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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是高加林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倘若我是高加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穿越时代的长空,再度伫立在人生的边缘,那一刻,我是高加林。

我,高加林,农民的儿子,正值最狂妄的年纪,黄卷青灯夜相伴,溽暑逼人霜封砚,多少个年年月月,我咬紧牙关,绊着跟头,蹒跚走过。我不敢忘记自己卑微的出身,不敢忘记父亲结着新旧伤疤的粗糙大手,不敢忘记母亲黯淡额头上的沟壑纵横。我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话语,我讨厌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辞,处在社会的滔滔浪潮,自己岂能甘于平庸,安于现状,与贫困卑微握手言欢,活生生的成为世之弃儿,而不能紧随城市文明的步伐,做一个时代的弄潮儿。

因此,待到高中毕业,我便毅然决然地去竞争民办老师一职,何为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花儿辛勤的园丁,终于不用去地里流汗,终于能够出人投地,施展自己的满腹才华,如此光辉的职业,多么的光宗耀祖。这就是我不问春秋,拼命读书的初衷不是麽?可是世态又怎会如此安详,有了付出就会有所回报?一位有着背景的权势子弟替代了我的教师职位。无奈之下,我不得不返回家乡,跟着父亲种地。事态总是祸福相依,当我失去了教师的岗位被迫回乡的一刻,却遇到了我人生当中永远的贵人。那是一朵明而不艳,从不张扬,纯洁净透的山丹花儿,是一个土生土长,落落大方,心地善良,情深意长的农村女孩儿。我们倾心以待,相敬如宾。她的出现,让我渐渐淡忘了理想的失意,平息了我一味浮躁的心灵,虽然,不同的经历拉长了我们的距离,但我相信只要彼此珍爱,便能相濡以沫,缱绻一生。即便一辈子种地,有了她的陪伴,我想我不会寂寞,归于平淡也是一种人生境界。

溪涧岂能留的住,终归大海作波涛,因为官叔叔的帮衬,县城广播记者的位子落到了我的身上。在那一刻,有种追求名利的热望如一簇火焰在自己心头燃熊熊燃起,有那么几句激励自己多年的话语又尽现脑海,什么勇锐盖过怯懦,进去压倒苟安;什么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坠暮年;什么岁月悠悠,衰微只及体肤,热忱抛却,颓唐必至灵魂。我终于按捺不住,原来那颗追求理想的心从未泯灭。因此,我别了父母,撇下巧珍儿,去了县城广播站。这份工作是如此安逸而富有乐趣,自己的才情发挥的淋漓尽致。相比农村,城市的繁饶如一把温柔的锁链,将我牢牢地困住,我却心甘情愿,而且随着城市的大流,我有了更多的品味和追求,我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这个地方,不可逃脱,无法轻弃。使我竟一时忘了自己的根,忘了巧珍。巧珍几次三番来城里看我,我猛然觉得我们已经没有共同语言,在很多方面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后来,黄亚萍的出现,又让我喜不自禁, 这是一个能够带给自己情感事业双丰收的女人,她并不陌生,曾是我的高中同学,她皮肤白皙,姿态优雅,低头蹙眉间显现出无穷的魅力。她有着很好的家庭背景,能在事业上助我一臂之力,让我出人头地,立足于城市。在生活上,与我趣味相投,可以谈天说地,共度城市温柔乡,远离农村贫民窟。与巧珍相比,她有万万过之而无一不及,可我真的爱她吗?这种爱是不是添杂了太多物质筹码,这种附凤之嫌是自己内心的真实写照?这时我又想起巧珍了,这个为我真心付出的女人,面对她,我会紧张的脸红,会怦然心动。对于我,她总是默默的付出,却未过多的奢取什么。而对于她,我还在踽踽踟蹰,反复思量,要不要弃她而去。难道我已经被社会打磨成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满腔的虚荣竟欲图替代最初的感动。我知道鱼与熊掌不能兼得,人在获取一些东西的同时往往会失去一些东西。然而,人情的冷暖,名利的大小,怎样权衡,如何取舍?我是一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农村人,身为读书人就要有股正气,作为农民的儿子应当秉性淳朴。

我知道,人有自己的理想并没有错,不在乎它的大小,但一定不能迷失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途。一座城市能困住好多人,特别是如我这般读过书的年轻人。但我想我是一个能在城市过活,而不会被其羁绊的人。我想我还会在城市打拼,我想我还会招致权势的捉弄,你们笑我栖无定所,来回奔波,我要告诉你我还在追逐理想,憧憬未来。然而灵魂早已在黄土地上安放,是那么的平静安详。

我无法舍弃那片黄土地,那里有我的根,我的亲人,我爱的巧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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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东林情愫


我和东林结缘,始于前年国庆假期陪老公值班。

东林位于宣汉县城西南方,距县城仅9.3公里,公路就像笔架山的腰带系在山腰,顺着州河下行,经过樟柏溪、破石溪、醉仙谷等景点,驾车20多分钟就到了。

场口有个潭,嵌在石壁里面,石壁上还有冲刷过的痕迹,当地人告诉我夏天瀑布哗哗冲进潭里,溅起白色的水花,很壮观呢!顺着石壁还能望见鸟巢挂在高高的树枝上。

我惊异于东林的美:雨过天晴,蓝天白云,翠绿的树沐浴在金黄里,倒映在碧绿的河水里,河面成了中轴线!沿河的吊脚楼也披着薄薄的、金黄的纱裙,倒映在水里。这和九寨沟的镜湖有几分相似,难怪人说东林藏在深闺无人识呢!

空气中飘荡着阵阵酒香,诱惑着不会喝酒的我也去舔舔这五谷的精髓,居然有些陶醉了。据说东林有20来家酒厂,都是原始的作坊生产,我一定要创造机会去看看美酒是怎么酿出来的。古朴的石板街、斑驳的板房,仿佛述说着悠久的历史,也撩起我儿时的记忆。

场镇对面的曾山村位于插旗山麓,三面环水、易守难攻,是历时650余年的是鼓县城遗址,也是宣汉县内建立县城历史最长的地方之一。上世纪30年代,红军与国民党军在这里进行过激烈的曾家山阻击战,因而留下珍贵的红色遗迹。

夕阳西下的时候,秋风把桂花香吹进了我们的心里,沁人心脾。循着香味我们来到了院子里,坐在两棵桂花树下喝茶,那浅黄色的花瓣悠悠地飘进杯子里,纯天然的桂花茶!享受着大自然的最高礼遇,我有点儿乐不思蜀了。

东林就是弥足珍贵的天然氧吧,要是能收集起来,送到雾霾笼罩着的北方和江南,会是怎样的欢天喜地呢?

传说中的世界末日逼近了,据说12月22日天黑后,要25日圣诞节太阳才升起,这漫漫长夜多可怕呀!我开始失眠,真的到了那一天,我还得和家人一起度过吧!老公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接我去东林。夜幕降临的时候,连续几天失眠让我无心开电视,只是傻傻的听着蛐蛐的叫声、蛙声,偶尔仿佛从天外传来几声狗叫。闭上眼,我和他们一样,只是一个生命体,迷迷糊糊睡着了。鸟儿的啾啾声唤醒了我,一缕阳光从窗户斜斜的射进屋里,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愚昧!

我也感到庆幸。据资料显示,一半左右的中国人有睡眠问题,除去工作压力原因,环境问题也是重要原因,安稳踏实的睡眠呼唤纯洁宁静的环境!

去年四月,由于加宽宣东公路,要封路半年。驴友们约我由洋烈坐船去东林,AA制每人出50元,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周末,驴友们九点过就到了八庙河码头,洋烈大桥披着霞衣倒映在水中,朝霞洒在清澈的河里,微风吹来,荡起阵阵涟漪,一艘小木船悠闲地荡漾在霞光里。

驴友们争先恐后地上船,去抢占有利位置,拍下最美的照片。

两岸树木葱茏,以水面为中轴线倒映着,波光粼粼,山上红色的杜鹃花最多,白色的、黄色的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像极了三峡。偶尔几幢红色、白色的房子,就是镶嵌在其中的别墅。行至窄窄的鹅项颈,船头的妹妹兴奋地尖叫,有野鸭子!我赶紧过去,果然两只鸭子悠闲地觅食,对机动船荡起的波浪习以为常。歪着脖子看鹅头的倒影,构成了三角形的山头。穿过鹅项颈,豁然开朗,岸边的石头杂乱的倒映在水中,一点儿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岸边的瀑布传来潺潺的水声,溅起的水花反射着阳光,就像一朵朵彩色的小花。

当地人说东林是个窝,出门就爬坡。驴友们三五成群上岸,到了石板街,我们的胖哥有点儿累了,直接坐在石阶上休息,深情地抚摸着小猫,我抓拍了这个镜头,不知谁说像在疼爱儿子,逗乐了大家。

午餐在观湖饭庄,河里的鱼,绿色的蔬菜,本土产的纯天然粮食酒,好些驴友都喝高了。不知谁乘着酒兴提议去醉仙谷,大多数人都附和着。

我也从未去过,虽然有些累,也跟着凑热闹。掩映在苍松翠柏间的溪水清澈见底,我们干脆沿溪而行,溪边都是大小的石头,并不好走,好些姐妹拎着高跟鞋,光脚踩水前进。这个抓了只螃蟹,那个捉住了蝌蚪。内向的川玲用野花草编了个花环套在头上,坐在大石头上,脚伸在水里乐呵呵的。

这时下起了霏霏的毛雨,飘在脸上润润的,很舒服,悬崖上的杜鹃红得更加精神、鲜艳欲滴,却因旁边的青苔,没人敢去摘。

从每个驴友的笑脸上,就能看出惬意和满足。在办公室一周的紧张工作之后,如此亲密地在大自然的怀抱里,释放疲惫的身心,为更好地工作储备精力。

于是,我常常梦里都去东林,我的灵魂能在那里经过洗礼,变得更加纯净!

念林


经常会独自站在阳台,遥望学校对面的青山,只因这儿的山让我想起了家乡,眼皮渐渐下垂,想努力睁开,却是那样无力,只要有一点点缝隙,眼泪就不争气的要掉落,不是我心灵脆弱,实在是强烈的阳光不允许我反抗,想一想,心中更是无限苍凉,迎面扑来的,还是热风,这怎叫我心情舒畅,三明,终究不是我的家乡,家乡六盘水 那可是有凉都之称的地方。

家乡气候很好,冬暖夏凉,旅游景点很多,歌曲《行走凉都》中的歌词春踩水城春绿,夏来花海漫步,秋看杏黄果熟,冬在雪上飞舞是它真实的写照。但我最爱的还是玉舍森林公园,春天,满山杜鹃怒放,形成一片花海;夏日,听林间松涛呼啸,登高观百里云海;秋天,览红叶满山,赏心悦目;隆冬,玉树琼枝,一片银色世界。一年四季景色各异,我却独爱夏季的满山翠绿,于是在假期约上朋友到森林公园游玩,漫步在树林间,嬉戏在山涧旁,永远不会像三明这般炎热,使人心情烦躁。

六盘水的早晨,即使是在夏天,也会透着微微的凉意,山顶更是如此,我们特意起的早些,爬到高高的山顶,去领略不一样的风光。薄薄的云层还挡不住喷薄欲出的阳光,仿佛那阳光一不留神就会从云层间的缝隙偷溜下来暖黄色的阳光洒在脚下的青草上,洒在不知名的小花上,红的,粉的,紫色的,连成一片,一直延展到不远处的绿色丛林里。极目远眺,山下是无尽的树海,在风的吹拂下,树浪一浪高过一浪。微风越过树林,夹杂着泥土的清香拂过脸庞,鸟儿欢愉的歌声伴着山间潺潺的流水飘到耳里,心情也不觉跟着开朗起来

但六盘水的天气总是多变的,刚刚吃完早饭没多久,窗外就变了天。厚厚的乌云已经铺满天空,太阳在乌云中隐匿了身影,轰隆隆,轰隆隆不时还传来几声震人的雷响,金黄色且亮的闪电乐此不疲的劈下来,很快又消失在远处树林的乌黑上空,空气中甚至已经能够嗅到雨的味道,果然顷刻间,密密麻麻的雨点就从空中急切的砸下来了。夏天的暴雨来得急切而又猛烈,去得干净也利落,烟雨弥漫中的森林公园更有一番晴天看不到的景致。

如果说在晴空下登高远眺,千顷森林尽收眼底是一种壮阔的美,那么,在烟气暮霭之中,置身林荫小道,茂密的森林近处郁郁葱葱,远方若隐若现,则又是一种神秘的美。身畔是高达数十米的华山松和柳杉,加上林间薄雾萦绕,更显得幽静深邃。屏住呼吸,广袤的林中除了偶尔可闻的鸟鸣、虫鸣,还有动物穿越草丛的簌簌声之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一切归于平静

思绪回到现实当中,眼前还是无言的青山,静默着静默着,沉入夜幕中

林猎


还是山林,还是茅屋,还是这样一个自己,对面却不是当年之人。曾经的面目沧桑,如今的青涩面庞,就算神情再如何相似,依旧再非当年。

先生来晚了,家父已去了多时。年轻人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良久才说出这样一句话。

晚了吗?努力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肩膀却不由自主地颤栗,鼻头发酸。许久,控制住心情,又看了看这个和往年之友有着近乎相同的相貌却青涩很多的年轻人。

已经入土为安了吗?领我去敬杯水酒吧。

先生却是忘了,家父是不能吃酒的。年轻人说着,语气突然低沉,伴有一丝激动,让人有些莫名其妙,这是禁忌,人去了,也逃脱不了的禁忌。

年轻人的话让我愣在了那里,脑海中又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和老友的当初。印象中,老友确是不喝酒的,不过原因倒是未知,只当是个人习惯,不曾想这竟然也是老友诸多禁忌的一种。

老友是位林猎,林猎不单单只是在山林中的猎人。当然,这么说也无可厚非,老友一直都是在林中打猎的,不过林猎终是不同,他的一辈子都卖在了林子中。

据老友所说,他的祖上是不知因什么关系被封的林神,负责守护这片山林。在我的理解中,林神应该和山神土地之类相同。当然,也可能混得更差些,毕竟现在有谁听说过林神?但老友对我的这一看法表示严重抗议,虽然他也不知道把自己的祖先封为林神的是谁,不过毕竟是自己的祖先。所以在老友的口中,自己的祖先,也就是所谓的林神,是比山神土地之类要高上许多的。

林神掌管的是万物之子,林是神明赐予生命的起始。这话若是放在现在,必然只是一个玩笑。但据说在许多许多年以前,确实是这样,不过后来,人们对林的依赖不再那么重要,于是便反过来变本加厉地索取起来。

今儿这个砍一棵树,修一间房子;明儿那个便砍两棵树,修两间房子。总之,这树就一点点地没有了,林神的地位也就日渐削弱了下去。终于有一天,林神不再那么重要了。林子都不那么重要了,还要林神干什么?但这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没人想到的。为了生存,世代守护林子的林神最后反倒打起了这林子的主意。明目张胆地砍伐当然不可能,但背地里弄些什么倒是可以的,比如打猎。只是这代价,大概是老友的祖先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他们直接从受到祝福的不为人知的小神,变成了受到诅咒的不为人知的猎人。

诅咒便是诅咒,世代遗留了下来,到老友,再到老友之子。与其说是诅咒,倒不如说这是一种禁忌,从老友祖先背叛林的那一刻便注定了的禁忌。曾经由他的祖先所背负、之前是老友所背负,现在变成了老友之子所背负的。

我曾经问过老友,为什么不改变职业。记得老友很是沧桑地叹了一口气,面目苦涩地说:这也是注定要背负的。之后,老友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林猎变职的故事

我们已经背叛了忠诚,怎能再背叛自己的信仰?这是每个人都自动背负的,但总有那么一两个会耐不住性子。当他们选择再次背叛时,便注定了一切。

如今也有些年头了,还是我小的时候,那时爷爷都还在,族里有个不听话的族叔。说是不听话,其实不过是人有些活头(注:活头,这里为方言,指人头脑灵活)罢了。那个年代,人有些活头还是有好处的,古灵精怪,多少会捞到些好处,但这族叔有活头,却是过分了。过分了,便不会安分。于是便想着离开这世代居住着的深林,到外面闯荡一番,若是闯荡好了,大概也就不用回来了。

族叔是不是第一个违反这禁忌的我不知道,但却是我第一回见到的。当然,也是我见过的惟一一个。当年父亲和爷爷苦苦地挽劝,却是无用。族叔打定了主意,便离开了,但没过多久,又回来了。

我记得当时我颇为意外地问了一句:平安回来了?现在想,这有些幼稚的话语却是让当时的老友情绪激动了起来。

平安回来了?呵,是回来了,活着命回来了,回来了不到七天,便死了去。这算是平安地回来吗?

当时老友的话让我有些沉默,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整个屋子陷入了沉默之中。许久,老友才啜泣着说了些话,那话所浮现的场景,至今还在脑海中有着深刻的印象。

可能也算是平安地回来了吧。老天眷顾,族叔终还是回来了。只是那身上回来的族叔,我甚至都不知道还算不算是人了。进化论知道吧?但那时候在我们眼前上演的不是进化论,而是退化论!族叔身上长起了皮毛,一点点向着猴子变了回去。就那样子一点点地退化了。族叔身上痒啊,狠狠地抓着自己,身上都血肉淋漓了。那长出的毛都翻卷着,全身都是血,他还是不停地抓着,直到完全变成了猴子的样子。而这还没有结束。知道吗?还没结束啊。退化成猴子了,身上都血肉淋漓了,还是要变化啊!叶子,对,叶子,还有树皮,就长了出来。族叔又开始疼,身上的表皮慢慢地固化,一点点固定了起来,变得和树皮一模一样,还长出了叶子。最后,族叔竟然竟然就那么活活地疼死了。

其实,老友给我讲这个故事时,我不过是第二次见到老友。我旅巡各地,专闻奇闻异事。那次也只是为了听老友讲述,却未想到后来竟然和老友成了莫逆之交。

想着老友,眼角不由得又有些湿润。与老友也将近一年没见了,只是从未想过,一年之前的那次见面,竞成了永别。

我还清楚地记得,一年之前,也是这样一个茅屋,年轻人还未像如今这般成熟。老友与我席地而坐,讲着自己新知道的异事。

嘿,你不知道,我最近又听说了一件异事,和我有关系的,也是林猎的那点儿事。其实我们还有着不死的禁忌,没错,就是禁忌。不敢相信,禁忌还能让人不死?我也不敢相信,可据说这是真的。在林猎的禁忌中,有这样一条林猎者不得猎食走龙。走龙,也就是蛇了。缘由什么的我倒并不清楚,毕竟是禁忌,没人会轻易地去触犯。不过那些族人倒是告诉我,林猎若是吃了走龙,便会体布琼鳞,身上乱七八糟地长出些东西,丧失自己的体温和部分思维。龙是长生不死的,走龙倒不会。但若是林猎者吃了走龙,便会长生不死,受尽煎熬。是好是坏,谁知道呢?这个是禁忌,他们说的,我倒是不想尝试唉

老友那长长的叹息和略显玩笑的话语仿若就在昨日,但人却是真的不见了。半个月前,突然收到老友的信,说要见我最后一面,原因却没有说明。我匆匆丢下异地的事务,但还是被耽搁了许久,交通又是不便,没想到竟连老友的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看着年轻人那与老友相似的面庞,不想去想,但老友的面孔却不时浮现在脑海中,于是又和老友之子谈了起来:他是怎么去的?

年轻人只说了两个字:禁忌。

我有些诧异,年轻人眼角却滑出了泪:禁忌,该死的禁忌。父亲喝酒了,父亲竟然喝酒了一个月之前,父亲收到了一封信,竟然发疯地喝起酒来。父亲他是知道的啊!这是禁忌,这是禁忌啊!

禁忌

年轻人的目光呆滞了起来:禁忌啊林猎是不能喝酒的。酒是粮之魂,粮是木之根。林猎怎么能喝酒呢?喝酒,这是大忌啊父亲在床上,连血都吐出来了,最后活活吐血而死,就那么去了父亲为什么要喝酒啊

酒?老友为什么要喝酒呢?信?又是什么信呢?

那信

被父亲烧掉了。父亲不提,只说那是铭文,我看不懂

门突然打开,刮进一阵冷风。到时还是黄昏,不觉中竟然已是夜晚,天完全地黑了下去。我和年轻人向外看了一眼,黑衣、黑袍、黑面具,一身的黑。

那人声音有些沙哑:那信是我写的。有什么不懂,来找我吧。言罢,转身便走。

年轻人猛地一颤,咆哮:你是准?为什么要给父亲写信?

那人一顿,继而又向林深处走去,声音却悠悠传来:我是他的族叔,或许你应该叫我爷爷

我和年轻人对视了一眼。

走吧他说。

去吧我说。

至于前方是什么,我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前面有的,只是黑夜中林的阴暗

倘若从不曾遇见你


倘若当初没有遇见你,我不会懂得幸福,不会明白爱一个人可以这样牺牲。我记得你的付出,记得为了我熬坏身体的你,记得为我下跪的你,记得为我装疯卖傻的你,可是我更爱当初那个有点腼腆的阳光的大男孩。

我从不曾相信一见钟情,也不曾愿意为谁浇灭心里的火苗,你做到了。那一眼注定个了我们之间牵扯不清相爱恨晚的故事。我是一个主动的人,在见过你打听你之后的日子里念念不忘,我觉得我们就应该属于彼此。

然后,我追你,我们从真正认识到在一起只用了一个星期,从在一起到分手也只用了半个月。我以为我就此放弃了,却忘了执念是人的意识里控制不了的欲望。从此开始了长达一年的追逐,我以为自己只是玩玩而已,哪里知道这只是我深陷其中的开端,而我却是不知道,原来你也在其中盘旋了。

那时候我还是个温柔安静的女子吧,默默地等待陪伴,温雅恬静,我有自己的事情,朋友说我把大学最好的时光都放在看着你上面了,每天只要能看到你,我可以幸福一天,真的,男孩别不信。我喜欢那个拿着相机,在各种活动里各种方式拍摄的认真的男孩,我喜欢那个在协会里拿着毛笔静静蘸墨的向上的男孩,我喜欢那个在舞台上得到掌声的诙谐的男孩,我喜欢那个在路上没有架子的快乐的男孩,我喜欢那个得到老师好评的优秀的男孩,我喜欢那个带着野心的大气的男孩

认识我们的人都说你很老实,我很认真,我们天造地设。可是没有人比彼此更加了解,以至于之后更加深入了解了我明白我们之间是真的不适合。我知道你有你的大抱负,你晓得我的小脆弱,我能够看得出来你精明能干,你也知道我蠢萌可爱。我们都很阳光,正是这种特质吸引了彼此,可是呢很搞笑的是,我们的阳光都是有水分的,所以爱得不真实。

终于在我不断追逐你不断逃避,朋友的祝福里我们重新走在了一起,你说:你愿意跟我走吗,我保证不会丢下你。我只答:我饿了。是的,那两天两夜我只吃了一顿饭,睡了一个小时,实话说我那个时候是崩溃的,决心不再纠缠,最终你选择的面对。我们亲密无间,我成了她们嘴巴里专业过硬,老师喜爱,人缘很好,还有一个非常优秀非常贴心的男朋友的女孩,有艳羡有嫉妒,但对我来说有你就够了,我不去在意任何人的眼光,甚至我的专业老师都觉得我过分了,深深的被你迷住,眼里心里全是你,做事情开始力不从心,我大摇大摆的宣示主权,招摇过市的秀恩爱,现实说的没错,秀的时候有多幸福,哭的时候就有多撕心裂肺,所有的甜蜜让我笑的多开心,让我哭的就多心酸。记得吗,我说遇到你是我最美的年纪,在最好的年华里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你是我最大的幸福。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你的宠爱包容是真的,你的温柔溺爱也是真的,叔叔,丫头最近总是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我现在应该很快乐,我应该已经完成了第一步梦想计划,可是当初没有遇见你,我又怎么会明白,我也能无私到愿意为爱坚守,为了一个人放弃一座城,你不知道你是我的信仰,因为有你我才能好好活下去,直到现在了,我依然想抱着你,我依然在坚守我们的爱情,可是再也没有一份勇气让我说爱你,叔叔不是我太懦弱,而是我们该放手了。

倘若当初没有遇见你,我不会懂得幸福,不会明白爱一个人可以这样牺牲。我记得你的付出,记得为了我熬坏身体的你,记得为我下跪的你,记得为我装疯卖傻的你,可是我更爱当初那个有点腼腆的阳光的大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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