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初心在,爱还在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初心在,爱还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听过一句电影台词:在你或长或短的生命里,一定至少有一个夜晚,你站窗前,看着窗外的世界,觉得无比沮丧。

这应该是很多人都有过的体会。

网上说,“沮丧的夜晚岂止一个?出差回到家,想煮一顿泡面填填肚子,却发现冰箱空空如也;穿着高跟鞋赶去和客户谈判,脚都被磨起泡,结果苦等半天还没有见到人;想找朋友倾诉,翻遍电话簿,却发现找不到一个人……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数不完。”

是啊,没有谁的世界是容易的。

这段时间遇见了让我感触很深的一个女孩。

她是个干体力活的女生,90年的,在她的脸上,我几乎看不出一个20几岁的女孩应有的光泽和皮肤。

眼角的皱纹多得有些吓人,头发也有些许的银丝,瘦得好像风一吹就倒下。那双手一看就令人心疼。

我上前,问她是否需要帮忙,她朝我摆了摆手,然后笑笑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不用,你年纪这么小,力气没我大。”

“我92的,你呢?”我没理会她,仍旧帮着搬货。

她怔了怔,然后笑着说:“我们差不多大。”

“你结婚了么?”我帮她一起搬东西,就这样聊开来。

“结了,孩子都两个了”说着便低下了头,这时候她的老公打电话过来,说了两句,便在电话里争吵起来。接着没好气的挂断了电话。

“你没结婚吧?没结婚好啊,结婚遇到不好的人就是造孽……”她开始和我叨唠起琐碎的家务事。手上却没停,一直干着活。

那一霎那,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有某种感触,很深很深。

我走的时候,她还在搬货,在这寒冬腊月的时节,她被汗浸湿了衣服,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和一件搬货的外套……

我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是2010年买的,从过去到现在,用了差不多九年。

而今天是我拿去大修的第五次。

董老板无奈的看着我说:“要不别修了吧?浪费钱,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

我笑了笑,“没事,老板,你先修修看,用了这么多年,不舍得扔。”

“可是你这修好了也值不了几个钱啊?转手卖出去最多150块,而且你这一修又要几百块。”董老板看着我无奈的摊了摊手。他大概不懂我为什么要如此执着于一个早就淘汰了的机器。

我当然知道它不值钱,我也没指望把它修好了拿去换钱。只是这么多年,它同我一起长大。

我总是喜欢一些历史悠久的一直在我身边的东西,哪怕是破碎的,不完整的。

它们都被我赋予了生命。它们什么都明白,像预言家一般平静地沉默地看着我,却什么也不会说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们陪着我一起变老,像朋友一般,就像电脑的开机密码,每一个字符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

在这九年里,很多人离开了。或许成长的一部分就是这样,我们不断的跟熟悉的人告别,跟熟悉的地方告别,然后走上一个陌生的舞台,见陌生的人,听陌生的歌,看陌生的风景,最后把陌生变为熟悉。

在生活的锤炼下,好像看到谁分开都不会太奇怪。

看淡了这世上的很多事情,这样倒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初心还在,爱还在。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初心始终


荏苒的光影带有少许残黄、带走光阴一寸。。。

逐年彼刻,难忘初心如石,虽不及梁鸿、孟光,却两两相望不渝此生。

固守翘盼自己散发的自在与满足,凝望取舍抛洒后的真挚与热诚,留不住昨夜发丝弥香,何故期盼明朝的粉黛红妆。。。虽不及牛郎、织女隔天相守,却也彼从举案齐眉。

炫美夺目如阳光下斑斓泡沫似的爱情令人羡煞、渴望,易而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平凡、典雅即不靓丽又不奢华如金字塔似的婚姻却稳固、长久,坚韧不拔。

内敛、含蓄胜过百媚妖娆,果断、爽朗赢取人格无限。

相处之道是博文也是百书,朝夕以对,品的是互重、尝的百味,将点滴收纳、将哀怨抛洒,寻求淡水带来的长久。

光影如流水般悄然逝去,不曾赚取荣华可也衣着无忧,虽不算佳偶天成可也比恩爱如初。

你有众人皆知的细腻、儒雅,携手踏过荆棘路换来的是至始至终的陪伴。

鸟比翼、荷并莲,只羡鸳鸯不羡仙。

手掌中心深深烙印一双粗掌纹,十指紧扣迎面待等属于你、我的未知一切。

回忆初心


好像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每次想写东西的时候都无从下手,就像现在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的情史吧,也许有人感兴趣,也许也有人不屑。那就请感兴趣的人看下去吧。

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还是第一个在一起的人。姑且我就从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说起吧。那时,我是一个从小学刚升上初一的女孩,稚气未脱。从小我就喜欢安静的女生,尽管我自己不是,但是我还是尽量让自己住嘴。到了初一,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也许因为当时的班花也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吧。

反正那时很少说话,弄得别人都说我有自闭症了(这是后来朋友跟我说的)。记得刚开学,谁也不认识谁,我只记得当时坐在我前面的两个男生有说有笑的,因为他们本来就认识的。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我起初一点都没注意他到底长的怎样,只知道他皮肤挺好的。而我注意的是他的同桌,一个长着虎牙的男生,笑起来很有感染力。每天都在偷看他笑,自己的心里也在笑。

这是我开学的体会。而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生就是那个我不怎么注意的男生,就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对,你没有看错,就是他。怎么说他呢?虽然有时看他和别人一起挺开心的,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生,说话也挺幽默的。但是有时他会在教室的走廊栏杆旁痴痴的发呆。他的背影是很落寞的,落寞的让我心疼。

每次看他一个人,都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过去吧,陪陪他。但是没有一次我过去了,因为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理由过去。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渐渐地,我变了。因为我也经常站在他站过的地方发呆,我想体味他站在这里的感受,慢慢地就习惯的,以至于之后有人说我有种忧郁的气质。我就只能笑笑。忧郁就是我初恋的味道吗?

再来说说我和他的发展吧。我当时真的很懦弱,都两年了还是没有勇气告白。我明知我在他心里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己说,放弃吧,他不会喜欢你的。就这样,我和他没有爱情的火花,后来我喜欢了别人,他就成了我的蓝颜。但是越长大,我发现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直至今天,虽然有时有联系,但已经变味了。

接下来就是我在初三那个令我无比怀念的岁月了。那是一个只有拼搏却没有汗水,有动力而没有压力的一年。我认识了一群我以为可以永远一起的人。但是因为有一个人,我们这个小团体已经缺了一角了。如果说第一个人给我带来的是忧郁的气质,那么第二个人给我带来的就是阳光,让我成为了一朵向日葵。

他是一个长着如林志颖般的娃娃脸,而且也总是笑眯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超可爱,即使他不胖。他是陪伴着我初三和整个高中的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因为受制于学校严厉的校规和我不想当一个让爸妈失望的早恋小孩,虽然自己早已情窦初开。他向我告白说:我知道你不想在高中的时候谈恋爱,我今天告白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而已。

多好的一个男孩。我喜欢荷兰,他说以后会陪我一起去。我说我不想当家庭主妇,他说他可以当家庭主夫。他知道我喜欢吃青柠味的荷氏糖,他会经常给我带。他知道我缺钙会腿痛,又不能随便喝牛奶,他会记得给我买我能和的牛奶。他就这样细心的陪着我,可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在距离高考的最后一个月,我因为压力过大,一直失眠,还吐。

他知道但并没有任何表示,也不来找我,虽然他之后的解释是怕打扰我,但我知道我们已经变了。他会花一个星期唯一休息的一个下午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也不会花十分钟时间来关心我,也许他不觉得他变了,但我感觉到了。而且我也变了,我已经把他从我的心里挪出去了。在高考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不会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他是恨我的,但是这是最好的结局。现在的他,已经和他肯花时间的那个女孩在一起了,而我也有了男朋友。如果当时我选择了他,受伤的就是两个人了。

最后的最后,我就要来说说我现在身边的大傻瓜。我和他是同一天出生的,就比我大几个小时。我们一直都是冤家,整天都在斗嘴。可是在他得了麻疹回家一个星期,我是那样的无聊。他身上一直有种魔力,总是吸引着我,不跟他讲话我就不舒服。

我们俩个性太像,很多矛盾,已经冷战了好多次,最久的一次长达半个学期,那时真是痛苦啊。他是一个异性缘很好的人,总是有女生来找,超不爽。可是又能怎样呢,我只是他的好朋友罢了。写到这,我忽然不想写下去了,也许是因为太多回忆了无从下手,也许觉得我们之间的故事我现在还没有能力把他写出来,也许在等我们的一个结果。还是等以后的某一天,我们有了一个结果,我有能力把它写出来的时候再说吧。

我现在只想说,人生会遇到很多人,也许是你喜欢,也许是喜欢你的,你们的故事或喜或悲,都很珍贵。小心地把它们留下来吧。

我依旧爱,不管他是否还在


雨滴的声音打乱了我做练习的思绪,瞬间惨白的风景让我感到措手不及,朋友在玻璃窗上贴的那些四叶草掉的只剩下孤零零的几片,只在这一瞬我爱上了它,雨洒在它的身上却毫不影响它的姿态。

我的爱情不像雨,它既不轰烈也不悲壮,而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越加喜欢,就像玻璃窗上的四叶草,不管世界怎么变,它仍旧安然的依在上面,风吹雨打都不掉。

很多人喜欢在夜深人静时,挑灯提笔,静静的描写自己内心深处的言语,我也不例外,但我并不只偏执与夜晚,无论白天黑夜,我都喜欢将自己的心情拼写在一个厚重的笔记本上,有时候我在等待,等待我的头脑无比清醒,然后回忆过去的一切,曾经不知道爱上一个人便爱上了他的一切,而今终于懂得有了他什么都是他,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话,便以为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总是临睡前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编织语言,我想记录我爱的一切,可是有一天,我发现现实和想象是不一样的,我曾经自信的认为,他对我的爱是独一无二,有了我就填满了他的整个世界,我不知道原来亲口说的话,可以对天发誓的话也会有假,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不能丢弃,原来没有什么可以真正属于,爱到了一定程度会累,就会想要退缩。

一幅画,再深的颜色,也会有一天被时光冲淡。

他说过喜欢我这样的爱情,平平淡淡耐人寻味,那是不是太淡了呢?让他在期间孤独的再去寻找他要分享出去的爱,还是我接受得太少,让他的付出还有剩余?

外面的雨渐渐下大了,玻璃窗嗒嗒的声音抨击着我的心,我害怕看到最后的几片四叶草也轻轻的落下来,我望着窗外,它没有落下来,我的泪却划了下来,落在我的笔尖。

后来,我还是懂了,这样的选择不是他的错,是我的世界太冷清,一个人,一支笔,一颗疼痛的泪。

我握住他的双手,却没有给他温度,我怨不得谁,只能安静的在夜里,听听风吹的声音,我还是会临睡前,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编织语言,记录我爱的一切,我依旧喜欢我的爱情,不管他是否还在。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043372.html

更多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