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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场小学任教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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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年十一月,因四人帮炮制的候、王经验,县革委会决定,中学下放由大队来办。县第七中学解散了,我和妻子调到乡马场小学任教。

这是一个偏远的小村庄,有三十几户人家。因为养种马,归乡政府管辖, 又叫乡马场。这个古朴的小村庄,清一色的土房,无论大人孩子,几乎都穿青、兰两 色衣服。这里没有文化娱乐设施,没有运动器械,也没有运动场地。牧马、给马配种、种地,是这里人们生活的三部曲。这里人们走起路来,低头的人多;抬头走路的人少。好像与世隔绝,尘封了多年。同其他村屯相比,至少也要落后了七、八年。

这所小学由马场、羊场联办。四十几名学生,分两个复式班,妻子任一、二年级复式班主任,我负责三、四、五年级复式班。一个偏远小学,由于教师频繁更替,按时按天上课,都很难保障。所以,学生的基础很差,一切须从头做起。小学复式班的课堂教学,一组讲课,其它两组必须留书面作业。三组复式,要求教师必须在十五分钟内,把四十五分钟的课程内容,讲清楚、讲明白。既要学生听懂,也要学生学会。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和妻子起早贪黑,查阅大量资料,不断地吸取了,外地复式班的教学经验。精心备课,反复试讲,互相评课,逐步掌握了复式班教学的规律,在短时间内,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为了使孩子们达到 全面发展,音乐、美术、体育、课间操一节都不含糊。还要利用课余时间,给差生补习落下来的功课,整天忙得焦头烂额,不亦乐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能找人看孩子。三个孩子,大一点不满五岁,小的还不到周岁。只好可怜巴巴的锁在家里,她们哪都不能去,只好站在窗台上,无奈地仰着头,看外面的蓝天、白云及色彩缤纷的世界。

经过一年的努力,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提升了,学习劲头也很高。他们比着学,标着劲学,都怕被别人拉下。看着孩子们的成长、进步,我和妻子甭说有多高兴了。说实在的,那段时间,和这么小的孩子们相处,也给我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欢乐。无论中午还是晚上,孩子们吃完饭就都来我家,有的手里还拿着一个馍,有的端着半碗饭,也有拿一个瓜、半个黄瓜就来了。屋里站不下,就在外面窗台一溜溜的趴着。屋里屋外,叽叽喳喳,说着笑着。宛如一群落在枝头上的小山雀,特别招人喜爱。

这个远离城镇的小村庄,刚调来时,觉得很别扭,这里不仅落后,人们的日子过得也很紧巴,真的很不习惯。时间长了反倒觉得,这个神秘的小村庄,是那么宁静、清新;那么美丽、动人。 村子的四周,都是高大的成行的杨柳树林,整个村子被荫荫的绿树包裹着、笼罩着。出了村子,周围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天是兰的,云是白的,草是绿的,空气是清新的。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随着牧马人的吆呵声,马群会从天边滚滚奔来。牧马人清脆鞭响,上百匹烈马此起彼伏的嘶鸣,伴随着空中盘旋的山雀,发出阵阵悦耳的叫声。宛如一台台和谐的贝多芬的交响乐。小村庄里没有噪音、没有城市里的喧嚣。人与人之间,没有吵嚷、没有纷争。礼让、谦卑、平和、良善这些古香古色民俗民风;朴实、纯真、热情、尊长爱幼,互相帮衬的乡情,在这个小村庄,却被完满地保留了下来。这不正是,多年来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的田园生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吗 ? 我们感到很满足,真的要感谢【候振林、王庆余】他们,没有他们,我们怎么会到这么好的地方来呢。

还记得刚搬到马场,没有腌菜。已近年关,连吃一顿饺子的酸菜也没有。又不好意思,去几十里外的父母家取,面对苦涩艰辛的日子,心里感到一阵阵酸楚。我们背着学生,怕他们知道,但是,终归还是被他们发现了。腊月二十三,是个星期天,孩子们早早拎着家长,你一盆我一盆的酸菜,陆陆续续送到我家,选一口大缸,都没有放下。是啊,这不仅仅是一缸酸菜,这更是乡亲的一份心意、一份情啊! 浓重的乡情,使我和妻子感动得热泪盈眶。

七零年夏天,上体育课,妻子带领学生拍皮球。很不幸,皮球跑到妻子脚底下,她重重地摔在地上,造成大流血流产。她在死亡线上,拼力挣扎着,终于活了过来。大夫说,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如不及补充营养,妻子仍然命悬一线,是很难逃过这一劫的。而我一名普通教师,不要说供应的票据没有,连十元钱的积蓄也没有。哪里弄补品去救妻子啊!看着妻子煞白、消瘦的面容,平生第一次体会到,由于穷困而受到的煎熬 。场里的乡亲们,很快知道了这个消息,送来了鸡蛋、猪肉、小米、面粉、罐头。光鸡蛋就有一千多个,各种罐头摆了一柜面,小米、面粉也有五十多斤。在那个凭票供应的年代,这些东西, 谁家都很稀少。那是多么珍贵,多么厚 重的礼物啊 !我清楚地知道,那些补品,是乡亲们舍不得吃,一点一滴省下来,留给老人和孩子的。为了救妻子,他们又毫不吝惜的,从老人和孩子口中,夺过来送给了妻子。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情谊呀 ! 是马场乡亲们救了妻子,是马场乡亲们给了妻子的第二次生命。

在马场任教四年多,工作虽然苦一点、累一点,可是,孩子们的德、智、体等方面,确实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升到中学,他们的成绩都很好。后来,听说有几个孩子还考入了国家重点大学,消息传来,我和妻子感到十分欣慰。 因工作需要,我和妻子于七二年初,又调回中学任教。搬家那天,好多乡亲们,依依不舍地远送到村口,我和妻子同相亲们挥手告别时,已是泪眼婆娑。孩子们的啜泣声,乡亲们难舍难分的面容,小学校的轮廓,小村庄的影像,都深深留在我的记忆里。现在数算起来,离开马场那个小村庄、那所小学校,一晃,快五十多年了吧 !

由于工作调动,家也越搬越远。很遗憾,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去探望那里的乡亲们。听说,乡马场那个小村庄,住户已增加到一百多户,生活富裕了,全住上漂亮的砖瓦房,家家修了砖围墙,户户都添置的拖拉机,有一多半人家还买了小汽车,大街小巷都修了水泥路。那座小学校也改建成了小二楼。在原配种站的院落,还修了娱乐广场,每天晚上,都有上百人唱歌、跳舞。啊,变化太大了。真的很想他们,非常羡慕他们过上了现代人的生活。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更加想念那里的乡亲们,想小村庄四周荫荫高大的杨柳树林,那里的蓝天、白云、广袤无垠的大草原。随着牧马人的吆呵声,从天边滚滚奔来的马群,想那古香古色的礼让、平和、谦卑、良善的民俗民风;更想那里朴实、热情、纯真、尊长爱幼、互相帮衬的浓浓的乡情。这些永远抹不掉的,美好的记忆,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常常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每每回味起来,总会觉得心里甜丝丝 热乎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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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日子里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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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昨晚的一阵急雨,今晨的天空干净如洗,空气清新,天气凉爽,令人无限惬意。走在校园里,看到雨后的树木翠绿浓郁,生机勃发,便心有所动,拿出手机照相。正取景的时候,听得一个声音:“小白,你又诗兴大发吗?”回头,是我们的语文组长宋老师。她对我说,那边假山上是凌霄花,挺好看的。是么?心中惊喜不已。这和我女儿同名的花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好奇心大增,便转身走过去。

但见那假山石边,凌霄花自下而上爬满了假山,几乎要把它覆盖起来了。凌霄花的叶子密密麻麻,不可胜数。其间,一朵朵的凌霄花开得正艳,大红的颜色,就像一闪闪的红色的眼睛,与绿色的叶相互映衬,让人想起“万绿丛中一点红”。如果从远处看,是看不到假山石的,只能看到那个绿色的“山”。风儿吹来,凌霄花的叶子和花朵一起随风跃动,牵牵连连的枝藤掀起一片,露出下面青灰色的假山石的一角。

哦,这就是凌霄花么?站在那里,想起舒婷的《致橡树》:“如果我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自从喜欢上了《致橡树》,凌霄花在我的心目中就带有贬义的色彩,它成了依附于别人炫耀自己的象征。而今天,我见到了它,却真心地喜欢它。不仅它与我的女儿是同一个名字,更在于在它蓬勃向上的生命姿态,它为这个夏日,增添一抹绚烂的色彩。它,养了我的眼,悦了我的心。连着拍了几张照片,算是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留下了印记。

今天上午换了课,本打算去看女儿,可女儿学校贴了告示,不允许家长给孩子送饭,并且那条街道也封了。便打消了这心。上完前两节课,我在办公室里坐下来休息,想起此时此刻,女儿正在考场上全力以赴地拼搏着,不由地激动和不安起来。

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决定出去走走。写了假条,走出学校,一直向母亲家去。一进门,爸说,今天凌霄高考,你怎么没去看她?我说学校里不让看孩子,咱还省心了。

我放下兜忙着做饭。爸扶母亲去外面坐坐。今天外边可真热闹,这邻居们都出来了,坐我家窗下说话。我边在厨房干活边听他们拉呱,也挺有意思。

吃饭了,我去厨房盛菜的空,手机响了,赶紧去接,已经挂了。我查了一下,发现是女儿打来的。急忙打回去,却无人接听。我顿时着急起来。看看表,12点,第一场考试结束了,不知考得怎样。昨天看了女儿的信,心里一直七上八下。我也担心她太过紧张,发挥失常。可真让人闷得慌。我便给老公打电话。老公说,女儿已给他打过电话了,说语文考完了,没有紧张,就和平时做题一样。心里顿时一块石头落了地。我对老公说,这一个上午我如坐针毡。说着,眼睛热起来。

下午放学后,我正在路边修电动车。女儿来电话说,数学考完了,感觉还可以,但是没有做完时间就到了,数学有点难度。我告诉女儿考完一科放下一科,不要再想了,好好休息,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准备下一科的考试。

此时,天空变了颜色,乌云压来,大雨骤至。在这风雨之中,多少孩子度过了难忘的高考,结束了三年的高中生活。就像王君所言,青春是一场转瞬即逝的雷阵雨。多少天来期待的高考明天也结束了,也转瞬即逝了。

在昌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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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昌马的日子

昌马乡,原名昌马湖。疏勒河从其境内奔腾而过,因水草茂盛,相传为唐代名将樊梨花饲养军马之地,故名昌马。

昌马的早晨,是被一种名叫大头浪鸟儿叫醒的。

最早醒来的当然不是太阳。在昌马,太阳似乎显得极其的懒。不像玉门镇的太阳,更不像花海的太阳。玉门镇的太阳,天刚有了点蒙腾腾的红晕,就急吼吼地从楼房顶端探出了头,紧接着一拔一截子,一支烟的工夫就把个玉门城照得白哗哗,亮堂堂的了。花海的太阳似乎更贼,公鸡还没打鸣报晓哩,它就已经迫不及待地,顺着平坦坦的地面上哈欠连天地蹿了出来!

也不是昌马的太阳不想起那么早,只是它的脚步被高大巍峨的祁连山脉挡住了。当它呵喽气喘地爬上山头,露出头顶顶的时候,别处的太阳可能已经开始吃早饭了。

伴随着大头浪鸟儿的叫声醒来的还有羊把式。在昌马,一个好的牧羊人首先是勤快的,只有勤快的牧羊人才能把羊群壮大,才能把羊喂的健壮,肥美。

这或许就是昌马羊肉好吃的主要原因吧!

昌马的春天,一般是被大风刮来的。每年,节令上的春天已经来了有些时候了。在昌马,春天的脚步却迟迟不肯踏入。大风裹携着沙尘、羊粪蛋子狠狠地刮上四五天甚至六七天后,春天才会拖着乏踏踏的身子,慢腾腾地到来。

最先醒来的是大地,沉睡了一个冬天的大地在春风的亲吻下,伸展开了她疆硬的身躯。面色红润了,笑容在脸上堆起来了。她在等着给农户们某幸福哩!大地醒来以后,草芽子就睡不住了。它们晃悠着尖尖的小脑袋左冲右突,想方没法挤出土层。好像一个盼望出生的娃娃。

当布谷鸟银铃般的笑声洒遍田间地头,撞击着农人心房的时候,他们就有点按奈不住自己喜悦的心情了。

一年之际在于春嘛!他们怎么可能放过这样一个大好时节呢?

这里气候寒冷,冬暖夏凉,昼夜温差大。只能种植啤酒大麦,胡麻,洋圩,大豆,小麦这些抗寒冷的农作物。那些富贵娇嫩的经济作物在这里是不宜生长的。这就好比生长在城里孩子过不惯农村生活是一个道理。

昌马的夏天是避暑的好地方,这里四面环山,环境优美,人称避暑山庄。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诸多的旅游景点比如:昌马石窟,月亮湾,天生桥,千眼泉,香毛山草原,老虎沟冰川等。一到夏天,整个昌马呈现出一种万新的景象,真是美不胜收。

昌马的秋天是多雨的季节,大雨过后祁连山脚下,香毛山草原漫山遍野长满了绿油油的沙葱。经过大雨的灌溉后,满山坡盛开的野花香的迷人,沙葱绿的令人沉醉。沙葱是一种特殊的草,可以当作蔬菜吃。而且是真正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蔬菜,味道鲜美可口。

于是有人说,走,拔沙葱走。成群结队的人就去了。有人瞅下香毛山南面墩墩滩上沙葱长势旺,不到一早上时间就拔了两蛇皮袋子,有的人费劲马爬辛苦了一天才拔了一盆子多些。更可笑的是有的人不认识沙葱,拔了半袋子洋葫子回来惹得大家一阵哄笑。

洋葫子是一种草,其形状颜色和沙葱相似,只是味道苦、涩、辣,牲口都不吃。

当农人们把沙葱腌制成咸菜储藏好的时候,冬天就到了。冬天一到,昌马人就闲了。闲下来的昌马人,酒场子就开始了。昌马人喝酒不放尕杯杯,用碗。在昌马喝酒流行这么一句话拳髙不如肚量大。

在每个人举起碗干了几碗以后,手抓羊肉就端上来了。看着黄嫩嫩的手抓肉,对于劳累了一个秋天的农人们来说,诱惑是不可抵挡的。就好比在沙漠上行走了三天三夜,终于找到了水源的流浪汉。那种喜出望外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手抓羊肉吃个半饱以后,划拳声就灌满了整个屋子。

昌马人还流行一句话,吃肉不喝酒,不如喂给狗。总之昌马人的酒桌上一到冬天总是免不掉羊肉的,不是清蒸就是黄焖。那种享受,让你一辈子也忘不了!

不知不觉,在这美滋美味的享受中一个冬天就过去了,人们又开始了忙碌。

在爱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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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人用鲁迅的作品形容大学的生活。大一《呐喊》,大二《彷徨》,大三《伤逝》,大四《朝花夕拾》。而如今的我正处于彷徨的时期,忽然间不知道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大一的豪情壮语早已忘的一干二净,时常会有一种莫名的空虚与无聊涌上心头。总是感到无所事事,常常会回忆起那段在爱浪快乐而充实的日子。也许那将是我大学最美好的回忆。

记得在社团纳新的时候,初见爱浪书友协会,我就被书友二字吸引,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她,随后的日子证明了我最初的选择是英明的。一直以来,我就很喜欢读书,正如歌德所言: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希望能在这个社团交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抱着这样的希望我加入了这个有爱的大家庭,在大学生活中留下了美好的场景。

让我最难以忘却的是有幸和会长一起去爱诺看望那些智力有些缺陷的但却很可爱的孩子。在那里,我学会了爱。当我刚接触到这些孩子时,是怀着同情的心态去看待他们的。未见面之前,我认为他们一定很傻,但见了他们才发现他们是如此可爱。他们都非常有礼貌,非常快乐,总能给人正能量。即使貌似上帝对他们很不公平。因为小男孩长得很帅气,小女孩可爱漂亮,可他们偏偏智力上有缺陷。但他们又是幸运的,因为有善良,耐心的老师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弥补这些孩子先天的不足。老师们教会了孩子们对人有礼貌,交给他们自己洗脸刷牙,叠被子等日常生活的技能。咱爱浪的同学耐心的教孩子们画画,教他们跳舞,和他们一起唱歌。那一刻的我仿佛回到童年的纯真年代,忘记了世俗的烦恼。

有时候,我挺羡慕这些孩子,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彬彬有礼,他们没有生活的压力,没有学习的烦恼。他们的无忧无虑,他们的不谙世事净化了我们的心灵。他们没有自卑,每个人都自信的为我们展示不是才艺的才艺。

感谢这些可爱的孩子。让我学会了珍惜生活;让我学会了自信的去面对生活,让我学会了无忧无虑;让我学会了不去抱怨命运的不公。让我学会了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

感谢爱浪让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感谢爱浪让我度过了充实的大一生活。

在爱浪的日子将会成为我大学生活最美好的回忆。

三月里的日子


三月里的阳光像母亲的怀抱,柔和、温暖,在我看来,它更像乡下孩子的童年那般天真烂漫。

初春的第一缕阳光普照大地,带来一遍暖意,春水破冰而来,滋润受冻了一季的大地,春雨将大地万物从梦中唤醒,小草长出了新生的嫩叶,萧索的枝条上开始冒出新生的嫩芽......

燕子从北方归来,燕子是人类的益鸟。当秋风萧瑟、树叶飘零时,燕子成群地向南方飞去,到了第二年春暖花开、柳枝发芽的时候,它们又飞回原来生活过的地方。在乡下,燕子代表好的象征,燕子飞进谁家的屋檐,就表示着会给这户人家带来好的运气,早春时候,我们会在屋檐下的墙上预先搭建一个地方,供给燕子筑巢,等着燕子哼歌飞舞的归来,燕子的尾巴像一把剪刀,剪开春天的序幕。

三月,春雷滚滚,经过细雨滋润的大地,春笋破土而出,有的笋是饭桌上可口的佳肴,有的笋是不能吃的,我们像大人一样期待着春笋,我们期待的与大人们期待的不一样,我们期待的是童年的乐趣,当竹笋生长到一定的高度,就会有笋虫来,笋虫是一种飞行的昆虫,它身体表面没有毛,并且很光滑,它的羽翅有一对坚硬的外壳保护着,像穿着一副铠甲,它有四个锋利的爪子,被抓到会很痛,嘴巴像啄木鸟一样有长长的啄子,它寄生在竹笋上面,用长长的啄子在竹笋上啄开一个洞,然后产卵,繁衍后代,笋虫是一只慵懒的虫子,或者说它专注于繁衍后代这件事,以至于我们晃动竹笋的时候,它宁愿掉下来也懒得展开羽翅,最终它将难逃被我们吃的命运。其实,我们的目标是笋蛆,笋蛆可比笋虫肥美多了,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下锅用油煎得香香的,那可是只有在乡下才能吃得到的美味佳肴。笋虫在竹笋上产卵,卵子在竹笋内会生产成笋蛆,生产到一定阶段,它会把竹笋上面尖尖的部分,但是它并不在里面,或许是用来迷惑我们吧,接下来它会继续咬断一小节,它便躲在里面,当掉下来的时候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掉到地面上,它会在地理钻出一个洞,在洞里面蜕变成笋虫,至于它什么时候会飞出来,这个倒是没有认真研究过,或许等到来年的三月吧。

我们在寻找笋虫、笋蛆的时候,往往都等不到它自己掉下来,每年的三月,村庄里都会出现很多被掰断的竹笋,那就是我们的杰作,要是被主人家发现,免不了一顿臭骂。竹笋被笋虫盯上,它上面部分会因为笋蛆的生长会死掉,但是,对整颗竹笋来说并没有很大伤害,它依然能够长得很高,长成一根坚韧挺拔的竹子。竹笋长高了,从竹笋身上脱落的竹壳可是很好的柴火。放学后,一群孩子拿着长得和自己一样高的蛇皮袋,穿梭在竹林里捡竹壳,一边欢声笑语,谁捡的竹壳多谁就是有用、能干的孩子,晚上会得到妈妈的赞赏。竹壳可以用来烧水、煮饭......,炉灶里煮的是乡下纯朴、平凡的生活。

三月三是三月里最重要的节日,在壮族是盛大的节日,山歌对唱,绣球传情,能歌善舞的少男少女欢聚一堂,热闹非凡。我们汉族,没有唱山歌的环节,三月三在我们村子里是祭祀祖先的节日,也就是扫墓。这一天,出门在外的亲人们都会赶回来与家里的亲人一起去扫墓,这不仅是尽孝的事,也是求先辈保个运气,学习的能够学习进步,考个好大学;工作的能够工作顺利;步步高升。这一天,也是难得一个大家庭欢聚一堂,聊聊工作,拉拉家常。

每年三月三这一天,每家每户都会煮上一锅红蓝饭,也只有在这个日子才能吃得到,红蓝饭是用红蓝草作天然色素染色料煮熟的糯米饭,这不仅是一种美食,更是劳动人民的大智慧。三月三吃红蓝饭是我们村子的习俗,也是许多农村的习俗,那是我们家乡对祖先怀念的一种独特的方式。

红蓝草的起源:传说古时候,人们发现用红蓝草的茎和叶子熬出来的水是红红蓝蓝的样子,既有红色,也有蓝色,所以就叫红蓝草了。红蓝草,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叶片稍长,颜色稍深,煮出来的颜色较浓,泡出来的米即成紫色;叶片较圆,颜色较浅,煮出来的颜色较淡,泡出来的米即成鲜红色。红蓝草要老一点的好,颜色够深,香味更浓。红兰草有生血作用,清代《侣山堂类辩》曰:红花色赤多汁,生血行血之品。

三月三这天早上,母亲就会叫我们去篱笆里摘回嫩绿的红蓝草,然后洗干净,再放到锅里加点酒像炒菜那样不断的翻炒,直到锅里的红蓝草渗出了紫蓝蓝的水,然后再加水,用小火在锅里熬半个小时,等这水凉了再放到糯米里泡上半小时就可以煮了,这样煮出来的饭紫蓝紫蓝的看起来很漂亮,很有食欲,当袅袅炊烟升起时每家里飘出来的都是一股股红蓝饭的香味,而每每这时我都会贪婪的吸着红蓝的香味,邻居们互相串门,这时候她们谈论的话题就是谁家的红蓝饭更蓝,村子里洋溢的是一片宁静祥和的快乐。

煮好红蓝饭就可以出发扫墓了,大家各司其职,有的负责挑祭祀品,有的负责扛锄头,有的负责拿砍刀,小孩子拎着水壶,一马当先。来到墓地后,除草的活都是大人的事情,孩子们有孩子们的乐趣。每年这个时候,山上都会长出一种小野果,在我们村子里俗称鬼母子,这也是听老人说的,至于它的专业名称倒是没有去详查过,果子比大人的手指头要小一半,刚结果的时候果子是青色,果子熟的时候呈紫色,可食用,味道酸甜。三月初,鬼母子还没成熟,对于孩子们来说是一种很大的乐趣,还没成熟的果子可以作为自制竹筒炮的炮弹,一天扫墓下来,孩子的口袋里都是满满的鬼母子,乡下村庄,哪里都有童年的记忆。

三月是播种的季节,勤劳的农民用扁担挑起一个个酣睡的黎明,天刚刚破晓,稻田里已经满是劳作的农民,在一天之晨,种下早春的希望。

三月是憧憬的三月,是希望的三月,是童年的三月,是记忆里最鲜嫩、最纯真的部分。

格格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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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刚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格格的妈妈因为要忙家里的农活,没有时间去送格格上学;格格的奶奶认为格格是个女孩子,没有必要上学;格格的爷爷,前面说到了,腿有问题,格格上学的路上要上一段很抖的坡,爷爷的腿脚不利索,也就不能送格格去上学。所以格格小学都是自己背着书包去学校的。格格说到这个的时候,我问爸爸呢,格格说他没有印象爸爸在干嘛,她的童年里除了挨爸爸的打,基本上不记得有关爸爸的事情。格格说,可能那时候计划生育不太严格,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所以人贩子很少,她也就避免了被人贩子拐的情况发生。格格说这个的时候,是笑着的,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丝难过。

格格上小学的时候,关于具体是几年级,格格已经记不清了。格格那时候不爱说话,也没有人愿意跟格格一块上下学,所以格格每天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那时候的小孩还很调皮,很多村子里的小男孩就喜欢欺负格格,那时候格格的胳膊总是被擦伤,作业总是被撕破,馒头总是被抢走。格格从来没有告诉家人。格格说小时候她木愣愣的,一点都不讨人喜欢,老师跟同学都喜欢看着干干净净,伶俐的小女生,像她这种一个班里都没几个人认识的,自然就成为了被欺负的对象。我问格格,家人有发现过吗,格格告诉我,妈妈有过。有一个夏天的早上,格格的妈妈骑着家里唯一的,前面有个高高一道梁的破自行车送她去上学,送到大坡下(前面有提到过,格格上学要经过一段比较陡的坡),格格就自己下车往学校走,平常欺负她的同学就在半坡腰上等她。格格小时候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没有回头告诉妈妈自己害怕,她就那样继续往前走着。毫无疑问,书包又被抢了,格格很淡定的收拾被扔到地上的东西,这时候格格听见妈妈的声音,妈妈从坡底跑上来,脱了鞋把那几个小孩屁股一顿胖揍。到底是小孩子,害怕大人,没几下就跑的没影了。格格的妈妈抱着格格哭,格格也哭。还有一次被格格的奶奶碰见,也是脱了鞋屁股一顿揍,然后格格的奶奶告诉了格格的爷爷,爷爷跑到几个孩子家里面给家长交代了一下事情,后面才消停了一段时间。格格说起这个的时候,我怎么也不能将小时候受别人欺负的小格格跟现在的暴脾气的大格格联系到一起。

格格上三年级就好多了,那时候格格大了,可以自己扎头发,也慢慢的张开了,有了漂亮的苗头;最主要的是,格格的成绩突然变好了。为什么说突然变好了,格格也说不上,她也不记得自己一二年级学习的怎样,但是到了三年级老师开始频繁的夸赞格格了。学习好之后,格格就有了很多的朋友,学习好的同学还有一般的同学开始跟格格一块玩。格格前面说坐同桌的小男生,在三年级的某一天突然转学了,转到了县城的好学校,自此以后,格格就见过他一次,在学校外的绿荫道上,看见他跟另一个男生,那时候男生的个头已经开始冒尖了。他跟个大孩子一样跟格格寒暄了几句,格格就走了。说起这个的时候,我想起格格现在的性格,原来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没心没肺的。

后面格格一直就成为班里的好学生,有了两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到现在跟格格还是铁蜜。后面的故事就跟其他同学一样了。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格格性格开朗了,后面基本上没人欺负格格了。用格格话来说,完美逆袭。我这时候没有嘲笑格格,因为我知道格格后面的性格都是这时候造成的,她现在有多坚强,以前就有多脆弱。

在星河垂钓的那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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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我们头顶有着一条令人向往的星河,每颗星星都像一只游动的小鱼,随意的窜着,胡乱地跳着,一闪一闪的极美,像极了无瑕的宝玉,却又感觉少了点什么。

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在街上自在地走,没有目的的走,任性的走,不管其他的行人,也不用管其他行人。虽说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片天空下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但毕竟有所不同,心情不同,想的也不同。直至夜幕落下,那群同行的人才舍得离开,这原本极其闹腾的街市,这条路又安静了,像最初的世界那样,只有呼吸声;只有脚步声;只有云彩飘动的声音。

我蹲在了马路牙上,尝试着融入这早已成为废墟的城市,虽说他还存在着,但早已负担不起这孩子对他自私的掠夺,悄无声息的走了,只剩一个壳了,一层披着钢铁的壳子,把他压的喘不过气来,压着的也是他的壳,有泥土塑成的壳,也仅仅剩下一个即将腐烂的壳子了,灵魂选择了逃亡,逃向了宇宙深处,变成了一颗星星,一颗耀眼夺目的星星。

可惜始终无法与这死去的他沟通,看着这遥远的星星,跳动着,令人们羡慕着,因为他们自由,因为他们没有太多的想法,因为他们不会勾心斗角,因为他们可以旅行。羡慕他们的同时又嫉妒着,我选择了报复,要把他们从天上拽下来,我要像钓鱼一样把他们钓下来。

我在思考着该准备什么材料做它们的饵食,也该想一想用什么做鱼竿,想了许久。

却只能无能的苦笑,好远啊!距离月球384000km,有什么线可以这么长呢!星星啊!你距我真的很远,远到无法树起自信,试一试的勇气瞬间是消失殆尽。闲下来了,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做,高考失利,人生坠入低谷,飘渺的星星,就是自己最想要的人生,原来的路在自己没有能力支付得起过路费后就消失了,也被狠狠的拒之门外了。选择总是一个难以面临的问题,是放弃还是继续犯傻,总会有一个烦人的拦路虎,挡在我的面前,是否真的想要,是否真的需要,是否会为它付出所有。我的答案是会的,毕竟是存在最初的目的的。

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这不是执念,这是恒念。

风还会吹来,哪怕今夜没有星星。

当风筝开始在哪一块黑布上留下一点不起的痕迹时,我变开始了实验,开始了印证未来真的存在。可惜失败了 !毕竟那奇形怪状的丑八怪,不是他所欣喜的对象。当一束七彩的光照向宇宙的深处时,那漆黑的夜,显得格外的亮,霓虹是今夜最美的光华,星辰是今夜最亮的顽石。

风还会吹来,哪怕今夜没有星星。

在星河垂钓日子我会始终记得,毕竟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的一部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4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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