两天就开始了我的江湖生涯。开始觉得什么东西都很新奇,到了后面觉得很苦很苦,每天下来都快掉了一层皮。而且一年到头都没假期,因为是在室内做事,所以就算下雨都没假期,每当这时我就很羡慕室外的工人。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有时候晚上躺在床上我就会想起老家,但我想的也不是父母,而是儿时的玩伴。

又快过年了,叔叔带着我回家了。那年是零八年,大雪纷飞,无情的阻挡了多少回家梦。我和叔叔走的早两天,除了路上很堵之外没什么事情。几天后到家了,没看见父母。我看家里的大门没关,还隐约听到母亲在吵什么,我走到门口站在那里,想听听他们吵什么。

当时我就不让他出去,你就听那个死东西的话,现在湖北多大的雪,那山路多险恶,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活了 说完就听见母亲哭泣的声音。我在门外听清楚了,死东西可能是骂我叔叔,湖北好像是有个地方是有很多险恶弯曲的陡坡,我家是重庆的,那里是必经之路。我悄悄的从门口看进去,看到父亲坐在板凳上,低着头抽着烟,地上那么多廉价的烟头最少也有一包的样子。母亲低着头不停的抽泣。

我走进屋里,只平静的说了一声妈,我回来了 。说完我就从父母面前上楼了,没有第二句话就上楼了。父母看见我的那一霎那的表情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父亲沉重的面目放下了,母亲也止住了泪水,父母一直看着我,看着我的背影,直到消失。我到楼上听见了父亲的声音。

孩子回来了,放心了吧,还不去做饭,对了,家里还有肉吗?没有我马上去镇上买 到镇上一个来回要三个小时吧,不就是回来了吗,用得着这样吗。这是我没心没肺的想法。

父亲还是去了镇上。近四个小时才回来,还拎了很多东西。虽然很累,我还是看到了父亲脸上喜悦的面孔。

过年后我叔叔又来找我了,但我母亲没给他好脸色,没同意。最后我叔叔一脸郁闷的表情的离开了。

那一年我在家玩了很久,不是我想玩,是母亲不让我出去,但最后还是没扭过我。我自己一个人出去,到深圳了。人生地不熟,路很难走,这才是真正的江湖。我在叔叔那里做的工钱,被他给了我父母,出来的时候我母亲给我了一千,已经花得差不多一半多了,我在深圳的第四天进了一个厂,一个玩具厂,不要学历不要工作经验的。就这样我又混了一年。

过年时我又回老家了,今年零九年好像没下大雪,但我还是看到父母脸上的愁容。年后我深圳的朋友约我出去做什么生意,由于这年的工资我没给父母,所以身上还是有几千的。我决定了,父母很难改过来。但后来还是亏了,我没和父母说,我就在深圳又找份工作,几个月后终于有了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是邻居家的,我家没有。电话里父母应该是很高兴的,不过母亲还是哭了,没多大声,但我还是依稀听到了。

在深圳的生活,很简单,下班后就是吃 睡,就这样我过了三年,三年都没回去过年,只是偶尔打个电话回去,每次说了几分钟我就挂掉了。

一二年的时候我交女朋友了,本地的,交往了半年。她给带我去了她家,她父母同意了,不过就是彩礼钱要十万。那年过年我回家了跟父母说了。他们出去了,三天后垂头丧气的回来了。我知道他们i借钱去了,没借到。看到他们满脸愁容的样子,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有点酸。晚上的时候我悄悄的给女朋友打电话说分手,她同意了。

第二天我让父亲别去借钱了。分了。晚上,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院里,这时父亲也过来了。他张了几次嘴都没说出来,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不过我也没怨他们,也没资格怨他们。看着他们焦急的样子我的心酸了。

今年我又回家了,我也长大了,也理解父母。也懂小时候的心情,可能那时就是家里穷有点嫌弃吧。这几年我每年都回来了,父母和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怪他们二老的没用,没能给我一个富有的家庭。我每听一次心里就酸一次。

这时村里的广播响起了那首熟悉的歌曲《常回家看看》,听完后我会心的笑了。

爱与喜欢之间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一种微妙的感情,却无法获得被定义的权力;爱情的瓶颈,就在爱与喜欢之间。

题记

千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出生在中国北方的一座不算很小的城市,上学的时候每天过着最普通的生活:很早起床,很早出门,很早坐车,很早上课。上车之后她总是习惯性地找一个位子坐下来。车上的空气总是很混浊,早餐的味道、汽油的味道混合起来使人产生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欲望。时常听到某人对于某样物品发出的庸俗的评论,也时常听到年龄不大却像到了更年期的女人对自己孩子无休止的训斥。就这样,千一天天地成长着,但却烦透了身边的一切。

上高中的时候千经常想,长大了一定要躲避开各种喧闹,过一种清淡、雅致的生活。最好是自己开一间茶屋,不用很奢华,只要幽静就好。不要服务员,只有她一个人,在忙得过来的时候,自己可以为茶客抚琴奏一曲《高山流水》。她曾经对不少人说过自己的想法,可听的人总是轻蔑地笑笑,她知道这是在嘲笑她的天真和单纯。他们都不会懂我,千这样安慰自己。但她一直将在茶舍、抚琴珍藏于心底。

他,一个已经走过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

他,有着微黑的皮肤,有着看上去颇为质感的头发,有着一只如同帕格尼尼一样的鼻子,有着不张扬的笑容笑时嘴角微微向上一翘。

那时候,失恋所带来的失意与失落也曾整日整夜的缠绕于他的心间。只是,他没有一蹶而不振,而是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继续前进。读完大学,几经拼搏,直到今天坐上了一家企业总经理的位置。他已是人夫、人父,而且收入不菲,但生活却并不十分开心,时常会伴着一脉清灯、一盏淡茗,回忆20年前失落了的恋情,回忆起那张清清纯纯的脸庞,回忆起那双娇娇羞羞的眼睛,回忆起那丝浅浅柔柔的微笑。然后摔摔头,笑一笑,口中像含了一块话梅糖,酸酸的,又甜甜的。

本应是平行线,但却在千走出大学校门四处应聘的那个时段,线与线之间出现了交点。

千站在他的面前,一袭长裙,长发飘飘,目光娇娇。依稀仿佛,似曾相识,犹如那个时不时在青灯下、茶盏前出现的身影。

于是,往事中的点点滴滴,又如流水般涌上心头。记忆力确是个奇怪的东西,会将眼前的情景也染上那个年代里特有的泛黄的色彩。伴着那个颜色,眼前的一切仿佛沐浴着春风,亲切,熟悉,疏疏淡淡。

千成了他公司的一员,有了不频繁的见面,偶尔一起吃饭。千断断续续、人前人后听说了他的故事,敬慕、崇拜油然而生,暗暗心想:我要有他一半的坚强和能力就好了。有一次他说他喜欢坐在茶屋中静静地品茶,不是喜欢喝茶,是喜欢那里的安静、清淡、优雅,喜欢看茶叶在茶杯的水中沉浮飘荡,品味人生的艰难曲折和痛快流畅。千的心蓦然一动。

千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在思索,如果有一份感情让自己负担不起,她是该选择承受负荷,还是继续与内心的孤独作伴。

KTV里昏黄的灯晕下,DVD里播放着题为《倾城之恋》的剧目。当女主人公带着久别重逢的思念和恍如隔世的叹息,从好远的距离飞奔入一个男人的怀中时,千不自禁地握住了身边的他的手,唏嘘不已。那是他们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仅有的一次。只是她在暗自思量:这是开始?还是结束?

也许,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大概是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后,在一条不太繁华的街道旁边会有一间茶舍,古香古色,有雕栏的门框,有画栋的窗棂。没有喧嚣,没有服务员,只有一个脸上带着温暖微笑的女子在徐徐地演奏着《高山流水》。然后茶舍的门被推开,一个已经满脸沧桑的男人带着一阵春风走进来,他的笑容,很特别不张扬、很含蓄,只是嘴角微微地向上一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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