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也是需要技巧的,两个人的感情也是需要维护的,那么到底有哪些技巧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女人 别因一时感动许一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给自己一点时间,给他一点时间,考验你也好,考验他也罢,婚姻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可以容易被感动,但是不要轻易做决定!
女人别因一时感动许一生
女主角遥远婚姻寄语:嫁人的时候,看的是一时,想的是一生;婚后的日子,过的是一生,想念的却是一时。可是呀,一时总非一生。
因为一煲汤
现在想起来觉得有点可笑,但是当初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不过是因为一煲汤。
一个女孩子孤身在深圳工作、生活,累了、病了永远是将一把米放在锅里熬成粥,从早喝到晚。当然也有人追求、有人关心,可是大家提出的邀请,永远是出去酒楼吃饭,谁也不知道,我对住家饭菜有多么向往!想不明白,在偌大的城市里,温馨的家的味道为什么变得那么遥不可及呢?是的,正如朋友说的,现在的男孩子你还敢要求那么多!
所以,伟的行为让我认为他会是个体贴的好男人!因为他是那帮追求我的男孩里惟一将家里煲的汤送到我手上的人。
那时候,他每天傍晚六点下班后,回家装上他老妈精心做好的饭菜,七点准时提着便当出现在我家门口。在饥肠辘辘的时候,看到他温暖的笑脸,冬天的时候为了保温跑得一头一身的汗,喝着他端过来的喷香的花生眉豆鸡脚汤,感觉喝下去的真是他的柔情蜜意,一碗又一碗,一日复一日,真是把拒绝的心一寸一寸地喝没了,把嫁他的心一丝一丝地喝出来了。那时候,心里想,一生有个人这样对自己,夫复何求?
因此,我成了他的太太。
往事不要再提
可惜,婚后的日子,伟不用再送饭了,买菜做饭成了我的分内事。在我们自己的小家里,他工作忙碌,我既要上班还要照顾家庭做家务,两人总是累得够呛。日子也是一天一天过,可是,我慢慢发现,它再也不是以前的滋味了。
没有了送饭这一细节,我们还有什么?现在,他下班也准时回家,但是坐等着吃饭,吃完了洗碗后,他一天的活动到此完结。哪怕家里的脏衣服堆成了山,地板的灰尘蚂蚁爬过都有痕迹,他也想不起来要去清理一下。关心的表示没有了,花心思讨你高兴的行为没有了,只要我不提出要求,他永远不会主动为我做些什么,哪怕只是看场电影,散个步
朋友总说我要求太高,说现在的社会,男人肯按时回家,不出去夜蒲,你还要什么?可是,生活中总要有点什么东西,感动你,让你为了它甘愿付出吧。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如果连偶尔的感动都无法给予,要如何才能捱过漫长的一生?
婚姻也像人一样是有生命的,需要噗噗的心跳。所以,我只能一遍遍回忆他当初送饭送汤的情节,藉此告诉自己,他仍值得珍惜。实际上,我心里清楚明白,有什么值得珍惜的?不过是我们女人比较念旧,时时记着他以前的一点好处,一点真心,所以总是拿不起放不下而已,对他来说,这些早已经远去了,而我只能对自己唱一句,往事不要再提!
假爱之名等同于恐怖主义,足以让人失去正常的理智,至于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这强大的逻辑面前轻于鸿毛。因为一旦反对,就是不爱。这么大的黑锅哪个男人敢背?
有些女人喜欢说:爱我,就陪我逛街,以及我是为了你才逛街买衣服。多么具有杀伤力的话,按照这个假爱之名的逻辑,女人还可以提出:爱我,就不应该看球赛,看无聊视频;爱我,就应该戒烟戒酒戒狐朋狗友;爱我,我和你妈一起落水,你得先救我
*爱一个人就不会拒绝陪她做任何事,何况区区逛街。
*我辛苦打扮是为了让他喜欢,让他赏心悦目,他不陪谁陪?
*为了让他买单,不一起逛街怎么行?
*逛街是为了增进感情,否则我怎么知道他品位有多高,喜欢什么类型的打扮,为我付钱爽不爽快,是否有耐心陪我走到底呢。
*那你们男人说,不逛街,每次约会玩什么?电影、餐馆、KTV、户外运动,你们的钱包可能经不起消耗哩。女人虽然爱逛街,但不是次次都买嘛,乐趣就在一个逛字!
男人憎恨陪女人逛街的理由
*英国科学家研究后发现,男人陪老婆逛一次商场受到的伤害,犹如战斗机驾驶员在飞行时,飞了两个加速(用加速炮加速,会使驾驶员短暂昏迷)的人体伤害。陪老婆逛商场,简直就是对丈夫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宁愿硬着头皮上床,也不愿意硬着头皮上街!
*你的钱包跟着去就行了,你不用去。
*要逼疯一个男人很容易,拉上他逛逛街就可以啦。
*女人通常就是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地方,比如买个东西男人用10分钟女人用3个小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实实在在有用的领域都是男人做得比女人好,进而社会由男人把持着。
摘自某论坛留言板
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科学家们研究得出结论,男人和女人一同逛商场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72分钟。如果超过了72分钟,他们就要因是否继续行动而吵架,男人希望立即停止shopping行动,而女人则希望继续shopping,而且女人一般都想逛满100分钟而要求再逛28分钟。这一研究结果还发表在英国的《独立报》上。
倒逛派之男人的心声
男人逛街=女人看英超
德鲁伊复活(大学老师):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陪女人逛街非常要命,她们可恨的地方不在于走十几里路买一只胸罩,而是走了那么久,浪费了几个小时,最后把看上眼的内衣一件件又摸又捏,换了又换,得出结论:不喜欢。
两手空空跟你回家。这也罢了,更可气是她还埋怨,没买到啊,心情不好啊。如果你要求她们陪你通宵看英超,她们会大叫:不!我要睡美容觉!女性同学们啊,在你们坚持要求男人陪着逛街时,想想你们陪男人看球赛、打牌、聊股经的痛苦吧。
让他的钱包陪你逛吧
王不留(职业撰稿人):他不陪我逛街,肯定是不爱我。我建议女报可以把这句话列为女人最愚蠢的爱情条件之一。女人认为逛街是幸福,男人很难有共鸣(排除个别温柔慈善的妇女之友),大多数男人都是被那句蠢话胁迫的。
你经常可以看见在商场里陪女人买衣服的男人,两眼无神,目光呆滞,女人换一件难看的衣服出来,他呆呆地说,好看。再换一件更难看的衣服出来,他还说,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何必要这具行尸走肉陪你逛街呢,除了拉低你的品位,他唯一的功能就是刷卡,不如让他的钱包陪你逛吧。
逛街可能导致男人报复
纪纯如(营销策划):他在旁边像个游魂一样,老是游离状,逛久了还要摆臭脸,我当然不做这种蠢事,让男人陪着逛街。不仅是我,身边好多女友都不喜欢男人陪着逛街耶,不明白那位神勇的地下商场女侠怎么有如此浓厚的兴趣把男人搞残的。
逛街绝对是对男人的摧残,而男人是很小气的,难免不在其他方面报复你,给脸色看只是小意思,说不定通宵在网络游戏中发泄,动不动抱怨和你在一起没有欢乐,真是赔本买卖。如果实在想让他买东西给自己,选好了让他来付款即可。
陪逛,男人恋爱初级必杀技
连耳石(餐饮行业):实话说,现在的男人陪女人逛街,基本上岁数大点的,大多是被迫,有了稳定女朋友的,就没那么喜欢逛。20岁以下的小男孩,应该特别喜欢逛,尤其是没有女友的,想泡妞,一要讨好她们,二要自己衣着光鲜。其实大多数人男人都是这样的,例行公事嘛。一直保持对逛街的热度,可能也只有女人能办到,男人肯定没那本事。
倒逛派之女人的心声
逛街是女人的私房乐趣
静飞(网站编辑):我觉得逛街是女人之间的乐趣。和闺蜜逛街的乐趣远远大于和男人逛。一件衣服我有可能不那么有信心试穿,露出肥肚腩也好,把七分裤穿成九分裤也好,在闺蜜面前无所谓,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他还不能笑,会忍成内伤的。此外,与闺蜜逛街是女人的重要社交活动,可以随心所欲八卦,互相鼓励乱吃东西。怎么看,我都认为此生不和男人逛街是英明决定。
挺逛派之男人的心声
我愿意陪好女孩逛街
达文西(IT公司经理):我很爱陪女友逛街。平时约会看电影、唱K不适合天天玩,吃过饭之后最好的娱乐项目当然是逛街,既能散步消食,又有眼福,高温天气还能享受免费冷气。这也是恋人之间的一种互相尊重和迁就。
有的男网友认为陪女友逛街要花好多钱,我想,如果她真心爱你,就不会把你当成提款机,好女孩都觉得花你的钱就是花她的钱。再说了,那种一进商场就刷卡刷个不停的败家女要来做什么?OUT!
互相尊重才有逛的乐趣
雀斑汤姆(动漫设计师):我和女友的矛盾在于,我喜欢逛街,她不喜欢。当然,她不爱逛可能有个原因是走不动,每次走完一个商场就喊起不来了,要吃冷饮,要坐着休息,有时说要回家睡觉,真是不像女人啊。不过,一周逛5次地下商场的女人也太夸张了吧,品位咱都不说了,关键是你也得看男人受不受得了啊。我觉得,逛街女和神经男先学学什么叫相互尊重再谈恋爱吧。
逼男人逛街是爱的恐怖主义
陪你熬夜聊天到爆肝也没关系,陪你逛街逛成扁平足也没关系。这是几年前听五月天唱恋爱ING的歌词。可以相信,恋爱之初有多少男人愿意陪女人逛街啊。
有些女人喜欢说:爱我,就陪我逛街,以及我是为了你才逛街买衣服。多么具有杀伤力的话,按照这个假爱之名的逻辑,女人还可以提出:爱我,就不应该看球赛,看无聊视频;爱我,就应该戒烟戒酒戒狐朋狗友;爱我,我和你妈一起落水,你得先救我
我觉得男女之间有个巨大的差异在于,男人认为感情水到渠成,渐渐归于平淡,对婚姻和爱情的期望值不如女人那样高,而女人,总希望把恋爱的热度一直保持下去。
所以,聊天聊到爆肝,逛街逛成扁平足,步子一开始,就无法停止。可是,要把热恋期间的神智失常贯彻一生,实在很恐怖,非把人真的整疯不可。
好吧,我得承认,我是个坚定不移的倒逛派。
冲动不是爱,尊重才有深情在
男女关系中,冲动并不代表爱;尊重与克制,反倒算是一种深情。
“他都已经和我那样了……”
这是女孩们最爱反复确定的一句话,仿佛只要是男人肯和女人那样,那就是一种板上钉钉的爱情。她们只愿意凭借身体去认知爱情、识别爱人,而不以头脑或者心灵。有太多年轻女性至今都不明白,在男女关系中,一个男人对你的性爱有时只关乎兽性。而真正的克制与尊重,反倒算是一种深情。
李兰经常会借钱给男人,当然那些男人,都是和李兰有过身体接触的“情人”。因为有过身体上的亲密接触,所以李兰相信他们不会骗她。但她一次次被骗,每一次借出去的钱都有去无回。那些萍水相逢一上来就跟女人借钱的男人,本来就该被打上无数问号。但李兰不晓得如何去自我保护,反而认定男人肯这样对她去说,其实是出于对自己的信任。于是就在这一步步的盲目“感动”和“信任”中,李兰被害的遍体鳞伤,无论是感情,还是金钱。但如果你劝她,她会依然矢志不渝地告诉你说:“可我不能不信他啊!他都已经和我那样了……”
那好吧!如果总是有天真的、屡败屡战的女人,愿意以男人在肉体上和自己“冲锋陷阵”为借口,然后“以上当为甜蜜”,那我们作为旁人,也真的是无话可说了,而她本人,也真的无药可救。
只为那不叫痴情,那叫有胸无脑。
总会有女孩子向我咨询,男人怎么可以变心变得这样快。
你看,就连她们自己也说了,是变心,而非变身。
作为女孩子必须要懂得,一个男人因为欲望冲动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那只是一种动物性以及兽性的爆发,也叫欲望,或者情欲。
而爱这件事,其实是和心有关的,但情不是。情指的是来自于身体方面的互动,所以我们经常会听到“情变”这样的字眼。也就是身体背叛了心灵的意思。要不怎么只有“一夜情”而没有“一夜爱”呢?虽没有“一夜爱”,但却有神
“一眼定终身”。可见真正深刻的爱情未必都和身体有关,不然宝黛也就甭成绝唱了。
那么说到底,究竟是你的“心”思慕一个人,还是你的“身体”思慕一个人呢?
一旦分清了这两件事,也就可以分清你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爱”还是“情”了。
爱不会变,但情会变。
爱是知音难觅,伯牙绝弦。
情是大米白面,吃饱再说。
这大概也是我们中国人喜欢将配偶称为“爱人”而非“情人”的原因。
所以事到如今,你还把与某人之间单纯发生过的某种亲密关系解释为“爱”吗?那顶多算是一种露水姻缘,根本指望不上。这样的人也许会一辈子跟你做情人,但说到娶,估计就早没影了。
于是有的“变心”,根本就是“变情”。
心都从来没有放在你身上过,又怎么可能变?
想要男孩子的心,首先要让自己学会用心。爱是心灵产物,心贴近的时候,外敌介入的指数,立马就会降低许多。
所以女孩子们记住了,身体只是表达爱情之一种,身体可不是一切。你借助身体帮你抢来的爱情,最后势必会花落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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