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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冰花暖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不清白天黑夜,摸不着尘缘路途。

这颗星球的最南边,寒冰弥漫了整个世界。那些倒挂着的尖锐,悬在那里,装点着世界,带着隐隐的杀机。

那年,我17岁。独自一人跨过山河,走过丛林,来到了远方。一切都是陌生的,意味着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炎热,是这个地方的主调。求学的第一个月,没有任何知识,只有每天三点一线的军训生活。起床、洗漱、集合,晨训、早训、上午训练,下午训练,晚上思想培训加自习,回寝室,洗衣洗澡睡觉。

艺术团纳新了,我报了司仪主持队。很辛运的通过了两次面试,呵呵,真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军训结束,开班学习了。每周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我还会在主教楼和新培训楼去上主持队的培训课。

而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她。一个爱笑的女孩,却又很安静,或许只是在陌生人面前矜持吧。后来,我整整一年没有见找她。只知道我印象中有这么一个名字。呵呵,真可笑,明明想要记住每个人的模样。

入了学生会,在班上也是班委,渐渐地忙了起来,除了学习,每天就是各种任务,烦不胜烦。每天回到寝室,倒头就睡的生活,持续了整整一年半。

现在的我,想着这么久了,也该过过属于我自己的生活了。可是突然下来的指令,让我变得更加忙碌。

这个时候,她再次出现了。

我忘了她的一切,甚至是名字。我们都还在主持队,只不过她面孔很生。我努力搭讪,想了解她,认识她。慢慢的,我们又熟了起来。原来,她就是她。不过已经变得那么惊艳!

寒假到了,大家陆续回家,你走的那晚,我刚好在校门口,看着你上车,远远地离去。我用手机联系你,你立马就回复了,可是啊,我如果能在早一点就好了。

寒风刺骨,你走的第三天,雪花飘舞,而我,也已经归程。

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们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成熟,都有了各自的坚定追求。但是,我对你的感觉却越来越深了。

我忘不了,你嘴角的浅浅梨窝;忘不了,你亮闪闪的双眸;忘不了,那一身白衣的你。

到了这个季节,你问我樱花开了吗?我呢,只能支支吾吾回答你,直到看了朋友圈才敢和你说:樱花开了,你想去的那两个地方,樱花都开了!

在寒假,我独自坐在屋顶,当流星划过天空的时候,我向这个世界许愿,让世界把你许给我。夜里的风刮得人比较疼,但我却不在乎了。

温暖的太阳每日升起,我坚持着一直在道路上奔跑。希望你每天都能露出笑容,每天开开心心的过,不要被这个纷乱的世界侵扰。

当阳光照耀着地球最南边的时候,天蓝色的冰花在阳光下如钻石般闪耀。这个世界,原来不冷。

The world maby could ,but must be cute .And someday the wold must be worm in the ful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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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暖阳


天,渐渐黑了,由深蓝到浅蓝再到灰黑,最后是浓浓的乌墨。乌云越积越多,越积越厚,仿佛一抬手就可以触到。不知为何,天空忽然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教室的灯影下,是我焦虑的身影。

星期五这一天,老师要检查美术和书法作业。可是我的书法本忘了带,也没有叫妈妈送来,哪有作业让检查呀?

正当我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忽然眼前一亮,有了!我可以在美术作业检查过关之后,从后门偷偷溜走,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校园中消失......

李清优,这时老师叫到了我,我急忙抓起美术作业本,忐忑不安地向讲台走去。

我一抬头,便撞上老师那双褐色的眼睛,那眼神有些深沉,让人捉摸不透。我小心翼翼地递上作业本,屏住呼吸,心砰砰直跳,像极了一只不安分的小鹿。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我的作业总算过关了。

我立马以光速收拾好书包准备溜之大吉,可是被门口检查书法作业的同学无情地打了回来。

我只好灰头土脸地回到座位,等待时机再次溜走。可是,偏偏这个时候,妈妈......妈妈来了!在那双简直要喷出火来的杀气腾腾的眼神的威慑下,我支支吾吾地交代了真相。妈妈苦口婆心地教育了我一通后,准备回家拿书法本。老师看看天色已晚,大发慈悲让我回家写书法作业,周一检查。但是妈妈为了让我知道牢记今日事,今日毕的道理,毅然冲进雨中,回家取书法本。

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妈妈终于冒雨回来了。望着妈妈淋湿的衣服和一脸的疲惫,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立刻取出笔和墨,默默地写了起来。我写的又丑又慢,可妈妈却耐心地教我,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起笔,横,回锋......

在妈妈的帮助下,我的书法作业很快就补完了,并成功过了关。

回家的路上,风雨依旧肆虐,但我丝毫不觉得寒冷,妈妈的爱,就像春日里的旭阳,温暖着我。

青春里的暖阳


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一个稚气的小女孩时,我的梦想总是那么多,当然一定包括他。那年的夏末,比记忆中要炎热许多,那天似乎是高中上的第一节课,像是感应到我厌恶夏天一样,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天知道,我多么的喜欢这样的雨,越磅礴,越迷离。。。体育老师说,让班长站起来对我们说几句话,于是那天我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急急地回头想要看清说话的人是谁,然而我还没来得及看到他,他已经说完坐下了,我还记得那时候的自己内心是慌乱的那天起,我总是在每次上课时,借着那声起立去捕捉他的身影,我想那时的我应该从没有想过这些都是喜欢吧。毕竟在之前十几年的人生里,我几乎没有和男生接触过。很快的,每月的一次调换座位,我们是前后座,我由开始的胆怯的情绪变得肆无忌惮,后来我知道,我喜欢他笑,喜欢他说话,每次内心滋长的阴霾总会因为他自信的表情和幽默的话语而驱散,我喜欢在人前大声的叫他班长,也喜欢在人少的时候,恶作剧般的叫他包子,我想高一的前半年我是很开心的,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下学期分班的时候,我们的成绩差异很大,我依然在普通班转悠,即使不在同一个班,我知道我心里还有一个不灭的希望,就是我们都选修的同样的科目,我都会全力以赴的去追上他,于是从此,我开始讨厌尽力而为这个词,我开始不喜欢周围乱糟糟的环境,买了好多书,只是想着追上与他的差距,高一上学期的数学老师,在这个时候帮助了我,他当然不知道我这些小情绪,他只是说他是真心实意的希望我成绩有所提高,这些原因直到他后来离开学校回老家的时候,我才知道成绩上升的很快,不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知道学校在两个月后又将有一次分班,也许是高中最后一次大部队的分班了,我不想放弃这一次的机会,我想无论如何,努力了,一切就听天由命吧,那两个月,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学期,这个班级的不良气氛总是让我急于离开,每次看见他,他总说不要总是顾着玩,我没有反驳,时间太少,我只想静静地听他说的话,哪怕是责备。我每天都会在二楼的窗口看见他离开食堂的身影,那样的自信,是我不愿意远离的,所以只有努力。那两个月,时间像是被人折断了翅膀,走的很慢,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如我所愿了,时至今日,我都快忘记那时的我是如何的开心了,只听我的朋友说我那时的表情,比夏天的时候中了四瓶营养快线还要开心,他依然是班长,依然的自信,只是我再也不叫他班长了。但我们还依然地是前后座。也许是因为他,一向讨厌吃面食的我开始常吃包子,一向内向的我开始变得开怀,那半年,我开始小心翼翼和和男生接触,就像他说的结果我没有失望,我还是不知道那是喜欢,只是隐隐约约觉得有点幸福,然后在后来的某一天,想起他绘画很漂亮,便问他可不可以画个幸福给我,内心胆怯如快被猫吃掉的老鼠,却没想到他欣然同意。再后来,时间走得很快,那个帮助过我的数学老师快要离开了,我们不约而同的难过,高一结束的时候,学校组织去会议室开会,他对我说:你去找杨老师,这是最后一次见他,替我对他说再见,开会那部分有我在,不用担心,他说的轻松自在,而天生敏感的我却是察觉到他的难过,但也无法说什么,只能应声一句:好那天杨老师对我说了很多,依旧是诚恳的表情,像是没有要离开的样子。这也许是我们的那段青春中,第一次觉得有点伤感的事,但是青春也许都是这样,在不痛不痒中经历着很多事记忆中,有一次,他说他要辞去班长的职位,我的呆愣让同桌轻易的察觉出了我的情绪,她说:你喜欢他的吧,我说:你信吗?他是我的信仰。同桌无言,只说句我替你保密,你别哭。意识中知道,他若不是班长,便不能因为我的胡闹而管我,便不能给我上课偷溜出去的权利,便不能打着他是班长的幌子肆无忌惮,我已经习惯,却又要习惯另一种习惯。时光照旧,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自信,我开始变得安静,只是偶尔上课的时候,他会偷偷地说:别说话了,班长要发威了。呵呵,像两个小孩子躲着家长玩过家家的似的,我还是怀念那段时光我不再稚气,像父母说的那般开始变得成熟,他也常常教我如何处事,像是朋友般,每天交流一些难过的、伤心的,然后各自长大他说高考后去我家吃饭吧,我做的菜很好吃他说你不适合穿紫色,你长的那么黑他说你怎么那么胖后来,我开始明白这种喜欢开始生长,于是也喜欢班级里的流言,我想应该是我喜欢我和他的名字是在一起的,我知道我不能说去对他的喜欢,他那么自信阳光,而我早已经习惯了这么些年自卑的生活,无论哪方面,都充斥着不配二字,于是我不说。我想我人生做过最愚蠢的事,便是相信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爱上另一个人,那段错误的恋爱一直让我耿耿于怀,我还记得某天他再后面叫我,我匆忙间回头,便看见他阳光的脸庞,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那样的阳光竟是那么的刺眼,又是一阵心慌。时间波澜不惊的走,我们后来的路打马而过按照之前的约定高考之后,去了他家吃饭,去看了他家的旺财,不再穿紫色的衣服只是恶作剧般的我,在毕业以前,依然努力地将成绩与他靠近,长时间的一前一后,试图让流言不断而在毕业那夜,却在山上高喊,我不喜欢他,只是暴雨倾了心随后,岁月再也带不走心里那个阳光的身影。如今我们还是朋友,各自经历着各自的快乐,难过。我们都有喜欢的人,却失去了年少时敢爱的勇气。他说你要像以前一样大气一点我说希望你一如既往的阳光。

也说冬日的暖阳


冬日的暖阳是珍贵的,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风、秋天的景,给四季以最为精彩的点缀。如丝春雨,滋润万物复苏,发芽生长;炎热的夏夜,凉风习习,狂风暴雨,一下子舒适了夏的闷热。秋天的美景,不仅尽收眼底,而且触动了人的味觉,枫叶红、菊花黄、桂花香,山野情趣萦绕游人陶醉;蟹肥鱼鲜,水果飘香,色香味美聚全。

冬日的暖阳,难得一见,偶尔的阳光明媚,使人精神清爽,一改冬日阴冷灰暗的天气,于是马上就有好的景观,行人见面互致问候,今天太阳多好。老太太晾出了衣被,老爷子太阳底下围起牌滩,小媳妇搬出晾晒的酱缸,公园里多了摩肩接踵的人群,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小时候冬天在农村上学,教室里经常有老师让学生踏步取暖的举动,一下课,学生马上去晒暖暖。

参加工作后的早些年,宿舍的冷,经常围着走廊的煤炉转。

冬日的暖阳,对农家衣衫单薄的孩子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享受。

深冬的季节,天气寒冷,冬日的暖阳弥足珍贵。有谚语道:头九暖,二九冻破脸,三九冻了锅里的饭九九八十一,老汉顺墙立(晒太阳)

如果纷飞的雪花、晶莹的冰雕是冬的旋律主题,那么冬日的暖阳一定是冬的优美插曲,她给寒冷的冬天平添一丝暖意。

如果冬日阴沉沉的天,使人情绪低落,那么冬日暖阳,无意之中调节了人的心态,蓝天白云全收眼底;

如果春夏秋冬四季如歌,雪和冰是冬的高潮,那么冬日的暖阳融化了雪和冰,春天会远吗?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偶遇冬日的暖阳,我的心里顿生一股股暖流。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雪阳


前几天朋友发短信告诉我老家那边下雪了,是入秋来的第一场雪,让我着实诧异了一会儿。印象中老家那边从来没有在秋天下雪,哪怕是秋末也不曾有过,更何况这个时间正是老家那边摘苹果收获的季节。或许是知道我这个南方的游子不会相信,朋友特意给我发了几张雪后的照片。确实,熟悉的人,熟悉的景。

看着还挂在树上的苹果,我不知道对果农是不是有影响。幸好朋友告诉我,他家那边的苹果没事,只要不是霜冻,今年的苹果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听着朋友在电话里不断说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我的眼角不由得红起来。

虽然每过一段时间我们都会联系一次,但是一年多没见了,也不知道他过的怎样。电话那头他总是说过的好,叫我不要担心,让我好好上班,照顾好自己。果真如此吗?当初毕业时,本来打算我俩一起闯荡,干一番自己的事业。结果他父亲生病,家里一时没人照料。不得已他回了家,而我留了下来继续漂泊。现在听他的话,已然成了一个种苹果的行家,头头是道。都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当他肩负起承担家庭的重任时,他已然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比起朋友在家的老练,我就差了许多,漂泊了一年多,还是老样子。虽然认识了一些人,发生了一些故事,但是总感觉欠缺些什么。或许这就是水中的浮萍,游子般的心态吧。

时间总是在无声中过去,电话那头,我听见有人喊他,我说你快去忙吧,等你闲了咱们再好好聊,他说:那行,等过几天忙完了给你邮些苹果过来。我说那我可有口福了。他嘿嘿一笑,沉默了会儿,他说:出门在外不容易,照顾好自己!等回来了好好给你接风。

挂了朋友的电话,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不仅是因为家乡的雪,还有家乡的人。不知道家里边怎样呢?想到这儿,拿起手机,拨通那份远方的挂念。

暖阳三月,告别一场风光雪月的遇见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告别氤氲的旧时光,望天空中云舒云倦,携一抹明媚的暖阳,听轻风在耳畔萦绕。一路往南,独行千里,只为与风擦肩,只为那一刹那的相遇。

(一)

三月,春意盎盎。一抹绿意油然,一点红缀出墙。在阳光的斑斓下江南的春意愈发浓烈。我眯起双眸,远眺那波光闪闪的碧水湖畔,那一排排的松柏树木,成为这一路最唯美的点缀。如你在我回忆的脑海里笑魇如花。

放下那放不下的相思,割舍那不舍的回忆。不在感叹事事无常。以风花为伏笔,撰写你我之间那场无关雪月的遇见。我曾经在萧瑟的寒风中等你归来,然后又在漫漫雪夜中送你离去。辗转又一个冬季,彼时的湖岸已是柳风依依,桃花满天。

微风彼伏,在回忆的长河中掀起涟漪阵阵,你的一颦一笑都在绿肥红瘦的花絮中浮现。这条曾于你共度的湖岸,叫我此刻如何轻渡。你曾在画碟深秋中说你是我的,如今花丛中蝶舞翩跹,耳畔那句你是我的依旧飘荡在空中。明媚的暖阳,轻软的春风。你我十指紧扣的画面逐渐朦胧起来,最后消散在那千重山万重水的陌路之中。

(二)

小洛说:他之所以爱上旅行,是因为旅途中有一道道唯美的风景,还有一次次深深的感动。于是我遇见了你,从遥遥相隔的两个地方,相遇在这个江南以北的地方。轻风舞动我的衣袂,我轻撩起你凌乱的发丝,于红尘风华中隐去,那是的我喜欢为你折花戴在你发髻之上,然后看你一双清眸弯弯,露去一抹深情的笑意,于情于心。

轻念,念想晴天时,陪你走过的丛林陌纤。念想雨天时,为你起伞,遮雨。撑起的那一片艳阳天。陌上红尘,有你便感到深深的幸福。而幸福却如南柯一梦。三月暖阳渐浓,碎了一地的回忆斑驳。我在素纸之上,描绘你我之间如诗如画的回忆。如花事之期,花开最美。花落最凄。而此时,便是花开之时,你的笑魇依旧深深的刻在我的回忆里。相忘,却是念念不忘。

(三)

锦涩安年,一路听风,且行且停。跟着流转的旋律,在花海之中缓缓跳跃,这里没有尘世的喧扰,没有灯火的迷离。携一片尘埃,揣一段往事。行走在花香四溢的道路旁,一种刻骨的相思萦于脑海之中。无声的在指尖滑落。搁浅的旧时光。回忆中霓裳轻舞间,尘烟散尽。信手拈起一片花瓣,微闭明眸,将缕缕相思化入一场没有归期的相遇。

一念情长。回首间,恍然隔世,又恍然昨日。风轻云淡,回忆划破天际,与紫阳西下,出现在世界的另一边,从此你的世界里不再有我,我的生活里没有了你。

时光伊始,留下太多的相思,于是在幽深的雨巷中。念想你是否在斜风细雨中漫步,念想细雨是否会打湿你的衣衫,可不要让你染上风寒。于是在起风的深夜里,念想你是否合上刻门窗,念想你是否盖好被褥,半夜里是否如我一般难以入眠。离别的深秋不再多离别,收拾好心情只身孤影,继续踏上一段旅途,从此与文字有染,伴随一颗孤寂的心流浪。

(四)

与你遇见是一条没有归期的路。如两条相交线,一旦相交便愈行愈远。爱情对于你我,只是遍体的伤痛,此时已经不在乎谁对谁错。许在有朝一日你不记得我了,而我却依旧会念起回忆里那一幕幕的温暖。

晴天,天晴,心也晴。我把无法割舍的情怀,用笔书写一张张情笺,或浓或淡。看一个个少年把目光投在纸上,把我们的曾经轻轻浅唱。岁月嫣然一笑,我看到你低眉,轻语。于陌路之上,于静好的时光里,成为我旅途之中最唯美的剪辑。而我沉醉不知归返。

暖阳三月,微风渺渺,花香淡淡,褪去锦衣华袍,轻声对着微寒回忆告别,感谢那些有你的回忆,感谢你曾经给我深深的感动。抬头,暖阳如初,风景依旧。我在等一场烟花,邂逅你我之间那场风花雪月的遇见。

秋日浅阳


十月天,秋渐浓,一袭清风入窗前。

风无言,轻过燃,满地黄花醉秋缘。

浅阳照,抚心弦,半曲行歌自怡然。

秋,不期而遇;风,轻拂衣角;叶,悄然而落;心,不留尘埃。秋日浅阳,轻抖多姿之身,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亦沐浴了心灵。

莫叹落叶无情,享受生活,秋日浅阳,你我有之。

周末良午,秋高气爽,心情怡然,与友轻装简行,至披草而坐,坐则浅阳普照。观云卷云舒,飘洒自然;笑嘻戏儿郎,天真无邪。纵身长空之下,不叹秋季黄花落地满殇,不想考试无常难尽人意。浅阳之下,我心幽然,阡陌之间,不迷繁华,留我大地九州,共享易逝年华。俯仰之间,尽撒佳情。飘荡万里,惹那梧桐轻抖,瞬间满地铅华。恋于此景,心无浮华。

谁说百花凋零心黯然,谁叹秋尽人老朱颜衰。秋日浅阳,待她柳条轻荡,荡黄了落叶,亦荡熟了果实;秋日浅阳,任她柔光普照,洒满了大地,更洒暖了人心。秋日浅阳,悲者叹其无奈凋零,黄了落叶,也黄了人心;欢者享其美景姿态,暖了人心,也暖了铅华。

十月天,落满园,拾起一片思伊颜。

风无言,载满圆,荡过九州寄情缘。

浅阳照,拂心尘,沐浴年华心惬然。

秋日浅阳,不叹物物陨尽年华,只愿叶叶倾醉人心。

夏阳:城里的月光


年前,作家老李老打电话追我,问认不认识公安局的人。我说认识有屁用,你那事我帮不上忙,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老李嗫嚅着,怎么是多管闲事呢,你可不能这样说。

唉,老李一个儿时玩大的同村伙伴老憨,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做建筑工,一年到头在工地上累死累活,好不容易赶在春运前,求爷爷告奶奶,工头总算结清了工资,却在临上火车前被歹徒逼到墙角,洗劫一空。

两万块啊,整整两万块血汗钱,就被这天杀的挨枪子的换刀剐的抢去了!老李在电话里恶狠狠地骂道。

我忍不住笑了,说,狗屁!骂如果可以解决问题,可以帮你老憨寻回钱,我请一伙人去骂好了。

老李苦笑,笑完,又开始祥林嫂般地絮叨,这派出所是干什么吃的,报案都一个多礼拜,就是不见动静。

我说,人家派出所也不容易,就那么点警力,管着十多万外来人口。我帮你找了派出所。人家指着一大堆卷宗,为难地说这是小案子,又没有明确的破案线索,自认倒霉吧,夸张点说,这和在大街上被抢了手机差不多。

估计老李听后是一副苦瓜脸。他说,娘哎,这可是两万块钱啊,怎么是小案子?

我只好解释,两万块钱搁你老家是巨款,在这里只能算小钱,有钱人的一顿饭钱而已。

老李悻悻地问,就没其他法子了?

我一脸无奈地说,如果是上百万,派出所肯定会成立专门的破案小组。要是你的老憨丢胳膊断腿了,他们也应该会重视。

老李感慨,如果可以换,我想老憨肯定愿意拿条胳膊甚至性命来换这两万块钱的。你要知道,老憨一家老小盼星星盼月亮,盼了一年多,家里正等米下锅呢。老李又不死心地问,真没法子了?老子在你那座城市只认识你一个朋友。

我想了想说,法子倒有一个,我给你讲一个在我家乡流传很广的故事吧

大概是民国时期,一个上面来的夫人,在省城一帮官员的陪同下,从南昌去庐山避暑。中途,路过我们镇时,夫人内急。很急。无奈之下在路边找了个公厕。你要知道,我们那里所谓的公厕,就是一个茅坑,上面搭几块木板,臭气熏天。当地人民早习以为常,可是夫人金贵啊。她站在厕所门口犹犹豫豫,磨磨蹭蹭,最后可能是憋不住了,一捂鼻子跑了进去。夫人出来时,脸色很难看,半躺在小车里直说头晕,还嘀咕了一句:你们这里的卫生怎么搞的吗?陪同的官员坐不住了,上庐山后,打电话骂人,从行署、县一直骂到我们镇,把我们镇长吓得半死。镇长考虑到夫人返程还会经过这里,就号召全镇人民大洗厕所。妈的,又是挑粪又是消毒,整整折腾了三天。

可是,夫人没来。据说人家下山后直接去了武汉,从那里坐飞机走了。

老李听了我的故事,深有感触,沉默了半天,突然怪声怪气地尖叫,你们这里的治安怎么搞的吗!

我大笑,隔着电话想象着老李叉腰横眉的样子,说,你这样会把人家吓坏的,人家就是破不了案,也会自己偷偷把钱垫上。

我又说,可是我们都是蚂蚁。

老李无语,默默地把电话挂了。

两天后,一个月光极好的深夜,我又接到老李的电话。老李说,我想自己把钱垫上。

我吃了一惊,大骂,不会吧,你他妈的是不是疯了?

老李幽幽地说,你不知道,我们老家地处大西北,是你难以想象的穷。我上高中前,除了出生外,没有洗过一次澡。在我们那个乡,我是唯一的高中生,是乡亲们的骄傲。现在我是狗屁作家了,在他们眼里,我无所不能,天天和中央首长在一块儿握手、吃饭,进出小车伺候。老憨也是实在没辙儿才找到我的,我不想让他们失望。再说了,老憨还欠着一屁股债,没了这笔钱,几个娃儿都要失学的。他们一家正盼着过个好年。

我听了心情沉重,转而又说,你自己也不宽裕,靠几个稿费,还得养活一大帮人。

老李叹了口气,说,我多写点就是了,实在不行,就卖自己,写点特稿,那玩意可以多挣几个。我之所以告诉你,是想让你配合我一下。

我问,怎么配合?

你帮我把这钱给老憨,就说你公安局的朋友抓获了歹徒,把钱追缴回来了。老李不放心地叮嘱我,你千万别露馅,对着老憨,要给足我面子。老憨现在还在工地上眼巴巴地等着我的好消息呢。

我凝望着窗外城市上空皎洁的月光,哽咽无语。

阳一的选择


美景湾小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阳一就很喜欢。小区里有个荷花池,那会正值秋末,池里的荷花早已凋谢,只剩零星的荷叶。阳一跟着房屋中介把小区的空房都转了一圈,最后定下了靠近小区入口单元的101,这间房只有一个窗户,窗外就是荷花池,晨光中,荷叶的清香沁人心脾。“严海,这个星期六有空吗?我想搬家。”阳一在电话里低声问道。严海有点奇怪,“原来的房子住得挺好,怎么突然要搬呢?”她莞尔一笑,“想换个环境。”她没有说起最近房间天花板漏水的事。那栋楼本就年久失修,房东听了她的投诉也只是敷衍和拖延。原本对搬家她是犹豫的,直到几天前,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的她深陷泥潭,岸上依稀有个背影,可任凭她怎样挣扎,呼喊,那个背影终究没有回头。梦醒后,她感到身心俱疲,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地方。

搬完家,阳一说要犒劳一下严海,请他在附近的苏州面馆里吃了碗阳春面。面是严海自己点的,他说搬家有点累,想吃得清淡点,而且,这个面一看名字就特别清新,也姓阳。阳一被他逗乐了,但也只是微微笑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在他面前有些不自在。无论悲喜,都不愿轻易挂在脸上。而严海对于阳一的喜怒哀乐,虽能敏锐地察觉到,却也不明说。

阳一不是江城本地人,但由于在江城度过了大学四年时光,让她对这座城市很是眷恋,有时候,眷恋一座城,也许是因为眷恋一个人。她大学就读的是中文系。大一那年,她申请加入了学院的记者团,认识了同为大一新生的严海,他们经常被分配到同一组做采编。他长得清秀白净,言谈举止很是斯文,走路时喜欢微微低着头,单手插在裤子一侧的口袋里,看上去酷酷的样子。能够入选记者团的学生,文笔自然都不错,可他的文章似乎写得比阳一更好,尽管她心里有点不愿承认,但社团编辑的赞赏和院领导多次的表扬都是众所周知的。

阳一在大二的时候选择退出了记者团,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开始迷上了文学创作。记得高三的语文老师曾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她的小说,还略带幽默地赞道,阳一是半个才女啊。中学那段灰暗时光里,老师的鼓励和期许,给了阳一信心和勇气,原本她以为,自己会按照当年的志愿做一名老师。然而,自从大学开设了文学写作课,阳一仿佛觉得身体里有种能量被点燃了。她开始像着了魔一般,一有空就扎进图书馆,阅读,写作,继而投稿。从最初的屡败屡战,到后来赚取稿费,成为自由撰稿人,阳一吃了很多苦头,但她不以为苦,反而乐此不疲。严海对阳一的关注就是从《逸之心》杂志的连载小说开始的。

“你有在《逸之心》杂志投稿吗?”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里,看到正坐在对面的阳一,严海忍不住问道。阳一抬起清澈的眼眸,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专注地看起书来。果然没错,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就是阳一写的,初次看到作者的名字是阳一,严海并不放在心上。没想到,小说写得很对自己的胃口,悬念迭起,环环相扣,每每读到结尾的“未完待续”,严海的心都仿佛被小猫的爪子挠过一般痒痒的难受,为了追连载,他已经买了好几期《逸之心》。记得当初阳一在记者团的时候,严海其实对这个合作多次的女生并没有什么好感,她虽然长得还算清秀,但成日里素面朝天,不苟言笑。新闻稿的写作水平虽然不错,但比起他来还是差远了。然而,出乎他的意料,才不过半年多时间,阳一已经有了自己的作品。

从那以后,严海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的自习室,希望能遇见阳一,每次看到她的身影,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欢喜。等到了吃饭的时间,两人便一起离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阳一并不排斥这样的亲近,当时,她一心想的就是创作。严海看她时,眼里分明闪着光,但她只把那看成是对她的欣赏,毕竟,他俩都是中文系的学生,互相学习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那时的他由于颜值和才华已被公认为“校草”,追他的女生里比阳一优秀的大有人在,所以,她从来没有非分之想。直到小说的连载结束,阳一才确定,原来他喜欢她。

后来的许多年里,她依然记得,表白的时候,他白皙的脸上泛起了红晕,腼腆的样子甚是可爱。那天傍晚,校园的草坪里,两人第一次牵起对方的手。时光静静地流淌,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们现在大概早已修成正果了吧。

2

那是毕业前夕,由于白天忙于论文,晚上还要赶稿,为了不打扰室友,阳一临时在校外租了一间公寓。那段时间,她和严海经常一连几天都碰不着面,但她知道,他正在江城的新闻电视台做实习记者。有天深夜大约两点左右,枕边手机忽然振动起来,阳一睡眼朦胧地拿起一看,是一条未知号码发来的录音彩信。点开播放,那头传来的声音顿时让她睡意全无。“你喜欢我吗?”“喜欢!”“那你什么时候和女朋友分手?”“给我点时间。”听完录音,阳一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紧接着,她用颤抖的手给严海打电话,却是关机。那晚,阳一不知道哭了多久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第二天,她给严海打了很多次电话,但每次都是关机,直到晚上,她终于等来了严海的来电。“阳一,你找我啊?不好意思,昨天我手机被同事弄坏了,这会刚修好就看到你的来电提醒。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他急切地说道。阳一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忍着眼泪缓缓地说:“不要编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分手。”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阳一从没想过,这样烂俗的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些美好的时光,难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吗?接连的那几天,只要看到是严海的电话她就立即挂断,不想听他狡辩。本以为他心有愧疚,看她不肯原谅会知难而退,可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她的住处。那天早晨,她正准备出门,却见他靠在门外的墙边坐着,一听到开门声就忽地站起来。她愣了一下就要关门,却被他用力推开。只见他面色略显苍白,眼睛有些红肿,似乎一夜没有合眼。“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就算分手也要说清楚!”他压抑着怒火,心有不甘地喊道。她从没有听他这样大声地说过话,更别提发火。可那份录音里确实是他,毕竟相处了好几年,他的声音对她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于是,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的录音重播了一次,他一听脸色就全变了。

后来,他终于跟她说了实话。原来,录音里的那个女生是他在电视台的实习组长,比他大两岁,很喜欢他,虽然知道他有女友,但依然穷追不舍,那段录音是因为台里需要录一段小剧场的对白,她推荐了严海,于是他和她彩排练习了几次。虽然他觉得对白的内容有点暧昧,但为了顺利地通过实习,只好按她要求的做。但没想到,她居然把录音剪辑了片段还偷偷发给了阳一。听完他的解释,阳一本以为自己会彻底地谅解他,因为他并没有实质的背叛。然而,想到他为了通过实习,和喜欢自己的女上司暧昧不清,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3

毕业以后,阳一选择留在了江城,供稿于多家杂志媒体的她,收入颇丰,日子过得平静而自在。而严海通过实习之后就离开了江城,去了省城的卫视台。他是江城本地人,每隔几周回趟家,如果阳一有空就约她一起吃饭聚聚。虽然江城和省城相隔很近,坐火车不过一个小时,但他俩终究是分开两地,尽管谁都没有提出分手,但也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密无间。

《逸之心》最新一期的连载小说大获好评,期刊销量火爆,阳一功不可没。杂志的副主编兴奋地在电话里说,“阳一,我们这一期的杂志销量特别好,这周末我想代表杂志社请你吃个饭好吗?”阳一听了,高兴地应承:“好啊,向主编,这周末我有时间,地点请您定吧,谢谢!”

周六的晚上,阳一简单地修饰了一下自己,穿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就出门赴约了。向征,《逸之心》的副主编,四十岁上下,但因为喜欢运动健身,状态保持得很年轻。阳一之前去杂志社和他见过几次面。说起来他们认识也有三年多了,但一起吃饭还是第一次。听说订的是一家粤菜餐厅,距离美景湾不过二十分钟车程。

的士停在餐厅门口时,她给向征打了个电话,按照他的提示,来到了餐厅二楼的包间。见到阳一,向征热情地招呼她坐下。他今天穿得很正式,黑色的衬衫和灰色的西裤,衬托出他儒雅干练的气质。只听向征热情地说道:“我已经提前点好了几个菜,你看看还有没有喜欢的。”说着,便把点餐牌递给了她。阳一接过一看,居然无一例外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心里不由得暗自欢喜。这顿晚餐吃得很是愉快,阳一没想到,私底下的向征很幽默,和她还有许多共同爱好,原来,他也喜欢下厨,摄影和爬山,对悬疑小说也很痴迷。

吃完了饭,向征开车送阳一回家。在路上,阳一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经意地问道,“对了,今天怎么想到吃粤菜呢?你在广东待过啊?”向征笑了笑说,“因为你喜欢啊,看了那么多你写的小说,如果还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那我也太逊了。”阳一听后,感觉车里的气氛似乎变得有点尴尬,只好回了句“原来是这样啊”,接着便拿出手机浏览网页,佯装很忙的样子。向征看她有点忙,便不再打扰。到家后,阳一的心有点乱,她原本以为这顿饭只是礼节上的庆功,但回顾起来却发现多了点什么。她从未想过和向征有任何工作以外的发展,毕竟,他也算是自己的上级。何况,在她心里依然放不下严海,那个曾经与她相知相惜的恋人。

4

阳一昨晚又梦到了那个背影,让她窒息绝望的场景再次出现,从梦中惊醒后,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再次醒来时已近中午。望着镜中淡淡的黑眼圈,她决定今天要给自己放个假。由于不想被人打扰,她关了手机。巧的是,严海今天刚好回江城,他向台里申请了三天年假。这次回来,他想约阳一谈谈,看她能否和他一起去省城工作,这样也许能让彼此的关系更亲近一些。

阳一怎么了?严海开始有点担心起来。中午刚坐上火车,他就给她发了短信。可大半天过去了都没有收到回复,给她打电话又总是关机。除了那次毕业前的风波,其余时候的她都不会这样。严海没有想到的是,阳一此刻身陷美景湾对面的枫叶林小区,她被绑在了一张椅子上,正昏昏沉沉地睡着,那里,是一个叫莫菲的女生临时租的公寓。

莫菲,江城九中的化学老师,从小就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因为喜欢研究药品,她原本的志愿是做一名药剂师,但父母觉得当老师更适合她,所以坚持让她填报了师范院校。半年前,她还是一个温柔甜美,人畜无害的女生,与阳一素不相识,而如今,她却视阳一为死敌,这一切都源于那次相亲。

莫菲原本不愿相亲,崇尚自由恋爱的她,觉得相亲很无聊,就像一场交易。但听家人说,男方条件非常优秀,而且是朋友家的孩子,知根知底。拗不过父母的劝说,她硬着头皮去赴约了。相亲的地点是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对方说他穿灰色衬衫,桌上放着逸之心杂志,因为他是那家杂志社的副主编。莫菲走进咖啡馆,一眼便注意到了那本杂志,只见向征正严肃专注地捧着杂志翻阅,眉宇间透着俊朗和英气,莫菲觉得有点挪不开脚步,心跳明显加快了不少,她正想着开场白说什么好,对方已经注意到了她,因为之前她告诉对方自己会穿蓝色长裙。于是,她稳了稳情绪,挤出一丝笑容腼腆地说:“你好,请问是向征吗?”向征立即站起身来,微笑着说:“对,你是莫菲吧,请坐!”

接着,两人各自点了喜欢的咖啡,然后开始谈着各式各样的话题,莫菲觉得思维有点短路,她尽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忐忑,对于向征提出的话题要么浅谈辄止,要么答非所问。半个小时过去,似乎该谈的已经谈完,向征觉得,莫菲虽然长得不错,但谈吐却很无趣,生活方式也和自己有很大的差异。看来回家后要劝劝爸妈,以后别给他随便约相亲对象了。况且,他心中理想的她,已经有一个渐渐清晰的模样。

于是,他让服务生结完账后,便诚恳地对莫菲说:“莫菲,今天很高兴认识你,你的条件很优秀,但我相信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额,抱歉,因为我还有点事要忙,所以,就先回去了。”说完他便起身离开,留下莫菲独自愣在座位上。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有魅力,那么受欢迎,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充斥着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心意的人,她不甘就此放弃。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找机会再约他,也许相处久了,他会慢慢喜欢自己呢?

5

阳一睁开眼的时候,觉得手被勒得有点麻木。这是哪儿呢?

房间很昏暗,窗帘把通向外面的视野都挡住了,但隐约看得出这不是自己的家。她开始努力回忆昏迷前发生的事情……记得傍晚快回到小区的时候,好像有个女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突然用块手帕捂住了她的脸。对,一定是那个女人用药把自己迷晕了。可她是谁?为什么这么做?阳一惶恐不安地想着。

这时,门锁转动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阳一屏气凝神地盯着门,伴随着开锁的声音,她听到自己的心跳也随之加快。门开了,走进来的果然是个女人,她打开了房间里的灯,阳一看清了她的脸,说实话,是张很漂亮的脸蛋,可眼神却透着一股莫名的邪火,彷佛随时都想把对方烧成灰烬。霎时间,她觉得脊背发凉,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顿时涌上心头,难道这就是之前梦里的暗示吗?但她很快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看上去镇定如常,因为她知道,害怕没有用,反而可能会让敌人更加地得意和张狂。

“醒了?”莫菲瞟了一眼阳一,径直走到她面前。只见她拿出手机,打开视频通话,然后对准阳一,冷冷地命令道:“看镜头!”阳一定睛一看,视频的那边居然是向征。

“哼!看到了吧?向征,你喜欢的人就在我这儿,趁她还活着,跟她多说几句吧。”莫菲讥讽地说,声音听起来有点发颤,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兴奋。

向征惊诧地看着屏幕,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急切地说:“你是…莫菲?你这是在干嘛?我警告你,别乱来!”望着向征慌乱的模样,阳一面色沉静地说:“向征,她这么介意你喜不喜欢我,如果我没猜错,她应该很喜欢你吧。”语气带着一点得意和俏皮。

“他怎么会明白,说起来都是因为你。”莫菲说道,语气里满是愤恨,“我长那么大,从来只有我甩别人的份,可他居然那么轻易就把我否定了。就算他选的不是我,也轮不到你啊。”

阳一低头叹了口气,开始埋怨起向征来:“向征,你现在知道了吧,女人是不能随便得罪的,你以为谁都像我那样,可以让你口不择言随意批评,我是脸皮厚无所谓,可不代表人家也受得了。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他喜欢我?”这话是问莫菲。

莫菲沮丧而张狂地说道:“我每次约他,他都拒绝我,可我实在是想他,就开始在暗地里监视他。整整三个月,我看到了我想看的,也看到了很多不想看的。因为,我终于知道他心里的她是谁。你知道吗,每次你们在办公室谈完话,等你下楼之后,他都会站在窗前望着你的背影发呆,那种恋恋不舍简直让我发疯!”

“呵呵,能在我家附近把我迷晕,那你也一定跟踪过我咯?好厉害,我都没发觉呢,你不会连我在家做什么都知道吧?”说完,阳一的眼里满是疑惑和佩服。莫菲“哼”了一声,说:“当然知道,每晚我都会监视你的一举一动,不看都睡不着觉。”

阳一苦笑了一声,“呵,我有什么好看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字,你还真有毅力啊,每天陪着我熬夜。向征,如果我不在了,麻烦跟我的小助理说,美景湾101房间的东西都交给他了。”向征答应了一声“好”,立即不动声色地用手机发送了报警信息。

当警方闯进门时,莫菲还不明就里,被带上手铐的瞬间,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对阳一说了句,“我小看你了。”原来,阳一刚才的话是在提示自己的位置,101房处于低楼层,所以,能看到房内状况的单元和楼层并不多,警方通过搜索排查,很快便确定了她们的位置。

回家的路上,向征心有余悸地问阳一:“如果我不能及时明白你的暗示,你会怎么做?”阳一沉默了会,淡定地说道:“认命。不过,我相信你,我们合作了那么多年,这点默契应该还是有的。”向征忽然觉得心头一暖,他侧过身,一把将阳一抱在怀里,用低沉而有力的嗓音说道:“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向来有点后知后觉,如果不是莫菲,我可能还不明白你对我有多重要。阳一,以后让我来保护你。”阳一愣住了,这个拥抱来得有点突然,但不知为何,却让她感到久违的安心,让她不想离开。她轻声回道:“谢谢你。”

严海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是那天深夜,阳一打开手机,看到好几个他的来电提醒,于是给他回了电话,简单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但没有提到向征的表白。严海听了心里很懊悔,怪自己把她一个人留在江城,想保护她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鼓起了勇气,试探着问:“阳一,要不你到省城来吧?”阳一心里微微震动了一下,她明白他的意思,但整理了一下思绪后,她笃定地说:“别担心,那个女人已经被抓起来了,以后不会有事的。说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江城,以后应该就定居在这里了,希望你在省城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通话结束后,阳一觉得心底有处伤口正在慢慢地被抚平,她开始明白,无论如何,她和严海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许久,直到他问出口时,她才确定了自己的答案。那晚,阳一睡得很安稳,一夜无梦。

春阳的微笑


假如,人生只如初见

假如,幸福的春花只开一季

假如,思念能够永恒,我愿化身于此,尽享红尘间的蒙蒙烟云。

我们这里的春季,盎然的绿意快来到了,今天的春阳暖暖来到人间,杨柳吐出新芽,在为春季点点繁华中装扮着无限生机,春风轻拂杨柳随处飘荡,我期盼着桃花盛开的时候,那样的景致,一定会拾起瓣落花,嗅起满园的芬芳。

春阳暖暖的,把许久潮湿的心晒得美美的,在这悠悠的季节中,伴随着大自然带来的清新,放飞着思绪,

绵绵的思绪飞舞在指尖,划出一道道弧线。微微扬起嘴角,听着久违的天籁之音。纸笔写下了一些些温馨的片段。轻柔的和弦,演绎着缠绵的眷恋,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谱写着一曲优雅的歌谣。

悄然的夜晚,花落无声,细细品味着静听雨落的柔情。触摸着心灵最深处的萌动,随着凌乱的雨丝,迎着春风吹来又带走的一丝丝苍凉,雕刻在脸庞,慢慢地消融。

在这朦胧的瞬间,在这春意盎然的景致中,是谁在弹奏春光美。在这寂静的天空下,不由得想起美好的记忆。

似如花落,每一季的轮回,都留下了迷香,沉醉,逸韵,朦胧,散满了馨香。而如今,记忆亦如城墙般,一层层剥离,缓缓的迈着步伐进行着,留下一次次的泥泞,逐渐沧桑。

轻拾梦境,重温故事,在孤独的岁月中,勾勒出一副副动人的画卷,铺满着似水地柔情,轻轻收入梦境。

寂静夜色,展开花的容颜,牵动着月的眸光,流转于微微摇摆的桃花瓣之间。

行走在满是青苔的石板路上,踏着记忆的碎片,寻觅着归来的痕迹。那一首熟悉的旋律,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事,还有那一段段被风吹零的记忆,在曾经与如今的生活中,不断的交错着。

细碎的流年,夹杂着那些泛黄的相片,慢慢的收藏在一起,在那些宁静祥和的午后,在紫色风铃重新响起的日子里,轻声吟念

风将杨柳舞起,雨外桃花任婆娑,但风景依旧。

摇指回眸,那些氤氲的雨夜,那些蹁跹轻柔的梦境会悄然的静驻在心田,只是,我们早已将它印在心中,随着思绪的萌动,划出长长的眷恋

春风无声,带走了柔情万千。

春雨潇潇,挥洒地静守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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