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柳树一起观赏那独特的夜景,和城市一起感受那独特的摇滚乐。夜逐渐的黑了,城市也逐渐静了,那车流也逐渐变的断断续续,看着那房间的灯一个个熄灭。
八月中旬即将过去了,那蝉鸣渐渐地不在那般活跃了。那高处枝头的绿叶也渐渐发黄了,微风拂过,它便像那断了线的风筝,在空中摇曳,宛若翩翩起舞的仙子,但是它即将随着微风的过去而坠落到土地里,默默成为那养分,成为那泥土
其实人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嘛!只不过把生命分成了四个季节:春之生,夏之青,秋则枯,冬则尽。意思就是你出生的时候是春天,那叶子萌发的季节;当你青春年华,便是那热情的夏天;秋天不就是那白霜染上发髻,面容逐渐枯黄;冬天就是那生命走向尽头了。这样一说是不是都明白了,人生不过就是一片叶子的四季。
当你把一片刚刚落地的绿叶夹进书本,当它一点点的失去水分,失去那生命的气息,当它逐渐枯黄,你就会感叹,生命不过就是一片绿叶,它有它的年华,也有它的衰弱
末夏的晚风吹过那孤寂的江亭,拨动了那观月的人的心弦,夜色江边好风景,孤君一人自叹息!午夜皎月归于云,君却依柳望阑珊。一切不言,但非不语。万物都会述说生命,但它们的语言却不尽相同,那就是用心聆听。
和柳树一起观赏那独特的夜景,和城市一起感受那独特的摇滚乐。夜逐渐的黑了,城市也逐渐静了,那车流也逐渐变的断断续续,看着那房间的灯一个个熄灭,看着那人渐渐没有,我也决定走了
就像那河水里的落叶,随着白浪,一起漂流,但却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去处。流浪者并不只是在街头,他们有的在人山人海的城市,或者是那宽大的房子里
末夏之临,那蝉声又开始稀疏的叫,传得很远,一直到心里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
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她可能以为我睡了,进屋了也没有开灯。摸索到床边,准备上床睡觉。
夕儿!我兴奋地打开准备好的七彩灯,屋子里瞬间闪烁起来,美仑美奂。我想她见到如此场景,一定高兴坏了。
啊!夕儿惊愕的跌坐在床上,眼神有些慌乱。
看她,也太容易被惊喜吓到了吧!我神秘地走到她身边,拿出那两只镯子。
来,这只绿色的送给你,生日快乐!呵呵,黄色的是我的。以后我们就有一样的东西了。我拉她的手,准备为她带上。
她对我微笑着说谢谢。手有些躲闪。她一直不太与别人亲近,也包括我。这习惯,真是怎样也改不了,哪怕是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
哎呀,我帮你戴上看看好不好看嘛!她的手腕很细,稍稍一用力就戴上去了。我把她的衣袖往上拉了一些,让那条葱白似的玉臂露出来,显摆显摆。
嗯,很漂亮,真谢谢你!她依然客客气气的笑着,只是,在七彩灯的映射下,笑容似乎有些虚弱无力。
我觉得她今天真奇怪,平时即使不与我亲密接触,也不至于如此疏远啊!可能这些天她回来少了,我们太久没一起好好聊聊了。没有想太多,我向她说晚安。
那快点睡吧,不早了。我起身,走向自己的床。
她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回过头,看着她眼里有些泪花。这么感动啊?我好笑的捏了捏她的脸,说:睡吧。
嗯,晚安!她松开手。突然,我瞥见她的手臂上,有一道印痕,在衣袖下若隐若显。七彩的灯依然变幻闪烁着,而那道红红的印痕,豁然出现在她雪白的手臂上,刺伤了我的眼!我心中一阵惊悸,跌跌撞撞爬回床上,竟一夜无眠。
烟火之吻,浪漫美丽的背后,刺痛了谁的心?
个人介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通过文章改变那些少年叛逆的人,请你们赶快回到自己人生路上,想通过文章去感恩父母,
各位读者不好意思,最近在出版社筹备出书比较忙,没有及时更新文章,请大家原谅,本人文章动力来源于真情感动,写作原则,想通过我的文章传达父母对我们的爱,让文章度化,少年叛逆,没有用心去真正体会父母的人,想通过文章造福人心,打开读父母的隔阂和读父母的看法。
正文
幸运的我很不幸地出生在全村最贫穷的一户家庭。低矮的房子,借着房顶上射进来的几束太阳光才能看清楚里面的东西,一下稍大点的雨就会满屋子进水。别人家都吃上香喷喷的白米饭的时候,我家依然坚持着每天吃又干又硬的番薯丝。我小时候不小心打破一个碗,父亲就像是要了他的命似的,拿着竹鞭追着要打我,满村子跑了个遍,他还不依不饶。
但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家庭的极度穷困,她没有半句怨言,每天都默默地忙里忙外,和父亲一起支撑起这个家,再苦再累的时候也从不会叫声苦、掉滴泪。然而坚强的母亲却因为我流过三次眼泪。
因为家里穷,交不起学费,我到九岁的时候才开始上小学一年级,在这之前,我一直帮家里干农活。那年开学的时候,学校的老师叫我去上学,说我要是再不上学,一辈子就全给耽误了,母亲也同意了。
到学校之后,我才发现上课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有意思,一坐就是老半天,而且不许乱动,这我哪受得了啊。一下课,我就背着书包往家里跑,但不敢去见母亲。就在家后面的竹园里爬竹子。这棵竹子爬上去,从那棵竹子上滑下来,挺有意思的。
然而一不小心,我的一只脚却被两棵靠得很紧的竹子夹住了,上不去,下不来,痛得要命,我放声大哭起来。母亲闻声走了出来,看到是我,她非常生气。她没有马上救我下来。站在下面,大声训斥我:你上学的钱都是老师出的,这么好的老师,免费让你读书,你却不知好歹跑到这里来玩,现在就让你受点教训。我的腿被夹得实在痛极了,我恳求母亲救我下来,我知道错了。
母亲用力扳开竹子让我下来,我无力地坐到地上,母亲卷起我的裤脚发现我的大腿一片乌青,心疼得哭了。眼泪溢出她的眼眶,滴到我的腿上,我感觉到一阵暖意。母亲说:做人要讲良心,你可不能枉费老师的一片好心啊。
母亲第二次因我而哭是我第一次把奖状拿回家的时候。那学期我被评上三好学生,一放学我就拿着奖状拼命往家里跑。母亲正在洗衣服,我把奖状拿给母亲看,母亲刚要伸手去接,发现自己的手湿湿的,还都是肥皂泡,就赶紧撩起围裙擦了擦手,然后双手接过我的奖状,用手摸了又摸,眼睛直盯着奖状,好像她认得上面的字似的。这时候我注意到母亲慈样的脸上挂着微笑,眼里却闪着晶莹的泪花。
母亲最后一次为我流泪,也是哭得最厉害的一次。那是我考上师范之后,母亲很高兴,她说咱家祖祖辈辈都靠种田吃饭,如今总算出了个要吃公家饭的了。开学了,母亲执意要到车站送我,母亲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些在家里已经说过不知多少遍的话。
要我好好学习,注意身体,晚上早点睡觉,不要舍不得花钱,没钱用就写信告诉家里说着说着母亲就流下了眼泪,为了不让我发现,她竭力忍住,转过头用手轻轻擦了擦,我不停地点头答应着母亲的嘱咐。汽车要开的时候,母亲再也忍不住了,一颗颗泪珠不断地从她脸上滑落下来,母亲赶紧用手捂着自己的嘴。车子开出好长一段路后,母亲依然站在那儿,一手捂着嘴,一手不停地向我挥着。
我爱埃及,爱他热情如火,爱他幽邃神秘。不仅是一些作家改编的埃及小说,还是埃及影片,都让我大大地满足了对埃及的向往。
我向来喜欢安静地看书,独自一人在图书馆沐浴阳光,掠过一排排的书架,停留在《古埃及之史》的面前,不假思索地抽走这本书。一页页地翻看着,这个神秘的古王国啊,一望无际的金色沙漠,堆积着,脚下所踩的印迹一个一个。蜿蜒缱绻的尼罗河汇成一道道碧绿,繁衍了一代代生息。这个古王国最终被罗马所侵占,却终毁不了他的传奇。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辉煌,述说着3000年前那盛世王朝。
我恰是不喜欢现在的埃及,太乱,太乏味。但不免走一走,也暗藏着那属于古王国的一点气息。
黑夜,出发了,踏上了寻找他的足迹。夏天的晚上令人寒冷,心里鼓动着激动与好奇,越过那茫茫的撒哈拉大沙漠,浩瀚无比,让人沉醉,我愿捧一土,永远珍藏,那细沙划过指尖,宛如发丝绕过。这里的天空有好的星星,一闪一闪,就那么一瞬间都会被吸进去。早上,迎接了卡纳克的太阳。太阳很刺眼,刺眼的让人眩晕,什么时候这束光芒照到拉美西斯二世上呢?书中的那座城啊,早已不见,不复存在了。根据残垣断壁,却越能是、察觉当年的盛况。荷马史诗把这里称为百门之都,伟大的底比斯没有了当年的人烟稠密,宫殿万千,这里荒凉无比,让人心凉。历史的遗迹就是那么悲,悲得彻底,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埃及最爱蛇鹰,勇敢的荷鲁斯之神,那是埃及的侵略的标志。卡迭石之战那个著名的不也如此。每一位法老王都是神之子,神权与王权的高度相结合的统治。孟菲斯古城,尼罗河文明最先在这里发源,埃及的31个王朝有由此开始。
神秘的帝王谷已不神秘,最有一个法老图坦卡蒙早已被挖掘,这里只剩蝙蝠,野狐的巢穴。金字塔依旧那么庄严,站在它脚下,我犹如我脚下的一粒沙。
美丽的历史画卷,金色王国,沿着沙漠,又是夜晚,我回归了。心中收获良多。
第二天,又捧起那本书,那个金色的国度仍然那么栩栩如生
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西安的春天姗姗来迟,到了四月才有了春天的样子,雨淅淅沥沥的,总是下在晚上,让人想起那首诗,春雨细无声,随风潜入夜。但是,在某两个人的心里,夜,不光承载了雨的静谧,还有他们温馨的梦。
子妍推开窗户,阳光还没有完全照亮天空,但早起的鸟儿的鸣叫声,却已响彻了整个清晨。她紧了紧了身上披着的外衣,望着风吹过的院子,丝丝凉意弥漫,却依然心情舒畅。
只见,擎在绿叶上的水珠摇曳着危危欲坠;积在地上的小水池也波光粼粼;还有那被夜雨洗礼过的月季,虽然花瓣稀疏,似已凋残,但枝头头上仅剩的几片,更加的鲜艳欲滴,让人看了动心。但,在整座院子里,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地上绵延着的两排脚印。当子妍看到这些脚印时,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已不是已经随着太阳的升起散落进这片天地,每个角落的阳光可比。
那两串脚印,一个是子妍的,一个是云翔的。
云翔住在子妍隔壁的屋子,他们不是兄妹,这座古朴而幽静的四合院,更不是他们的家,而是他们憧憬已久的地方。子妍看到脚印,就想起了昨天午后的一切。
云翔,云翔,你看,下雨了
恩,春雨绵绵,饱含着无尽的情丝,,,,,
传说,天上有片云,云上有片湖,湖的名字为倾心子妍,忽而打断了云翔的话,一脸向往地说到;倾心湖的湖水,是一名名叫倾舞的女子的眼泪化成的,每当湖水溢出,就会化为相思之雨,洒落天地间,滋润万物,使之有情
那是一座湖,更是一座墓,泪为棺,云为塚,心为碑,葬着她的爱,铭刻着她今生的爱恋,今世的无悔
云翔,你会像白云爱着倾舞那样今生今世无悔地只爱我一个人吗?
子妍脸上,从喜悦变成了让人望之便觉得心疼的肃穆,同时低低地叙说着关于倾心湖这个传说的一切。
云翔听到子妍,这样问,瞬间莞尔,然后很肯定地回答;
会,一定会的,即使你想要彼岸花,我也会攀上倾心湖,为你取来做新娘的装饰
彼岸花,又名天堂之花,也叫地狱之花,后来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白云之心。
彼岸花为花之魁首,只生长在海的尽头,传说,王母出嫁玉帝时,曾作为新娘的装饰,被玉帝命人取来。众生,众仙,见之惊艳异常,而被冠之天堂之花之名,闻名天下。而它的另外一个名字,来自它自身的特性及诅咒地狱之花却鲜有人知。
彼岸花,花开彼岸,花开叶落,花叶永世不得相见,生生错过。
王母得此花,方知它的阴暗,幸好,她贵为王母,有凤体护身,才躲过一劫,于是在大婚之后命人送还彼岸。
白云不知彼岸花的秘密,为了证明自己对倾舞的爱恋,千辛万苦地找来。彼岸花装扮了倾舞,使她越发的倾国倾城,谁知,随着倾舞越发的美丽动人,白云自己却一天天的衰老直至凋零。在白云弥留离开之际,他依然笑着告诉倾舞,今生今世能够爱着你,已是无悔。于是,彼岸花,又有了第三个特殊的名字白云之心,并且它的花语是无悔的爱恋。后来,便有了倾心湖。
子妍听了云翔的话,重新展露笑颜,并且调皮地嚷嚷着;
我不要彼岸花,我只要你
云翔被子妍的话逗乐了,望着接天连地的雨幕,若有所思,而后,神秘地说道:
看着这雨,估计至少会越过今晚到明天清晨才能停下来,既然只要我,那么晚上,我可是要约你到这院子里,做坏事哦!
坏事你天天做,可从来都没做到过我头上的,,我才不怕呢?子妍,很是挑衅地回应着。
四合院的院子里,其实种着不少花草树木,但除了月季,郁金香和迎春花外,大多都还没到花期。
云翔天还没黑,就已经撑着把伞,站在院子里了。看着这雨,望着这花,他忽而想起来了,张继儒《幽远集》中的十七令中的两令。
水令人空,花令人韵。
曾经沧桑的人们,心境总会有变化,或者从此豁达,上善若水,与人无争,却又容纳万物。
又或者从此郁结,心若止水,同样与人无争,却是排斥万物。两者虽有不同,却都讲究,万事不萦于心,份属,无情之道。
而花韵确是不同,万物有情便有韵。情为花韵的真谛,想到这里,他的脑海里,忽而浮现出了一连串的画面,先是彼岸花,然后是倾心湖,最后浮现出来并定格在他脑海里的是一个女孩的身影,乖巧自然,而又纯净无比,分明是子妍无疑。
云翔,你怎么跑出来这么早,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你这是活腻歪了,,打算做这里的一道风景,是不是?
晚上,万籁俱寂,连白天随着雨肆虐的风也小了许多,但,仍然带着少许雨水,绕过了他撑着的伞,淋在了他的肩头,上衣,更不用说裤子和陷在泥水里的雨鞋了。云翔,遐思万千,丝毫也没注意到,子妍,已经站在了他的身旁,被她这么一叫,顿时,回过神来,很诧异地看着子妍,然后把伞挪到了她的头顶,,,
下雨天,从不见你打伞,你这个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呀!
为什么要改啊,你给我的天空,我收着,放在头顶,你却让它下雨淋我,还怪我不打伞,,,你,你,,你,,,
我,,,,面对着子妍的蛮不讲理,云翔发现他自己竟然一时不知道如何反驳!只能无奈地苦笑,又稍微把伞挪向了她的位置。
好了,别生气了,晚上把你约到这雨里,是为了来赏花的
子妍,不可思议的眼睛,直直,不敢相信地盯着云翔的脸庞,然后,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摸向了他的额头。
别闹!云翔一把抓住了子妍伸出来的手;
你没听说过,杜甫描写春雨的诗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们就是来身临其境,感受这种姿态的!
云翔说完,放开了子妍的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个小巧的手电筒,递给了她。然后两个人簇在一把伞下面,踱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到了迎春花的近前。
子妍一手托着手电筒,一手摁开了开关,只见,一束淡淡的白光穿过雨幕,照在了迎春花那小巧,玲珑的花朵上。迎春花的六片花瓣娇小紧蹙,虽然被风吹,被雨打,随着嵌着的枝条,上下摇晃,却不曾有花瓣掉落。此时,黄色的小花,经受了春雨的无数次滋润,每一片花瓣都愈加晶莹,虽然没有香气,但在黑夜里,随风沉浮的那抹黄韵确是那样耀眼,沁人心脾。
子妍,这时候,已经忘记生气了,,,脸上,挂着的笑容,美滋滋的,延伸到弯弯的嘴角一直甜到心里。
迎春花旁边不远处的地方就种着几十株郁金香,它们拼成的形状赫然是一颗心。此时云翔和子妍已经挪到了那颗心的跟前。子妍蹲在地上依然是拿着手电筒,一朵一朵地照着,仔细端详。云翔,撑着伞的同时,俯下身来,还用整个身子护住了子妍大半。这里的郁金香只有橘色的,橘色的郁金香的花语是,美好的回忆,永恒的爱。这是子妍最喜欢它的原因,郁金香的香味不浓,淡淡的却很好闻,此时,子妍已经摘下了一朵伏倒了的郁金香,放在她的鼻子前,轻轻地在嗅着。
月季花,被称为花中皇后,常绿,四季开花,院子里,最繁盛的就属它了,无奈的是,被风雨摧残,凋落最多的也是它。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来形容它也是最恰当不过了。不过,尽管如此,月季花,最让人惊艳的却仍然是它的生机,一夜的凋零,也是一夜的滋润,相信,明天雨过天晴,开出的花将更会是,花团锦簇。所以,在雨天的夜里赏花,最让人期待的不是已经开了的花,而是,它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子妍,站起身来,突然转过身,一把抱住了云翔,极其激动,开心地连声说着:
云翔,谢谢,谢谢你,我今晚,真的很开心!
谢我,不如谢上天,让我们彼此相识!
他们两个并没有再走到月季花的前面,而是就那样抱着,凝神望着这花中皇后,仿佛开在明天的花已经簇拥在眼前,无限美好着他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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