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样的心情,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窗外的雨淅沥沥的下得欢快,近处的几抹小山时而清秀时而模糊,行人还是裹着厚厚的衣服在道上疾行,天空是一副只有灰色的水墨画,淡灰、淡灰
桃花开得正艳,你问,桃花是越冷开得越艳吗?我笑着说,记错了吧,那是梅花!也许,桃花和时间相约在三月,只是不知道今年的冬走得有些迟。而我在这儿,你在哪里?
南方的树开始掉叶子了,落叶,带着沉默的话语,静静完成了自己生命的轮回,飘落,铺满了一地。归属是那行人纷纷的过道,还是路人满是惆怅的心里?
听一首熟悉的老歌,看一部老电影,写一段淡淡的文字,这样的节奏适合安静的自己。一不小心,一个人走了一段路,然后上了锁的心事就像是见了光的密室,被窥探了。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安静地伏案执笔写日记。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欣喜地疾步去拿远方的信件。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呆呆地将明信片读了好几遍。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字都不愿多打几个的时代敲打着一篇一篇长长的邮件。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数着日子想象着你接到明信片的浅浅一笑。
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期待着一封带着思念的来自远方的信件。
通讯便捷的现在,还是执一支笔,静静地、小心翼翼地、誊写着我对你们的思念。我只知道,收到各地的信件,明信片的那一刻,我还是孩子气一般,天真如初。
终于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当一个人静静地给另一个人写字或是打字的时候,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那是,我很爱你。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一路走来,春来秋去,花开花落。一切,没有什么不同,流逝的时光里,留下的仅是与日俱增的思念。
喜欢郑愁予的一首短诗《赋别》。喜欢那种面对离别却不动声色淡然一笑的情怀,真的不留痕迹吗?也许只是将思念花在了美丽的诗句里。
你的笑,你的闹,甚至你的欢喜厌恶,全都牢牢的长进了心里。
第一种:凝视前方、不回首、保持尊严:不要去找他、不要与他联络、不要再眷恋以往。虽然我会犯错(人都会犯错)、虽然我有缺点(人都有缺点),但我还有自己的尊严,我要维持自己的尊严,向前看、向前走!
第二种:适当地发泄情绪:别让悲痛、挫折感、愤怒一直堆积而啃食我们的身心。要哭,洗澡时水声,可尽情地哭。要叫,找个无人之处用力嘶喊。要撕,关起门来大力撕个痛快。想倾诉,找知心好友好好谈一谈。但发泄时千万要注意对象,不要任意找人当倒楣鬼,对他乱发脾气、伤害无辜。
第三种:做出不在乎的样子:虽然不可能真正不在乎,但行动上这麽说这麽做就会影响到内心。可以这样想:他都不在乎了,我为什麽要在乎或是对付负心人的最佳办法就是让自己活得好好地。或是你要看我难过痛苦,我偏不让你称心如意。--这些想法可帮助我们不掉入恶劣情绪的漩涡。
第四种:清除他的痕迹:把他给你的东西一一过滤。好用的东西可以留起来,会让你回忆过往的东西通通丢掉,免得惹自己伤心生气。也不要去你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以免触景伤情,让你情绪低落。
第五种:拿出纸笔、分别列出他的好处与坏处:如果他的坏处多於好处,那你何必在乎他如果你心疼的是自己付出的感情,那麽算了吧!饶了你自己。如果他的好坏处相当,那麽别担心,你还会碰到比他更吸引你的人。如果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或坏处寥寥无几),那你自己就要在下面圈选一项了:(1)他是完美的。(可能吗)(2)你是盲目的。不是你没真正了解他,就是你所爱恋的是一个虚幻的理想形象(你自己塑造或是他假造出来的)。这样的恋爱不真实、不扎实,本来就不能维持,早散早好!
第六种:参加活动、和别人在一起、谈有趣的话题:派对、聚会、郊游、舞会、看表演、打球等动态而有很多人参与的活动要敞开心胸参加,并尽量加入别人的谈话,发掘幽默有趣的话题,跟着大家一起笑,心情会转为开朗。
第七种:离开去旅行:参加旅行团或与一群朋友到异国、异地去玩或作研究。异地的人文风情会让你耳目一新。视野拓宽,内心产生崭新的感受,旧有的烦恼就缩小、远去、淡薄了。
第八种:与老友连络:恋爱期间重色轻友全然不问老友死活,现在恢复单身了,还不趁此机会向老友们自首忏悔有谁会像老朋友一样又了解你、又不怪你、又包容你、又疼惜你跟他们在一起,你不用掩饰、自在自得,全然没有失恋之後的自我否定和怀疑,有助恢复本色。
第九种:投注于工作与研究:恋爱时容易分心,现在终於可以全心专注在工作与课业上了。化悲痛为力量,好好地努力,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就,其他的荣誉也会跟着来。这就是所谓的一得一失:上苍关了这扇门,就会为你再开另一扇门。
也是前几日,刘烨上《快乐大本营》录播,万众瞩目之下,和谢娜再相逢。此时两人都有了各自的伴侣,一段坦诚心扉后,他们是否也能和“S佼”一样,和好如初,做到大方熨帖,起码在表面上?
前任的话题,来来回回,总有绕也绕不开的心结和摆也摆不掉的曲折心境。
那么。分手后和前任再相遇,你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一次加班到晚上9点,匆匆走过马路,绿灯亮时,一个身影从身边擦过去。本能的回头。我看到了我的前任,他的手,自然地搭在一个女孩的肩上,两个人有说有笑,讨论着今晚买的柚子是甜还是酸。
一瞬间,所有独立好胜的的情绪,统统崩溃。
这一场景,让我想起《蜗居》里的海藻,头发已经烫成卷的她,挺着大肚子走在街上,她怀了宋思明的孩子,届时宋已被调查。也是这样人流涌动的大马路,她一个人走着。两人的声音从耳畔掠过,“以后咱俩的孩子,取名叫贝克汉姆吧!”熟悉的对话让她回头。那是小贝,那个曾爱她如生命的小贝,如今,牵了别人的手。
亦舒师太亦曾感慨: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抑或是你能做到趾高气昂,把高跟鞋踩出马蹄声?还是骂一句秀恩爱可耻,碧池碧池碧池?还是果真你能心如止水,真心地祝愿这对璧人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想当初骂一句先心痛,到如今打一场也是空。相交一场如春梦,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想起往日交情,好笑我真懵懂。师太如是说。
分手后和前任再碰到,你是怎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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