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时光,就是你喜欢我,
我也喜欢你,可我们都还没表白;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失而复得的东西根本就回不到最初的样子,
即便再好,也忘不了有段时间曾失去过,
不是最好的时光里有你在,
而是有你在,我才有了最好的时光。
我在等待一个人,
一个可以陪我很久很久的人。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海誓山盟,
不是风花雪月的浪漫,而是最温暖的陪伴;
有一个人能让你随时随地想念,
不刻意,也不用时刻挂在嘴边;
只需要在失眠的夜里,闭上眼,
就能浮现那个人的笑脸。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
却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
别人都不曾费心走那么远,
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
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所以没人到过这里。
选择其实很简单:
往自己心里感到踏实的地方走不会错,
尽量不去对一些或有或无的事动心,
静下心听自己的声音。
做教师久了,有时真觉得生活单调乏味。可生活在继续,琐屑在所难免。偶尔静心思考自己的教育生活,真的有些迷茫。于是,开始了读书——苏霍姆林斯基。那颗迷茫的心常被他执著的文字所感动。有时会有些许冲动学着他的样子走进孩子的内心,但是必需得坚持记录。记得朱永新教授说过:坚持写自己的教学记录吧!如果坚持三年,没有收获你来找我。今年7月,著名学者张文质来给我们做生命化教育培训也强调了这个观点,他说:你记录吧,那就是最好的了。记得结束培训的时候我上台给大家讲了一个自己的教育故事。张老师还把亲笔签名的书送给以示鼓励我。朴实的话语在我的心里激起层层涟漪。是啊,记录,就是最好的。没有记录,就看不到《诗经》《论语》,也不会有《史记》《汉书》;也无法欣赏唐诗宋词。我想起了心理学家格桑泽仁说:“在你迷惑的时候,想办法让自己忙碌起来——我能做什么?我要做什么呢?”简单的问题,答案却不那么简单。就从最简单的记录生活点滴开始吧!追溯起来,我很早就在母性的驱使下给儿子做了不少记录,在他小时候我经常随手写下他的种种表现,现在翻看,温暖无限。我接手带这个一年级的时候,恰好学校给我们配了笔记本电脑。我这个土老冒,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扣扣。在空间里有意无意地随手写下一些文字。没有想到的是到今天为止,我居然已经记录了230篇。在记录中自我成长,其中有两篇散文登在《铜都晨刊》前不久由于一片文章被凤凰传媒集团的《旅途周刊253期刊载。我做了简单整理,把它分列为几个方面。
一、从生日歌到花脸猫
记得孩子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郑琦大清早一来就很高兴地告诉我,他生日就在今天。说话间就到了教室,我忽发奇想:让大家给他唱个歌吧。没有想到同学们十分投入,他自己呢,在听这大家唱完之后,很有礼貌地表示了感谢。那感觉真好。几天后,恰好又有几个孩子生日,他们就要求我让大家为唱《生日快乐》祝福。一切似乎都是被动的。可是有一天,忽然我受到一位爸爸夹在作业本的字条:戴老师,今天是刘雷生日。麻烦您让大家为他唱歌。底下是他的签名。看得出,字迹不是很好,但是很认真。这位爸爸是一位水电工,有两个孩子,妻子在家带小女儿,全家依靠他一人努力工作谋生。在想到这些的那一刹,我很感动。没有想到,那不起眼的文字背后却是一位父亲的温柔的心。有时,教师往往抱怨自己的不幸福来源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教育对象,而不考虑自身爱的能力,总为爱去涂抹亮丽的颜色和粉饰迷人的话语。其实,“爱学生,今天播种,若干年后收获;教师在爱孩子的过程中也收获了一种教育者的姿态。爱孩子,要和风细雨地表达出来——让爱看得见。
后来,为过生日的同学唱歌成为了一种习惯无论是送出祝福的,还是收到祝福的,孩子都特别开心。为了方便孩子们唱歌,在我们班电脑桌面上能够看见《生日快乐》,唱歌时会随时点开。很多时候我记录或者在活动的种种表现。偶尔想起,会觉得欣慰。10月份的一天早上,何洪微妈妈忽然拎来一个大蛋糕,说是要让全班同学为她过生日,而且她带来不少分蛋糕的盘子。不过显然不够,我把那些小盘子分的更小,让每个人都能够拿到自己的那一份。同学们还请来了刘老师,而且孩子们、显得很懂事,知道主动献给老师吃。那些孩子们在分享中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写话的文字和照片的笑脸都可以看作最好的佐证。我有理由相信即使有一天她忘记我姓什么了,可能这件事情还深深印在心里。那些涂满奶油的花猫脸一定时候记忆深处的最美。(看照片)有时候我甚至希望咱们的学校里能够建立一个机制,在每个月的开头那个星期,让当月生日的孩子站在大操场接受全校师生的祝福,那该是如何动人的场景呢。如果有照片就更好了,一点关爱,温暖的可能是一段人生的记忆。
住昌平的时候,是北京的隆冬。每次出门,徐先生都要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我裹成粽子。每次抗议,他都会一本正经地说好看!
去北京之前,他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打算周末练习。结果我太笨,每次他一松手,我都能撞上停在路边的任何东西。从此以后,他不再让我学车。
天气好的时候,他就用那辆小自行车,带着我出门。风大的天气,就走路。我走不快,也赖床,徐先生经常被我拖得上班迟到。
下班后,通常我们会买菜回家做饭。一开始徐先生很是得意自己的厨艺,被我打击几次之后,每次做饭,都默默地在厨房打下手。
以前我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挣脱世俗的桎梏,才能走到彼此的面前。
后来才知道,最好的爱情,就是爱上生活中的点滴。
徐先生只要周末有空,就会带着我和他的朋友聚餐,唱歌。
我也一改不爱社交的习惯,在KTV经常是我和大家闹着,他在一旁笑着。偶尔也会唱两首,但每次都会被我嫌弃五音不全。
聚会完毕,我们经常会花一两个小时走路回家。一路上,一遍又一遍地互相说着自己的童年趣事。说到兴起,我通常会情不自禁地蹦跳几下,每次都被他一把拉回。他总会说,只要不拉着我的手,我就能起飞。
北京隆冬深夜的街道上,我快乐得像个孩子。
我说,以后,我肯定会怀念这个冬天,你牵着我的手回家。
以前总以为爱情里面都是牺牲,却不知道,好的爱情,不需要我们刻意改变自己。
我们普通而平静,我爱你,就是最本真的你。
北京的天气干冷,一天徐先生拿给我一瓶润肤乳。打开一闻,一股橙花的味道扑面而来。见我皱眉,他说不好闻吗?我点头。从小就不爱闻橙花的味道,闻着头晕。
他说北京冬天太干,怕你受不了,看着这瓶很贵就买了。我一看瓶子,欧舒丹。我自己平时也舍不得买,徐先生当然不懂护肤,也不知问了谁,才买了这么贵的一瓶送给我。
知道我爱吃鱼以后,他隔三差五地带着我出去开荤。北京卖鱼的通常不会帮忙片鱼,徐先生怕我切到手,后来就一直杜绝家里出现整条鱼。
我总是戏称他会变魔法,同事给他的小零食,几乎都是原封不动地带回家来给我。问他,总会说想着我应该爱吃。
以前总以为,爱一个人必须要轰轰烈烈,飞蛾扑火般才够壮烈。时间太长,怕岁月把激情变成平淡,心生厌烦。时间太短,怕还没好好爱你,生命就已终结。
爱情也许会走错路,也许会迟到,但她从不偏心。也许她会离去,会重来,会消失,但不管时间怎样流转,总有一个人给予过你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爱你,愿意与你长相厮守,愿意与你甘于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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