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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回忆养一身伤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用回忆养一身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大概是因为有感情,才会有心痛这些。前几天老师闲聊说,你们现在还不能出家,然后很多人说因为我们在人间情感未了,老师说是孽缘未了,反正也是在那闲聊。孽缘二字,似乎它也出现在我的字典里,那个当时可以互损的状态,那样真。

为什么要改变呢?反正一开始就不相信友情,一个人自由洒脱,为什么要试图去尝试呢?结果怎样,不过是用回忆养了一身伤而已,无法真正释怀那些受过的伤害,那些冷漠,那些心酸。人就是这样,绝交后奢望和好,和好又觉得回不去,只不过这回不松口的角色互换了,再也没有什么情谊可言,就是不开心的回忆。

为什么事件又得上演一遍?多么熟悉的曾经,一瞬间,被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是说你太幼稚,还是说我太讨人厌。这是我认为人生的一大败笔。关于友谊,再也不相信,本就是高冷的人,本就是再也没有时间去与人时间,踏上社会的人心更加复杂,对着细水长流的情谊只能羡慕,听着多少句闺蜜的词语只能投以羡慕的目光。

还不敢高声语,不想被别人看出悲观,指责豁达程度不够,本就只是个友情而已,不想让别人误以为爱情。

要是能忘倒也好,只是越怎样,就越不怎样,徘徊,挣扎,折煞!

爱情又何尝有好结局,不过是在爱与不爱之间有出入,在被动与主动之间行走,说多了都是心酸,说多了都是不该。

一个人只要活着,结果在那里,别人就觉得没什么大事,不需要去读懂别人内心的真实感受,因为每个人都是这样,心里有着故事,然后艰难或者乐观地走一步看一步,没有多少人在乎多少人脸上的表情,只要他能收住愤怒的表情,他不是虚伪,只是为了更好融入这个社会,不想被别人看穿,因为他相信,生活总会越来越美好,他也相信,多说无益,时间会和解一切,尽管他内心想法也汹涌,还要假装安慰你,说你杞人忧天,哪怕你说的就是他自己。

人是一个复杂的动物,喜欢敷衍别人,喜欢爱不爱自己的人,有的时候过于珍惜,有的时候又一点也不珍惜,太多事情,都没有把握过那个度,关于人心,太多话不适合说穿,有的人,本就不稀罕与你深交,所以他的冷漠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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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目睽睽下,被女友喷一身


眼睛失明,只是看不见俗世凡物,而心灵失明,就看不见亲情的伟大。那一刻,万语千言都无从表达,他唯一知道的是,自己该如何走以后的路了。

1

从小,他就是个虚荣心极强的孩子。他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他欺负父母不认识字,从不让他们到学校,考了满分的试卷他放在书包里不给他们瞧。但他好几次从门缝里发现,他们趁他离开的空隙偷看他的书包,然后两人相视着,笑逐颜开。

一年一年,他像竹子拔节一样郁郁葱葱长大了,他们也老了。到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早已是负债累累。父亲患白内障多年,因为一直没治疗,视力越来越模糊。父亲的几个兄弟姐妹都来了,关上门在里面不知说什么,言辞似乎很激烈。他隐约听到,亲戚们要父亲先治眼睛,说让他读到高中毕业就已经算对得起他了。

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焦躁不安,他不知道自己面临的将会是怎样一种结果。不一会儿,门轻轻地被叩响了。是父亲。父亲说,娃儿你放心念书去吧,爸反正老啦,这眼睛就别管它,一时半会儿瞎不了的。你不要背任何思想包袱,好好去念大学,我和你妈再想办法凑齐你的学费。

他一下子惊喜得差点儿跳了起来。但转念想到父亲的眼睛,鼻子又酸了。他咬了咬唇,突然低下头搂住了父亲。瘦小的父亲,只及他的胸膛,在他怀里像一根小草倚着大树。而这棵大树,却仍然要依靠小草来给他生命力和养分。那是他懂事以来和父亲的第一次拥抱,感动之余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好好报答他们。

大学期间,他没有回过一次家。一方面是为了节约路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多些时间打工挣钱。每次给父母去信,回信总是说一切都好。

2

大四时,他狠命地追求起系里一个高干的千金。那女孩刁蛮,骄横,但身边却围了不少目的相同的男孩。为了留在省城,他给她排队打开水买饭,在众目睽睽之下弯腰给她系鞋带,擦皮鞋;有一次他忘了她咽喉痛,端给她一碗放了辣子的米粉,她二话不说就甩碗泼了他一身,他用3秒钟极力平息愤怒再笑着认错那样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地怨恨自己无能的父母,他悲愤地想,如果不是脱胎于他们这样的穷窝,他堂堂7尺男儿,又何苦来受一个女人的气呢。

他用常人难以忍受的委曲求全击败了所有情敌,终于赢得她的垂爱。在她父亲的关系网下,他顺利进入了一家报社。看到有些同学还在为工作东奔西走,他庆幸自己的明智选择,更加觉得她就是他需要的一切,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她。

偶尔,他偷偷寄点儿钱回家,但从不超过两百元。不是舍不得,他怕的是父母以为他在城里好了,过来投靠。那时他已结婚,和她住在两百多平方米的大房子里。

有天他收到一个家乡寄来的包裹。打开来看,是4双布鞋,男女式各两双。里面有封信:娃,城里的皮鞋硌脚,特别是你媳妇儿,高跟鞋穿久了一定脚疼

他的眼睛有点儿潮,在那个常停电的小村子,他可以想象老母亲是如何在煤油灯下为儿子、媳妇一针一线地缝做,腿患残疾的她又是如何艰难地拿到十几里外的镇上去邮寄。然而,妻子却说那土得掉渣,要他赶紧扔掉。看着她轻蔑的眼神和高昂的头,他腾地站起,举起手。她怒目圆睁:怎么,想打我?打呀打呀,打了我你马上滚蛋,回家陪他们种田去!

他的手颤抖着,最终还是啪的一巴掌清脆地打下去只不过,是打在自己的脸上。这狠狠一掌,是替父母打的,他疼得眼泪都掉了下来。打完之后,他亲手将那包裹扔进了垃圾箱。

3

在两三年的时间里,凭着自身的才气和岳父的帮助,他成了省里的名记者,业余创作的情诗和歌词屡获各种奖项。如日中天的忙碌日子让他渐渐忘了遥远的父母,直到一天电视台有一档音乐节目做他的专访,漂亮的女主持问,能否告诉大家,是哪两位伟大的双亲培养了这样的英才?

积压了成年累月的父母的影子一下子浮起在脑海,他心里慌了,当年的虚荣心仍撕扯着他。他艰难地咽了下口水,有些结巴地说:我父母,都、都是高校教师想想又赶紧补充道:呃,现在,都退休了。说完已是满身冷汗,他生怕被继续追问是哪所学校,还好对方适可而止,他才虚脱般地喘过一口气来。

不久有个采访任务,要他回家乡采写一名干部因公殉职的事。他有些欣喜,心想终于有机会顺路回一下老家了。回家收拾行李时,不料妻子要跟他一起去,说正好休息几天一人在家很寂寞。他暗暗叫苦,不得不取消了看望父母的念头。

当车轮风尘仆仆驶到家乡时,下起了大雨,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一片。他心里酸酸的。一别经年,县城还是没多大变化,不知养育他长大的村庄是否依然如故?他示意司机将车开往他曾熟悉的小镇。不能回村,能看一眼小镇也好啊。轿车在小镇的街道上缓缓前行,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雨中的一切,近乎贪婪。

然后,他仿佛被电击一般地愣住了,半晌才对着司机大叫了一声:停车!车停下了,车里所有的人惊诧地看着他,而他转回头对着车后面的一幕傻了眼他看见了数年未见的父母!几年的光阴,二老的背全驼了,花白的头发和皱巴巴的衣服正簌簌滴着水,相互搀扶着在雨帘里溜溜滑滑地行走。父亲的眼睛看来已完全失明。他右手握着根长木棍在地面上敲点探路,左臂被母亲搀着,背上有只粗糙的木盒和两个小板凳。木盒的麻绳上系着小铜铃,盒子外露出一块粗布的片角来,布上一个大大的命字隐约可见

他明白了,父亲是在镇上给人摸骨算命!难怪那年父亲要他买几本根据生辰八字算命的书寄回去,而他,竟然就信了父亲说是帮村里某某买书的话,其实这样简单的谎言只要用心去推理,用一秒钟就可以想过来,而他居然没有猜出。

他的心痛得有些痉挛,父亲因他读书延误治疗致瞎,他出人头地了却忘了父亲的存在。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他们,就是靠这份朝不保夕的收入来应付风烛残年吗?现在大雨如注,可怜他们还要一步步踩着泥泞回家,否则,夜晚来临便无处容身。

他想下车向他们扑过去,把落汤鸡似的二老扶上车,送他们回家。但手放在车门的门柄时却没了勇气,他不知道当他介绍那是他的双亲后,车里的同事和司机会在背后怎样耻笑他,妻子又会如何。

他只好试探着,表情澹定地说了句:那两个老人怪可怜的,我们送送他们吧!妻子骂他多管闲事。司机也说:您心真善,但往前面去是土路,路面都湿了,我们这车只怕不太好走吧?

他哑口无言,只有看着二老慢慢从车前走过。打开车窗,漫天雨丝斜飘在他脸上,借着大雨,他无法自制地泪流满面

4

他终于逮住一次出差的机会回了老家。

走进村子时已近黄昏,邻里乡亲热情地一涌而上,纷纷感谢他送给乡亲们的地方特产。他有点儿莫名其妙,他什么时候寄过特产了?但很快,他就明白过来,一定是父母,是他们从镇上买了城市的特产,替对家乡人疏忽、冷漠的他挣口碑啊。

这样一想,他愧疚得无地自容,只好讪笑着走开。刚转身,却很清楚地听到了人群中的窃窃私语:这小子狠着呢,他爹妈把他说得再好我也不信!还说儿子老写信要接他们去城里,他们自己舍不得乡里乡亲不愿意去哩。你瞧他在电视上人五人六的,结果一开口爹妈都不认了,说是什么什么高校教师。当初他爹妈从棉花田旁边把他捡回来时我就劝过了,捡来的孩子不好养呀

捡回来的?原来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仿佛一记晴天霹雳,一瞬间他的心被炸成了万千碎片。他走过去张嘴想问问什么,喉咙却被哽住了,一个字也挤不出来。看着他的惊愕,人群突然不约而同地一下子散开了,留下他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难怪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像他们,难怪他考上大学那年,一屋子的亲戚都说让他读到高中毕业就算对得起他了。

这些年来,他一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们的疼爱,埋怨着他们的身份,却不知他们于他,只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啊。而他为了所谓的前途,竟然忘恩负义,攀附不爱的女人过着富华却低贱的日子,亵渎了他们高尚的付出和爱。他得到了一切,却把良心丢了。

他踉跄着跑进养育他长大的土屋里,老父亲用两手在空中摸索着问谁呀?他带着哭腔大叫一声爸,双膝便跪下了。眼睛失明,只是看不见俗世凡物,而心灵失明,就看不见亲情的伟大。那一刻,万语千言都无从表达,他唯一知道的是,自己该如何走以后的路了。

若新郎不是你,我情愿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下雪了,纷纷扬扬的雪花,片片如鹅毛般,被寒风撕扯着,碎了一地的白。犹如我,此刻想你的思绪随着朔风散漫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

踩着,没过脚面的皑皑白雪,我独自来到你我曾经嬉闹过的大核桃树下面。树,依然如是,只是比之前粗壮了许多。看着它脱尽绿装,着了一身的洁白礼服,孤零零的伫立于此。宛如,我孤零零的在这冰天雪地里想你。真的,我又想你了,想的没法静下心来做事,不知道远在大洋彼岸的你,有没有想我?

静静的凝视着那,身披白衣的核桃树,我想起了大二那年的一个星期天,你我去逛街。偶然,在一个服装店里,我看到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很漂亮,喜欢的摸了又摸,但当我看到那件衣服的标价时,知趣的我,拉着你离开了服装店。当时,那件裙子的价钱,虽然仅仅只有120元钱,但对于还是穷学生的你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买它。

暑假时,当我满心欢喜的准备回家时,你却说要留下来打暑假工,不打算回去了。于是,我一个人回家了。

当开学前一天,你把我从火车站接回来,送我到宿舍时。看到我的床上放了一件,我曾经爱不失手的那件白色连衣裙时,我高兴的欢呼雀跃起来。但当我得知那件连衣裙,是你在工地上辛辛苦苦做小工挣钱买的时,我心疼地抚摸着你那双磨起了硬茧的手,感动的潸然泪下。

没承想,暑假期间,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位同学,都归心似箭地准备回家和家人团聚时,你却孤身一人跑到工地上做小工挣钱,为的只是给我买一件裙子。我何德何能,值得你如此待我。当时,我就在心里发誓此生我一定要好好的待你,好好的爱你。我已经暗暗的下定决心:此生非你不嫁!

在这棵普普通通的核桃树周围,承载了你我太多的幸福回忆,你离开四年多了,每当想你时,我都会来到这里,追忆我们曾经的幸福快乐。

记得那年,白露刚过不久,你就兴高采烈的拉着我来到这里,在那触手可及的核桃树上,摘下许多个双生核桃,用小刀破开果壳,剥掉裹衣,将白生生的果肉递到我的手里。当时,我调皮而得意的看着你那双被核桃汁染黑的手,心里暖融融的,开心地将那果肉,一半放进你的嘴里,一半放进我的嘴里,咀嚼着那脆生生的香甜果肉,我幸福的迷失在了你的温柔乡中。

还记得,那年冬天,同样是大雪天,你我在这里堆雪人的情形吗?我们开心地比赛滚雪球。看谁滚的大,竟然忘记寒冷,脸冻的红红的,清鼻涕不断的往下流,到最后,我滚的还是没你滚的大。我不服气地嘟着嘴,你亲昵的用额头在我额头上轻轻碰了一下说:没事,正好,你滚的雪球小,可做雪人的头,我滚的大,可做雪人的身子。说着,你就用铁锨在大雪球上面挖了一个小坑,将小雪球放在大雪球上面,还做了眼睛、鼻子。我在核桃树下,别人倒的炭灰里,找到五个没烧过的煤块做纽扣。冰天雪地里,看着我们的杰作,我们开心的相拥在一起,曾发誓,以后年年雪天都来这里堆雪人。可是,后来的几年里,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再也没有来到这里堆过雪人。

你去美国已经四年多了。出国时,你曾对我说,你这次去美国读博士,得五年。五年后,你还想继续读博士后。之后,你又可能要留在美国发展,永远不回来了。怕误了我的青春,你让我不要等你,找个爱我的人嫁了。

当时,说真的,我很不想和你分手,真想自私地把你留在我的身边,不让你离开我。因为,我已经深深地陷入到你对我的百般爱恋里,在我的心里,我已经把你当成了我的天,我此生的依靠,以及我精神和情感的寄托。我早失去了自我,似乎再怎么努力也拉不出一个完整的我了。

然而,为了你的前程着想。我只好违心地放你走。我曾想,我既然那么爱你,就该让你过的快乐,过的开心,我不能自私的将你束缚在我的身边。人常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应该慷慨的放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至于我,你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从上幼儿园开始,你就甘愿地担当起了的我的护花使者,就因为你总像大哥哥一样的宠爱,我也就不客气的心安理得地沉浸在你对我的百般关爱里。

还记得上大学时,你每个星期天都会来我们学校看我,回去时,像妈妈一样,边唠叨边把我的脏衣服装进你的书包里,等到下星期天,把洗好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我的床头。回去时再把新换的脏衣服,又装进你的书包准备带回去洗。我不让你装,说我自己洗,你还不依,硬是背着走了。每当此时,宿舍的同学,都羡慕的说:你好福气啊,找了这样一个体贴入微的男朋友。听到这样的话语时,我总是幸福的好像喝了蜜一般。

然而,从看着你所乘坐的那班飞机,大鸟一般飞向蓝天时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想你了,想的我茶饭不思,夜不能寐。那思念犹如开闸的洪水一般,时不时盈满我的脑海,冲击着我的心脏。我已经放不下你了,无论我用什么办法,都无法使我洒脱的把你放下。

于是,我生病了。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不能正常工作,不能正常生活。

没承想,大洋彼岸的你,也如我放不下你一样的放不下我,破天荒的以资料不全的理由,又于二十八天后,飞回来。没来急回家,就来看我。当两个互相牵念的人,重新相见时,就不顾一切的紧紧拥抱在了一起,泪水夺眶而出,我们既伤心又惊喜的哭成了一团,导致我的隐形眼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泪水冲的无影无踪了。

你走时给我花费了1200元钱,买了一部白色的翻盖女式三星手机,要知道在2010年,能够拥有那样一部手机,已经很阔绰了。记得你把手机递到我的手里时对我说:拿着这个,我好联系你。你若想我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你知道吗?当我一个人去到学校,一想到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时,我的心疼的都快碎了,我真想退学回来算了。

当时,听到你的那句肺腑之言,我非常震撼。我马上明白了一个道理:你能够有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出国身造机会,实在不容易,决不能因我而断送了,我要振作,为了你的前途,我一定要振作起来。想到此,我豁然开朗,安慰你不要牵挂我,我会活的很好的。看到我的情绪好了很多,你才于第二天,安心的飞回了学校。

但是,我依然放不下你。只要一闲下来,我就没来由的想你,想你对我的好,想你对我的爱,刻骨铭心的想。

记得你很喜欢有袋鼠图案的鼠标垫,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电脑商城看到了,就一口气买了四个,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用的上?

我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在老家也算是大龄剩女了,我的父母已经为我的婚事开始着急上火了。说实话,在我的周围也有很多追求者,其中也有许多优秀者。但是,没有一个可以走进我的心里。因为,我的心里,已经被你占的满满当当的了,没有一点空隙可以容纳另外一个人。

有一次,你在电话里问我,有没有找到对象时,我神情落寞的对你说:没有,没有一个适合我的,看来我是嫁不出去了。当我反过来问你的时候,你不出我所料的回我:没有,我感觉,除你之外,好像再没有适合跟我牵手一生的人了。听到此话,我的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暖流,想到我如此苦苦的等待,能够听到这么一句暖心窝子的话,就知足了。

还记得,有一天下午四点多钟,我正在上班,你突然打电话过来问我:在干吗?我说:在上班。停了一下,你说:我突然好想你,真想一下子飞回你的身边来。

我的胸口犹如揣了一只兔子,惴惴不安的狂跳不已,好不容易让我狂跳的心脏稍稍平静后,我问你:你在哪?

我正坐在校园的长条椅上看书。我的对面坐着一对峦人,正甜蜜的相拥在一起,使我一下子想起了我们也曾经这样缠绵的相拥在一起。突然,我好想你,想的没法静下心来看书。我猛然间,明白了,此生,我不能没有你。如果没了你,无论我再怎么富有,我的人生,将不再完整,我更不会幸福。我已经决定,明年读完博士就回国发展,你一定要等我。回来后,我们就结婚。

听完你的那句话,我浑身的热血都在沸腾了,我激动的告诉你:只要你还爱着我,回来吧。其实,我天天都在想着你、等着你,只是怕你不安心读书不敢告诉你,我早已认定:此生,若新郎不是你,我情愿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我每天数着日子在等你,好不容易,还剩几个月就能看到你了。我似乎着急的,已经等不急了。

今天,在这白茫茫的大雪天,我又疯了一般的想你,那片片蝴蝶一般飞舞的雪花,犹如我对你无尽的思念。

第一次动情她弄了我一身……


腊月的夜晚是如此的寒冷。我想着在我们家就要买车的时代,姐姐家冬天连取暖的炉子都舍不得用。我的心在颤抖着,我还是男人吗说实话我是真心爱妻子的,离?不知是胃还是心,我的胸部在隐隐作痛。

尽管我极力反对,但刚拿到驾照21天的妻子买车的计划还是磐石般不能动摇。结婚快五年了,我已经在出自大家闺秀的妻子的熏陶下,从一个乡村青年变成了标准的城市男人。不管在单位还是在家(我们一个单位),妻子的命令都是我的最高指示。我已经窝囊得不像一个男人了,竟然还有人说这叫幸福。

腊月初七,我下班回家看见一桌丰盛的晚餐已经上桌了,看来她早就回来了。我问:有客人来吗?没有客人我们自己吃不行吗?我们庆祝一下,我看好了,明天是初八又是星期六。我们去买车

随着一阵熟悉的饭香,一碗枸杞小米稀饭盛上来了,接着是我最爱吃的粘满家乡小枣的年糕。

她望着疑惑的我说:是你姐姐托人捎来的,真是好吃呀,又甜又香,趁热吃吧!

我从小父母就去世了,是姐姐把我带大的。为了供我上学,姐姐每天为人家摘枸杞,那时才十八岁的她却像四十岁。她二十八岁才出嫁,嫁给了据说是我们家仇人的孩子,还是个瘸子,都是为我换学费

每次接到姐姐的信,我都整宿睡不着,尽管她说家里现在好多了,两个孩子的学费被希望工程中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包着,上半年那好心人听说家里修房子又寄了两千我端起饭碗真想哭,我算什么呀,虽然我背着妻子存点小钱寄去但也只是杯水车薪。

哎,我今天整理书橱发现了两千块钱,是你忘的还是我忘的?正好买车后装饰一下我的梦被妻子的得意惊醒,我大喊:酒,我要喝白酒!

吃年糕喝白酒对胃不好我不管,你拿不拿?她像不认识我似的第一次被我震慑了,在她面前我第一次喝了如此大的一杯,顿时血往上涌,受了刺激的我对她狂吼:我郑重告诉你,那是要给我姐姐过年的她更加惊讶:不行,我们的车还要装修

我又喝下第二杯酒:我知道你为我的工作付出了心血,可是没有姐姐岂能有我的今天,同意算你识局,不同意

你敢她的饭膨了我一身。我终于喝下了有生以来的第三杯白酒,一记耳光甩在了她细嫩的脸颊上

离婚!一个超大胆构想使我无意去欣赏她那惊诧的样子,我拿起衣服把门摔得山响

腊月的夜晚是如此的寒冷。我想着在我们家就要买车的时代,姐姐家冬天连取暖的炉子都舍不得用。我的心在颤抖着,我还是男人吗说实话我是真心爱妻子的,离?不知是胃还是心,我的胸部在隐隐作痛。

回到家,她也走了,大概是回娘家了。是啊,她哪里挨过这样的打呀。我走进书房,要做今生我第二次重大的抉择我要离婚(第一次是我向一个任何人都认为绝对不可能成功的人求爱,当然我成功了)。

书桌上钢笔下压着稿纸,也许她早已写好了。这支钢笔是我送给她的求婚礼物,那时我没有钱,却是我倾其所有买的礼物土冒,但是真心,而今天我要用这支钢笔来结束我们的婚姻我翻开稿纸,上面果真有妻子的留言:

亲爱的,请原谅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叫你了。一记耳光让我心花怒放想想当年我嫁给的是一个血气方刚、对人对事高度负责的、充满男人味的男人,我是多么的幸福。可才短短几年的工夫,你就成了一个谨小慎微、唯唯喏喏的小男人。我感到多么的悲哀也许这不是你骨子里的东西,但是一个让别人一点也看不到骨子里的东西的男人是多么可怕一记耳光让我脸颊疼痛,但和我的心痛比起来我又是多么的幸福我还要郑重地告诉你,你相信姐姐说的那个帮她的好人是我吗?如果你相信,请快来接我!我就在咱家对面的小饭馆里,别忘了拿大衣,我很冷

我拉开窗帘,鼻涕和眼泪早就混在了一起

孑然一身的墨情,化一次的默封雪。


我想把你的护照藏起来,或者把你的签证烧掉,可是最后,我什么都没做,只得仰天长啸。

若你不提醒我玻璃易碎,我不会联想到玻璃之外的物质,它们碎了,真的会看不见。

是的看不见却能清楚感受到。就比如我和你,对不对。

那一年,玻璃破碎的声音很清晰,那一年,我们之间瓦解得很干脆。

有些事,就算我们明知道结果,也会在这过程中奋不顾身。有时候,我也是会执着的女子,抱着一种不撞南墙不死心的态度。

假如把这比作天秤,那么,我能很欣慰的是,这一开始,就是平衡的。没有一方或轻或重。只是,这世上没有哪一种感情,不是一波三折的。开始的平稳代替不了结局的失重,包装不了过程的失衡。

有时候,靠在你肩膀,我会感觉到你的彷徨。

有时候,我努力靠近,只为抵挡现实的荒凉。

谁在孤单中流浪,谁在哭泣中笑场,越疯狂,越迷惘。

走出去,阳光洒在脸上,微风拂过脸颊,我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要坦然,要释怀,慢慢用过去,拼凑出一个完整的自己。

再见,再也不见。

早安午安晚安。

孑然于一身的墨情,化一次的默封雪。

足以。

掩饰回忆后的那抹伤


人有时候真的很不满足,无论是在什么事情上都总想要得到更多。前几天等到一个噩耗,朋友的哥哥去世了,我当时很错愕,好好的怎么就去世了,而且走得这样干脆,与人世间就这样的邂逅,也就这样的离开,留下深爱他们的家人为他痛惜..

奶奶常常对我说起,人生的一个起点是人生上一段的终点,有始有终,起点,转折,终结,这样的一个连环过程,我并不以为真。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人生过程的循环,走到一定的人生阶段面对事情的态度也就截然不同。而现在的我在走过的路程上留下的只有淡淡的伤痕

时间真的过得好快,在这段日子里留给我太多太多需要思索的事情,我从来不跟自己索求什么,却对自己相对的苛刻,每天重复这简单而枯燥的生活,上班,下班,吃饭,看书,学习等等,让自己不断的忙碌起来,让自己的心不在有感觉,让自己目空一切,不再为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而自责。

一个人的世界其实并不孤单,因为有记忆的陪伴,很久没有想起我们之间的往事了,不知你在那边是否过得好不好,我从来没有想过你可以为了爱情而抛开了我们的亲人,让我们来承受面对失去你的痛苦。还记得当时我们的对话,你说妹,以后我们考军校吧。我问你为什么,你只是笑而不答,只说了一句,你考上军大就会明白的。我只点头应答。

一个人夜里回忆你在的日子,时常在想,如果时间可以逆转,你是否会有新的选择,你也不会遇见她,也不会独自面对所有的问题。我说我恨你,恨你为了你所谓的爱情要抛弃你最亲的人,你对我说;妹,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你爱的人,当你遇到了也就明白了,好好照顾自己,呵呵,爱情多么美好的字眼,放不下更无奈。邂逅了爱情还有谁能清醒?我终于卸下了伪装的坚强,尽情的哭了。哭得撕心裂肺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承载你的痛,那样你就不会承载如此之多,选择如此的方式结束自己。时间如此之快,5年了,如果不是同学的哥哥,或许我将永远也不要再想起你,和跟你所有的回忆。

现在的我喜欢上了一个人的安静,没有太多的承载,没有任何任何一切的的思绪,就那样静静的,静静的待着..

面对现在的一切,我没有了当时的那份冲动,只是很坦然的去接受所发生的一切,因为在亲情的世界里,有我们的曾经,有我们共同的快乐,人生的起起落落也许会因为一些经历而更加的多姿多彩。

放身牧场


有心的地方,就有牧场,扬鞭的人,是红尘里的深深凝望,放牧了一地如花,簇拥不落的红阳,转过身,那些被风雨遮蔽的日子,都有了光亮。有一首歌穿越天外,化作行进中的坚毅和信仰。

寻一无人的牧场,定是在跨越万水千山之后,在遥遥的天际,亦或无人抵达的海拔。因为至远和静寂,旷世的目光,常只能蓠蓠,而少有到达。

它只属于穿越了自我的内心。

其实,这一方天地本无至远,因了红尘远泛,更有虚幻的纠缠,虽近在咫尺,却要历经千年,走了许久,遥想艰辛,常常忽有忽无,若隐若现,看似眼前,却又分明远隔了天边。

那一场很近,那一境很远,我知道,只有砥砺前行,期盼的光景才一点点靠近。

一个人的旷野,一段默默的独行,没有必须,也无需抗争,只在放下与放不下之间,在执念与守望之间,美丽的天空,一刹那打开,或瞬间关闭。不因跋涉长短,也无碍岁月的高亢与悲悯,只有心中的存在与不存在,才有人看见,有人前行。

但它那样的充满诱惑,引领着前世今生的想往,在世人负重前行,遥望期盼,花开花谢时,它就在一旁,在你我心间,闪着满天的星光。

倘若你策马追风,暂且忘记人世的悲苦与艰辛,它会在每一个晨曦,在一个时光的转角等你,用一片宁静和怀想,在你清晨散步的每个角落,青绿滴露,让叶片上落满阳光,风和日丽,云来云往。你会发现,再悲苦的时节,也总有一片风景等待,总有一腔扬马畅行的痛快,懂你的情怀,就在不远的邻旁。那里,每一颗心,都养育了自己的牧场。

应该庆幸自己,很久前发芽了那分远见,走的很苦,需要疗伤,一转身终于闻到花香,那些走过的山水,如今静静徜徉在这里。山川奇美,不再因为它痛苦的生长,也没有了炫耀的伟岸与华丽,只是,让岁月因此转了一下弯。转下弯,行走用了一生,而在这里我只用了一瞬。极目远方,蓠蓠芳草,不见牛羊,只有无边的情趣如云朵,闲云孤鹤般飘荡。

疲惫的心不再因驱使而忧郁彷徨,不再因执念错过了一水云乡。那些郁郁的过往,一甩头,全部化作风清月朗。把一世的念想变成风,变成马,变成蓠草、牛羊和溪影,想像一袭英豪,在山水间挥鞭,与天地同乐;一支牧笛,韵动古今,吟尽凡尘流光。再多的疲惫与沉重,因了这里的溪水和暖阳,不再坚硬,一阵风后,花香阵阵,站在高原上,任由他们聚散离合,渐渐消失了来去的踪迹。

是的,可以让羊群成为白云,可以让溪水倒着流淌,可以让你的喜好,日夜的梦想,沿着蓝天,一路走向远方,也可以让雨季永远站在天边,把烦恼驱散,不遮住森林的阳光。

每一个日落月升,因我放牧心怀而散发迷人的花香,远山,夕阳,云霞,流光,放眼处,围栏枥枥,风吹着一地草长。

每一次夜晚信手策缰,任由心念在天边玩赏,可以翻滚,可以缠斗,可以歌唱,也可以忘而终老,不知归乡。用一壶酒,一香酩,一卷诗,甚至一瞬的美梦,把自己淹没在一往无际,深深浅浅,短短长长。

游牧的心没有家乡,追随着白云、草场与花香,将生命放牧成一辈子流淌,期盼的是每一次日出,唱不尽是每天的斜阳,无论铅华洗尽光阴,只有蓝蓝的天,潺潺的水,走不出的意境,读不尽的远方与神往。

有心的牧场,从不在红尘游荡,也不在无人的野旷,放纵漫天想像。那片蓝天永远绽放睿智的光亮,不因挫折,不因感伤,也从不需要托起的苍凉,它原本就伫立那里,不分早晚,无论冬夏,期盼生命放牧,在天地间一次次徜徉与思量。

有心的地方,就有牧场,扬鞭的人,是红尘里的深深凝望,放牧了一地如花,簇拥不落的红阳,转过身,那些被风雨遮蔽的日子,都有了光亮。有一首歌穿越天外,化作行进中的坚毅和信仰。

了看无形,宽广无边,在云水深处,寂寂世途,摇荡的多彩画坊。

有些人没能发现,发现的没有前往,只有向天的人,放身牧场。

养狗之前,养狗之后


虽然我才养狗狗三周,却已然有很多感触。比之之前,有太多的不同,而我都需要一一适应。可能养狗真的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房子里的人无关。

以前,每逢周末可以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或者约朋友一起去逛街,不然自己一个人去逛公园也行,又或者宅在家里看一天的电视。话说,我已经好久都没去过电影院了,一直追的美剧也没有时间再看。

虽然现在住的地方离上班处很近,然而公交车却着实难等。对了,我换了份工作,可能这也有点关系。来这边工作之后,才一周我就养了狗狗。

可能是以后的日子里必须要与狗狗接触,要了解他们,何况我也确实很喜欢狗,终于耐不住养了一只泰迪。其实,真的,不论是我养了泰迪之后,我仍深深的感到大金毛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狗了,心里总是有处空缺。

冬天的早上多睡几秒钟都是好的,可是早上必须得准时起来带狗狗下楼大小便。开始的时候,我是定了七点的闹钟,后来发现狗狗也是被闹钟吵醒的,不然一般差不多七点半才会嚷嚷。于是索性不再设闹钟,当然七点半也是我要起床准备上班的时间。

一天的早中晚,都是带狗狗下楼大小便的时间,有时睡觉前带惯了即便不需要大小便的也会嚷嚷要下去。说实话,睡不好觉,有点小烦。可是,它不能再换主人了,从前主人到我这里,在它的心里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了。

我的狗,怎么我也要好好对它。它是一只咖啡色的中型泰迪,名字甜甜。开始有点嫌弃它,因为它长的不是很好看,体型也不是很好。可能是以前没照顾好它,老是欺负它,才养成那种一摸它就会小便,以为你要打它,所以都不敢站直了,导致体型不好。

也有点小忧伤。即便摸它的时候会小便,我也不会再训它了。我知道它能听得懂我的话,好好的跟它说,安慰一下,是会改正过来的。

听朋友的话,给它买了小零食,之前也买过都是磨牙的,小零食是为了给它奖励,这样就会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当然,现在我逛淘宝都是在给它看吃的用的,也一一去了解它需要哪些常备药。

其实泰迪也挺娇贵的,如果从小养起的话,要吃钙片还有微量元素什么的,营养要跟的上。也会觉得自己没有参与甜甜小时候,也想再养一只小泰迪,如果可以的话。

如今,甜甜在我这比之前好多了。我看它站起来也更直了,身体没以前那么弓。颜色也变化了些,看来吃这种顶制鲜粮确实挺好的。承诺一个月美毛,营养全面,也是真实可见。

很多时候,也是自己一个人在家,有甜甜的陪伴会稍微有那么一丢丢安全感,因为一点动静它就会叫,老是吓我。毕竟是小狗,每次出去玩见到比它小的狗狗就欺负,比它大的狗狗马上就躲我后面。

最郁闷的是,楼底下有一只应该是柯基,一直用绳系在门口的。甜甜总是故意的在它面前跑来跑去,反正又够不着它。柯基一急就对它叫,它又吓到了就跑我身边来。

还有一只小土狗,第一天见到甜甜的时候就远远的在一边看着。后来老是见到熟悉了之后。甜甜就狂奔着去追它,我就跟后面跑,那小土狗只得跑,也不敢咬甜甜。

点大一个,还老是喜欢欺负人家,就占着有我在后面撑腰。出去遛时总是会碰到大金毛,那个怕的就缩成一团在地上,没办法只得马上抱起来。等金毛走了,又放开脚丫子使劲跑。

当然,我的运动量也增加了,也不用担心以后自己一个人大晚上出来散步了。虽然甜甜那么点大,但是好歹也是只有灵性的狗啊。

说到正题上,养狗之前,我是自己吃饭自己睡觉,能出去玩,各种嗨。养狗之后,不能睡好觉,自己坏脾气没了,因为还要哄着它。吃东西的时候它会在你面前看着你,即便它不喜欢吃的东西还是会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看着你。不能随便出去了,要想着它有没有大小便有没有吃饭,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害怕。

现在每天下班回到家的日子,放下包包拿起钥匙就带它下楼去,溜达一圈上楼关笼子里吃顶制鲜粮。我去准备吃的,收拾好之后要不放它出来就在客厅玩,或者带下去压马路。

以后可能我会变成小粗腿,因为都是跟它后面跑的。我也想,要是我再带一只狗回来,它会不会跟我闹情绪。希望以后,能住一个大一点的房子,然后养只大金毛,分分钟虐小泰迪。

一松手,便与幸福错身


遇到她的时候,他只有25岁,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最快乐的事,不过是喝着啤酒,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小酒吧,对着大屏幕里的球赛大呼小叫,拍桌子跳脚互相咒骂。

他觉得生活就是这样,像一条看上去笔直的路,简单地行走,路两边山青水秀,花好月圆。

可他遇上她了。

她是那样的美丽,像是月光下的百合,举手投足间,花瓣轻颤,香气幽人。这般美丽的女子,竟然爱上他了,愿意在他的小窝里,为他做饭,洗衣,不时地回头对他微笑。

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某一次散步的时候,他对她说,你是不是千年的狐,来诱惑我这赶考的书生?她便拿手指轻捏他,安静地挽着他的手臂往前走。

因为爱,所以想给她将来,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同时,问题也来了。

他发现自己身无长物。菲薄的工资,月月光;一份牛工,前途暗无天日;父母在北方农村的田地里讨生活想到这里,他颓然地倒在床上:房子?车子?一切都遥遥无期。

而她,虽非大户的千金,却也是小家的碧玉,父母只得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让她嫁给他?他犹豫了,也说不出口。面对她期待的目光,惟有飘忽躲闪。

他做了个决定。辞职,向朋友借了钱,在一所大学附近开了个小餐馆。她支持他,每次下了班,都来帮着招呼客人。看到她纤细的手指托着盘子走来走去,他的心总是一阵痛过一阵,他恨自己的无能。也暗暗下了决心。

谁知,上天往往并不遂人愿,一场疫病,让这个城市陷入恐慌,餐厅都是惨淡经营,而那些资金不足的,实力单薄的,也就关门了事。很不幸,他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已经没有足够的钱还清最初的债了,幸好朋友并不计较,大力拍他肩膀,说继续努力。可他,再也无法面对她那期待幸福的目光。

他给她留张字条祝你幸福,狼狈逃离了这个城市。

他知道她会伤心,可是,与其痛苦一辈子,不如伤心这一时。

后来的日子,他在北方的一个城市奔波,最辛苦的时候,兼了三份工,没有白天没有黑夜的做,偶有闲暇,他总是会想起她,百合一样亭亭玉立。其实,他心里还是有奢望的,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去,带她走。也许是时来运转,第三年,他用自己的积蓄,和别人一起投资了一单外贸生意,竟然一下子赚了。这一年,风生水起,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有了自己的公司。

他回到最初的城市,说是回去还当年欠下的钱,心里却明白,他要回去找她。

朋友听了他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她已经嫁人了。他的心轰地碎了一个洞,随即,又平静下来,他想,退而求其次吧,看看她,哪怕是一眼,他马上离开。

朋友说:你确定要见她吗?他决然点头。

在一间地下室,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坐在服务台后面,面容清瘦。他的心疯狂地擂起来,像三年前一样。

她说:我是这家网吧的老板娘。没了下文。因为旁边的摇篮里,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发出清脆的啼哭。她去哄他,给他喂奶。他看着她,一身廉价的衣服,上衣几处露出线头,都来不及去剪,大码的男士拖鞋,也许是她老公的他不忍看下去。她有些不好意思,低了头,轻声说:我等了你一年,以为你不会再回来,绝望了,就嫁了人。

他对你好吗?还行,就那样过吧,她平静地说。

他再也无法待下去,匆匆地在婴儿的小被子下塞了一些钱,就离开了。一出门,泪水肆无忌惮地掉下来。是他错了。是他错了。

他终于明白,很多时候,离开她,不见得就能给她幸福。

你在她身边,你爱她,你可以把握一切。而你一松手,也许,她就湮没在万丈红尘,与幸福错身。

伤,一种心怀...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回首往事,才发现那一段日子早已悄然逝去,离我们很远很远了。那一段日子已覆水难收,只留下回忆。如今我只能在这回忆中找寻那一段日子。我只剩下这么多了,可是,这回忆也已越来越模糊。我忘记了太多太多。我想我知道,这段回忆终有一天归零,就像南柯一梦,而我,则一片空白。

在黑夜中,我绻缩在墙角,抬起头,透过窗户遥望那挂在黑幕上的点点亮光,我知道,那叫星星。我喜欢黑夜,却又害怕黑夜。我讨厌白日热闹喧嚣的大都市,但也不喜欢黑夜中寂静冷落的小村庄。我喜欢的是两者的相会,喜欢在黑夜中孤独一人穿行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是的,我喜欢黑夜,因为宁静的黑夜更能让人深思。黑夜中,你可以笑,也可以哭。在我心中,孤独与回忆是我最好的朋友。黑夜中独自回想那一段日子,回想起那曾经的岁月。感觉到当初的我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无知。有些处心积虑的事,到最后还是涣然冰释,也有些事情一直牵绊着我的心,让我耿耿于怀。我不知道如何去挽回一些事情,毕竟那段日子早已不复存在。而我对于现在的生活,是的,现在的生活我责无旁贷,每个人都是如此。他让我不知所措,一些人,一些事,让我自惭形秽......思绪冥合,最后我只有感慨与叹息。感慨时态境迁,事态境迁!现在,我是否应该墨守成规?但我知道,对于一些什么应该置若罔闻,视而远之,我知道,我知道的。对于未来,我无语可言,即便有,那也是幻想而已,那么就留给自己幻想罢了。幻想着一个人,只是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她的容貌,也许我是知道她的容貌,仅此而已。

黑夜,依然漆黑,依然有星星在闪烁。我也依然孤独,依然惆怅。无法阻止涌出的泪水,也许没能看清你最后的笑颜。就让往事如流星,坠入沉重的黑夜......黑夜已经把我折磨的遍体鳞伤,我期望.等待。等待这漫漫的长夜把我静静地撕碎。在死的时候,如此微不足道的我会双手合实,为一些人祈祷,祈祷那些人幸福.快乐.平安。只是某些人而已。

一转身,便注定了再见


大家好,我是苏晓,轻轻的问候一声,今天过得好吗?苏晓每次的开场白总是那样亲切的问候,她是A市一名主持情感节目的电台播音员,以知性的声音,赢得了很多听众的青眯,苏晓在主持节目期间为很多听众开导了许多在感情上的困惑,她睿智的回答也深受大家喜爱,久而久之,在A市苏晓也算得上是个家喻户晓的小人物。

林聪则是一位普通的白领,白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忙碌或悠闲地过着。无论生活多忙,工作多累,只要听到苏晓的声音,林聪就觉得苏晓一直都在,在自己的身边。所以他每晚都会准时收听苏晓的节目,喜欢她的声音,从声音中林聪觉得苏晓是个感性且温柔的女子。林聪从一开始只喜欢声音慢慢上升到喜欢苏晓,喜欢她这个人。在闲暇之余,林聪也会在上网时去看看她的微博,读读她所写的文字,试图去了解她的小世界。

而每晚的凌晨,打开收音机收听苏晓的节目,不知不觉中成了林聪的习惯,这个习惯一坚持就是3年。

在一期节目中,苏晓说到了自己的爱情,说她的男朋友是个有着上进心的人,为了他们的以后可以更好的生活,去了隔海之外的澳大利亚。他的归期,便是他们结婚的日子,而苏晓也承诺会一直等他回来。说起男友时,苏晓的言语满是温柔中又富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节目播出后,苏晓接到了各地听众的祝福。

又到了节目互动时间,苏晓一一为来电的听众提建议,或是开导他们。林聪看着手中的电话,一遍遍按了那个不知被苏晓在节目中提到的热线号码的数字,却不敢按通话键又挂了。时间一分分过去了,节目就准备结束了,林聪最终拨通了电台的电话。

您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为您解答的吗?

苏晓,你好。我一直都喜欢着一个女孩,但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你说,我还应该向她表白吗?

这个先生,首先每个人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既然你喜欢她,我建议你去争取去,毕竟她还未婚。

在节目的最后,我们一起祝福这个先生,祝福他可以成功,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林聪做梦都没有想到那期节目,苏晓竟以祝福自己未结束语。

苏晓的回答无形中给了林聪勇气,他励志在下次见面时,一定要亲自告诉她,他喜欢她。林聪从苏晓的微博中知道她每天早上7点20左右会在他家小区附近等33路车,于是他每天的晨跑,都会在7点20左右绕到站牌那儿。

等一个多月,终不见伊人。

一天,天起了大雾,能见度很低,仅5米内,所有的公车都被等开了。站牌前挤满了等车的人儿,在朦胧之中,林聪看见了苏晓。他便走了过去,我很喜欢你的节目。是吗?谢谢你的支持。知道她是苏晓的人很多,苏晓没有太大的吃惊,只是回之淡淡一笑。在节目中,我还问了你一个问题呢。林聪停了一下,有些失望地说,或许,你已经不记得了。林聪接着把那个问题说了出来,苏晓想了一下,恍悟地浅浅一笑,问:那你跟那女孩说了吗?结果呢?林聪没有回答,借故说雾大天冷,特邀她去附近的咖啡店喝杯咖啡再细说。因为好奇,再则是苏晓觉得眼前这个干净爽朗的男生,自己不好意思拒绝,便欣然前往了。

在葬忆咖啡店里,林聪绅士地照顾苏晓坐下,在宁静且舒适的氛围中,他们聊着自己的工作,生活,竟发现他们有着那么多的爱好,如都喜欢在早晨去游泳池,喜欢在午后去图书馆,喜欢在傍晚去咖啡店大家都没有去继续刚刚的话题。苏晓搅拌着咖啡时,仔细地观察了林聪,绅士的行为,儒雅的谈吐,不得不承认林聪是她苏晓喜欢的类型。看着眼前的林聪,想到了远在海那边的男友,莫名有丝惆怅。而她这不经意的惆怅,被细心的林聪察觉了。

林聪很自然地握着苏晓还在拿着勺子不停搅拌咖啡的手,苏晓像被触电般的惊了一下,不解地望着林聪。

苏晓,我喜欢你。我在你节目说的那个女孩就是你。林聪鼓足了勇气,跟眼前这个自己心里喜欢了许久的女孩表明了心意。

什么?苏晓借故没听,在耍开林聪手的同时,并转移了其他的话题。林聪也很识趣地跟着她所转的话题。

从咖啡店回来的那晚,林聪还是一如既往地收听着苏晓的节目,听着从收音机中传出的苏晓的声音,他透过窗外,望着远处的广播塔,想着了苏晓今天委婉的拒绝,心里的悲凉是手中的一支支香烟所无法安抚的。他明白此刻的自己对苏晓,不应该再是爱慕之心,更多的是对她的欣赏,欣赏她对感情的执着。

他明白,有些女子就这样静静喜欢就好了,尽管月光照射下的长长影子是他那无尽的寂寞。

午后的一天,苏晓的男友真的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位金发女郎。从机场回来的路上,他一直跟苏晓说着一些无关联系的话题,从天气,人情,说到城市的变化,最终还是说出了苏晓最不想听到的那句分手。此时对于等待了多年的苏晓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脸上始终微笑着,心中却荒凉得海水般涌了上来,无边无际地蔓延。

几天后的一天,他最终还是走了,跟着那位女郎回了澳大利亚。

苏晓对男友没有死缠烂打,没有歇斯比里,她明白他的心如同他的人一样,去了远方,再也回不来了。

但苏晓终究是个女孩,最后还是伤心过度,病倒了,所以电台给她放了长假。而林聪一个星期都没有听到了苏晓的声音,以为她跟她的男友结婚了,便默默的祝福她,也不再守候她的节目了。

很久后的一天,林聪在上网中突然想起了被自己忽视了很久的微博,并去打理了一下,看看有什么被遗落的信息,无意中看见了苏晓的微博,看见了苏晓写了很多很多的文字,多数都是感伤的,其中更多的是关于等着站牌的男孩和那个葬忆的咖啡店。

林聪眼角微微湿润,因为此时,林聪已结婚一周年了,有着个笑靥如花的妻子。

[后记]或许,每个人心头都有着一颗朱砂痣;或许,一转身,便注定了再见;或许,有些爱不一定要在一起,有时能默默想起,默默祝福便已足矣。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4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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