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过后,天空格外高而蓝,云很淡,空气湿漉漉的。驼背的老父亲,踏着山间落满黄叶的小路,去巡视自己村后种的五亩多老玉米。他的脚底下,发出沙沙落叶有节奏的声响,在空旷的山林里回荡。
父亲来到老玉米地边,用粗燥的手,时而亲切抚摸这棵老玉米,时而亲切地抚摸那棵老玉米,颔首微笑,然后满意地坐在地头耸立的一处小土坡上。父亲居高临下,极目远眺,远山静立,自己亲手耕种的老玉米,在眼底下挺拔林立、整整齐齐地延展到山边。虽已是暮秋时节,家家户户的玉米早已收获完毕,而倔强的老父亲,唯独与村里人不同,他种的老玉米,还孤零零地站立在晚秋的田野里。村里人都知道,父亲种的老玉米要等到立冬时才肯收获呢。这时,老玉米叶子已变的干黄,枯萎了,老玉米穗外面的苞皮,在秋风中变得枯黄低垂,露出上半截丰腴硕大的老玉米穗子,闪耀着金黄,在午后暖黄的阳光照耀下,把父亲布满皱纹的脸庞也映得金黄,也把整个秋天醉染得一片金黄,这可爱的金黄色,在等着父亲去收割。父亲满怀喜悦,擦亮火柴,点燃老旱烟锅子,吧嗒地猛吸一口,顿时,山间田野的芬芳、金色野菊花的芬芳,连同老玉米的丝丝芬芳,揉合着烟草的香味,从父亲的唇边飘向宁静的旷野,弥漫整个晚秋。
父亲是个勤劳憨厚的农民,血脉里依旧传承着祖辈留下来的农耕思想。将仅七十多岁的他了,依旧眷恋和向往着他乡下的土地和老玉米。当我们兄妹们长大后,纷纷在城里安了家,就一心想着把年迈的他,接到城里好安享晚年。但他每次来城里,就心急火燎,叫嚷着要我们把他送回乡下的家。他回家后,手脚就直痒痒,忙着去侍弄他的老玉米地了。春播,夏管,秋收,每个环节,他一点也不马虎。田间地头,常看见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碌的身影,于是一些新鲜的时令蔬菜、金黄的老玉米糁子、清香的葵花籽油,就陆续走进我们兄妹们的餐桌上。正如他常对我们念叨说,城里的蔬菜、米面油等食品,配有色素、用的是生长剂,有些还是转基因食品,真叫人不放心。
父亲种的老玉米与众不同。他坚持传统方式耕作,追求优质高产。谷雨过后,当路边的山核桃绽放一串串淡黄色的小花的时候,父亲开始播种老玉米了。当煦暖的阳光照在父亲的驼背上,暖暖的,父亲开始对对老玉米地精耕细作,深翻,整理均匀,连一快土坷垃也不放过。他先优选种子,选用自己培育好的老玉米种子;其次,施足农家肥,不施化肥。尤其在夏季玉米苗生长期间,他精心管理,不喷洒农药,不打除草剂,认真锄三遍地,他锄地的要领是:一遍要深,二遍要浅,第三遍玉米苗的根部要堆成小土堆,这样能抵御风雨的袭击,预防玉米苗倒伏,并能更充足地吸收养分。到了秋天,当村里人忙着收割玉米时,而父亲种的老玉米一点也不着急收获,他巧妙地利用山村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白天光照时间长的地理优势,让秋风吹,秋阳照,父亲称为老玉米嗮秋。一直让秋阳光照到入冬前,才开始收获他的老玉米。
父亲的种老玉米品质好,玉米粒色泽金黄油亮,口感好,卖出的价格,往往要比乡亲们种的普通玉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多。后来,父亲将自己种的老玉米,用石磨子加工成金黄色的老玉米面和玉米糁子,价格不菲,很受城里人的欢迎。再后来,父亲带领乡亲们一起种植高山老玉米,成立了老玉米合作社,并与城里的超市签订了合同。于是,父亲的高山绿色老玉米品牌,成了家乡小城里的一张名片。
一阵秋风飒飒作响,挺拔的老玉米林也随风起舞,哗哗作响。父亲站起身来,在风中伫立在老玉米地头,他犹如一位沧桑的老将军,在检阅自己的整装待发的队伍,他慈祥的眸子里,闪烁着丰收的光芒。
该收获老玉米了,父亲自言自语地说。
她是他从广州打工领回来的。她既胖又矮,脸蛋也不漂亮,更没有什么显著的吸引人的魅力,年龄也不小了。他也是又低又矮又胖,也没有一技之长,奔40的人了,得了这么个媳妇如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看着就有酒足饭饱之感。他宠她惯她。她爱吃玉米,他春初就在自家院子专把水泥砌好的一层刨开,松土种了几十颗玉米。天冷,自制个大暖棚,别家麦收种玉米时,她已吃上热乎乎的玉米棒子。别家麦收后除了种玉米外,还有芝麻、大豆,而他全种了玉米。明知道她吃不完,他还是在种。不仅此,他还留了一片地,每隔半月种几十颗,一直坚持一个半月,好让她能吃久些。天寒地冻,他把玉米跑到几十里外打成粉,碾成粒,蒸玉米馍,熬玉米粥。他家一年四季都飘着玉米味,就像飘逸着的他的情味。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心里品她品得津津有味。然而,即使怀孕生了女儿后,只简单地对他说出“知道”“嗯”之类的简语。
他知道她无父亲,只有一个母亲,姐姐早已嫁人,他让她把母亲接来,她摇头;他陪她回家看母亲,她还是摇头。他思不透也想不通她沉默中有何情感在流动。为了取欢她,他不再出外打工,所幸有十多亩地的收入和老父军役伤残的补贴维持生活。他陪她钓鱼,逛超市。凡她想吃的东西,他从不迟疑,哪怕自己喝白水吃干馒头。很多时间,他陪她在田间小道,朝踩露看晨阳,夕踩露看晚霞。
女儿的出生更让他收敛不住笑容,每天有使不完的劲儿。转眼玉米饱满的初秋,他抱着女儿领她到田地掰玉米棒煮着吃。她要方便,他抱着女儿在玉米的荫凉处等她。一分钟,二分钟,迟迟不见她出来。他急了,呼喊着朝她去的方向找,他不怕她偷跑,他怕她出意外,最近总传闻有人在庄稼地里挖人体器官闯进大脑,他惊出一身冷汗,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终于看到玉米叶的响动,他奔过去,她正躺在地上,胸前的衣服已被尖器划开,而且不远处有响动。他不敢呼救一手紧抱女儿,一手环抱着她就朝路上狂奔。到路上有村民经过时他才松口气,她脸色煞白,腿软着站不稳迈不动,紧紧搂着他的一只胳膊。
“那人蒙着面,拿着手术刀,就要剖开我肚子……我父亲死后,母亲就是卖肾把我和姐姐养活大的。”
她不再是一个字一个词地应()答她,她主动说话并敞开了心扉,他明白了她成长的阴影,进厂打工被一个流氓盯上,蹂躏后把她卖给了一个人贩子,人贩子蹂躏后卖给了本村的瘸子而且已有孕,瘸子认出她后把她送回家并要双倍的钱。她流产后倍受打击,精神恍惚,也就这时在村委建筑工地干活的他认识了她,接近她,对她好,替她还了瘸子的债。她母亲看他真心实意对,就把她给了他。
她心里原来背负如此重的负荷,他要用心暖化她,给她温度和安全度。为了既不离家又挣钱,他承包了二十亩地,不怕苦不怕累,家中的楼起来了,女儿也一天天地大了,她终于有笑容了,话也多了,她又给他生个儿子,一家人安安静静地过着男外女内的生活。
他仍爱吃玉米,他仍让她一年四季玉米味儿不离口,不过她每天给他做他爱吃的馍片了,爱的给予原本如此简单,简单到一玉米一馍片,但是足以击碎高姿态的痴爱圣情。爱是低姿态的庸常的,庸常到一玉米一坚持一永恒。
偶然,把时光看的很近,岁月却很远;把岁月看的很近,时光却更远。
同样是匆匆而过,同样是一去无返,可是落日前,余晖下,我却丝毫寻不到它们的身影。奔跑着,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把所有的故事说给时光听,是那样的认真。
时光和岁月仿佛离不开彼此的搀扶。
岁月的每一刻,都包含了时光苍老而又破碎不堪的苦;时光的每一秒,都发现了岁月消逝而又清晰迷离的痛。
步伐,充满了孤单;叹息,也显得无力。
时光似乎也多了一份让人没有思绪的情感,太多的时光碎片把记忆连接,却也组不成完整的画面。风也在这里上演着哀愁的交响乐,奏出了我的无奈,透出了我的神伤。
时光不断
再坚硬的冰,也会被时光的手指消融;再困难的坎,也会被时光的怀抱温化。不得不敬佩时光这位出色的作家,也不得不感谢时光这位崇高的伟人。
依靠着的肩膀,找到了时光的惆怅,记忆中满是让人不能提及的曾经。
岁月静好
枯朔的落叶,也在证明着时间的间隔;漫天的发丝,也渐渐透出雪白的伤痕。
间隔给了时间一点逃脱的理由,我便看不到岁月逃脱的身影。
沉睡着的时光,终于也在这秋的来临之际而苏醒。
染红了的枫叶,染绿了的江水,色彩似乎单调而齐一。蔚蓝的天,洁白的云,仿佛与这青山绿水间显得格格不入,映射在了波面的白云,也多了几条皱纹,我突然间看到了时光流过的踪迹。
时光真的可以破碎,碎到让人泣哭,让人心酸。
没有时光的间隔,有的只是一段让人无言的过程,一个让人无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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