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骄阳明媚,春光正好。亦如怀着期待与激动入学时,那朝气蓬勃,青春肆意的他和她。
那年,男孩儿十六岁,女孩儿十五岁。
男孩儿入学后不久,突然发觉自己恋爱了。初尝青春的果实,甜甜涩涩却又让他沉迷,不能自拔。
青春懵懂的冲动也许仅仅只是冲动,很快,男孩儿便尝到了那一丝苦涩,颓废,自暴自弃,让的他感觉伤心,绝望。
一天,酗酒过度的男孩儿,迷迷糊糊的竟在课堂上清醒了过来。男孩儿突发奇想的折了一架纸飞机,闭上眼睛,随手便向后丢了出去
一架纸飞机不知从何处而来,轻轻的落在了女孩儿的书桌上。正在认真听讲的她略显犹豫后,便伸手拆开了它。
这是男孩儿和女孩儿的第一次奇妙的接触,而维系之间那丝奇妙关系的,是纸飞机上写的四个字:我喜欢你!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缘分的强大,也许是命中注定,仅仅是因为这架漫无目的纸飞机,男孩儿和女孩儿终于相爱了!
男孩儿和女孩儿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欢声笑语。整座校园,都记录下了他们的身影,处处充满着爱情的气息。
男孩儿永远都记得女孩儿在冬天里冻的像红萝卜一样的小手。所以每年的冬天,他都会给女孩裹上厚厚的手套,尤嫌不够的用自己的胸膛去温暖。
而女孩儿也永远都记得男孩儿每次生病吃药时,那双紧皱的眉头。所以像哄小孩子一样,每次在男孩儿艰难的把药吃下去后,总会给他一个甜甜的轻吻作为奖励。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的那么快,转眼间已到了毕业前夕。噩耗来临,男孩儿突然的不告而别,独留下女孩儿发疯似的寻找,最终手中死死的攥着那架,已经略显泛黄的纸飞机,默默垂泪。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男孩儿已经长大,社会中的摸爬滚打使得他眼中的纯真早已不在,更多的是历经风霜的沧桑。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至今依旧单身。
一次偶然,男人和女人相遇了,男人看着已为人母,变得更加成熟美丽的女人,沉默良久,笑着说了声:好久不见!
女人愣住了,过了许久,也终于轻笑着说:纸飞机,好久不见!
一瞬间的失重让我在刹那之间回到了现实,我猛的抬起了头,眼角还挂着一颗分明的泪珠。
“怎么啦?又做噩梦了?”
苏叶并不意外我的反应,只是,在仔细的看了我一阵儿之后,她还是偏过头,似乎有些怜惜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老张啥时候走的?”
“早就走了,听他说,她女儿终于肯带她的男朋友见家长了,一下班就火急火燎的走了,连你打瞌睡都没看到”
可能是我转话题真的过于巧妙了吧,苏叶对我突然转化话题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议。我微微转过头,就看见她已经放下了手上的工作,大有一副和我大聊特聊的架势。
要是在平时,我肯定已经开开心心的同她八卦起来了。但是,最近我就像被鬼缠身一样,一直不停的做噩梦。要不是我是一个绝对的唯物主义者,我可能早就去找算命先生了。
“这么早你就回家了呀?”
见到我已经开始整理桌面,苏叶有些惊讶的看着我。
“嗯,何以谦的父母来了,我要回去给他们做饭。”我一边将一摞文件放进文件夹,一边说到。
“又是二十四孝媳妇儿啊,真没劲,我还以为你会去见白雨宽的,毕竟几年……”
“白雨宽?”
我灵敏的捕捉到这个名字,并在不觉之间就已经打断了她的话。
“对呀”似乎是已经习惯了我心绪跳脱的样子,她关了电脑,又继续说到∶“我也是听孟瑶说的,今年的同学聚会白雨宽也会参加。怎么了?改变主意啦?准备不当二十四孝媳妇儿了?。”
我坐了下来,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同学聚会的地点在哪儿?”
“玫瑰人生”她说,似又是反应过来的了什么事儿,她立马说到∶“不是吧,小曦,你真准备去?你家何以谦要是知道了,会直接杀过来吧?”
得她提醒,我终于想起来给何以谦打了一通电话,告诉他我今晚要加班,让他照顾好岳父岳母,实在不行就带着他们去五星级餐厅吃一顿,这个钱我付。
何以谦没有多说,也许是我跟他结婚这几年真的表现得太好了,结婚生子,安安稳稳。他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甚至最后他还告诉我,“加班也要注意身体,毕竟我已经有五个月的身孕了,再等等都可以请产假了。”
也许是心虚了,我在电话这头连连点头,过了会儿才发现,他也看不见,便只得静静的“嗯”了一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我刚放下手机,就看到苏叶仰躺在椅子上,翘着个二郎腿,一脸玩味儿的看着我,那样子真的像是个街头小混混。
“可以呀,你居然会骗何以谦?你不是还喜欢白雨宽吧。”她说。
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便下意识的低下了头,这才看到有些微微隆起的肚子。
“应该不喜欢了吧。”
我没有抬起头,苏叶也没有再回答。
同学聚会八点开始,这对于我和苏叶这种离得近,下班早的人是一种困扰。我不能回家,也不想待在公司。便只得应了苏叶的提议,去星巴克坐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悠闲的打了个车,到达玫瑰人生正门的时候,刚好七点五十。
身为同学聚会的负责人,孟瑶和她的男朋友正站在门口,迎接来的同学。我和苏叶一下车,她就走到我们面前,热情的招呼起来。
“苏叶,你来啦?这是林落曦吧,好久不见,真的是难得看你参加一次同学聚会呢。”
“好久不见”我蹙着眉,有点不舒服她探究的眼神。
苏叶也看出了我的不爽,急忙打圆场道∶“孟瑶,同学聚会在哪个房间啊,天气这么热,我一路过来都有些渴了。”
“306”孟瑶也不怎么喜欢我的态度,冷冷的答了一句,便去跟其他人寒暄去了。
只是,我刚走进店门,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就听到后面传来一句,“白雨宽,你也来了呀,可真是稀客”
苏叶看着我的脚步一顿,有些犹疑的问到,∶“怎么啦?”
“没事儿,就突然想起来口红忘在办公桌上了”我牵着她的手,下意识的阻止了她回头的动作。
她有些奇怪,却终究没有再有所反应。
白雨宽是后我们十分钟左右进入包厢的,想来是被孟瑶纠缠了许久的,想到他一脸清冷,却又颇有教养的回答别人的样子,我就不由得想笑。
后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所有的人才到齐,而在经历了唱歌,玩笑,以及迟到自罚三杯以后,场子已经逐渐的热了起来。
原先坐在我身边的苏叶也已经玩嗨儿了,整个场子到处跑。看着她满场疯跑的样子,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小妮子真的是看到我在么?这么疯?
“咳咳咳……各位……”没等我的内心活动彻底结束,就听到有人拿着麦克风,说到∶“各位同学晚上好……”
是孟瑶,她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我没听完全,但大致意思就是毕业这么多年了,我和白雨宽才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是不是该自罚三杯。
这本来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儿,任凭在场的谁打个圆场,我们都没有必要喝这个酒。可是,白雨宽这人性子冷淡,高中的时候就没有交到知心朋友。而我,抬眸看了看在我对面酒桌划拳划得正开心的苏叶,顿时觉得脑仁儿都炸了。
“今天出门是真的没有看黄历啊”,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站起身正准备解释。
孟瑶的声音却又响了起来,“看来林大小姐是发达了,都看不起我们这些老同学了呀,这几杯酒都不肯喝了”
话音刚落,包厢里就传来一阵嘘声。我看着孟瑶,她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麦克风,脸上尽是嘲弄的表情。
她的意思很明显,今天我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不然我是肯定下不来台的。
其实要是搁在以前,被人这么为难,这三杯酒我肯定就喝了,说不定这个时候我都已经跟她刚起来了,但想了想孩子以及孩子的胎教,我脸上的神情愈发的坚定起来。
“我怀孕了,所以抱歉,这三杯酒我真的不能喝。”
语罢,整个包间突然安静了下来。就连划拳的苏叶也停止了动作,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并不习惯于包厢的氛围,所以当整个场子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几乎被扑面而来的烟酒味熏得头晕。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来这里或许真的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我拿上自己的包,穿过几个人,便走到了门口。
“突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在这儿打扰大家的兴致了。”我微微弯了弯腰,低头之间把那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十年了,这个人依旧是这样的。戴着一副半框的眼镜,脸上总挂着浅浅的笑意,温文尔雅得宛若一个翩翩公子。
紧接着,十年前的事情一幕幕的从我的脑海中闪过,我心口不由得一痛。不过,幸好我抢在眼神迷离之前离开了包厢。
出门以后,我联系了苏叶的男朋友,大致的跟他说了一下我这边的情况,并就丢下苏叶的事跟他道了歉。他说他能理解我,等他整理一下文件,就马上过来接她。
听他这么说,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但是我依旧站在马路边上,准备等着他到了,再搭的士离开。
南溪是一座很出名的夜城,听一些人说,在修建南溪的时候,规划者就决定把它打造成一个景观式城市。终于,经过了十年的精心打磨,南溪从一个普通的城镇,变成了寸土寸金的金融文化城。
哪怕是在晚上,这个城市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活力。就好像现在,就算已经到了十一点多,街道上依旧是灯红酒绿,人来人往。
“真是一座不错的城市。”我自言自语。
“林落曦,好久不见。”
熟悉的声音把我从恍惚里拉扯出来,是白雨宽。
“好久不见,请问有什么事吗?”
“你结婚了?”他问。
“嗯”
“多久了?也没听你说过。”
“一年左右吧。”
白雨宽比我高不少,跟他说话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抬头望着他,以前也是这样。我站在他面前,哪怕他一句话都不说,只要望着他的眼睛,我就已经心如擂鼓。
再之后我们又寒暄了一阵,知道了他毕业以后就进了知名企业工作,经过几年历练,他已经到了公司的高层,这一次也是因为公司在南溪设了分部,他才回来的的。
我向他表示了恭喜,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想祝他前途无量。但在想起那个梦之后噤了声。
“林落曦”
“嗯?还有……什么事儿吗?”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辆大众朝我疾驰而来。一时间刺眼的车灯,嘈杂的喇叭声瞬霄承上,我倒在地上。闭眼之前,我模糊的看到他朝我跑过来,万年的冰山脸上竟露出了担忧的神色。我微微笑了一下,然后闭上了眼睛。
许多年前他们便相识、相恋,可是后来室外结局如许多恋人那般不欢而散,也谈不上谁伤害了谁,就是那般的散了。过了许久吧,临近毕业的时候情况才有所好转。后来的她如愿的去了北方,那个他曾向往的有雪的故都,而他复读以后选择了去当兵,一去便是好几年。这其中他们也只是断断续续的联系着,偶尔回来的时候也只是见见。
最近的一次相聚是他抽空回家的时候,好几个晚上都一起出去吃饭唱歌,过去很多年,却如当初一般,仿佛都没改变。那一晚,他拉着她的手希望她给他答案,退伍回家就结婚。都说命运喜欢捉弄人,而命运之于他们而言又何尝不是呢?她曾那么深切地希望他能跟她说:帮忙看看他追的女生怎么样?终究过去这些年了怎样的感情纠葛早已尘埃落定了。也该放手了,她对自己说。
他离开的前夕,找了个吃饭的借口一起完了一天。最后是唱歌结束了那段旅程的,那晚她喝的烂醉,是了呢?这么多年他就像一根长在心里的刺,拔不掉除不去。那晚他们在一起了,而后天明各自回归,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后来,他走了,一切归于平静。而她呢?许久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她找最好的朋友一起去了医院,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依然记忆犹新。医生告诉她以后不能再喝酒,不然这辈子都没法生育。她为他付出太多,她不能在剥夺自己以后做妈妈的权利了,以后她时刻注意着不让自己喝酒。
然而许多事情并不如预期的那样,一年后他回来了。他说聚聚,她没有拒绝。和年前那次一样,也是那群人,不一样的是他身边有了另外的归宿。那一刻曾经努力搭建的世界瞬间崩塌,还有什么摧毁比这来得更强烈。他一次次的要跟她喝酒,她都拒绝了,不是不想,是真的不能。准备提前离开的,以水代酒表示歉意,可他硬要她喝,那许久压抑的泪终于再也控制不住,泪水滑落随水一起喝下,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够了!真的够了!
好友实在受不了了,拉着他出去,把一切都告诉了他,那一刻他崩溃了,曾经伤害了她一次。如今呢?把她伤害得更深了。他打电话给她,那一刻他只想找到她。电话一直没接,她明知道是他,可是还有什么用呢?既然你回来了,那就让我走吧,我们之间注定有一个人要离开的,那么就让我走吧!
第二天,她走了,这之后漫长的一生就让她慢慢地忘了他吧!这之后,也许大理、也许丽江、也许西藏,哪都好,只要没有他。
她只是等那句好久不见,却等来了他身边有人。有时候真想问问上天给她怎样的纠葛,才能如此错乱一生。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尽管唱歌很难听,还是每次在KTV都必点这首《好久不见》,想象着,若有一天再见,见面第一句要说这一句:好久不见!
彩排了千百遍,待真的那天来临,竟是还是没有说出口的那一句好久不见。
记忆被尘封,被凝结,被化解,被刷新。就此怀着这颗忐忑的心去赴约,相见不如怀念亦或是想念就该碰面,这一刻会得到答案。
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想问,但是其实也有了顾虑。怕,见面时的客套熟悉,分开后,就成了不熟悉,想当面问那些存在的问题,又怕破坏了氛围。说好的当面把问题说清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却又是一种无言的默契,都不敢问,都不想问,问题还是问题,我们不知道还是不是我们。
习惯了称呼的小黄,突然觉得叫全名更恰当些,这三个字的名字怎么这么长,叫起来都显得特别生硬。我也不习惯听到的全名,一叫,后知后觉才知道,那个名字是属于自己,是我,真的是我。那被帮一个小忙就说的谢谢,四五句加起来的谢谢,只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能来赴约,能去赴约,本来就是一种难得,只是可能需要来日方长的时间去修复,去回到曾经那熟悉程度,亦或是就这样有距离,因为也许,距离产生美,也许些许客气会更走的久远。
分别在地铁,南辕北辙,东西各奔。此刻毫不矫情的是泪光,流出了当年的泪光,似当年,毕业时的我们,这真,这真!
不想顾虑太多,只想简单地快乐地听从内心的,熟悉下去吧,珍惜下去吧,各自安好下去吧!
还是有不少熟悉照旧的地方,我们没变,那份善良纯真没变。只愿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下一次的能够重逢。
夕阳晚暮,沧海有泪,经年予我以宁静,愿还岁月做沉淀。此去人声,应是良辰好景、便纵有千万种风情,又应与何人述说?
风卷云舒,残阳如血,一首首情谊绵绵,纸短情长。一句句、一张张、一段段诗情画意、绝美成篇章,婉约着我,曾有过迟暮归途的内心。卷起小径自然,笺信写成,素心如简,有约佳话。
渐浓秋意,摇曳在门庭松柏,一声声的窃窃私语中。时而刀光剑影,奔腾到海不复还,时而,桑梓苍鸾,流年烟火花纷飞。共舞生平与谁诘?需知年少,早已是逝去的青春。
枫后金阳,撷取一派,独坐扪心,执瘦笔一支。一寸相思一寸灰,从此萧郎是路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乾。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
常恐秋节至,自古逢秋多寂寥,我言秋能胜春朝。飞逝时光,几时能见,独占鳌头?愿携一抹青烟、散尽心中悲凉,古风木语,念珠心慈。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一尊古佛伴,一盏明灯指,照亮吾心之缱绻,品尘世哀愁,赏天地之悦于己心。飘尘离世几时休?总以为来日方长,仰首就能望到一片,哪怕云里、没有一丝色泽。
花谢花开不过刹那之间,人来人往,还能不动声色饮茶,欢唱在世几何,踏碎那一场场,盛世逐梦般的经年累月。又究竟是一件,谈何其容易之事?
自信满满地也曾相信,自己也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让人可以从容地去尽孝。可我们无知无觉,无不在蹉跎岁月的渐行渐远,九霄云外是苍天,安知千里外,不有雨兼风。
那些往事风声鹤唳,转眼残章理成,似水柔情,如梦佳期。来去从容,阡陌红尘。生命若无法逆转,无可奈何的我们,那些深处内心有过顽强坚韧不拔、惟愿此生是都能够、既心既佛褚品静,以心持之以恒也。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亦或许也只是我、在还没遇到一个她之后,才会有的一种感觉。却只需摆一摆手、挥一挥念头、一条寂寞的路,便能伸展向两人、各自天涯、曲终人散悲欢合。
人到情多情转薄,岂知,人不逢时,时不待人。黄华叶衰,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只是原来,时光还是会带走我们的青春。不经意间才蓦然发现,父母苍老迟缓的速度,也远不止萧瑟,且又孤单的背影。虽已过佳节,沟渠明月照,却依旧还是、倍感苍凉与无助内心的孤独。
浮华一生,淡忘一季、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景难为情。离别对于感情,就像风对于火一样:它熄灭了火星,但却能煽起狂焰。是啊!可最亲爱的,当我已经渐渐习惯了我一个人、曾经以为是愚蠢的认为、我就可以忘掉你!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前一刻是露出嘴角微扬的浅笑,转瞬间,便湿润蘸满了眼睛。因而人生、或许是这样,昨日之欢颜,今日之泪眼。
能遇见,便能遇见。若错过、至此终年,亦是山无陵,与君不见,再也不见。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何以相逢。
此时秋季已在寒暄中正式介入了吧?街边的风带着寒意,却来得迟缓。这个季节让人分不清是该继续绽放还是等待收获。看天气的预示似乎还有一阵的暖,二十九的温度,是演绎着炎热吧,我却极力去寻找那种感觉,越是强迫越是记不起,俯首路过街角,只留下左肩丝丝的冷。身边的人从不情愿走上分离,从满世界甜蜜化为蔗糖加入苦咖啡,注定秋季容不得我再感伤,单身的日子久了,越来越多的自嘲,让我的内心苦不堪言,看他们的历经,看他们的过去和如今,我倒觉得自己是值得羡慕的人,拥有孤单也屏离了受伤的几率,偶尔还可以享受一下谁也不知是真是假的小幸福。我自己都分不清我是如何过活的。身边不停地流转形形色色的人,总归要归去,我还是我,站在路灯下单影重叠,永远有一把小伞,遮住我娇小的身躯,让人看不见,只是散落满地的忧伤。这时的雨真是下的不凑巧,明明清早路边不知名的植物还泛着新绿,南风还是无情地呼啸的狂欢着迎接秋季,深夜肆虐的大雨洗礼着窗前的梧桐,他该是受了多少年的尘封,让这雨淋的如此凄凉。我想我是看不过去的,总之我每每夜晚都与他过眸轻声吟诉晚安,他如今像是要远离,挂满树的果实哗哗跌落,大片的叶子融到泥里,让我禁不住想起,秋风恋落叶,落叶终归根。雨下的大了,透过窗雨点打在身上,冷不丁抖擞一下划在胸前,我不明白阴雨天为什么会有光,雨点照的闪亮,像眼泪一样可笑。我一直在努力,努力寻找一份安全感,所有的经历让我再也经受不住相信语言,语言本就是一言一语的白话,说说而已,岂能当真,只是当初太天真太轻信,往往弄丢了自己,无时在面对镜子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对面的这个女人,或是清纯或是妖娆,总觉得身后还藏着一个灵魂,或是巫婆抑或是精灵,再或者是仙子。那笑看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从脚尖到腰身,纤细的有些柔弱,长发披下遮住左耳,不想听见所谓的诺言,唇际粉透的胭脂色,让我说不出只言片语,太强持的自尊心让我执意不肯主动说一句问候,你永远不懂我有多怕受伤害。鼻尖的暗影延至眉心,睫毛调戏着日光,我记起那次眼泪直顺着便打在枕边,倒是怕花了我的妆,虚了我的笑颜。忘记了是谁说,右眼看到的是幸福,我总是睁大了双眸,却看到一望无际的沙垦。张爱玲总是去描述一个人的环境,去描述两个人的内心,我想他是懂男人和女人的,越是孤陌了越是招惹。直到满身创伤,偏偏戏剧化遇上一个爱他的人。我想。有那么一个人让我无时无刻的不得不去思念,任凭泛滥的回忆把我淹死,然后去恬念哪个爱我的男人。不是太悠闲所以等一个信息,因为怕是很快的失去所以不敢靠的太近。在咫尺天涯对着黑屏凝视,凝视。那次的海上,那帆的船,多希望是永久,有那么一个人陪着我冲风破浪,有那么一个人背我走过海岸线,拂去我腿上的沙,有那么一个人会告诉我,我是多那么想你,我的宝贝,我永远也明白不了,我是如何对宝贝这两个字完全没有抵抗力。你在家安静的等我,等我去接你,我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会抓着你的手不放开,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会对你好,你累了,我就送你回家,不,一定,送你回家!stone的话,总让我心静。所有真挚的感情都是无法去控制的行为。不是夜缠绵了谁,也不是醉暧昧了哪位。前方的路总会留下一个落脚点,吻会碎了上空的云,让对方看不见。爱恋与和风纠缠,让人思念,思念安徒生说格林童话,格林童话说最后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童话是讲给12岁以下的孩子听得。我不过是过了年纪,念衰了时光,陈旧了悲伤,听不清诺言,听不见你说:你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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