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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的快乐生活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美的快乐生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人,撒在人堆里,谁也不会注意到她的存在。就这样一个女人却浓缩了重多女人的样子。

小美的故事:

自我嫁给他那天起,我就把幸福寄托在他的身上,我憧憬着婚前他给我的承诺。他说: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快乐的我信他说的话,我嫁给了他。

婚后的生活,我们如漆似胶,几乎夜夜都要恩爱一番。那时我肯定对他有着极强的引力,他才那么的爱我。可好景不常,随着日子一天天的具体起来,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细细碎碎的生活。细节逐渐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他的有些过去我没有发现的毛病,也露头了。他只要一出去玩就让我不知他的行踪。他嘴很刁,剩下的饭菜从不沾口。他很自私,疑心又重。我的自由一点都没了。我就是和好姐妹们去逛街,他的电话就不断头。我和老同学偶尔聚聚,他都要限制我的时间。见我和男同事稍微亲密点,他都会联想翩翩,而无理头的说我和人家是什么关系。

在他的这种不信任我的态度下。我日渐觉得我嫁给了牢房。我失去了往日的自由和快乐。

他人是个很好的人,没有我知道的男人所具有的坏毛病。他很爱我,也很专一。可这样的爱,让我感到窒息。我每日除了上班,回家。几乎业余的时间都耗在了家里。而他呢,我行我素从不体会我的感受。我忍受着内心的折磨,我开始疑惑这是不是爱情。为什么是我在努力维护这个家,他象一个甩手掌柜一样,什么心都不操。难道好男人都这样吗?

我偷偷的开始观察,观察别的家庭。观察别的男人。也和要好的女友谈论家庭的问题。可每个人的性情,爱好,乃至于对家的理解是不同的,女友一谈起家和男人。就闪烁其词,我想了解她的感受,她一听,我说夫妻生活的话。她就敏感起来。她总是这样给我说:男人吗?能为你而拒绝别的女人。已经很不错了。我老公背着我不知和几个女人要好呢,我都能忍了。你男人这方面多好啊!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女友,你怎知你老公背叛你呢?你是感觉还是被你发现了?女友叹了口气。这种事情,他会主动告诉你吗?是我察觉到了。我们夫妻生活,本来还是很好的,可不知为什么他不再主动了。我发现了这个变化。我就留心他了,终于有一天,我给他耍了个心眼。我告诉他我要去朋友家两天,不回来了,他答应了。而实际是我给他撒了个谎。我给自己腾出了时间。我要看他一天到底工作之余在干啥?就这样让我发现了他和那个女人。

虽然我没有看到他们多么亲昵的行动。但我知道这并非偶然。我想过和他离婚。想过也要如此报复他。可我最终悟到了,一个男人能始终照顾着一个女人。而不嫌弃。他就有可能再喜欢上别的女人。一个正常的男人,好色是很正常的。他忠于家庭就很可贵了。他不明目张胆的在你面前做出来。那说明他是爱你的。他把薪水几乎都交给了我。怎么没去给那个女人呢?这说明什么?说明我,和这个家是他最爱的。男人偶尔的出现那种事,我是能理解的。女友大谈而特谈起来。

接着又说,其实我们女人这样去迁就男人,不就是为了有个完整的家吗?不是我们的男人不爱我们,而是我们不能很好的吸引注他。我们遇到的男人,其性格,脾气对我们是最关键的。遇到一个花心男,比遇到一个榆木疙瘩而又自私霸道的男人要好的多。为什么这样说呢?朋友告诉我,花心的男人大多是性情中人,其脾气随和温柔,极负爱心,且懂得情趣。心胸也很宽阔。对女人不会死缠硬磨。所以花心的男人,总是给我们女人留下无情无意的印象。其实,无情的男人,是那些心里就没把我们女人当回事的男人,他们的眼里只看重你是他的。是他私有的。他们的眼里看不到我们的付出。这样的男人一旦说要离开你,那绝对没有缓和的余地。我们女人为何活得这么苦?为什么我们怎么打扮自己也拢不住男人的心呢?值得我们深思的不光是是否嫁对了人。我们要明白,男人就算再爱我们,他的视觉感官和身体感官都会疲劳的,吃贯了大鱼大肉还想吃青菜。这就是男人的通病。不是我们不好,不是我们给不了他要的,也不是其她女人就比我们更有魅力。而是我们的男人天生就是性的追逐者。他们永远想体验新鲜与刺激。女友说到这里。我似乎是明白了。

我开始为自己而活了,我不再容忍他对我这般的态度了。我第一次对抗起他,我也和他一样,难道你不放心我吗?矛盾激化了,他沉默了。我开始把业余的时间用来学习,学跳舞,学我不会的一些技能,和女友们去唱歌,我也独自一人学着安静。我不再受他的约束。我们吵了一次架,很严重,我说,受不了我了,就离婚。谁离不开谁呀。他异常的冷静。我们就这样进入冷战僵持阶段。由于这样,我发现了他也逐步的变了,不再对我那么紧张了。这样一来,我又感到他不再关心我了。我矛盾极了,人家关心的时候嫌人家烦,人家现在给我自由了,我又觉得人家不在乎我了。我偷偷的和闺密交流内心的感受,女友也承认是这么个感觉。我和闺密几乎啥话都说,可就是避免往那事上说,有时,我们谈论的多是自己的感受。在比较之下总觉自己遇错了人。闺密给我道出了一番话,让我不尽觉得有些汗颜,她说:咱们女人纯属自己给自己编织牢笼。看不开这,看不开那。对于性方面,是谈虎色变。总觉得咱自己的身体只能为爱着的男人守着,而不接受爱我们的男人。咱自己傻,还要去怪男人无情无意。咱能明显的知道一个男人讨好我们的意图,但咱永远分辩不出一个男人,是出于性而爱还是出于爱而性的。咱有时也很矛盾的。喜欢并又欣赏而且有那种欲望的男人却不属于我们。而我们感到厌恶恶心并没多大欲望的男人却是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人。我们活在极其矛盾的生活中。我背着他和别的男人上过床,那样的滋味令我每每想起都心动不已。一个人和一个人感觉的确是不同的,别看都是那么回事,换个人的感觉就是不同的。我不怕你笑话我,我的确很喜欢和那个不是老公的男人在一起的。他能让我欲仙欲死,能让我节制不住的叫床,总之,让我体验到了做一个女人的真正滋味。有时,我自己按耐不住的时候,就会想着他自慰。也许你听着,我很不正常吧?我不告诉你的话,你永远不会知道的,正因为咱俩这么多年相处的好,你不瞒我什么,我也不瞒你什么,你和爱人之间的问题,和我又有不同,你男人很专一,是难能可贵的。你别因你的冷漠而把他推给别的女人,你不喜欢的,不一定别人不喜欢的。有些话本可成为我的密秘的。谁让我信赖你这个姐们的。信你我才告诉你,也知道你听到耳朵里,也就是你的秘密了。在这里,我用一个女人的心思分析婚姻,分析男女关系。也许离女人真正的内心活动差的很远。也许根本不是我描绘的样子。但我绝对相信,这世上没有无缘无顾的爱与恨,情与仇的。也绝对相信因性而发生的人间悲剧。所以,因男女交往不慎而酿成的家毁人亡的事,多的不胜每举。基于这一点,也是女人不敢动心的原因之一。小美的故事很简单。不想细加描述了。只想通过本篇文字告诉诸位长期以来关注我的陌生的朋友一个事实。

无论是你的婚姻状况如何。请善待自己。不要怀疑你最初的选择。中途无论遇到谁,无论你爱还是对方爱。能有缘在一起,那已经是上天格外厚爱于你了。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目的,只要彼此真诚相待。是瞬间的昙花,还是幽香的兰莲花。都是你来到这世上对你的捡选。是一种经历,是一种考验,是一种体验,是生命之河泛起的浪花。最后愿我爱过的女人一生平安吉祥。离开我是你的选择。我失去你是我难忘的记忆。你不需要我的呵护与关爱。我又何苦再贱的去打扰你。这便是理由。你珍惜我了,我就会珍惜你。你不再需要了我了,我就放弃了。这也就是所谓的随缘吧!自己的感觉自己知。自己的伤自己疗.

文王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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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


小小辉如此弱不禁风的到了6岁,她还太小,还不懂得害怕与恐惧,只要她身子舒服,她就一定要出去野外玩耍。隔壁住着她叔叔,叔叔有三个女儿,大的霞和哥哥差不多大,老二春和小小辉一样大,最小的群那时才2岁多。叔叔也是个可怜命苦之人,一个人带着三个女儿独自生活,婶婶在小女儿才1岁多时半夜将她扔在住房的后山上就再也没回来过,小小辉的妈妈半夜听到哭声才去后山把她抱回来。叔叔家的生活条件远远不及小小辉家,虽叔叔也是勤劳节俭,但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全靠田地劳作得来还是相当有限的,三个女儿还太小,没有娘亲在身边日子过得更加艰辛,一年四季小小辉只有在冬天才看得到叔叔穿上鞋子,其他三季叔叔都是光着脚在田间及家中穿梭,那是双黝黑而宽大、健壮的脚。叔叔外出没赶得及回家时三个女儿也是经常在小小辉家的。

那年的夏天让小小辉了真正开始体会到了快乐与阳光。她与叔叔的二女儿春每天穿着裤叉,光着脚丫,拿着破旧的簸箕穿梭在家与村口渠道旁的小溪中。春和小小辉一般身高,同样也是纤弱瘦小,那条小溪由村庄最里面的山脉泉水引流而下,环绕小村庄流经田间流向渠道,快靠近渠道的那段支流最浅最宽,这个季节溪水两旁都是金黄的稻田被酷暑的日头照得闪闪发光。俩个小家伙每天选择在这里捕鱼。溪水清澈见底,流经到这块是支流的末端了,经过如此长距离的溪水冲刷,到这段就只筛剩下冲流而下的细沙,小脚踩在上面柔软而清凉。一出家门她们就一路蹦跳、欢笑着,快靠近溪水时俩人便开始安静下来,不再吵闹,怕惊扰到鱼儿们,轻轻的将小脚迈入清凉的溪水中,站定片刻等待滑溜的小鱼围绕她们的小脚悠哉游哉,猛的将手中的簸箕去,运气好的就会上两条小鱼在簸箕中蹦哒,有时一个踉跄没站稳,小家伙就会一屁股坐在溪沙中,哈哈哈哈!这时她们的笑声就会飘满整条小溪,湿透了的小家伙就开始用小手相互泼水打仗,玩累了,便又开始进入捕鱼的程序!等到黄昏时两个小家伙才带着各自的战利品一路蹦哒着回到家里,没有战利品时小家伙们却也是欢声笑语一路飘满。这段时光几乎占满了小小辉的整个童年记忆!

农村的夜晚是神秘而恐怖的黑,每天吃完晚饭,全家人会搬一个小竹床放在大门口的晒谷坪中,三个小家伙全都躺在上面,妈妈则拿把椅子坐在小竹床旁边,一边给她们三姊妹打扇赶蚊子一边给她们讲故事。如果叔叔家的三朵花都出来乘凉时,小小辉便会和春一起到晒谷坪路边的草丛中捉萤火虫,萤火虫飞满屋前的田地、山间,与满天的繁星呼应形成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但当猫头鹰怪异的声音响起时,两个小家伙就吓得赶紧飞跑到妈妈和姐姐的身边,妈妈经常讲的是神狐鬼怪的故事,总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一生善恶都会有报。黑夜的深山幽谷总让小小辉感到恐怖吓人!

这个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去了姨妈家有事不能赶回,姐姐带着弟妹在家有些害怕,就叫来同村她的一个玩伴华姐姐来家睡以壮胆,她们天还没黑就早早把门关了呆在家里,天黑没多久姐姐就打水给妹妹洗脚,让她们上床早点睡,这时华姐姐用她那双出神的大眼睛盯着小小辉良久然后问道:辉,你怕死吗?昏黄的媒油灯把小小辉的影子映照在地上又黑又长,影子的上半身映立在墙上,又高又大!小小辉不敢看那双定定盯着她的大眼睛,低下头看着地上自己的倒影大声的说:不怕!姐姐和哥哥都看着这个体弱多病的妹妹,什么都没说,满眼的怜爱和心痛!晚上她们四个睡在一个床上,小小辉听到华姐同姐姐在轻轻的聊着:算命的是说你妹妹活不过8岁吧?嗯!姐姐弱弱的回了一声,快了,她现在6岁多了吧?华姐姐继续追问,别问了,我们聊别的!姐姐的语气忽然烦燥起来,只因她不相信这会是真的,想着这个多病的妹妹更多的是心痛!小小辉却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毕业快乐


今天是七月一号,也是大学里第一次感觉到毕业这个词的可怕。记得一直最喜欢的一句话这样说过:千万不要说再见,因为再见是一个承诺,有些人一旦再见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别轻易许下不可能实现的承诺。

一直以来最害怕的就是再见,其实有些人一旦分开之后,如果不是刻意再见的话,真的这辈子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丧的人,本来就不喜欢再见,可是很多时候遇到的再见真的很多。

看着学校里的招聘会,校园里各个地方都有毕业快乐的标语,瞬间觉得时间真的好快。小时候最想成为的样子终于成为了,可是却没有了小时候的期待,反而特别怀念小时候的样子。这不是逃避,而是对回忆的一种情有独钟吧。

印象最深的一次再见就是高中吧,虽然在高中之前还有小学,初中。不过那个时候对于再见这个词真的没有什么概念,只是觉得毕业就好,去了想去的学校重新认识新的朋友就好。对于现在的环境和朋友,巴不得赶紧重新换一拨。更何况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分别,对于这个概念也仅仅只是一种模糊的意识而已。

只有高中,青春期萌芽,对于好多东西都出于看似很懂,又看似不懂的年纪。所以这时的我们才初识再见的感慨,那些曾经在教室里做过的事,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做了;偷偷喜欢过的人,再见之后即使很喜欢也没有机会再见面了;很想做的事还没来得及做就分别了,很想重新来过再去尝试一遍,可是回头想想,也许重新来过还是这个样子,没有勇气去做。

高中的再见刚好给大学的再见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很多人尝试过高中的遗憾,于是在大学的时候都会努力地做到不留遗憾。可事实并不是如此,每一次分别,每一次再见,留下最多的就是遗憾。

而且这次的遗憾在很大程度上比高中时候还要多:没有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没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做过一场在大学里记忆深刻的事。于是好多人会带着这份遗憾匆匆地走向社会,融入这个残酷的社会中,从此再也不见。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本来很想留下来,很想说出心里隐藏很久的话。可是最后犹豫了一下还是算了,这也许就是成年的表现吧。成年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是什么事都非要和别人说,也不是什么心愿都会实现。

于是在毕业的时候都会带着成年人的心态,带着大学的遗憾逐渐消失在人海中。毕业之后再也见不到的人,再也回不了的过去,再也实现不了的遗憾。请好好地留在记忆里吧,这一辈子都不会浮出水面了,唯一能呼吸的空气,也仅仅是回忆的空气了。

再见,毕业快乐,再也不能见的人,再也不能睡的懒觉,再也不能穿的校服,再也不能逃的课,再也不能做的作业,都再见了。

哥们快乐


一哥们老来得子,兴奋得有点异常了!春节前就发短信兴冲冲的召集我们这些酒肉朋友要大肆庆贺一番,很可惜,人缘不好的原因或拟大家都忙,他又写的不清楚,别人看到他短信中的家有喜事以为他二婚了呢,竟然一个回信的都没有,恼怒之余半夜给我打电话,痛骂我们这些王八蛋,说尔等忽视他的幸福。我当时醉意朦胧自然也没有好气,相互咋呼一番后都忘了这件事情,第二天酒醒后我看到他的电话就回问昨晚找我啥事,于是又开始了祥林嫂般的诉说我们之不仁不义,好像拿着饭钱都请不到人吃饭一样。

我严肃的批评了其他的同志没回短信的错误,而且郑重指出,不但要庆祝,而且要上台阶,上水平,从效率效益出发,选择济南最贵的酒店去吃,人员本着贵多不贵精的态度,每家要老中青三结合,至少去五个人,总觉得最近鱼翅皇宫的海参做的一般,贵和皇冠假日又不太好停车,勉勉强强选择静雅吧。他大怒,你这样安排孩子出生怎么办?现在才是我老婆怀孕。想想也是,那就稍微控制一下规模吧,哥们听不出我的调侃,屁颠屁颠的跑去订酒店了。

说起好人来,他无疑在我那帮哥们中很有名的,除了人稍微实在一点几乎没有别的缺点,爱好出差,一年在济南呆不到一个月时间,尤其喜欢支援亚非拉等落后国家,前段时间就在印度泰国住了三四个月,回国见他白白胖胖的样子我都忍不住想测一下他的性取向,结果被痛打一顿。虽然是独生子女,但一点也没有那种小家子气的矫情,而且多才多艺,唱歌有林忆莲的味道,抽烟喝酒烫发有于谦老师风采,原来没结婚之前属于有名的吃货一族,因为他自己有公司,所以我经常伸出快刀动辄就宰他一顿,我们俩曾有一段时间热衷于在济南搜村找巷专门找那些有名的小吃朵硕,尼玛我现在体重里超标的部门肯定有不少这家伙的油水。

有一年我们在大明湖附近找一家有名的闫府腰子,在人家门口等了三个多小时才吃到,结果发现味道还不如纬九路烤的白腰好吃,但是我们得意于我们吃到了,想想当时我蹭吃蹭喝的无耻嘴脸就有点害羞,但哥们从来不在乎金钱,只在乎喝酒,半杯白酒后就醉眼迷离,我急忙拿出他的钱包去结账,然后吩咐他只管睡,睡醒自己回家。好几年我被评为最佳损友这是主要事迹之一。

哥们是个技术人才,虽然有自己的公司但一直致力于科研一线,因此有些事情比较认真,我属于那种能忽悠能点活人的类型,但他老人家忽而较真忽而洒脱,我都有时候摸不着他的底,前几年哥们子嗣不旺,我按照风水学给他出了不少主意,当然有些就比较不正大光明了,但哥们今年喜讯传来,说实话闹是闹,但好人有好报,哥们圆梦羊年,真的为他高兴。

哥们快乐,我们分享你的快乐!哥们好运,我们一起好运!

快乐人生


小王是个大忙人。现在忙,以前更忙。但现在比以前活得滋润多了,红光满面,每个笑容都来自内心深处,真而且甜。

小王今年三十而立,参加工作八年,结婚也五年了,本职工作干得吊儿郎当,麻将玩得却是全厂出名,在麻坛上是响当当得人物。牌场作风好,人口皆碑;打得也棒,每张牌都拿捏得当,不给对手一点机会儿。在牌桌上一坐,两合烟,一瓶水,大将风度,运筹帷幄,决胜于风云变换之间,几乎每天都能凯旋而归。他的胜利曲每天都能提醒睡梦中的邻居起来去趟厕所。但由于熬夜烟又吸得多,脸色蜡黄,工作时精神头也不足,错误不断,得到了领导不少帮助。回到家,老婆也没有因为他有额外收入而高看一眼。孩子得有人管,家务得有人做,烟抽得那么多,将来身体不好谁来照顾?老婆振振有词,慷慨激昂,多次点燃战火,最后通牒也下了多次,把小王弄得牌桌上的威风一扫而光。他常常想:生活中只有麻将该多好啊!

懊恼的事情不只有这些。今年五月,小王运气不好,看家本事用尽,也没有扭转形势,金库空了,工资也所省剩无几。这一天,他拿出所有流动资金,准备放手一博。还别说真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圈下来,四五百元进帐。他正想把战果扩大到极限,门开了,七八个警察闯进来。赌资全部没收,人全部带进公安局。罚款不说,还要拘留。最后车间领导出面,把小王保了出来。钱没了不说,这种事情丢人啊!那几天,小王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思前想后,明白了道理。这些年因为贪玩耽误了多少事啊!工作没成绩,家庭闹矛盾,得不偿失啊!

从那以后,小王再也没摸过麻将。他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在工作上,他每天都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打扫卫生,准备好一天的工作。他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如果当天的工作没做完,晚上加班到深夜也要做完。他的这种精神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赞扬,他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回到家有空就帮老婆做家务,辅导孩子学习,把老婆乐得见人就夸小王是最佳模范丈夫,夸得小王心里美滋滋的,晕乎乎的。他终于感悟到了生活的真正乐趣。

还有件事忘告诉大家了:前段时间小王对生产设备进行革新,正准备向上申报呢。

快乐王子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色宝石。

世人对他真是称羡不已。他像风标一样漂亮,一位想表现自己有艺术品味的市参议员说了一句,接着又因担心人们将他视为不务实际的人,其实他倒是怪务实的,便补充道: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一样呢?一位明智的母亲对自己那哭喊着要月亮的小男孩说,快乐王子做梦时都从没有想过哭着要东西。

世上还有如此快乐的人真让我高兴,一位沮丧的汉子凝视着这座非凡的雕像喃喃自语地说着。

他看上去就像位天使,孤儿院的孩于们说。他们正从教堂走出来,身上披着鲜红夺目的斗篷,胸前挂着干净雪白的围嘴儿。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数学教师问道,你们又没见过天使的模样。

啊!可我们见过,是在梦里见到的。孩子们答道。数学教师皱皱眉头并绷起了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孩子们做梦。

有天夜里,一只小燕子从城市上空飞过。他的朋友们早在六个星期前就飞往埃及去了,可他却留在了后面,因为他太留恋那美丽无比的芦苇小姐。他是在早春时节遇上她的,当时他正顺河而下去追逐一只黄色的大飞蛾。他为她那纤细的腰身着了迷,便停下身来同她说话。

我可以爱你吗?燕子问道,他喜欢一下子就谈到正题上。芦苇向他弯下了腰,于是他就绕着她飞了一圆又一圈,并用羽翅轻抚着水面,泛起层层银色的涟漪。这是燕子的求爱方式,他就这样地进行了整个夏天。

这种恋情实在可笑,其他燕子吃吃地笑着说,她既没钱财,又有那么多亲戚。的确,河里到处都是芦苇。

等秋天一到,燕子们就飞走了。

大伙走后,他觉得很孤独,并开始讨厌起自己的恋人。她不会说话,他说,况且我担心她是个荡妇,你看她老是跟风调情。这可不假,一旦起风,芦苇便行起最优雅的屈膝礼。我承认她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燕子继续说,可我喜爱旅行,而我的妻子,当然也应该喜爱旅行才对。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最后问道。然而芦苇却摇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原来你跟我是闹着玩的,他吼叫着,我要去金字塔了,再见吧!说完他就飞走了。

他飞了整整一天,夜晚时才来到这座城市。我去哪儿过夜呢?他说,我希望城里已做好了准备。

这时,他看见了高大圆柱上的雕像。

我就在那儿过夜,他高声说,这是个好地方,充满了新鲜空气。于是,他就在快乐王子两脚之间落了窝。

我有黄金做的卧室,他朝四周看看后轻声地对自己说,随之准备入睡了。但就在他把头放在羽翅下面的时候,一颗大大的水珠落在他的身上。真是不可思议!他叫了起来,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繁星清晰又明亮,却偏偏下起了雨。北欧的天气真是可怕。芦苇是喜欢雨水的,可那只是她自私罢了。

紧接着又落下来一滴。

一座雕像连雨都遮挡不住,还有什么用处?他说,我得去找一个好烟囱做窝。他决定飞离此处。

可是还没等他张开羽翼,第三滴水又掉了下来,他抬头望去,看见了啊!他看见了什么呢?

快乐王子的双眼充满了泪水,泪珠顺着他金黄的脸颊淌了下来。王子的脸在月光下美丽无比,小燕子顿生怜悯之心。

你是谁?他问对方。

我是快乐王子。

那么你为什么哭呢?燕子又问,你把我的身上都打湿了。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哭。

啊!难道他不是铁石心肠的金像?燕子对自己说。他很讲礼貌,不愿大声议论别人的私事。

远处,雕像用低缓而悦耳的声音继续说,远处的一条小街上住着一户穷人。一扇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能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桌旁。她那瘦削的脸上布满了倦意,一双粗糙发红的手上到处是针眼,因为她是一个裁缝。她正在给缎子衣服绣上西番莲花,这是皇后最喜爱的宫女准备在下一次宫廷舞会上穿的。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床上躺着她生病的孩子。孩子在发烧,嚷着要吃桔子。他的妈妈除给他喂几口河水外什么也没有,因此孩子老是哭个不停。燕子,燕子,小燕子,你愿意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她吗?我的双脚被固定在这基座上,不能动弹。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燕子说,他们正在尼罗河上飞来飞去,同朵朵大莲花说着话儿,不久就要到伟大法老的墓穴里去过夜。法老本人就睡在自己彩色的棺材中。他的身体被裹在黄色的亚麻布里,还填满了防腐的香料。他的脖子上系着一圈浅绿色翡翠项链,他的双手像是枯萎的树叶。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又说,你不肯陪我过一夜,做我的信使吗?那个孩子太饥渴了,他的母亲伤心极了。

我觉得自己不喜欢小孩,燕子回答说,去年夏天,我到过一条河边,有两个顽皮的孩于,是磨坊主的儿子,他们老是扔石头打我。当然,他们永远也别想打中我,我们燕子飞得多快呀,再说,我出身于一个以快捷出了名的家庭;可不管怎么说,这是不礼貌的行为。

可是快乐王子的满脸愁容叫小燕子的心里很不好受。这儿太冷了,他说,不过我愿意陪你过上一夜,并做你的信使。

谢谢你,小燕子,王子说。

于是燕子从王子的宝剑上取下那颗硕大的红宝石,用嘴衔着,越过城里一座连一座的屋顶,朝远方飞去。

他飞过大教堂的塔顶,看见了上面白色大理石雕刻的天使像。他飞过王宫,听见了跳舞的歌曲声。一位美丽的姑娘同她的心上人走上了天台。多么奇妙的星星啊,他对她说,多么美妙的爱情啊!

我希望我的衣服能按时做好,赶得上盛大舞会,她回答说,我已要求绣上西番莲花,只是那些女裁缝们都太得了。

他飞过了河流,看见了高挂在船桅上的无数灯笼。他飞过了犹太区,看见犹太老人们在彼此讨价还价地做生意,还把钱币放在铜制的天平上称重量。最后他来到了那个穷人的屋舍,朝里面望去。发烧的孩子在床上辗转反侧,母亲已经睡熟了,因为她太疲倦了。他跳进屋里,将硕大的红宝石放在那女人顶针旁的桌子上。随后他又轻轻地绕者床飞了一圈,用羽翅扇着孩子的前额。我觉得好凉爽,孩子说,我一定是好起来了。说完就沉沉地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然后,燕子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告诉他自己做过的一切。你说怪不怪,他接着说,虽然天气很冷,可我现在觉得好暖和。

那是因为你做了一件好事,王子说。于是小燕子开始想王子的话,不过没多久便睡着了。对他来说,一思考问题就老想睡觉。

黎明时分他飞下河去洗了个澡。真是不可思议的现象,一位鸟禽学教授从桥上走过时开口说道,冬天竟会有燕子!于是他给当地的报社关于此事写去了一封长信。每个人都引用他信中的话,尽管信中的很多词语是人们理解不了的。

今晚我要到埃及去,燕子说,一想到远方,他就精神百倍。他走访了城里所有的公共纪念物,还在教堂的顶端上坐了好一阵子。每到一处,麻雀们就吱吱喳喳地相互说,多么难得的贵客啊!所以他玩得很开心。

月亮升起的时候他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你在埃及有什么事要办吗?他高声问道,我就要动身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愿意陪我再过一夜吗?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呀,燕子回答说,明天我的朋友们要飞往第二瀑布,那儿的河马在纸莎草丛中过夜。古埃及的门农神安坐在巨大的花岗岩宝座上,他整夜守望着星星,每当星星闪烁的时候,他就发出欢快的叫声,随后便沉默不语。中午时,黄色的狮群下山来到河边饮水,他们的眼睛像绿色的宝石,咆哮起来比瀑布的怒吼还要响亮。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远处在城市的那一头,我看见住在阁楼中的一个年轻男子。他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上埋头用功,旁边的玻璃杯中放着一束干枯的紫罗兰。他有一头棕色的卷发,嘴唇红得像石榴,他还有一双睡意朦胧的大眼睛。他正力争为剧院经理写出一个剧本,但是他已经给冻得写不下去了。壁炉里没有柴火,饥饿又弄得他头昏眼花。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他的确有颗善良的心。我是不是再送他一块红宝石?

唉!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所剩的只有我的双眼。它们由稀有的蓝宝石做成,是一干多年前从印度出产的。取出一颗给他送去。他会将它卖给珠宝商,好买回食物和木柴,完成他写的剧本。

亲爱的王子,燕子说,我不能这样做,说完就哭了起来。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因此燕子取下了王子的一只眼睛,朝学生住的阁楼飞去了。由于屋顶上有一个洞,燕子很容易进去。就这样燕子穿过洞来到屋里。年轻人双手捂着脸,没有听见燕子翅膀的扇动声,等他抬起头时,正看见那颗美丽的蓝宝石放在干枯的紫罗兰上面。

我开始受人欣赏了,他叫道,这准是某个极其钦佩我的人送来的。现在我可以完成我的剧本了。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燕子飞到下面的海港,他坐在一震大船的桅杆上,望着水手们用绳索把大箱子拖出船舱。随着他们嘿哟!嘿哟!的声声号子,一个个大箱子给拖了上来。我要去埃及了!燕子略道,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等月亮升起后,他又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叫着说。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愿再陪我过一夜吗?

冬天到了,燕子回答说,寒冷的雪就要来了。而在埃及,太阳挂在葱绿的棕搁树上,暖和极了,还有躺在泥塘中的鳄鱼懒洋洋地环顾着四周。我的朋友们正在巴尔贝克古城的神庙里建筑巢穴,那些粉红和银白色的鸽子们一边望着他们干活,一边相互倾诉着情话。亲爱的王子,我不得不离你而去了,只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明年春天我要给你带回两颗美丽的宝石,弥补你因送给别人而失掉的那西颗,红宝石会比一朵红玫瑰还红,蓝宝石也比大海更蓝。

在下面的广场上,快乐王子说,站着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火柴都掉在阴沟里了,它们都不能用了。如果她不带钱回家,她的父亲会打她的,她正在哭着呢。她既没穿鞋,也没有穿袜子,头上什么也没戴。请把我的另一只眼睛取下来,给她送去,这样她父亲就不会揍她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但我不能取下你的眼睛,否则你就变成个瞎子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子是他又取下了王子的另一只眼珠,带着它朝下飞去。他一下子落在小女孩的面前,把宝石悄悄地放在她的手掌心上。一块多么美丽的玻璃呀!小女孩高声叫着,她笑着朝家里跑去。

这时,燕子回到王子身旁。你现在瞎了,燕子说,我要永远陪着你。

不,小燕子,可怜的王子说,你得到埃及去。

我要一直陪着你,燕子说着就睡在了王子的脚下。

第二天他整日坐在王子的肩头上,给他讲自己在异国他乡的所见所闻和种种经历。他还给王子讲那些红色的朱鹭,它们排成长长的一行站在尼罗河的岸边,用它们的尖嘴去捕捉金鱼;还讲到司芬克斯,它的岁数跟世界一样长久,住在沙漠中,通晓世间的一切;他讲纽那些商人,跟着自己的驼队缓缓而行,手中摸着狼冶做的念珠;他讲到月亮山的国王,他皮肤黑得像乌木,崇拜一块巨大的水晶;他讲到那条睡在棕祸树上的绿色大莽蛇,要20个僧侣用蜜糖做的糕点来喂它;他又讲到那些小矮人,他们乘坐扁平的大树叶在湖泊中往来横渡,还老与蝴蝶发生战争。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为我讲了好多稀奇的事情,可是更稀奇的还要算那些男男女女们所遭受的苦难。没有什么比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小燕子,你就到我城市的上空去飞一圈吧,告诉我你在上面都看见了些什么。

于是燕子飞过了城市上空,看见富人们在自己漂亮的洋楼里寻欢作乐,而乞丐们却坐在大门口忍饥挨饿。他飞进阴暗的小巷,看见饥饿的孩子们露出苍白的小脸没精打采地望着昏暗的街道,就在一座桥的桥洞里面两个孩子相互搂抱着想使彼此温暖一些。我们好饿呀!他俩说。你们不准躺在这儿,看守高声叹道,两个孩子又跚蹒着朝雨中走去。

随后他飞了回来,把所见的一切告诉给了王子。

我浑身贴满了上好的黄金片,王子说,你把它们一片片地取下来,给我的穷人们送去。活着的人都相信黄金会使他们幸福的。

燕子将足赤的黄金叶子一片一片地啄了下来,直到快乐王子变得灰暗无光。他又把这些纯金叶片一一送给了穷人,孩子们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们在大街上欢欣无比地玩着游戏。

我们现在有面包了!孩子们喊叫着。

随后下起了雪,白雪过后又迎来了严寒。街道看上去白花花的,像是银子做成的,又明亮又耀眼;长长的冰柱如同水晶做的宝剑垂悬在屋檐下。人人都穿上了皮衣,小孩子们也戴上了红帽子去户外溜冰。

可怜的小燕子觉得越来越冷了,但是他却不愿离开王子,他太爱这位王子了。他只好趁面包师不注意的时候,从面包店门口弄点面包屑充饥,并扑扇着翅膀为自己取暖。

然而最后他也知道自己快要死去了。他剩下的力气只够再飞到王子的肩上一回。再见了,亲爱的王子!他喃喃地说,你愿重让我亲吻你的手吗?

我真高兴你终于要飞往埃及去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儿呆得太长了。不过你得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埃及,燕子说,我要去死亡之家。死亡是长眠的兄弟,不是吗?

接着他亲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然后就跌落在王子的脚下,死去了。

就在此刻,雕像体内伸出一声奇特的爆裂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其实是王子的那颗铅做的心已裂成了两半。这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寒冷冬日。

第二天一早,市长由市参议员们陪同着散步来到下面的广场。他们走过圆柱的时候,市长抬头看了一眼雕像,我的天啊!快乐王子怎么如此难看!他说。

真是难看极了!市参议员们异口同声地叫道,他们平时总跟市长一个腔调。说完大家纷纷走上前去细看个明白。

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市长说,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的确比要饭的强不了多少,市参议员们附和着说。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市长继续说,我们真应该发布一个声明,禁止鸟类死在这个地方。于是市书记员把这个建议记录了下来。

后来他们就把快乐王子的雕像给推倒了。既然他已不再美丽,那么也就不再有用了,大学的美术教授说。

接着他们把雕像放在炉里熔化了,市长还召集了一次市级的会议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些金属,当然,我们必须再铸一个雕像。他说,那应该就是我的雕像。

我的雕像,每一位市参议员都争着说,他们还吵了起来。我最后听到人们说起他们时,他们的争吵仍未结束。

多么稀奇古怪的事!铸像厂的工头说,这颗破裂的铅心在炉子里熔化不了。我们只好把它扔掉。他们便把它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把城市里最珍贵的两件东西给我拿来,上帝对他的一位天使说。于是天使就把铅心和死鸟给上帝带了回来。

你的选择对极了,上帝说,因为在我这天堂的花园里,小鸟可以永远地放声歌唱,而在我那黄金的城堡中,快乐王子可以尽情地赞美我。

美的舞


我静静的听她讲故事。

她很漂亮,还有点文静,可她说她不文静,她喜欢跳舞。小女孩的时候,穿上漂亮的裙子,跳起舞来特别好看。

她记忆深处,也是她跳舞最美的那一次,她站在了课桌上跳舞,全班同学都为她喝彩。之后她的梦,全是跳舞,舞的世界。

她的舞台很大,象浩瀚的大海,而她的舞就象帆船,被风吹得涨涨的满满的帆啊,就象她飘逸的裙子。起伏的大潮,翻滚的波浪,帆船的舞就在这大潮之上,波浪之间,表演了自己的浪漫风采。

她的舞台也象草原,一望无际,而她的舞就象骏马奔驰,象羊儿撒欢,象蝴蝶恋花。草原上的天空最宽广,她的舞就象雄鹰展翅,在苍茫的草原之上,在洁白的云朵之间,实现了自己的飞翔之梦。

她的舞也象灰姑娘,跳舞的鞋,在慌乱中掉在了和王子一起跳舞的那个晚上:她的舞也象白天鹅,在宁静的天鹅湖里,欣赏着优美的芭蕾。在冰面上那小小的溜冰鞋,是她的梦之舞,时而轻快地滑行,时而欢快的跳跃,时而飞快地旋转,冰刀下划出的每一道弧线,每一个冰点,每一个圆圈,都让她沉浸在梦里,醉在梦里,不愿梦醒。

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梦之魂,我看到了她热切的心,这颗心在跳动,不,是在跳舞。为跳舞而跳动。这完全是一颗为跳舞而跳动的心啊,然而她不能跳舞,那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表现她的文静。

她给我讲完她的故事,在她站在课桌上跳舞的时候,在全班同学为她喝采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碰翻了桌子,她从桌子上摔了下来,摔断过腿,从此只能在梦里跳舞,而梦里的舞是最美丽的.

美的礼物


最美的礼物

那是我们最初的相遇,你坐在台下,而我站在台上。你笑靥如花,而我激动满怀。岁月定格,那是最美的图画。从此,不管是咫尺还是天涯,都再难相忘。

那年是我第一次登上讲台,激动与紧张的心情相伴而来。记得原本准备好的开场白,在登上讲台的那一刻,在面对八十多张陌生面孔的那一刻,全都化为乌有。

即使,相对于你们,我提前走了几个春夏,但面对新事物,心里还是有些踌躇的。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千方百计的计划、筹谋,都抵不过现实的结果来得真实。变化不期而至的那一刻,心在不停的跳动,好想大声的叫喊,表面却若无其事。

人有时候真的好奇怪,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小心思隐藏起来。头脑混乱,语言也与之前想的大不相同,即使这样却一直笑着,一直说着。词不达意没有关系,笑容牵强没有关系,只要坚持下去就可以。只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我鼓起勇气,看着台下的你们,不知怎的,心情突然有些平稳了,时间过得也没有那么慢了。那时候,我看到了你,一个短发的女孩儿,身体坐的直直的,面带微笑,认认真真的听我讲话。忽然间有一种被肯定的感觉,心里暖暖的。要知道,人一旦被肯定就会迸发出穷的力量。还记得开场白之后,我讲的是戴望舒的《雨巷》,而我也越来越自然了。课讲完后,同学们都为我鼓掌,那一刻,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努力,上好每一堂课。

我刚到实习学校没有几天,有一天,我准备备课的时候,发现我的书里夹了一张小纸条,还有几片银杏叶。那小纸条,是你写给我的,上面的字迹公公整整的,读完之后,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谢谢,你觉得我很好。我把纸条和银杏叶放在书里夹好,也将这份感动收藏在心底。和我一起顶岗的同事,看到我这样,还开玩笑说我们学中文的太感性,太矫情。我看着他们,笑了笑,并没有否认。

从此以后,在我的课堂上,你总是那么认真,有时候,把你叫起来回答问题,你基本上也是对答如流。下课的时候还会跑进我的办公室问问题。那时候的我,觉得很开心,为你,也为我。

后来由于学校工作的变动,我和几个实习的老师被调到别的学校了。和你们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最后一节课的时候,说话有些哽咽。想着你们是我当老师以来,教的第一批学生,心里很不舍。你们是九零后的末尾,而我是九零后的开端,我们处在同一个时期,年龄相差不过六七岁。我想,如果将来我有幸成为一名老师的话,再也碰不到九零后了。所以我觉得这就是一种缘分。那个短发女孩儿,在我上最后一堂课的时候,唯一一次低下了头,流泪了,我想你是不想让我看到。你是这个班最小的,是零零后,看着你好心疼,可终究要走的。

回到宿舍,我收拾好东西,等着下一个学校的老师来接我,正在这时学生们用课间的时间跑来送我,这让我很感动。她们的礼物我也好好的珍藏起来了。

记得当时的你,送给我的是四个小柿子,你说老师要记得那是你送的。你说柿子还没有熟,你希望我把柿子带在身边,等到它成熟的时候,这样就会想起你。你还说,我以后会教很多学生,你只希望要我记住你一个柿子成熟的时间。这些话语我记得清清楚楚,从来没有忘记过。

我觉得,上天让我遇见你们,让我碰见你,就是对我的恩赐,就是送给我最美的礼物。

而今实习期已经过去了一年,一年多不见了,你还好吗?是否还留着短发?是否还是笑容满面?是否还会想起我。我终于明白了过客的含意,在不经意间你我已经在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上成为了彼此的过客,那么心底呢?是过客吗?我想不会是的。因为我不仅仅只记住了一个柿子成熟的时间。

时光匆匆 ,转眼间,我就要毕业了,在找工作的时候,实习的那一段时间的记忆总会在头脑里闪现,还有那散发着香气的柿子,那种回忆的味道也总是会包围着我。

有些记忆是会随着时间消散的,而有些记忆却是你忘不掉的。那些最真最美的人和事又有谁舍得把他抛之脑后呢?

20XX年3月7日记 (写给那些年陪我一起走路的人)

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青春是段跌跌撞撞的旅行,拥有着后知后觉的美丽。

美的遗憾


(一)原来,我是想你的

梦里时常出现一个人,是在思念么?是在遗憾么?可明明生活中一直都没有他的影子,我们的生活也没有任何的交集。清醒时总是不断地否定自己的猜测。

记得,我说,我喜欢吃零食;你说,以后我就用一半的工资给你买。我眉开眼笑,一定要说话算数。现在,你不在我身边,我却成为一个爱吃零食的小女人,可有你的缘故?

听到专属你的那个字,脑海总是会浮现出你的模样。这么多年,怎会一点变化都没有?你在我心中掀起的波澜,永远不会随时间而流逝,却在我静待彷徨时更加动荡,更加天翻地覆。

原来,我是想你的!

(二)是否,我在你心中也是有位置的

多怀念那些零碎的纸条,多牵挂那些让人愉悦的零食,更回味那些怦然心跳的瞬间。

终于,在一次次的犹豫后拨通了你的电话号码。是你。你说话的尾音特别熟悉。电话那头传来心跳加速的声音。窃喜,一直以来,我在你心深处,从未遗失。

几次电话之后,终于决定要见你一面。万千地盼望,万千地等待,可你却不见踪影。弱弱地想,姗姗来迟也好,至少是个来。最蠢的情节,最低的智商,总以为在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没想到,自己也可以有,也能遇上。

心中千百次地疑惑:为什么?为什么要我在留言后面加上57两个数字?当时脑海里拼命地筛选57的含义:巫溪?无锡?午栖?多年后蓦然醒悟,真是哭笑不已。应该算是明显的暗示吧,却不懂,你也不明说。既然有了57,为什么约定时间不露面?为什么不来 ?为什么没有消息?

耿耿于怀十几年,终于在一次聚会时,无所顾忌地坐到你身边,一杯一杯地麻醉自己,就想问个清楚。依稀听见你在嘱咐我的朋友:把她扶好。

是否,我在你心中也是有位置的?

(三)最美的遗憾

时光飞逝,些许的牵挂变成了一丝丝恨意,再次见到你时却全盘瓦解。你说,给我送早饭吧;我说,好。穿上新衣服,花蝴蝶一样飞到你身边。久违的熟悉感被闪动的屏幕而陌生,那一刻竟然无动于衷?

事后经常自嘲,那一次是我伤害了你?可明明是你伤害了我?

一切都已经过去,不再后悔,不再埋怨,那美好的日子,隽永的回忆,让我永生眷恋。女人,任性的想吧。虽然,你只是我的过程,不是终点。至少草长莺飞时,我可以静静地想你,不喧哗。你是我心底最温柔的触碰,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遗憾!

美的眼睛


谁在说话

如果我能不戴眼镜就好了。约会归来的曲晓萌趴在床上感叹起来。她捏了捏自己笨重的眼镜片,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近视眼也没有什么不好啊,显得有文化。舍友梦莎劝道。

你的眼睛既漂亮又不近视,当然不知道近视的种种缺点了!曲晓萌从床上爬起来,激愤地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戴上眼镜相当于拉上窗帘,还有什么美感可言?我想做近视手术,可是没有那么多钱;想戴隐形眼镜,却因为角膜敏感适应不了。哎呀,我可怎么办啊!

听到这里,梦莎突然放下了手里的杂志:听说近视眼就是因为晶状体变厚而引起的,而近视眼手术的原理也就是把晶状体切薄一些。这听上去非常简单啊,要不然我帮你切一下吧?

说到这里,梦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扑向了曲晓萌,把猝不及防的曲晓萌推倒在床上,然后双手摸上了曲晓萌的眼睛。梦莎的手冰冷冰冷的,在曲晓萌的眼皮上轻轻地一划。

别闹!两个女生嬉闹起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曲晓萌听到头顶上响起了一个幽幽的声音:我的眼睛呢

你说话了吗?曲晓萌急忙把梦莎的手推开,焦急地问。但是梦莎摇了摇头,而且她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一种不祥的感觉突然从曲晓萌的心底升起。她严肃地坐了起来,想告诉梦莎不要再拿眼睛的事情开玩笑。然而刚刚张开嘴,曲晓萌就像触电一般呆住了。

在惨白的日光灯下,她看到梦莎的背上伏着一个女孩,一个长发披肩、面色苍白的女孩。这女孩的双眼没有眼球,只有两个紫红色的窟窿,血从眼眶中源源不断地流了下来,滑过她姣好的面容。而那两个血窟窿,正死死地盯着曲晓萌。

妈啊曲晓萌跳了起来。

这一跳把梦莎也吓着了。她后退了几步,那伏在背上的女孩就不见了。

刚才的一幕好像是梦,但曲晓萌感觉自己的眼眶有阵阵的割痛感,仿佛刚才梦莎那一划真的伤到她的眼睛了。这太奇怪了。

两个女生再也没有玩闹的心情,各自收拾一下就上床睡觉了。

这个夜晚注定不太平静,曲晓萌翻来覆去睡不着。将近午夜的时候,曲晓萌突然感觉有什么人在摸自己的眼皮。

她急忙睁眼,然而眼前只有漆黑一片。

于是她再次闭上眼睛,但是那种被冰冷的手触摸的感觉马上袭来,让她全身一次次地涌出鸡皮疙瘩。曲晓萌终于受不了了,她壮着胆子又睁开了双眼。

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苍白的手,那手像皮筋一样柔软。它在黑暗中飞快地往后缩,越过了曲晓萌的帐子,一直后退,最后居然缩到了梦莎的被子里。之后,梦莎的被子缓缓地隆起,像是里面钻进了一个人。那个人蜷起了身体,在梦莎的被子里蠕动了一会儿,然后归复于平静。

自始至终,梦莎始终在安睡。

这手显然不是梦莎的,因为正常人的手是不会那么长的。

除非梦莎不是正常人。

寻找眼睛的尸体

次日,曲晓萌顶着一双熊猫眼去见男友修凯恩,她一边往修凯恩怀里挤一边抱怨道:就怪你就怪你就怪你!你说我的眼睛不美,说我的眼睛没有灵性,结果昨晚我就遇见了一件关于眼睛的诡事儿。你说说,你要不要负责任?

修凯恩一边宠溺地拍着曲晓萌的肩膀一边解释道:亲爱的,我说的没有错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有美丽的眼睛,女孩就不可能称得上是美丽的。你也得理解我,我是搞美术的,终身为了美而奋斗,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友有一双像湖泊般澄澈美丽的眼睛啦。

哼!你见过那样的眼睛吗?曲晓萌不服地问道。

当然。修凯恩的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他推开了曲晓萌,转身走进了画室。不一会儿,他就捧出了一幅画。画用厚厚的粉色天鹅绒裹着,显然是他非常珍爱的。

修凯恩说:这幅画上的女孩,有世界上最美的眼睛。可惜她已经不在人世了,但是她的目光我永远记得。

修凯恩缓缓地揭开了天鹅绒。顿时,一幅以青黑色为背景的肖像画出现在他们面前。

啊曲晓萌一点儿也不觉得这幅画美,甚至尖叫着跳了起来。

画上只有一个呆立的女孩,她穿着白色的中学校服,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肩膀上。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没有眼球,只有两个紫红色的血窟窿,粘稠的血液顺着脸颊淌了下来,与青黑色的背景相映。整幅画只传达了一个信息恐怖。

你怕吗?这没有什么好怕的。修凯恩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画面,像是抚摸着爱人的脸庞,他的语气居然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温柔。

这这画你是什么时候画的?曲晓萌结结巴巴地问。

大约是五年前吧。修凯恩回忆起来,当时我在一所中学看到了一个眼睛非常漂亮的女孩,于是一直希望她能够做我的模特。可是她的家人管得很严,我很难实现这个愿望。可是,也许是我感动了上苍,我居然在她临死之前见到了她,并且把她失去了眼球的影像画了下来。

临死之前?曲晓萌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没错,临死之前。修凯恩的声音突然变得幽远,我还记得那天,晚上的风很冷,我正穿过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突然,我听到有人在呜咽。我急忙抬头,只看到一个全身是血的穿着白色校服的女生向我飘过来。当时我吓坏了,差点儿叫出声来。但我很快就认出,她正是那个我理想中的模特。只是,她的眼球已经不见了。

她的眼球哪儿去了?曲晓萌急忙问。

我不知道。事实上她也正在寻找自己的眼球。她一边呜咽一边低头寻找自己的眼球,可是天太黑了,根本什么也找不到。她从我身边缓缓地经过,用空洞的眼眶看了我一眼。也就是那个瞬间,我猛然意识到,她可能已经死了

曲晓萌受不了了,她站起身想要离开。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画里的女孩突然动了一下。

是错觉吗?

回到宿舍之后,曲晓萌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始终觉得有一双冰冷的手在摸自己的眼睛,而且冥冥中有个女孩的声音在呼唤:我的眼睛呢我怎么那么多疑!曲晓萌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然而,她发现这一耳光并没有扇在自己的脸上,而是扇在了一双冰冷的手上难道真的有一双手在摸她的脸?惊恐让曲晓萌的心差点儿跳出来,她想要回头看看却又不敢,于是内心深处开始了挣扎:要不要回头?

干什么去了?又和修凯恩约会?正在纠结时,梦莎的声音传了过来。曲晓萌壮着胆子一看,原来刚刚只是梦莎把手伸到了她的脸上,和她开了一个玩笑而已。曲晓萌狠狠地瞪了梦莎一眼。

此时,曲晓萌看到梦莎的背上趴着一个女孩,两眼流血的女孩。但只是一晃,就不见了。

又是她,没有眼球的女孩!

和我没关系

凡事必有因果。你相信这句话吗?

反正曲晓萌是相信的,她知道那个没有眼球的女孩再三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于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她在秘密的地方约见了一个人初中同学范丽丽。

是不是东窗事发了?范丽丽开门见山地说,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我估计你肯定不会来找我。

曲晓萌点了点头:我觉得是思娜回来了。五年前的事情,还是没有完。

雨在窗外刷刷地下着,两个女生的回忆回到了五年前。

那个时候,她们都在上初中。别说初中的女孩思想单纯,那是不了解情况的人才那么说。初中的孩子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欲望,而且还比成年人多了一份挣扎的勇气,所以她们的所作所为往往更加激烈和极端。

比如曲晓萌和范丽丽。

由于学习的压力,当时班里几乎所有女孩都戴着厚厚的眼镜,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班长思娜。思娜真是太特殊了,她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超好,而且无论学业多么繁重,她的视力始终很好,没有半点儿近视的迹象。在众多酒瓶底当中,思娜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让她脱颖而出。全校男生的目光都在思娜的身上,所有女生都会在思娜面前自卑,包括妒忌心极强的曲晓萌和范丽丽。

当时,曲晓萌和范丽丽只是想小小地教训思娜一下,让思娜不要再那么出风头。于是,两个女生找了个借口把思娜约到了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里,然后把思娜堵到墙角,凶神恶煞地威胁她,让她以后戴着平光眼镜来上学。惊恐之下的思娜挣扎得很厉害,曲晓萌顺手拾起了一块碎玻璃在思娜面前比划着。

也许是造化弄人吧,纠缠之中,思娜突然惨叫起来。既而,曲晓萌松开了手,她发现自己手里的玻璃已经深深地刺进思娜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了。

怎么办?在思娜痛苦的挣扎中,曲晓萌和范丽丽已经乱了手脚。正是这种慌乱让曲晓萌做出了一个决定,如果思娜活下去,一定会告发我们扎了她的眼睛,咱们今天的行为就不是小小教训一下那么简单了,我们的未来就全完了!我觉得倒不如杀了她算了!

那天的小巷子很安静,风从她们身边吹过,带起了一阵血腥的味道。就是在这种无知和惊惶中,曲晓萌居然掐死了思娜。因为听范丽丽说死人的眼睛会留下凶手的影像,于是她又残忍地把思娜的两个眼球挖了出来,丢在了角落里。

恐怖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当两个女生确定思娜已死的时候,思娜居然从地上爬起来了。血从她的眼眶中流出,她呜咽着说:我的眼睛呢

难道她还没有死?曲晓萌惊恐极了。于是她拾起碎玻璃,朝着思娜的喉咙狠狠地刺过去。

思娜应声倒地,但是仅仅几秒钟,思娜再次站了起来,她呜咽着说:我的眼睛呢?

妈啊!曲晓萌吓得受不了了,范丽丽只好壮着胆子又补了思娜一刀。

几秒钟之后,原本应当死掉的思娜再次站了起来,满面是血的她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我的眼睛呢?

两个女生明白了:其实思娜已经死了,重复爬起来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这种想法让她们更加恐惧,于是她们丢下了手里滴着血的玻璃,飞快地跑出了巷子。

风吹过的时候,巷子里只剩下一具女孩的尸体,她在寻找自己的眼睛,一直寻找

回忆让曲晓萌和范丽丽全身发冷。曲晓萌简单地把这些天遇见的灵异事件说了出来。范丽丽问道:你的舍友梦莎,会不会就是当年的思娜?是她回来找你报仇了?

绝对不是。曲晓萌摇摇头,思娜的样子我永远忘不了。虽然梦莎也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但她绝对不是思娜。

那就没有什么了。范丽丽突然松了一口气,我没有遇见灵异事件,说明我是安全的。你的事儿和我无关,现在我要回去上自习了,你以后别再来烦我。要是把晦气传到我的身上,我会不客气的。

这种态度激怒了曲晓萌,她猛地拉住了范丽丽的袖子:你想逃?咱们是一根线上的蚂蚱,谁也别想跑!

谁知范丽丽丝毫不为所动,她一字一句地说:曲晓萌,你别和我装了!当初你刺瞎思娜的眼睛,真的只是个意外吗?后来你鼓动我一起杀掉思娜,也是冲动之举吗?其实那时候的你早有杀她的预谋,你只是在利用我而已!

曲晓萌全身一个激灵,松开了手。

范丽丽咄咄道:如果你不是故意的,手里的玻璃怎么会那么巧地刺进思娜的眼睛?当时你喜欢上了体委,而体委喜欢思娜,你才动了杀心。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说是我的预谋,你你有什么证据?曲晓萌结结巴巴地问。

当然有。范丽丽冷冷地说,那天我把手机开启了录像功能,本来只是想录下思娜的狼狈样子用作以后的笑料,谁知正好录下了你刺思娜眼睛以及后来杀人的那一幕。这段录像,我现在还保存着。只要把录像公布出去,大家就会知道,伤人和杀人的都是你。

曲晓萌颓然坐倒在地,只感觉全身发冷。

范丽丽拍了拍袖子道:既然思娜找你报复,那么你可不要牵上我。否则我真会把录像公布出去。到了那个时候,就算女鬼不找你的麻烦,警察也会来找你麻烦的。

此时此刻,曲晓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范丽丽离开,悔意像苦酒般浸透了她的心灵,当初怎么那么不小心?正在这个时候,修凯恩的电话打来了,曲晓萌有气无力地接听了。但是几秒钟之后,她马上恢复了精神。

因为修凯恩说:好可怕!那个没眼球的女孩从我的画上离开了!她到哪里去了?

又一次选择

当曲晓萌赶到修凯恩的画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修凯恩像个幽灵般立在画室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油彩味道,乍一闻倒像是血腥气。

在他前方,摆着那幅曾经让曲晓荫无比惊恐的画。更让她惊恐的是,画里的思娜已经消失不见了。一片青黑色的背景,仿佛昭示着曾经上演过的罪恶。

真是太可怕了。此时的修凯恩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度,他双手绞着头发回忆道,就在今天傍晚,我把画拿出来欣赏。突然,画上的人动了!我以为是错觉,但那显然不是。因为我听到她在哭,她说:我的眼睛呢然后,她居然从画里走了出来,带着一身的血腥味儿。天啊

她还说什么了?曲晓萌颤抖着问。

她还说修凯恩停顿了一下,然后一字一句地回答,她、要、报、复!

突然,有冷冷的风从曲晓萌的背后吹过,她的身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之后,她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女声:我的眼睛呢

她就在那儿!修凯恩指着曲晓萌的背后大叫起来。

曲晓萌急忙回头,背后立着梦莎。然而此时的梦莎完全不是平时的样子,她脸色苍白,表情呆滞。在梦莎的肩膀上,搭着一双枯瘦的手,那手顺着梦莎的脸向上爬。渐渐地,在梦莎的背后出现了一个女孩。她披散着凌乱的头发,苍白的面容上有两道紫黑色的粘稠血迹,两只空洞的眼眶死死地朝向曲晓萌。她幽幽地说:曲晓萌,我的眼睛呢?你看到我的眼睛了吗?

天啊曲晓萌的喉咙里爆发出了不像人声的惨叫。她想寻求修凯恩的保护,然而修凯恩早已经像猫一样缩在了角落里,全身颤抖得比曲晓萌还厉害。曲晓萌再次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个黄昏,死去的思娜一次次地爬起来寻找自己的眼球。那是一种多么执拗的怨念!这种怨念是无法被时间洗刷的,她真的回来了!

我错了我错了曲晓萌一步步地后退,哭丧着脸不住地哀求着。

但是思娜显然不为所动。随着梦莎脚步的靠近,那张可怕的脸已经与曲晓萌近在咫尺了。思娜说:我的眼球呢?如果实在找不到,就把你的眼球给我吧。

这怎么能行!曲晓萌已经退到了窗台边。晚风从窗外狠狠地灌了进来,她打了一个激灵,头脑像五年前那样混乱起来。在曲晓萌的心底,有个声音在劝说:与其让鬼弄死你,倒不如跳下去吧!还能留个全尸。

那个声音如此坚定,就像五年前劝说曲晓萌杀死思娜时一样坚定。

于是,曲晓萌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扑了下去。

这是八楼。

我想要的报酬

姐姐,作为一个没有实体的鬼魂,你不能亲自来报复。那么,我来帮你。梦莎立在窗前,对背上的思娜说道。

思娜突然哭了起来,空洞的眼眶里涌出了更多的血:身为鬼,只是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存在。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报仇。现在,我要回去了。

姐姐?梦莎急忙回头,却发现背后的思娜已经像烟一般消失了。在这个瞬间,她感觉自己的心仿佛都被掏空了,她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你姐姐了结怨仇,投胎去了。这是好事,不要哭。刚才还像小猫一样发抖的修凯恩突然站了起来,恢复了原本的气度。他走进画室,取出了另外一幅画。画上依旧是双眼滴血的女生,女生背后是青黑色的背景。

原来,根本就没有从画里走出来的女鬼。修凯恩只不过是创作了两幅不同的画,就巧妙地让曲晓萌以为是思娜从画里走出来报仇了。这正是心里有鬼,万物皆似鬼。

梦莎好不容易从悲痛的情绪中走出来,她抹了抹眼泪向修凯恩道谢:多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怎么能报仇呢?你想要什么报酬?只要我付得起,我都会尽力的。我可以把你的事迹写成文章发在报上,宣传一下你。或者你想要钱?我会付给你。

报酬?我不要钱,也不要名。修凯恩冷笑了一下,我要的是人。

啊?梦莎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哈哈,你误会了。修凯恩慢慢向梦莎靠近,你知道我为什么帮助你吗?这事原本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为什么要这么尽力啊?我是看上了你的眼睛,我想要得到你的眼睛。曲晓萌这个笨蛋,难道她没有发现你和你的姐姐长着同样漂亮的眼睛吗?很多年之前,我确实是认识思娜的,我想让她当我的模特,可是她死了。这让我非常遗憾,但是在她死后我发现,被挖掉眼睛的女人更加美丽。我太需要一个这样的模特了。我要创作一幅画,画上的女人有一只正常的眼睛和一只被挖掉的眼睛。我要让人们看到那种被毁灭的美。你愿意为了我挖掉眼睛吗?

什么?梦莎没想到修凯恩会提出这么变态的要求,她强笑道,修凯恩,大画家,你是开玩笑的吧?

开玩笑?我为了帮你们报仇,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难道会是开玩笑?修凯思的脸上现出了狰狞的神色,我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模特。只有这样,我才能创造出最美的画。无眼胜过有眼!

无眼胜过有眼?

梦莎突然意识到,自己走入了比姐姐当年更危险的境地。

远远没有结束

修凯恩的画展在那年冬天举办,其中一幅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画面以紫红为底色,画里只有一个女孩的半身像。她的一只眼睛圆圆地睁着,另外一只眼睛已经被挖去,涌出的鲜血被画家表现得淋漓尽致,像是痛苦的控诉。这幅画太逼真了,那种视觉冲击是别人无法超越的。不少人说修凯恩的这幅画太残忍太血腥了,但更多的人说这就是艺术。他们说,修凯恩能凭空想象并制造出这么强烈的视觉效果,真是个天才。

修凯思得意地想:这些真的只是凭空想象的吗?

某位资深画师还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你完全可以画一幅两只眼睛都被挖出的女人像,就叫《失目的少女》,还可以更真实一点儿,那样就可以引起大家更多的关注。

修凯恩窃笑:没有问题,那不过就是一举手的事儿。他有个现成的模特,可以把她随意改变成他想要的任何样子。

在这个画展上,只有一个人的反应最异样,她就是范丽丽。当她看到那幅画的第一眼时,强烈的恶心感让她差点儿呕吐出来,她认出那就是梦莎!

如果不是她参与了当年胡同里的恶作剧,如果不是她出于被报复的恐惧而把那段录像传给梦莎,就不会引起梦莎复仇的欲望,更不会令梦莎落入虎口。她早就听说曲晓萌跳楼之后梦莎就离奇失踪了,但是没想到梦莎会变成

范丽丽急忙跑出了展厅,她怕被修凯恩那个魔鬼看到。

现在,只有她知道一切真相,可是她要不要说出来?

说,可以保住梦莎仅剩的一只眼睛。

不说,可以保住自己下半辈子的平安。

像当年在胡同口时那样,她的心开始了挣扎

我想你是快乐的,永远快乐


什么时候我们变得这样!这样不开心,这样多愁善感,每次看到,听到你言语之中的那种伤感,我的心不自觉的会跟着难受,想要安慰!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好,我自己何尝不跟你一样呢!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去的路。

总是想起曾经我们的点点滴滴,不知不觉的我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可笑着笑着就恍惚,眼角有些湿润,擦了擦眼角,我又笑了,怎么可能流泪呢!我自嘲的道。

长大以后在没有哭过,更没有流过眼泪,那是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受,在外面在苦再累,受了在大的委屈都独自忍受,因为没有谁会迁就容忍你的任性。

从前的我们总是活在自己快乐的世界里。当长大了,才知道梦与现实的差距,就像天和地遥不可及。也许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错误的认知让我们错误的以为我们会永远都快乐。

结果!我们都知道了,各奔西东远在一方的你我聚少离多。每次看着你在动态里发的文字,带着的伤感,那种不开心,我感同身受,更心痛。曾经那个爱发脾气喜欢吵吵闹闹的少年不见了,收敛了性子,懂事也沉默了。我们都变了,时间改变了我们的样子,世界改变了我们曾经那天真的想法。

我想你是快乐的,永远快乐,依然还是那无忧的少年郎,总是喜欢笑着跑在我的前面,在回头笑着对我说,哥!快一点。

瞬间的恍惚,我似乎又看到当初的你,就站在我面前笑着对我招手,我愣了会,刚抬起手就静静的坐着陷入沉思。

手中的手机拿起又放下,许久!听着耳畔传来的熟悉声音,我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简单的问候几句,便彼此陷入了沉默。

我们都不再是当初那个孩子,彼此之间有说不完的话,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之间多了点什么又少了点什么,在好的兄弟也抵挡不了时间的摧残吗?

我知道我们都变了,可是爱并没有变,只是改变了某种方式,无论多远身在何方,心中依然牵系着彼此,只是我们习惯将这份情谊藏在心底,不轻易表露,但却明白。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8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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