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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牢山小芳的情感经历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哀牢山小芳的情感经历,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情究尽是什么?古往今来,许多情圣,情痴,研究了一生,探讨了一生,终还是没有铁的定论。就是西方的爱神,博学的弗洛尹德,长篇大论,还是没有让我弄明白。 爱情不是太深澳,太神秘,就是太简单!

台湾那位柏扬,他不仅创立了厚黑学,他谈论的婚姻,到是对中国人颇有用。你看,现在大家都在学,都在做。中国人的爱恨情仇,也注入了更多的内容,故事演义的也更丰彩了。

小芳的爱,是不是一种爱情? 我描写的小芳,并不是流行歌曲里那位长的好看又善良,被一位城里知青抛弃后,那位知青的一曲追昔。而是活生生,就在玉溪,就在我们生活中的小芳。

小芳,来自哀牢山上的姑娘。由于山村贫瘠,家庭困苦,她读书不多。初中毕业,长的很是水灵的小芳,就到玉溪打工。来到玉溪,来到这个貌似富裕的小城,小芳过的很不如意。工厂做临时工,商场做服务员,她到过许多处,也做过不少工作。但做什么,都只能温饱,似乎看不到前途。唯有收获,就是她交了一些朋友,有了几个知心姐妹。 在玉溪几年,小芳已混到二十多。她长的好,有一种大山妹子特有的秀丽,同时,她身上还透着顽强与坚韧。总之,小芳是一个颇有个性的女人。不知不觉,小芳喜欢上玉溪这个地方。山青水秀,气候宜人。就是城里的玉溪人,不排外,还显得有点厚道,有点善良。所以,小芳心里,很想把家安顿在玉溪。嫁给玉溪人,做一个玉溪人。

小芳长得好,追求她的人也不少,她也认认真真地谈过几次恋爱。但她所处的对象,不是那种啃爹啃妈的公子,就是那种大事没能耐做,小事又不想做的人。更主要是这类人,好吃懒做惯了,还整天游手好闲。最使不芳不能容忍的是,这些人还有一副花花肠子,不是卖弄风雅,就是拈花惹草。小芳很是失望。这样一过,她一拖就近三十。哦,花容渐淡,爱人难寻。

小芳相处较好的几个姐妹,情形也大致相似。无聊之极,几个姐妹相约,或是去0K歌,在那里尽情释放,一醉方休。或是到龙凤茶室,打几天几夜麻将,既锻炼了才智,又嬴点小费。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命运总不让她闲着,多好的花朵,总不至就这么凋零吧!强哥的出现,不但打乱小芳的生活,而且把小芳的心都揉碎了。 这个强哥,地地道道的玉溪人。是建筑业一位大老板的手下干将。具说还是大老板的亲戚,不然,他咋会那么有空闲,又还有几文钱。这类的玉溪人,骨子里虽有玉溪人传统的观念,既吝啬,又市侩。但表面总装的豪气,特別是在美女面前,显得有些大方,大度。强哥一见便瞄上小芳,喜欢上小芳。小芳也被强哥吸引。这是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男人啊!

在强哥的殷勤下,在强哥是着意猎艳,还是抑制不住的真情表露下,小芳,无法抗拒地堕入爱河。他们很快成了一对,自自然然地过起了同居生活。 强哥不是怪才,就是颠覆传统的汉子!

强哥早已有了家庭,而且女儿都已经是初中生了。他的老婆,是地地道道的玉溪人,是玉溪乡村里那种既勤俭,又会持家的女人。她在亲戚与邻里,声誉很好,人们一直公认的贤妻良母。

这类女人,好是好,就是少了女人味,缺乏女人对男人的魅力。她从不打扮,更不用说花钱好好地装扮自己。她总是节省,从不乱花一分钱。她想的是给孩子留下财富,使自己家在村里过上不差于人的生活。 你看,她总是穿那套陈旧的衣服,头发有些焦黄,脸色也显腊黄,说话小声小气。近看毫无生气,远看就是一个黄脸婆。

唉!社会在变,诱惑太多。不知何时,从四面八方涌进玉溪各式美女。能说会道,模样俊俏的川妹子,到处都是。高大健壮,个性张扬的北方女人,随处可见。尤其是那些来自湖南,湖北的湘妹子,妩媚又妖娆。哦,玉溪的男人真是大开眼界了,昔日自以为荣的新兴妹子,也不得不暗然失色。特别是进入红灯区,你要看什么样的女人,你要怎样看,花点小钱,你都可以一饱眼福。难怪,玉溪人许多的家庭,总是风雨飘摇!

强哥与小芳,相处几年了。感情不但上涨,小芳还给他生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儿子。这下难题来了,小芳深夜泪湿衣襟,强哥的头发白的惊人。是抛糠糟之妻?还是绝情小芳?难!难!难!

小芳深夜里虽然孤寂,失眠时起来独坐,烟雾腾腾的小屋里,独自喝着闷酒。不知她已抽了多少烟,喝了几杯酒。带着泪光,一遍遍地凝视着熟睡的儿子。唉!儿子总得有个名份吧!不然,他读书,他生存

我到无所谓了,强哥待我不溥啊!大姐那么好,我已经愧对她了,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各种思绪,各种烦忧,总是常常的,一波一波地袭来,小芳的眼圈,布起了黑晕。 强哥的烦心事,就更不用说了。反正,他现在是左右不是人。怪自己追求太多了,能力又不够。要是像那些贪官,随便能弄几百万,几千万,那这点小事,不就易解了吗?

家中的黄脸婆,除了不想跟她上床,但生活上,她总安排的井井有条。就是有了外遇,她依然明知而不怒,还一副贤良样,这样的女人,我心真硬不起来,更狠不下心肠。

小芳,她比我强哥小了那么多,她那风情的模样,跟她爱在一起,那滋味,那感觉,强哥我总是青春激荡。何况,当初对她,指天发誓!

强哥苦啊!小芳也苦! 但小芳,她的内心是甜的,是满足的。虽然强哥晚上大都不在,但小芳深深感到,强哥的爱也全留给她。既使我小芳嫁给一个凡夫,虽有一个完整的家,但肯定没有这份真情挚爱。 故事还在继续,还在演义,结局会有多种。亲爱的读者,小芳与强哥,你希望他们会是怎样一种结局?

一一一一一一

我一觉醒来,突然朋友告诉我,走,去喝强哥与小芳的喜酒去,只是,这礼金,可要双份。结婚宴与孩子生日哦!

(小结:玉溪的黄脸婆真是太善良了,她竟然主动与强哥离婚,并为他们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故事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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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998年的初秋,村头的桂花树下,桔黄色的花儿洒满一地,芳香四溢,她矗立在那里,像个雕塑。

小芳是在石桥村土生土长的女孩,我也是,村子不大,却容纳了好几百户人家。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自从记事起,我们便在一起玩耍,一起嬉闹,仿佛镶嵌在上一世的记忆带到了这一世一般,无法分割。后来听爷爷说,他们是发小,我才知道,原来是小芳爷爷来我家叙旧的时候,把她带了过来,我们在屋旁的沙堆里嬉闹,把沙子驼成一个又一个城堡

那一年,我两岁半,小芳两岁。

我们那里的农村,大部分青年男女都在外面打工,留下的孩子便由爷爷奶奶照顾,我和小芳都是如此。因为彼此祖辈是旧识,且时不时拌在一起闹嗑,使得我和小芳小时候可没少胡闹在一起。

记忆中的小芳有着一双清水般的大眼睛,皎洁而灵慧,会在受欺负时会露出委屈的神色去向她爷爷告状,也会在开心时手舞足蹈地欢笑,在她的笑容下,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她左脸颊深陷的酒窝。

她的脑袋后面总是留着一把长长的马尾,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女孩子一样,雪亮的乌黑从肩头披到半腰,如同瀑布般飞流直下,看上去十分的柔顺靓丽。而关于这一束漂亮的马尾,还有过一段啼笑皆非的闹剧。

那是四年级的冬天,班上调整位置,我不幸的调到了小芳的后排。那时候我们的感情早已不如儿时了,我们开始知道男女有别,特别是和她在一次打沙包的游戏中被同学看见之后,回到学校我背上了各种类似叛徒的骂名,从而慢慢地疏远了。

那个冬天似乎异常的寒冷,教室的花纹玻璃结了一层薄薄的冰,致使我们连上课也都带上了保暖设备,放在平时是断然不会被学校允许的,说是保暖设备,其实就是一个破铁杯子,我们在里面放上粗糙的枯枝木屑,火柴一划,它们便激情地燃烧起来。

至此,小芳的马尾每天在我眼前肆虐,伴随着她偶尔摆头甩上课桌的发丝,似乎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馨香,我认为那是电视机里飘柔洗发水的味道。不过当时的我对她无疑是非常讨厌的,用那年纪的话说大概是仇视异性,她让我背上了叛徒的骂名,这是用任何洗发水都洗刷不了的,所以我决定教训教训她。

我从课桌下挑出一跟纤细的火丝,伸向了小芳的马尾尾巴,嘶嘶的烧焦声使得那戳毛发迅速地卷了起来,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乐此不疲地玩了两分钟,直到小芳闻到了焦味转过头来,我才发现,她的马尾已经被我烧掉了四分之一。

那天,我被罚站在教室后面直到放学,小芳趴在桌上哭了整整一天,离开学校时,我似乎发现她那双大眼还是通红通红的。

或许是鉴于我的英雄事迹,放学路上就被同学们拥围起来,他们架起我的四肢,像是庆祝革命胜利一样兴高采烈,我把双手举起,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民族英雄。然而在那个年纪,即使是一窝的跳蚤,也有会几个蹦达得比较远的。

浩子就像个汉奸一样,将同学的手一一推开,让我摔了一个四脚朝天,毫无疑问,我和浩子厮打起来。当时的我怎么也想不通的是,总是惹小芳生气的浩子为什么会帮她出气。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违心的招惹也是一种淡淡的喜欢。

那一年,我十岁半,小芳十岁。

自这件事之后,我和小芳的交集像是被深深地劈开了一道鸿沟,仿佛银河系一般广袤无垠。她的马尾已经剪了长,长了又剪了好几次,我仍然没有等到她爷爷来家里和爷爷下棋叙旧。就连我在她面前炫耀地飞舞手中的满分试卷,她都视若不见。她的眉间似乎有一层拨不开的雾,如同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任凭我怎样卯足了劲追捧,换来的依然是一个又一个的白眼。

直到1997年冬至,爷爷带着我出席小芳爷爷的葬礼,我才知道,她爷爷已经卧床了一年多了。

爷爷是个继任的小地主,小芳爷爷曾是他们家的长工。***时,爷爷带着四个孩子流离失所,我不知道他是怎样躲过了满街的红卫兵的,只是后来他们便成了兄弟,我完全可以想到小芳爷爷曾经为爷爷做出过怎样的帮助和牺牲。

那一天,我看见小芳跪在灵堂前,手里捧着牌位,柔顺笔直的马尾变得蓬头垢面,如同死水般空洞的双眼呆呆地看着她爷爷的照片,我的眼泪立马就哗哗地留下来了。我完全能够理解她当时的感受,像是瞬间被抽空了身体和思想,周围围绕着不见边际的黑暗,最亲最爱的人离开了,就连歇斯底里都做不到!我望着她单薄的身体摇摇欲坠,突然感到一阵痛心疾首,不知道是因为同情怜悯,还是因为感同身受,我就那样傻傻地站在她的身旁,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

那一年,我十二岁半,她十二岁。

小孩子的悲情似乎来得快去得也快,没过多久我便又蹦达了起来,只是每次看到小芳的散乱的马尾,内心都有一股软肋在刺痛,于是我学会了如浩子般对她反复的招惹,却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温柔

终于,我和小芳的关系也开始拨云见日,我们会一起吃午饭,一起追逐嬉戏,一起去请教老师附加题的解题方案。我们在村头的桂花树下,栽下一株又一株栀子幼苗,并约定一起看来年花开

或许是父亲的体内的地主因子起了效果,又或许是我发奋的努力触动了父亲斑驳的心,他在外赚的钱逐渐多了起来。为了让我受到更良好的教育,我家在县城买了房子。

转眼到了我们毕业,我不负众望考上了县城最好的中学,而小芳只考上了镇上的中学。

我永远忘不了1998年的初秋,小芳站在村头的桂花树下,桔黄色的花儿簌簌点点,滴落在她的肩头。她穿着一身纯白连衣裙,扎着一头雪柔的马尾,闪闪发光。微风吹动着她额前的留海,她伸手拂起打眼的发丝,抿了抿嘴说:恭喜你。我沉默不语,车来了,嗯,我会回来看你的,再见。嗯她挥了挥手,当做了告别,我仿佛听到了一声抽泣-我不敢停留,转身爬上了身旁的卡车,随着轰鸣的发动声,小芳的身影在我的视网膜上渐行渐远,慢慢消失为一个光点

那一年,我十四岁,她十三岁半。

直到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她当时连再见都没说,或许是她心里早就明白,我们的距离将被拉得比银河系还要长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多年后听到这首老歌,我想起了故乡的小芳,她现在过得好吗?是否早已嫁为人妇

今年八月,我带着三岁的女儿回到了家乡石桥村,村头的桂花树下,片片的栀子花随风飘扬,我站在村头,感受岁月的荒芜。也许有一天,时光会带走这段美好的记忆,但是至少,花儿会记得

大城小哀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城小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可能会有很多人会这感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都去哪儿;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也不例外,不知不觉,我已度过了大学的第一段时光在复读的同学眼中最轻松的时光,在我看来,却是很虚幻,因为这段时光一点儿都不充实,我会觉得我整天无所事事,我不知道用这么多时间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要追求什么。

大多数的人都是如此,小学,初中,高中的目标都很明确,小学认真学习是为了考个重点初中,初中认真学习是为了考个重点高中,高中认真学习是为了考个重点大学,而真正到了大学之后却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对于我来说,不管是小学,初中,高中的目标,我们的都是一样的,或者说这不是设定的,这是父母给我们设定好了的,大家目标一样,大家都踊跃去追求这个目标,而到了大学,大家学习的专业,目标也不一样了,也没人给你设定目标,自己也变得很迷茫了。

我清晰记得我接到交大的通知书是多么激动,尽管高考失利,但是依然能接到交大的通知书,那时我真想马上跑到交大校园来看看,来看看我将生活两年的地方。时间也似乎听到了我的召唤,很快新学期开始了,我也踏上了新的征程,来到新的城市,新的环境,新的校园,一切都是新的......我也清晰记得那是20XX年9月8日,重庆的天气也很怪异,前几天还烈日灼灼,而今天却烟雨蒙蒙,而我感觉到的不是诗意,而是失意。当我从校车下来,看见如此多的人来来往往,每个人都很忙碌的样子,而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往哪走,之后跟着指示牌寻找寝室位置,独自一人托着行李箱,走在路上,全是陌生的面孔,陌生的路,一切都是陌生的.....这条路也是我觉得走过的最长的路。当自己把沉重的行李搬上六楼时,只觉得好累;在忙碌完体检,报道之后,只觉得在寝室洗个热水澡,躺在自己布置的床上才是最幸福的。

当我从家乡的小镇上来到这座大城市中,从熟悉的校园来到占地2400亩的大学,而我也告别了那个充满汗水、泪水、欢声、笑语、悲伤、埋怨的高中教室来到了五个人都略显拥挤的9-639,这一切都转变得那么快,没有一点点预兆,让我真的有点手足无措。虽然我来到这么大的城市,这么大的校园,可是我却觉得这个环境好小,小得让我快要窒息。

或许是我的心没有放开,于是我来到了22日的湖滨广场,这天的湖滨广场被百团大战的战火彻底点燃,看着每个社团都在积极招募新兵,作为新能量的其中一股,我拿着自己的照片信匆匆地去报了自己喜欢的社团。可是想进入社团也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一场场面试就像打仗一样,而对于面试官来说,就像是去商场买东西,形形色色的商品陈列于此,你就要给他一种你就是他想要买的东西。之后我就接到几个社团的任命,成为了他们其中的一员,这时我也觉得自己生活的环境不再那么小了......

可是现实并不是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本以为加入社团之后,就能融入到社团中、融入到这个偌大的校园中,这不是电影中的大学,这是现实中的大学,如今我才知道现实与荧幕差距有多大,你若用电影中的视角来看待现实,现实也会给你另外一个视角让你看清楚,因为电影都是讲得别人的故事,而自己的故事需要自己来写,人生如戏,你不仅是编剧,还是导演、主演,每个人在你的人生中都是配角。

可是如果你不敞开心扉去演好自己的角色,那么人生的这场戏注定没有gaochao。如今我才知道问题不在于别人,而是出在自己身上,我自己根本没有把心敞开去接受这个新的环境,以前总是抱怨这个狭窄的寝室束缚了我,其实是我自己束缚了我自己,因为这种快速的转变,这种巨大的落差,让我的内心无法接受,而它也就不愿打开敞向新环境的大门。

这便是我在交大的点点滴滴大城中的小和哀

重逢,一座牢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逢,一座牢,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叫刘易,出生在江苏的最西北。现在也生活在这里。我称自己是一个骚柔的作家。

从公车上提下自己的行李。经历种种手续来到我的高中宿舍。宿舍走廊显得阴暗。偶尔会有孤单的人拉着箱子走过。我站在宿舍门前那个正在铺床对我笑的人叫张奥。小眼睛,留着过时的染黄长留海。有时候所谓友情就是从一个对望开始。他比我大两岁,有时候却比我更像个孩子。他不是我认识的人中最沉默的,也不是最闷骚的。二者皆有的却只有他。我喜欢他的陪伴,因为总会很开心。

我常会笑闹着就突然悲伤起来,一片树叶的坠落也会勾起我的难过。张奥总对我说想那么多干嘛,该制啥就制啥。可他却总是会做一个圈子把自己套进去。我见过他哭,那是我见过的最沉默的哭泣。在没人的角落,在好似一个人的世界。没有风吹,没有沙眯,泪就悄悄的滑下脸庞。不说话甚至不抽噎,眼睛直直的望向前方。我见过那些哭到歇斯底里,哭的大声哀啕。那些放肆的泪不属于他,在天天玩闹不正经的背后充斥的是没有声音的流泪,没声音却充满忧伤。

我总想看看他眼里那片汹涌的海洋,却总也瞧不见。他呆的那个角落里连光线也是沉默的,黑暗像水银般静悄却密不透声的将他淹没。那个时候总是我在陪着。只是那时候还什么都不明白,而现在一想起他远离我所在的城市就有些恍惚。是什么时候他就去了遥远的地方。有时候一个人走在路上,杨树叶子哗哗的落,就会突然地停下来,低声念一句:我有些难过。

认识他开始我们就在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冬天合铺,夏天互相占凉风都是我们。一起听那些娇柔做作的情歌,一起说某位美丽的女孩,一起在食堂吃饭,一起逃课,一起在树荫里抽烟。很难想象除了爱情以外友情也会让人一直腻歪在一起。他除了犯傻的时候都很稳重,所以总是我拉着他各处乱跑。而他总是一直眯着眼睛笑着跟着我。

我记得某次晚自习前两个人从老师那里骗来了假条,挑逗着门卫就出了学校。徒步从学校赶到了大风歌广场。出发时虽就已经是暮色弥漫,但黄昏的夕阳还是倔强的渐次穿越街道微微发烫的地面。我们笑着,走着,抽着烟。行人从我们旁边走过去,我们再次开始融入这个城市,像一直奔跑在这里从未远去。天色渐渐被黑暗占领,昏黄的路灯亮起,几只飞蛾缠绕在灯光里。微风,草地,水池。这是我们的目的地。在广场的堆砌的土坡上,我们坐在草地上喝着买的酒,吃着花生,谈着自己。我问他你觉得现在怎么样。他说在搂个小妞才爽。和他在一起总是充斥着无厘头。现在想来就一种悲伤一阵阵的涌来。我仿佛有看到那个男孩咪着本来就不大的眼睛一口老白干一颗花生的笑。他会说不让我被难过,而我想对他大声的吼出来:总有一天,所有的星光都会降落在你的身上。

我还记的在一个寒假开学前,电话另一头的他用平缓得声音说不上学了。那天的天气还很冷,依然被寒风灌满整个城市的晚上。他原本让我开心的声音突然让我害怕。在他走之前在车站的广场边聚会,他站在道旁树浓密的树荫里,阳光从枝叶间跌落下来,在他早已染回黑色的头发上四散迸裂。然后他说他要走,我笑着告别,我知道那时候我笑的一定很难看。

当我已在学校里的时候,他发信息说已在车上,我再阳台上看向车站的方向。一直看到星光如杨花般散落在肩膀。当他告别的时候就真的是告别了。我想他一定不敢回头望这城市的灯光,毕竟一个人走太慌张。长亭,咫尺人孤零。愁听,阳关第四声。且行且慢且叮咛,踏歌行,人未停。

后来他回来过,来学找过我们这些朋友。而我在去苏州落魄的两天却没有找他。因为和我想象中的重逢不太一样。我记得一段话:在地球上生活的每一个人,每天只能看到一次日落,但他们依然在不同的地方看日落。离去使事情变得简单,人们变得善良像孩子那样。所以我想再重逢时,我们一定要在一个美丽的黄昏。提着酒菜,坐在青石板或草地上。一起歌唱一起诉说,一起自由到漫天星斗再天亮。

残牢―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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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狼

准确的来说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

为什么?

你见过有着善良优柔寡断的狼吗?见过讨厌血腥,吃素的狼吗?

更重要的是你见过爱上一只羊的狼吗?

墟,我们走吧,远离这个地方

永远也忘不了这句话,当初的你是那么坚定,那么爱我,可是,你还是动摇了,就因为你是羊而我是狼吗,可你明明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

苘,你是什么开始变得呢,让我倾尽所有的爱化为无尽痛苦的背叛的呢?

可,可是我毕竟是狼啊,即使你伤得我再疼再深,我也是狼啊,你们终究是我的食物啊。

苘,你知道吗,我已不再厌恶鲜血的味道了,但看着你的喉咙,却怎么也下不去口。

终于下雪了啊,拖着正不断冒血的身体我望着天说,雪越下越大,慢慢覆盖住了地下如绽放的红莲般妖异的血,脑海里你那因为恐惧而不断发抖的影像怎么也挥之不去。

突然觉得自己好傻,羊怎么会真正爱上狼呢

可又好想和她回到以前的时光

算了,希望来生和她一样成为一只羊吧,这样,就能在一起了吧

耳边又传来熟悉的声音墟,来生我等你,你要来找我而我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看一看

我是一只羊,可笑的是我竟爱上了一只狼。

即使他除了模样完全是一只羊,可他毕竟是狼,族长自然不同意,我想和他离开这,远走高飞,可他却不同意,说不想让我离开我最亲的人

后来,族长说想见见他,我答应了,可我不知道这是族长的阴谋,木刺贯穿了他的肚子,族长说他是狼我们是羊,他会吃掉我们所有的羊。可只有我知道他是多么的善良啊。

他没有死,把木刺拔了下来,咬断了所有羊的脖子,可唯独没有我,看着他恶魔般的模样,我竟恐惧的发抖。

墟说:苘,你知道吗,我已不再厌恶鲜血的味道了,但看着你的喉咙,却怎么也下不去口。

他走了,拖着带洞的身体走了,天上下起了雪,想要覆盖这一地的血迹,却怎么也覆盖不了那已碎的心。

我迷惘的往前走,一直往前走,直到看到他的尸体,趴在那儿,一动不动。

墟,我不后悔,来生我等你,你要来找我

好困,想睡一觉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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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这首歌在城市的高楼间,在农村的空气里飘飘荡荡、摇曳而过的年月,我正好生活在村子里,但无论如何我不能把姑娘和小芳联系在一起。因为和我家同样住在村西头,我家邻居的邻居的邻居的对门的一个大大(方言:大妈、阿姨的意思)就叫小芳。

算了算,已经有至少十年没有见过她。最近不知道怎么忽然就想起她,虽然我的成长中,我们并没有太多交集。

因为两家隔得不远,她和我妈的关系算走得比较近,小时候她和我妈常互相串门,我们也经常会跟着去她家里玩。我对她的印象建立在我跟着我妈去她家,她来我家或者她们一起去其它邻居家的过程中,以及其它人有意无意提到她的时候。

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常常挂在口头的耐歪(方言近似那什么的意思),听了多少遍的我一直会在听到后感到新鲜有趣,因为太明显和与众不同了。

我上小学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开始成风气地种苹果,她家是其中之一。她是种地能手,苹果大、好、甜;她地里干净整洁,很少有杂草;她勤劳,在农忙时间几乎天天守在地里。现在想想,我脑子里是她在地里除草、打药,梳花梳国的场景,但事实上,她家的地比较偏,我并没有一次看到过她在地里的样子。

听说,她脾气大,经常絮絮叨叨地念叨学来伯(她的丈夫,我称呼伯伯)。说她骂他,怎么狠怎么骂,怎么难听怎么骂。她见不得他,觉得他干什么都不行,哪里都比不上别人。有几年,伯伯在外面做生意、打工,她在家里种地、带孩子。后来学来伯得了严重的胃病还是什么病,直到去世。有人说,学来是生闷气生的活不下去了啊。但我见到过的她都是笑眯眯的,和所有人聊天的时候都是嘴里一口一个耐歪,有几分可爱。

一个女人在怎么看不起她的丈夫,再怎么骂她,但估计在一下子没有了人之后,也是一脸懵。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再夜深人静只有自己的时候扼腕叹息,或者痛哭不已?我印象里的学来伯话少,但也总是笑眯眯的。那几年闲下来的时候,邻里好友间会在一起聊天打扑克,学来伯也是其中的热衷分子,他并没有给我我听到的小芳大大觉得他哪里都不如别人的那种印象。

她有两个女儿,一个别我大两岁,一个比我小两岁。大女儿嫁去了外村,小女儿招了上门女婿。她后来和小女婿的父亲生活了一段时间,最初的一些日子,我回到老家看到她脸上有了不一样的光彩,但也没过多久。据说是她嫌弃这个丈夫懒惰、爱打麻将,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村里人说,她命不好,还想跟人家学,村里有另外一户人家在她之前也是亲上亲地组合了家庭。

后来,她就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来过。现在偶尔的聊天中,也会听人们说起她,人们猜测的,她是觉得自己没过好没脸再回来了。人们也说,谁会这样看你呢,你回来过你的日子啊!但人们还是不经意会说,你看,她命不好,还想跟那谁一样。

现在回家,村里没有叫小芳的姑娘了。

画心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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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承诺像圈儿一样禁锢住两个人的灵魂,但我总觉得相爱的两个人是在画心为牢,自己禁锢自己。试问:若不是心甘情愿,谁又能禁锢住谁的心呢?

真意外,在这个世界上碰到你,从此,心情多了几分不安,生活多了些偶然,舔尝了寂寞的滋味,懂得了等待的苦楚,但是灵魂里却留下了蚀骨的爱。你的爱挪动了我的心,我的世界你来了可不可以不走,因为你给的幸福,让人想要的不再惧怕天谴。

你爱的人同时也爱着你这是人世间最美的一种奇迹,上帝将这种奇迹叫做:恋爱。恋爱中,偶尔的小感动足以贯穿一个人的所有。世界再大,距离再远,该相遇的两个人还是会相遇,因为这种注定,我们穿越距离,穿越空间,以爱搭桥,以情铺路,我们相爱。但是,这种爱,爱起来容易守起来难。我伤心是因为想你你不在我身边,我生气是因为有人在我面前晾幸福了,我想放弃是因为距离让我产生怀疑了。

放弃,谈何容易?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滋味呢?我想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体会到那种深入骨髓的痛。所以,看的再真,走的再累,放不下的还是放不下,走散的是两个人的自由,还爱着的心却一直被捆绑着。哎,人总是在画心为牢,自己难为自己。

你说,我在你心中自然完美。可你却能做到那么久不理我,真是佩服你的自制力,同时我也心疼你的忍耐力,一个没有痛过的人怎么会有这种力量呢?

我说:不理我难受吗?你说:我又不是木鱼。我说:伤害我心疼吗?你说:我的心在滴血。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我?你说:你到现在还想不明白吗?

我说:我想过很多理由,但不知哪个是最对的理由。我对你产生了怀疑,你忍痛放开我,赌一把,让我自己想明白,这样建立的信任比你承诺千遍所建立的信任要牢固,对吗?

你知道吗?一个人,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静静地想你,想到我的世界里有你,嘴唇边会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想到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眼眶里会不由自主地溢满泪珠。想你有苦有甜,爱你有悲有喜,正因如此,我们真的爱了。你不是说吗,没有痛的交往,充其量只能称之谓喜欢。

有你,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我也不再孤单落寞。有你,即使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我的心空也不会有阴霾的出现。

我明白了,我爱你与你无关,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我明白了,信任才是一段感情天才地久的基础。

你说:对不起,过去了,忘掉吧。

我知道,过去了,真的。

苦也好,甜也罢,悲也好,喜也罢。我们画心为牢,彼此禁锢。

我愿,扶你之肩,驱你一世沉寂。你,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山的那头


人总是走着走着,才明白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可是当你真正明白之时,却发现曾经那个自己轻易放手的人,才是你真正想要的那个她;那个曾经住惯了地方,才是自己心里最渴望留下的所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人真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一方面抱着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劲头,拼命尝试新鲜的事物;一边又在心里默默地怀念着曾经吃过的那份青草香。人,难道真要犯几次错,才能真正懂得珍惜的重要与可贵吗?

现在的生活,总让我感觉缺了点什么,感觉生活中似乎缺了点盼望、缺了点激情、缺了点有趣、缺了点波澜,淡淡的、素素的、清清的,就像海南的打边炉,寡淡而无味。

但是有些人,比如我,为何还是会渴望山的那头呢?我想是因为不甘心,因为不满足,我们渴望着更温暖的家,渴望着更契合的邂逅,所以我们一直眼巴巴地望着远方,我想除非打消遥望的念头,不然永远无法停止探索的决心。

我想既然心里还有远方,就别草草结合吧,等到心火灭了,自然会走到结婚的地步,所以不要急,先跟着心走,毕竟人生,只有这么一次,晚点结婚又如何呢?

山的那头,谁知道会有什么鬼,但是不去看看,又如何能死心

狐山


“你怎么在这里?要带我去哪?”“风儿!你什么时候带媳妇回来啊”“风儿!奶奶想抱孙子”“风儿!我听到你爷爷在叫我了,奶奶还能不能抱上孙子啊!”

“奶奶,我才十八啊”“奶奶,我就是您的孙子啊”“奶奶,我都是您从小抱到大的,您背都弯了,还想抱啊!”

十八岁是个神奇的门,门里门外是不同的世界。十八岁之前,是天真无邪的梦,十八岁之后,是脚踏实地的路。

十八岁还是个读书的年龄,庄语风就读于本地的一所艺术学院,学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绘画。

十八岁,我们还分不清所谓的对和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个时候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庄语风很佩服他的奶奶。

可是,这也是仅有的一点,人老了难免会糊涂,糊涂的神神叨叨,糊涂起来像个孩子。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已不再是的孩子,他发现随着慢慢长大,人生的烦恼越来越多。

每当语风听到奶奶的唠叨时,内心都无比的害怕和痛苦。

奶奶是语风唯一的亲人,从小到大没有提过任何要求,语风害怕他连奶奶这唯一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毕竟奶奶老了,老的行将就木,老的像耗干了煤油的灯。

但是,这还不是语风最担心的事情,他最担心的是自己。

庄家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奶奶的黑木箱子里装着许多首饰古董,每一件都价值不菲,庄家人不需要的做任何事情,也能一辈子吃穿不愁。

可是,庄家男丁的一辈子是极其短暂的,他们每一个人都活不过二十岁,这一点从语风家墙上的老照片上可以得到证实。

语风也曾问奶奶,他为什么没有爸爸妈妈。奶奶说,他有爸爸妈妈,只是他们去了一个叫狐山的地方。

语风又问狐山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要去狐山。奶奶又说,狐山在天边,也在眼前。

狐山是每一个庄家人都要去的地方,那里没有烦恼,只有快乐。

如果奶奶说的都是真的,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是不是也快要去狐山了,去那个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地方?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当然知道狐山代表什么,有的字眼过于残忍,人们总是不愿说出来。

这不是算掩耳盗铃呢,离别还是要来的,只是不知道是语风先离开奶奶,还是奶奶小离开语风。

繁衍生息是每一个生命的使命,也是语风的使命。有一次语风从学校回家,看到院子里挤满了人,奶奶说那是庄家的远方亲戚,他们来喝喜酒。

喝谁的喜酒?当然是喝语风的喜酒。那一天,语风第一次喝酒,喝了很多酒。

这喜酒意味着期望,责任,孝道,语风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

庆祝需要喝酒,麻醉也需要喝酒,酒席还未散去,语风已醉的不醒人事,这也是他所期望的。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喝了喜酒,稀里糊涂的入了洞房。

语风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黄昏,若不是看到了房间里的大红喜字,他甚至以为是做了一个梦。

“风儿醒了!来喝碗醒酒汤,奶奶亲手给你熬的。”奶奶端着一碗汤,满脸笑容的走了过来。

“奶奶!我结婚了吗?新娘呢。”语风挣扎着坐了起来。

“你还说,今天人家娘家人来接人的时候,你死活叫不醒,真是不像话啊!”奶奶虽是在责备语风,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语风接过奶奶手里的醒酒汤,一口气喝完了,又慢慢的躺了下去。

奶奶叮嘱语风好好休息,然后脚步轻快的出去了。

语风看的出奶奶很高兴,人似乎也变年轻了。想到此,语风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奶奶从来没有变过,从他记事起,奶奶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变的只是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场荒诞的婚宴,语风再也没有见到过新娘,他的生活又重回平静。

其实,在这件事上,语风有很多疑惑:比如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宴不是奶奶早就策划好的,婚宴上出现的远方亲戚为何他一个都没见过,做为婚宴的另一个主角,新娘为何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

在这件事上,奶奶是糊涂的,她又变的语无伦次,好像已经忘了语风结婚的事情。

奶奶不说,语风也不问。他认为他已完成了奶奶的心愿,奶奶高兴就好,他的痛还是埋藏起来比较好,最好是永远不要再想起。

语风的生活里似乎只剩下对绘画的追求。一瓶酒,一支笔,一个人,躲在书房里画山、画水、画树,画一个个从来不存在的世界,再没有白天黑夜。

语风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烦恼,忘记伤痛,却不知道宿命从不允许忘记。

九个月后的一天,奶奶兴高采烈的跑进书房,告诉语风他当爸爸了,让他给儿子取个名字。

酒撒了,笔掉了,语风呆愣当场,数月的逃避终究又回到了那个荒诞的晚上。

这一夜,语风又醉了,望著书房墙壁上的一张画沉沉睡去。

画是山水画,风景秀丽,云雾缭绕,云雾中似有人影闪动。

“呵呵……格格……语风,来啊!快来啊!”朦胧中,语风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

语风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他曾经最心仪的女孩儿向他招手。

“我该叫你奶奶,祖奶奶,还是祖宗呢?”语风望着女孩儿忽然笑了。

“语风,你说什么?我不懂。”女孩儿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哈哈!我的好奶奶,终于轮到我了吗?你要带我去哪儿?狐山吗?”语风很是不屑的说道。

“风儿,去狐山有什么不好?那里要什么有什么,只要……”女孩儿忽然变成了奶奶,仍旧劝道。

“只要我放弃现实的世界,走进画里是吗?”语风接口道。

“你怎么知道?”奶奶很是吃惊。

“我在书房里呆了这么久,知道的远比你想到的多。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我都感激你把我养大,是该说分别的时候了。”语风从口袋里掏出了准备已久的打火机。

“哈哈!你永远都别想从我手中逃走!”眼前慈祥的老人变得面目狰狞,要从画里跳出来,却被突然出现的一群年轻人死死拉住。

“不!你们怎么可以……放开我……”画中的老人咆哮着化作灰烬,狐山通向现实的门也永远消失了。

语风的眼角挂着泪花,他当然认识那些年轻人,他在老照片上见过他们。

撞山


八月十五,正是中秋月圆之夜,我们几个家在外省的学生没法回家,便趁着放假,相约去附近的山上野营赏月打发时间。

我是X大油画系的大二学生,姓包,叫子翔,认识的便包子香包子香的叫着。

同行四人,同我玩的好的是个叫周泽的,周泽近视超过八百度,总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专业的宅男,这次也是被我拖着出来活动的。剩下的两个人中,男的是我的室友,叫林轩,家里有些小钱,这次大家的装备就是他赞助的,登山看月也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女的是他的女朋友,叫薛瑜,长相娇柔可爱,性子也是温温吞吞的,总是跟在林轩身边,我们三个男人的吹牛打闹她是不参与的,听到好笑的地方也只是抿着嘴笑笑,只是偶尔跟林轩说几句话,声音太小我和周泽也听不着。

林轩说要带我们几人去他无意中发现的一座山峰,我们本来就是随意走走没什么目的,自是跟着他一起。林轩是学校登山社的,这座山他常来,熟得很,有他在前带路,我们几个便是手机地图都没查,悠悠闲闲的跟在他后面走着。

在树林间的小道上走着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慢慢觉得脚酸腿软,精疲力尽的只想坐下来休息,但抬头一看,月挂中天,与出发时候我看的角度相差无几,我心里琢磨着走的时间大概不长,我这么累也是平时太懒缺乏运动,便也没脸提出来要休息,凭着不丢面子的劲儿坚持走着。

我都累得不行,周泽这个死宅怎么可能没有累的感觉?我居然没听到他的抱怨声!就算碍着面子不好在女生面前抱怨,也该有嘘嘘的喘气声吧,我对他那废材的体力可是深有体会。

我转过头往后一看,顿时身子一僵,身后哪有周泽的人在,连个人影都没有!

山间小路狭窄,一人通过时倒是略显宽裕,但绝对是不容两人并排走过的,所以我们是四人排成一行,林轩在前,薛瑜在林轩之后,我在薛瑜之后,而周泽就走在我的后面。

我马上转身叫住了林轩和薛瑜,跟他们说周泽怕是掉队了,我们得回去找他,林轩抬脚正准备走到我的旁边领路,在我们两人中间的周瑜却身子突然一软,晃了一下就朝后面倒去,我被这突发的情况吓得一愣,睁着眼睛看着她倒下,也许是视线太过集中,竟然产生了一种看电影中慢动作的感觉,我呆呆的没有反应过来要上去扶她。好在林轩急忙一个上步,赶在在薛瑜身体落地之前接住了她。

我猛的一醒神,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也快步上前查看薛瑜的情况。林轩将登山灯放在一旁,伸手拨开了薛瑜脸上的头发。我看着他的动作,解下身上背着的背包,一只手拉开背包拉链,另一只手伸进背包里,想要掏出包里的水和急救药品。突然,林轩的动作停住了,身子也不住的颤抖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顿时也是后颈一凉,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恐惧的寂静。

只见在朦胧清透的月光和登山灯的照耀下,薛瑜脸色苍白又隐隐带着青黑色,紧闭的双唇上竟是有血珠不断渗出,血珠沿着唇线汇成一股从嘴角流下,像是电视里的女鬼一般!

林轩食指伸到薛瑜鼻下,颤抖着去探薛瑜的气息,食指停留了一会,林轩缓缓移动头部,眼神对上我的眼神后,我清晰地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惧和惊慌失措,他张了张口,声音沙哑的说道:“……她……她没气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敢相信刚刚还好好走着的一个人在我的注视下就这样没了气息!忽然想起在学校学的急救措施,扑上去就给薛瑜做了起来,林轩像抓住最后的希望般也跟着我一起做。

我上救生医疗培训时也就学了个半吊子水平,没几招就江郎才尽了,林轩倒是懂的比我多点,一直在努力想把薛瑜救回来,我便在旁边配合他的动作。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和林轩的力气都用尽了,摊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薛瑜静静地躺在地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薛瑜是真的死了!”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事实,我现在是和一个死人呆在一起!

四周能见度极低,十米以外就被黑暗笼罩了,树影婆娑,枝干被风吹动之时像是鬼怪般的张牙舞爪,想起薛瑜不明不白的死了,我的心里不禁泛起阵阵恐惧,抬头去看林轩,也就他这个活人能给我一点点安慰了。

林轩头低着也看不到我在看着他,我便叫了他一声,他抬起头来,眼角的泪痕在月光下反射出一片晶莹,他刚刚竟是在哭!也是,女朋友死了怎么可能不伤心?这样一想,恐惧倒没那么强烈了,反而渐渐有种物伤其类的悲伤。

林轩在脸上抹了一把,爬起来就说要去找周泽。我这才想起来,周泽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呢!要是在路上还好,沿原路返回就能找到他,可要是他自己乱走了,这林密天黑的,还真不知该去什么地方找他。

但是人丢了就不能不找,我当即撑着爬起来要去找他,可又有一个难题,薛瑜怎么办!把她放在这儿不怎么好,但大晚上的背着一个死人,我和林轩都有些怵。

正在我们犹豫踌躇之际,一道光从左侧打到林轩脸上,林轩下意识地抬手遮眼,也就没有看清光源所在。但我却看见了,树丛后立着一道人影,拿着手电筒直直的照着林轩,看体型体貌,可以认出是周泽无误,我来不及想周泽为什么站在那里不过来却只是拿着手电筒乱晃,张口就大叫了声周泽。

‘周泽’转身就跑,旁边的林轩抬脚就追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跑了。我怕被留下来陪着‘薛瑜’,也不敢不跟,迈着步子追着两人而去。

‘周泽’也不知是吃错什么药了,跑的十分迅速,窜的一下就出去了,林轩是我们中体力最好的,可也无法跟上他的速度,亏得‘周泽’跑跑停停,我们到是勉强跟在他身后。

跑了一段时间,我渐渐体力不支起来,双腿酸涩难抬,外加不知道被什么拌了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一阵眩晕袭来……

我拼尽余力侧翻过身看着他们前去的方向,想叫林轩回来救我,却没有了喊人的力气。额头像是被地上的石子磕破了,血流下来浸入眼腈,视线一片模糊,朦胧中只能看见一抹光亮在前面引着林轩不断向着黑暗跑去,越行越远,渐渐看不见了。

我眼睛酸涩,便用力眨了眨,眼角余光却看见月亮仍是挂在中天,像是前两次看到的一般,仿佛时间停止。我思绪迟滞,无法正确思考现在的处境,只知道大概是撞进什么不干净的地方了,心中一急,竟晕了过去……

鸟儿轻鸣浅唱,山间泥土的腥味萦绕于鼻间。我的意识渐渐恢复,眼睛开了又闭,闭了又开,如此几番之后才能看清眼前的东西,只见天色大亮,阳光洒落大地,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站起身才看到两三米远的地方有一深沟。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沟旁探出头去看,看到的情景却让我身子一颤,险些没摔落下去。

只见沟底横竖躺着周泽,薛瑜,林轩三人,血渍浸润了他们身下的土地,应该是不活了。在他们的旁边,躺着几个身首异处的骷髅,他们腐坏的衣服与当地传统的山民服饰相似,再加上我曾听本地人说解放前山民有在月圆之夜用活人祭祀山神的仪式,我便推测他们是解放前用来祭祀山神的‘祭品’,这些人死前怨念太深,死后冤魂不散,竟在此地害起活人来了!

我不敢再看,转身就想下山,走之前不禁庆幸的看了一眼拌倒我的那个树桩,要不是它,我的下场估计与周泽他们一般,成了这山沟里的又一个冤魂!

这次登山的后续事件我不想多说,但经过这事之后,我却是再也不敢去登山之类的活动了,谁知道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会藏着什么肮脏诡异的东西!

故乡的山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的山,欢迎阅读与收藏。

雷婷在《弥渡山歌》里唱到山对山来崖对崖,蜜蜂采花深山里来。不错歌里唱的正是云南的山,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湖泊、每一座城市、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落,从卫星地图上看得出来,他们都藏在一座座大山里。

我的故乡也是如此,半合拢的手掌般的两座大山,我家就小巧的点在那山顶之上。山脚叫箐,一条箐将一座大山一分为二,南面向阳,记忆里,一年四季,春去秋来,出来阴雨天,对面的山没有一天是不晒太阳的,想想就热得慌得很,只有在夏天几户散落的农户在对面种起玉米、红豆、黄豆、高粱的时候才能看到点绿色。冬天草枯以后,只裸露出山的褶皱和清晰的山脉走势。山后有个地方叫胜利,从西到东的地名也是取得相当有个性,啊古智、对门、也拉梁子、日背地、河头。

山的北面向阴,这一片我就比较熟悉了,大坪地有三个村、上村、中村、下村以前的时候只有45户人家,现在也没有多起来多少,以夏天的梯田最为美,到了夏季什么地方都是绿油油的一片,相当好看、相当漂亮,秋冬则就只剩下漫天的黄土发扬了。以中村为坐标,北边就是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的马家湾和大梁子了,偏西是旧路,正西是大垮土、小玄地、大玄地和铁锁梁子,偏东是大荒地、白石崖都没有人家,而偏南则为下村、拉巴乍,一路走会到大箐湾、大松平和坝口。

坝口河头引了一股沟水,相传拉雾撒的外公也帮忙点过炸药,沟水一直淌到大坪地,经过马鞍山拉提叉,照壁山是目的地,不过在记忆里,这沟水怕是从来没有剩余的流到过照壁山,要有剩下的也是顺流而下一泻千里到拉巴河水中,与鱼泡江在金沙江河口会师,最后跑到海子里去了,刚好那里成了逢年过节的好去处。儿时这些地方的每一个角落都以放羊的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去过。翻田撩草把去拉巴乍读书,翘树岭岗扯开嗓子喊人吃饭,到电线杆守羊,与小伙伴一起找些小草草拿个橡皮筋扎起来拿本书拍着玩,摸人玩、拉人玩

如今昔日的伙伴也已成家立业,都在为家为家人而努力奔波劳走,昔日的时光一去不再,如今相聚也就只能重提儿时的快乐,今天的故事却难以在交流畅快。初中毕业后他们早早成家了,邻居啊妖的娃今年也开始上一年级了,翻山越岭到铁锁读书,走路步行背上十斤米的时光也是属于老一辈的光荣事迹了。用脚步丈量读书的长度,一个人在风里雨里、冬天的凉鞋里、开裂的手足里都塞满了,我们对那个年代的记忆。

故乡的人也是着实的让人恋念的,现在回去的小辈已经到了几乎不认识的地步了,而我们所熟悉的那一辈人却一直在老去,一个一个的离开了。有时候还会清晰的他们和我的对话,今天克那呢放羊咋会睡在地上泥巴烂带呢饭给吃了你爹整什么克了还有那八级的彝语

所有的一切,我想这厚重的大山都包容在眼里,伫立在那一动也不动静静的看着,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的山里人,用质朴的印记收藏着山里的故事。于一方游子而言,所有的念想都在那山里头,多年以后、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故人已逝,那山还是在那里守着,微微的看着盼着,归来的人儿。

对,还是那山。

读汪曾祺先生《昆明的雨》坐火车到呈贡捡鸡枞有感。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5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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