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拼死吃河豚
电视剧《奋斗》
在一次小有预谋的春游中,向南和杨晓芸相识。几乎没有任何的恋爱过程,向南的挑衅让杨晓芸答应了向南的求婚。两个人先斩后奏,偷偷拿了家里的户口本,领了结婚证。虽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父母和朋友们最终还是给予了他们真诚的祝福。
闪婚的结果,就是两个年轻人在经过一阵甜蜜的生活后,面对现实的婚姻生活开始出现矛盾:当初结婚时是向南对杨晓芸展开的热烈追求,所以她看准了向南对她的唯命是从,通过不断地打击来督促他上进;向南一开始是真心爱着杨晓芸,但他发现他做什么都不能让杨晓芸满意。两个人开始吵闹不断,有一次为了要不要孩子的问题,两人争吵起来,火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结束了他们的闪婚。
误区指明灯
爱情的速度能有多快?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恋爱时间只需要几个小时,确定他为终身伴侣只需要几天。在这个一切讲究速度的时代,连爱情都有了速成法,从恋爱到结婚所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短。
结婚本来就是一件凭借一时冲动才发生的事情。情到浓时,彼此间眉目传情火光四射,只一瞬间便可确定终身。在这些年轻人看来,两个人没有缘分,相处再长时间都不会相爱;只要缘分来了,在相见的第一眼就能够确定彼此。此时不结,更待何时?还可以顺便省去追求时花费的巨额恋爱成本,用于提高婚后生活质量,一举两得。
晓晓在一次相亲会中认识了李俊。两个人经过短暂的交谈,发现兴趣爱好都比较相似,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之后几天两人频繁见面,更加确定了对对方的好感,还不到一个星期,李俊就提出让双方家长见个面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晓晓先是吃了一惊,但想到两个人都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难得这么谈得来,早晚是要结婚的,还不如趁热打铁结了也好。结果两家人一拍即合,在相识后的一个月就举行了婚礼,过起了先结婚后恋爱的生活。
幸福日子没过多久,晓晓发现李俊有酗酒的习惯,而且一喝多了就打人。这结婚还不到一个月,晓晓的身上就有了几道淤青。晓晓好几次都想提出离婚,但李俊酒醒之后就会痛哭流涕地道歉,晓晓觉得结婚不久就要离婚,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待自己,于是只好忍了下来,但李俊下次又会故态复萌。终于有一天,晓晓忍无可忍地提出了离婚,闪电结婚以悲剧收场。
婚姻的基本要求就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却并不要求对对方能够十分地了解——太了解更适合做朋友。这似乎给了闪婚正名的机会。但爱情来得快去得也比较快,古人遵从的细水长流的爱情道理就源于此。现代人急功近利的心态也渐渐影响到了对爱情和婚姻的态度,“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就是闪婚的最好写照。闪婚确实像闪电一样有短暂的绚丽,但是闪电只是一瞬间,伴随而来的还有雷电和暴雨,这才是婚后真正要面对的。
想了很久,我应该写一些什么样的文字?吟诗作赋,缺少文采;论文辩词,缺少智慧;心灵鸡汤,缺少体验经过深思熟虑,发现年纪不小,有酒有故事,唯一能做的仅有,那个不完美的自己。
1
做你自己,我会握紧你
最近看的书里有这样一段故事:因为小时候的家庭创伤A女一直明里暗里喜欢曾经给过她安慰的万人迷A男,B男也确实始终对她备有关照,但是却一直没有接受A女,因为B男习惯了花花公子的生活,他也深知A女的内心创伤,不想伤害她。终于B男的真命天女出现了,A女就这样出局了,而这时候出现了C男,绝对的超级大暖男,给A女所有在A男身上不曾的得到的爱,也让A女知道,爱的付出是平等的。起初A女因为心里还有着A男而一再拒绝C男,终于,C男牵起A女的手说,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不用怕,我会紧紧我住你的。A女很感恩也很感动,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不过最后A女跟C男还是分手了,至于原因与本篇内容无关就不多说,不过可以关注以后的文章,陆续会提到。
2
做你自己,让我来爱你
无独有偶,不久前翻阅前任留下的日记,看到这样一行字:做你自己就好,让我来爱你。这算的上是鲜有浪漫的他说的甜言蜜语了。我不清楚这句话是不是男生撩妹的时候常说的,但是想必听到或者看到这样的话都会感动。因为这句话太不容易,这样的他要包容你所有的缺点、任性、不完美,还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才能够去爱你,所以如果有一个人对你说这句话,请相信他是爱你的。
感情的世界我们看惯了分分合合,故事的结局其实我们没有办法控制,唯一能做的只有做自己,做最真实的自己,至于结果应该顺其自然。
至少这2点你一定要做自己
工作,做自己想做
工作跟爱人一样重要,甚至比爱人重要,因为这将陪伴你一辈子。
记得刚毕业那会儿,父母一直希望我能做设计类工作,女孩子家家就应该稳定,轻轻松松,穿的美美的做高大上的设计师(他们不懂设计师也不比我码字轻松,哈哈),而不是我这样各种码字,各种方案,还要各种加班。可是工作是我自己的呀,只有我自己知道做什么才开心,这是我的事业我要有一份爱,才能在遇到困难阻碍时坚持下去。别人的羡慕夸耀可以满足一时的虚荣心,但是比不上我爱的工作给我永远的满足感,所以做起了叛逆女,一个人离家漂泊,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当然辛苦啦,但是我也快乐啊,这就是痛并快乐着吧。
很多朋友工作一段时间就想要换工作,一般不会超过1年半内就开始想要跳槽,觉得公司各种不好,生活各种凄惨,其实换工作没问题,问题是你想好你要做什么了吗?下一个目标你已经想好了吗?如果没有,换工作后依然浑浑噩噩,那么我劝你,别换!因为这样的你到哪里都一样,始终迷茫。
如何才能找到自己的目标跟自己喜欢的工作呢?如果不知道,那么从你的身边找起,找一个自己最想要成为的人,然后想怎么才可以成为他,通过学习、培训、锻炼等等,一步一步靠近,最后变成你期待的样子,做最想做的自己。
爱情里,做真实的自己
在爱情里,做真实的自己。因为妆要卸,基因会遗传,相处了坏习惯、坏脾气全部都会出来,到时候分手事小,搞不好还要挨揍或者吃官司。
只有那个爱真实的你的人,才会始终爱你。
好朋友被安排去相亲,其母特意带她去买了一套新衣服,为了让她显得更美艳动人,不仅如此更是拿出所有家伙,要帮不化妆的朋友化妆,朋友极为不耐烦的说,我才不要,我就是这样,胖胖的有小雀斑,为什么要伪装自己?并且就算现在装的很漂亮,但是他还是会发现我的丑的,到时候再分手,我岂不是更受伤!其母无言以对,只得做罢。没想到他们最后真的在一起了,朋友也问过,如果我化了美美的妆你是不是会更喜欢我?男生说,不会啊,我现在就很喜欢你,我喜欢你坦诚的样子,很真实,不做作。
并不是说女生只有不化妆才是真实,而是,应该是你本来的样子,化妆的就化妆,不化妆就不化妆,怎么舒服怎么来。
人们追求真善美,真永远是排在第一位,只有真才有美。
感情里,更无需为了讨好而掩盖自己的个性、脾气,因为不在忍耐中爆发就在忍耐中灭亡。缺点面会在朝夕相处中逐渐暴露,不可避免,相处后争吵不如一开始时就表现出真的自己,不仅自己轻松,也免去了分手的麻烦。
直爽无需装矜持,害羞就不用主动了,野蛮女友也不用伪装,放心,与你最匹配的那一位终究会出现。
改变失去自己
那么因为一些事情,因为爱的人改变自己就是失去自己了吗?
不是的。改变是因为认清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让自己变成更好的样子,变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好强的自己,从来不愿意低头,更不会去挽留,是他让我学会认错。既然错了就认啊,想念就该联系,爱他就告诉他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是那个夏天他教会我的。所以改变不等于失去自己,而应该是成长!
生活中总会有太多别人家的孩子成为我们的榜眼,膜拜的对象,在父母面前、在老师面前、在社会面前,做自己谈何容易?我们总是要学着去做一个优秀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塑造出他们想要的我们,还有社会各界的压力以及自己的虚荣心,所以做自己着实不容易,也很难完完全全做自己,但是我们一起努力做自己好不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要畏惧,不要放弃。
那是两个伤痛的字眼,唯有不能在一起,才会争相着要创造回忆。不要回忆,只要现在,好不好,虽然未来是那样的不可企及?
指尖所能到达的距离,能够触摸到手心的温度。流年所曾遗失的痕迹,却不能预测渺茫的未来。所以,我们不要回忆,永远不要。那些回忆里的伤痛,不只是夜夜难以入眠;那些回忆里的寂寞与等待,包含着一份深沉的刻骨铭心。不要那些刻骨铭心,不要那些等待,因为知道,手心的温度,永远属于你我;因为知道,现在的时光,属于你我可以掌握。
不要说回忆,不要说共同的经历。当身处其中的你我,是不必刻意地去述说。那一份特别的刻意,只是为了挽留现在的光阴;那一份在你我眼中略带矫情而勉强的经历,只是为了想给以后珍存甜蜜的回忆。
那样的刻意,只是因为想留住。可是,时光是多么无情呵,你我怎能抓住?时光是多么残忍呵,任你我千万般挽留?不要去想下一刻的离别,不要去想那长久的离别。所拥有的是每一分每一秒的流光。能抓住的是现在,所以,不要去想着回忆,好不好?
有那样的一秒在一起;有那样的一秒可厮守;有那样的一秒是他人无法企及;有那样的一秒是最美的回忆。
终于,还是落在了回忆里。终于,还是落在了那个最伤痛的字眼里。一切的一切终于还是到来,你我无法阻挡来势滔滔,时光无情。
离别的味道,在那一刻尝遍。仿佛在喉咙里有千言万语,然而不曾说出一句话来。
还要不要回忆?那些甜蜜的回忆里的甜蜜时光,还要不要?
怎么能够忘记,怎么能够不深深铭记,怎么能够让人释怀,而不曾想回忆里的点点滴滴?那比得上今生的永生永世因为那些回忆里,不是有孤单的一个人:曾经有指尖碰撞的温度,有属于今时看来不可企及的未来。
不知道何时才会有下一秒的幸福;就像不知道明天何时才会到来。不知道那些回忆会不会随风飘散,就想不知道记忆里那些你我的曾经,是否是真实的存在。
不要回忆,好不好?永远不要。这是两个人的决定。当一个人的时候,去追忆那些曾经共同的经历。可是,当两个人的时候,我们不去想它,不去回忆。那些回忆,只是用来回忆的。那些回忆,只是给分手的人儿的。
可是,你我还有相聚的日子,还有曾经彼此眼中的期待,不是吗?。期待下一秒钟的奇迹,就是你的出现。然后,我们一起,去创造未来。当岁月迟暮,星垂平野,那时,我们再来回忆现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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